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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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罚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员工等。

三、奖励制度1. 奖励范围:(1)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员工;(2)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3)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的员工;(4)在工作中勇于担当,为公司挽回损失或避免损失的员工;(5)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2. 奖励形式:(1)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2)精神奖励:包括荣誉证书、表彰大会、晋升等;(3)培训机会:为优秀员工提供培训、学习机会。

四、惩罚制度1. 惩罚范围:(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3)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4)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5)其他对公司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2. 惩罚形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扣发工资;(3)降职、辞退;(4)法律追究。

五、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2)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奖励建议,提出审核意见;(3)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奖励。

2. 惩罚程序:(1)各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建议;(3)公司领导审批后,对员工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相信公司内部管理将更加规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得到充分调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讲解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讲解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供电公司班组奖惩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班组奖惩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班组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公司班组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班组及其员工。

第三条奖惩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惩措施:奖励包括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晋升提级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级、辞退等。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条件: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2. 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3.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取得显著成效的;4.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5.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赢得荣誉的;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7. 帮助同事,团队协作,共同完成任务的;8. 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奖励方式:1. 大会表扬:定期举行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公开表扬;2. 物质奖励: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3. 晋升提级:根据员工表现,优先考虑晋升提级;4. 其它奖励:根据公司政策,提供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处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2. 工作中消极怠工,不负责任的;3. 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的;4. 互相勾结,破坏团队和谐的;5. 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6. 其他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

第八条处罚方式:1. 警告: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提醒改正;2. 罚款:根据违规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3. 降级:对严重违规的员工,予以降级处理;4. 辞退: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影响恶劣的员工,予以辞退。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条公司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班组奖惩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电网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依法合规:奖惩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奖惩行为的合法性。

2. 奖惩分明: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

3. 公平公正:奖惩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奖惩结果的公正性。

4. 教育为主:在奖惩过程中,注重对员工的关爱和教育,引导员工改正错误,提高素质。

三、奖惩种类1. 奖励:(1)表彰: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

(2)物质奖励:对在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晋升: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

2. 处罚:(1)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

(2)记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3)降级: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降级处分。

(4)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惩程序1. 员工奖惩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对员工进行奖惩,应依据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报告。

3. 对拟给予奖励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对拟给予处罚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 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国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网公司是中国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企业之一。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国网公司对员工的奖惩规定非常严格,以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发展。

一、员工奖励制度1.绩效奖金:国网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了绩效奖金制度。

员工通过完成既定的任务指标和目标,能够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年度奖金、季度奖金和月度奖金等。

2.荣誉奖励:国网公司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给予他们荣誉称号和奖励。

比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以及奖品、纪念品等。

3.晋升加薪:国网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通过内部晋升和加薪机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员工在岗位上有出色的表现,并通过职业素质评估,可以获得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二、员工惩罚制度1.警告和批评:对于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国网公司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员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同时,领导会对员工进行批评,指出他们的错误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2.工资扣除:若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共利益,国网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工资扣除处罚。

3.调岗降职: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严重的失职行为或懒散敷衍的态度,国网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调岗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

4.解聘: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职情况,国网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奖惩制度的运行国网公司的奖惩制度是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的,保证公正、合理和透明。

具体的奖惩事项和标准都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在入职时都会接受相关的培训。

国网公司还建立了奖惩制度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绩效和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来进行奖惩的具体实施。

此外,国网公司也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对奖惩决定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之,国网公司的员工奖惩规定在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发展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的发展和社会责任。

电力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文

电力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文

电力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文电力公司员工奖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奖罚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奖罚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物品、旅游等。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1. 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2.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3. 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4. 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的;5. 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处罚分为警告、罚款、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2. 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的;3. 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影响正常工作的;4. 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的;5.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纪律的行为。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十条奖罚的提出、审批、执行应遵循以下程序:1. 由部门负责人或员工本人提出奖罚建议;2.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奖罚意见;4.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范文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国网公司奖罚制度

国网公司奖罚制度

国网公司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或违规行为的奖惩标准,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员工相应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公司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 罚款: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表现提出奖励建议,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2. 惩罚决定:对于违规行为,由直接上级提出处理建议,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五、奖罚标准1. 详细列出各项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成绩、团队贡献、客户反馈、违规行为等。

六、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奖罚制度的示例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供电公司奖惩方案

供电公司奖惩方案

供电公司奖惩方案1. 背景概述为了推动全社会能源节约降耗、环保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和优质能源的替代,不断提高电网的关键业务及技术水平,我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以激励业绩突出的员工,同时也要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2. 奖励方案2.1 月度表彰每月根据各职能部门评定的业绩情况,表彰获得业绩突出的员工。

•月度优秀员工:对于业绩较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可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月度销售之星:表彰销售业绩优异的员工,并给予相关奖励。

•月度技能能手:表彰技术方面业绩较优秀的员工,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2 季度表彰每季度评出崭露头角、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颁发“季度之星”奖励,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2.3 年度表彰年度优秀员工奖、优秀管理人员奖、优秀技师奖、优秀专家奖、优秀团体奖等,表彰对公司整体作出显著贡献的员工及团队。

3. 惩罚方案公司将对下列行为予以惩罚:•违纪违规:对于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予以扣发工资、解除合同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对于员工的服务态度不佳、技术水平不过关、谎报工作情况、发生违法违纪等情况,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事故责任:对于员工在工作中造成公司和社会不良后果的,公司将根据其责任大小予以扣费、罚款、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

•效益目标:对于效益指标达不到预定或产品质量超标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进行扣减奖金及年终奖等处理。

4. 结语本奖惩方案的实施,不仅是对员工努力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公司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我们相信,通过奖励与惩罚的相结合,将会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和社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时间:2013-8-1 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电力职工奖罚制度

电力职工奖罚制度

电力职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力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系统内的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

二、奖励制度1. 表彰奖励-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于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改进措施,经实施后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的职工,给予奖励。

2. 物质奖励- 对于完成重大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的职工,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3. 晋升机会- 对于长期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职工,优先考虑晋升和职业发展机会。

三、惩罚制度1. 警告-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但情节较轻的职工,给予警告处理。

2. 罚款- 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一定损失的职工,根据损失程度处以相应罚款。

3. 记过- 对于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严重失职的职工,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考虑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4. 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直接上级或公司奖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制度规定做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申诉与复核1. 职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2. 奖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国家电网实施奖惩制度,为培养员工之诚实守信、勤奋刻苦、敬业乐群的职业道德,促进工作思想、技术创新、工作效率,提高经营质量和经济效益,激励国家电网员工充分发挥其在国家电网工作中的积极性。

第三条奖励分为表彰奖和经济奖两大类。

(一)表彰奖,包括荣誉称号、表彰奖状、荣誉嘉奖证书、优秀集体奖章与证书,具体种类由国家电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经济奖,包括劳动模范奖、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奖、优秀(技术)专家奖、优秀班组长奖、优秀职工奖、先进工人奖等,具体种类由国家电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惩处分为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分两大类。

(一)党纪政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及留党察看,具体种类由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行政处分,包括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降级处分、撤职处分、开除处分、强制办理离退休处分、怠工处分等,具体种类由本级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网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国网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国网员工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奖励条件与标准1.1 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公司设立奖励制度。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1.1 完成工作任务有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1.1.2 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1.1.3 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有显著贡献;1.1.4 在公司组织的各类竞赛、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1.1.5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1.2 奖励标准依据员工贡献的大小、影响的深远程度等因素,分为不同等级。

第二章奖励种类与方式2.1 奖励种类分为:2.1.1 通报嘉奖;2.1.2 授予荣誉称号;2.1.3 发放奖金;2.1.4 晋升职务/岗位;2.1.5 其他形式的奖励。

2.2 奖励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

第三章奖励程序与实施3.1 奖励由部门负责人提议,经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示。

3.3 奖励决定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惩罚条件与规定4.1 为维护公司纪律和秩序,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相应的惩罚:4.1.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4.1.2 工作失职或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4.1.3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4.1.4 参与或组织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4.1.5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惩罚种类与程度5.1 惩罚种类分为:5.1.1 口头警告;5.1.2 书面警告;5.1.3 记过;5.1.4 降级/降薪;5.1.5 解除劳动合同;5.1.6 其他形式的惩罚。

5.2 惩罚程度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

第六章惩罚程序与执行6.1 惩罚由部门负责人提议,经人事部调查核实,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示。

6.3 员工对惩罚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本细则第七章的规定进行申诉。

第七章奖惩监督与申诉7.1 公司设立奖惩监督机构,负责对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2 员工对奖励或惩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奖惩监督机构提出申诉。

电力公司奖罚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公司奖罚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授予荣誉称号,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等;(二)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如张贴喜报、广播表扬等;(三)优先晋升、提职、培训等机会。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发放奖金;(二)提供额外福利,如旅游、体检等;(三)晋升工资等级。

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做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创造显著效益;(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三)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做出贡献。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员工通过自我推荐、部门推荐或领导提名等方式申报奖励;(二)公司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经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公司进行公示;(四)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对获奖员工进行奖励。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九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条处罚条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四)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第十一条处罚程序:(一)发现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二)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四)处罚决定通知被处罚员工,并做好解释说明。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1.警告:处分期6个月。
2.记过:处分期12个月。
3.记大过:处分期18个月。
4.降级(降职):降低受惩处人岗位层级或职务级别。
5.撤职:撤销受惩处人所担任的职务。
6.留用察看:处分期一至二年,处分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薪金,再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7.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与受惩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依照本规定和法定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案,公告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专项奖惩办法应依据本规定制定。
类别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
纪律处分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供电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电安全。

第二条奖惩原则1. 奖惩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以奖励为主,处罚为辅。

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公平、公正,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3. 激励与发展:注重激励员工发挥潜能,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奖励制度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2. 优秀员工奖: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奖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创新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建议,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给予奖金奖励。

4. 优秀团队奖:表彰各部门在业务、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第四条处罚制度1. 纪律处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2. 经济处罚:违反财务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

3. 严重违规:涉及违法行为、泄露公司机密等严重违规行为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奖惩程序1. 推荐与自荐:员工可通过推荐、自荐方式参加评选。

2. 审核与评审:各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公司领导进行最终评审。

3. 公示与表彰:对获奖员工进行公示和表彰,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六条监督与执行1.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奖惩制度的公平公正。

2. 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奖惩制度的执行,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3. 员工有权对公司奖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 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奖惩制度,我们期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环境,激发员工潜能,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则2013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则2013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 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 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 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 章、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 (三)受到表彰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对应的 物质奖励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授予、谁奖 励”的原则,公司一般不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奖励的,经各级单位员工奖惩 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参照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员工在一年内获得两 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一条 各级单位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公布表彰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或推选。 (三)奖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四)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名单。 (五)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六)下发表彰文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 惩 处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 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 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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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1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作者:2013-8-1 时间则总第一章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努力超越、追求卓越“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第一条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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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遵循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各级单“(以下简称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分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第四条)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位职责分工第二章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第五条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负责拟订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第六条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则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则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时间:2013-8-1 作者: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概要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概要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第三章奖励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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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的企业精神,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国网办公厅、安质部、国际部、法律部、人事部、人资部、政工部、监察局(纪检组)、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员工奖
惩管理制度、决定员工奖惩重大事项等。

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人资部,归口管理公司系统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和专业管理需要,负责制定本专业奖惩制度,提出本专业相关奖惩建议。

第七条公司各级单位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制定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开展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

(三)受到表彰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对应的物质奖励标准(见附件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授予、谁奖励”的原则,公司一般不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奖励的,经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参照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

员工在一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一条各级单位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公布表彰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或推选。

(三)奖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四)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名单。

(五)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委)会(经理办公
会)审议批准。

(六)下发表彰文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滥用职权,在生产、营销、基建、财务、金融、物资、人事等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

(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贪污受贿的;以权谋私的;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的。

(四)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通过网络、短信或其他媒介传播、散布谣言,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形象的;诽谤、诬陷他人的;违规信访,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单位恶意投诉举报,围堵冲击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扰乱国家、社会和企业正常秩序的;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国家有关机关责令惩处的。

(七)犯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对员工的惩处主要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三种方式,三种惩处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同时运用。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2.记过:处分期12 个月。

3.记大过:处分期18 个月。

4.降级(降职):降低受惩处人岗位层级或职务级别。

5.撤职:撤销受惩处人所担任的职务。

6.留用察看:处分期一至二年,处分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工资,再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

7.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与受惩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扣减薪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三)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

第十四条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标准见附件2)。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标准见附件3),并
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处理。

(一)同一违规违纪行为适用两项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按最重处分标准执行。

(二)同一事件中涉及多项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不低于所适用的最重惩处标准处理。

第十五条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处分期内,降不得提高薪酬和其他待遇,不得给予各类奖励。

第十六条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可予以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经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待岗期间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保险后)发放工资。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对员工进行惩处的程序:
(一)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惩处建议,并提交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就惩处建议征求工会意见后,提交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三)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执行惩处决定,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出具相关证明,并将处理结果和相关材料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员工对惩处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
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员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除执行本规定外,由所在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各直属单位依照本规定和法定程序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备案,公告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专项奖惩办法应依据本规定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网人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13 年9 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标准
2.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3.纪律处分对应的经济处罚标准
附件1
国家电网公司表彰奖励标准
1.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荣誉的,一次性奖励15000元、10000元;
2.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国家电网公进工作者、国家电网公司青年五四奖章的,一次性奖励500
3.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青年岗位能手、优秀班组长荣誉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4.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精品资料
附件2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可编辑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处分标准
附件3:
纪律处分对应的经济处罚标准
备注:对员工违反安全工作制度的,经济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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