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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三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指的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行为。

这些错误可能包括错误的诊断、手术错误、药物错误等。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将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报告。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纠正和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责任:明确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详细信息,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据。

3. 报告程序:明确医务人员报告医疗事故的程序和流程,包括报告对象、报告方式,以及接受和处理报告的程序。

4. 保密与追责:明确医务人员在报告医疗事故时的保密原则,并建立追责机制,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进行调查和追责。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提供纠正错误的机会,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和总结医疗事故报告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以预防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二)[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失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健康受损或生命危险的行为。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失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三、报告内容1. 报告人信息:-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2. 患者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就诊日期:- 就诊科室/病区:- 就诊诊断:3. 医疗过失行为描述:- 行为具体描述:- 是否已经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导致的后果:4. 相关证据:- 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相关文件:- 视频、图片等相关材料:5. 报告原因和目的:- 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原因:- 报告的目的和期望:6. 报告人意见和建议:- 对医疗过失行为的评价:- 针对医疗过失行为提出的建议:四、报告流程1. 报告人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后,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2. 相关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及时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3. 核实后,相关负责人将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提交给医疗质控委员会;4. 医疗质控委员会根据报告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5. 医疗质控委员会根据需要,将医疗过失行为报告上报给相关监管部门。

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样本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若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报。

科室负责人则需在第一时间向医务部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要素:1. 发生科室的详细信息;2. 涉及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所属专业、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诊疗过程的简要描述及当前健康状况;4.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点及经过;5.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6. 患者的具体诉求。

医务科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与核实工作,并如实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分管领导,同时向患者提供必要的通报与解释。

二、医院在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须在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如“12小时”)内向浏阳市卫生局提交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含:1. 医院全称;2. 涉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归属、专业背景、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患者的基本信息及诊疗过程概述;4.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具体时间、过程;5. 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医疗救治措施;6. 患者的合理要求;7.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必要内容。

三、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多名患者(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数字,如“3名”死亡或“10名”以上出现人身损害),医院必须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聚焦于医院名称、患者信息、事件时间及经过等关键要素。

四、对于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医院需在协商解决之日起的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如“7日”)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报告需全面覆盖双方协议内容、执行情况、医院处理措施及整改计划等。

五、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的医疗事故,若双方通过协商或行政调解解决,医务部应在协商(调解)结束后指定时间(原文空白处应填写具体时间)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常中医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医疗安全委员会(一)组长:马庆伟(二)副组长:潘俊伟、陈忠、周俊英、罗中赏(三)成员。

汪丛巍及各科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负责日常事务。

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由医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

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及时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5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日期:一、科室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立刻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于____小时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科室、病区(医院)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损害、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院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职能部门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____日内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院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院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职能部门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____书之日起____日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

本制度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逐级报告至卫生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同时逐级报告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报告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本规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医疗机构应当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和分析医疗事故报告情况,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措施改进。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和处理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须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向医务科和医患协调办公室报告。

三、医务科在接到报告后,积极组织专家抢救,同时调查医疗过程有无过失,是否违反医疗常规及规范,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汇报,并形成书面资料向市卫健委医政处报告。

四、医患协调办公室负责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应急机制。

五、保卫科立即到事发现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保证医务人员及会谈人员的安全。

负责与市卫健委、综治办、辖区公安机关及相关综治维稳部门联系,汇报纠纷发生情况。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医院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六)患方的要求;(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院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机构名称;(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四、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5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5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一、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由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本院医疗纠纷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医务人员有责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三、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科内调查,并向医务科报告。

同时,科室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损坏后果的扩大。

四、医务科应立即启动本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进行调查、核实,有关科室要积极给予协助配合,医务科必须对报告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五、医务科与事发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亲自参加。

六、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以及导致____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医务科除向本院领导报告外,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损害公物或有其可能者;事发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协助处理,必要时保卫科报告公安机关。

八、医务科应将本年度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关情况汇总,以工作软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2)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按照____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医院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三、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四、受理的领导或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____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

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五、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务科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六、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医院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能够及时被发现、调查和处理,以保障患者的权益,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外部报告渠道,确保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日常监测和监管。

具体的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医院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院应设立医疗事故报告机构或专门小组,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医疗事故报告。

医院内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应规定医务人员发现或知晓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后的报告程序和责任。

2. 外部报告渠道:医院应设立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等,以便及时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同时,医院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3.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医院应明确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准确判断何种情况需要报告。

4.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医院应规定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明确有关人员应如何报告,以及报告应在何时进行。

5. 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报告的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停止相应的医疗行为、整改医疗工作流程等。

总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并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一、引言医疗行业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一旦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将对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医院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与报告制度,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违反医疗规范、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导致患者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残疾、功能障碍或严重精神损害的事件。

三、防范预案1. 组织保障医院应成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防范预案,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项工作。

2. 制度建设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等,确保医务人员遵循规范操作。

3. 教育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4. 质量控制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缺陷、差错。

5. 风险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识别和控制,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的风险。

6. 应急预案医院应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责任分工和资源配置,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报告制度1. 报告程序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和时限。

一旦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应在4小时内向医院防范领导小组报告。

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患者基本信息、事故经过、患者损害情况、已采取的救治措施、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3. 保密要求医院应对医疗事故报告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事故细节,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规定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护人员因未能符合规范要求或未能采取必需措施,导致病人受到损害或死亡的行为。

为了保障病人权益,减少医疗事故,我国相关法规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概念界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未医治或迟诊严重疾病,致使患者死亡或者损害严重的;(2)手术、麻醉等医疗技术操作错误,致使患者死亡或者损害严重的;(3)医疗器械等设备质量不合格,致使患者死亡或者损害严重的。

其中,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主要涉及医生的专业技能,需要有一定的判断和操作能力。

同时,由于其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在法规中又被称为“重特大医疗事故”。

2、法律责任对于医疗过失行为,医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医疗事故处理:在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医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进行医疗事故处理;(2)赔偿责任:在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损害严重的情况下,医生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赔偿责任,其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劳动补偿费等;(3)刑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过失行为,医生还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其主要包括过失致死罪、过失致伤罪等。

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了及时处理和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我国建立了以“医疗事故报告制度”为核心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

该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医疗事故报告医疗事故报告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或意外后果,需要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行为。

根据规定,医疗事故报告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2)医疗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过程和经过等详细情况;(3)医疗事故造成的病情变化及损害情况:包括患者是否死亡、是否导致严重残疾、是否需要重新治疗等;(4)医疗机构已经采取的事故处理措施及效果。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

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医院为了监管和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建立的一套程序和机制,用于报告和处理医院内发生的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过失行为的定义和界定: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的范围和标准,包括医疗人员在诊断、治疗、手术和护理等方面的失误和过失行为。

2. 医疗事故的界定和分类:将医疗事故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3. 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医院设立医疗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责任人,明确医疗事故的报告流程和责任分工。

4. 报告内容和要求: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告。

5. 医疗事故的处理和追责: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理和追责措施,包括调查核实事故原因、惩戒责任人、赔偿患者等。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权益,通过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一个途径和渠道,使其可以及时获得赔偿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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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维护医疗纪律,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违反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技术操作失误、医疗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四条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相关人员。

第五条患者是指接受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六条医疗机构指通过申请并取得批准,具备开展医疗服务能力的单位。

第二章医疗过失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第七条对于涉嫌医疗过失行为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医疗纠纷处理机构。

第八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命,至少包括两名技术人员和一名律师,负责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

第九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制作详细的调查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应当采取以下调查方式:(一)查阅相关医疗记录和证据;(二)访问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三)请专家对案件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对涉嫌医疗过失行为的认定,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权威、科学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认定涉嫌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当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之一:(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二)记录批评教育:对于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记录批评教育;(三)组织培训学习:对于有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高的医务人员,可以组织培训学习;(四)责令停职检查: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行为,可以责令停职并进行检查;(五)纪律处分:对于情节严重或多次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可以给予纪律处分;(六)法律追责:对于涉嫌犯罪的医疗过失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调查小组应当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并通知涉事医务人员和患者。

2023年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2023年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X X X 医院
2023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制 编制日期 年月日
文件接
收部门 □总经理 □管 代 □行政部 □品质部 □物流部 □财务部 □业务部 □
文件审核 审核日期 年月日
文件批准 批准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接收人员 发布日期 2023年 01月 15日 ☑受控 □非受控 发放编号
管理制度更改履历表
序号 更改人 更改原因 更改内容 版本号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 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 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 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

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 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医院对于发生的任何医疗过失行为,都应当立即进行报告。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医疗过失行为的情况、责任人和处理情况等,并提交给医务处。

第五条医务处收到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医务处应当将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情况上报给医院的领导层,由领导层进行审批和决策。

第七条当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务处应当及时报告医院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其领导和指导。

第八条医务处应当定期对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过失行为的培训,并加强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医院对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第十一条医院对于发生的任何医疗事故,都应当立即进行报告。

医疗事故的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医疗事故的情况、责任人和处理情况等,并提交给医务处。

第十二条医务处收到医疗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医务处应当将医疗事故的报告情况上报给医院的领导层,由领导层进行审批和决策。

第十四条当医院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医务处应当及时报告医院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其领导和指导。

第十五条医务处应当定期对医院医疗事故的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事故的培训,并加强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的教育。

第四章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第十七条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医务处可以采取以下处理程序:(一)对医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撤职等;(二)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三)对医院进行整改,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控制;(四)向患者赔偿,恢复患者权益。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本一、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1. 目的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失行为,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所有医疗机构和部门,包括临床科室、检验科室、放射科室等。

3. 报告的内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医疗过失行为的基本信息,包括医生姓名、所属科室、过失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

(2) 医疗过失行为的详细描述,包括病情诊断错误、手术操作失误、药物使用错误等。

(3) 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后果,包括患者的伤势程度、生命危险程度等。

(4) 医疗过失行为的原因分析,包括人为因素、环境因素等。

4. 报告的流程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流程如下:(1) 发现过失行为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的主任或上级报告。

(2) 科室的主任或上级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给医院的相关负责人。

(3) 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应根据报告内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等。

(4) 医院应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情况上报给相关政府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5. 报告的保密性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只有在法律规定或相关机构要求下,才能将报告情况向外披露。

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开展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机构和部门。

3. 报告的内容医疗事故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 事故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等。

(2) 事故的详细描述,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等。

(3) 事故对患者的影响和后果,包括伤势情况、医疗费用等。

(4) 事故处理的情况,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对患者的赔偿等。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务科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医务科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立即做出明确的批复。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务科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7、医院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8、应在7 日内向市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的情形: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
(3)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四篇)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一、我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暂设在医务科,由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本院医疗纠纷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有关医务人员有责任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三、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科内调查,并向医务科报告。

同时,科室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损坏后果的扩大。

四、医务科应立即启动本院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进行调查、核实,有关科室要积极给予协助配合,医务科必须对报告内容、调查核实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五、医务科与事发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向患方作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亲自参加。

六、导致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以及导致____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医务科除向本院领导报告外,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损害公物或有其可能者;事发科室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协助处理,必要时保卫科报告公安机关。

八、医务科应将本年度医院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有关情况汇总,以工作软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二)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医院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

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三、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四、受理的领导或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

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五、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医务科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

六、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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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医院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五)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院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
(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四、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院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院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院应当自收到卫生局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闽清县医院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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