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通小学办学条件说明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一、学校基本情况概述本学校位于农村地区,是一所提供义务教育的学校。
学校设有小学和初中部,共有xx个班级,xx名教师,xx名学生。
学校总占地面积为xx平方米,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二、教育设施1. 教学楼学校设有独立的教学楼,共有x栋。
教学楼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并配备了充足的教室。
教室都有黑板、桌椅、教学用具等基本教学设施,并保持良好的教室卫生和通风状况。
2. 实验室学校目前有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
实验室有必备的实验设备和实验器材,并有专业实验室教师进行管理和指导。
3. 图书室学校拥有图书室,内有各种图书、教材和报纸等,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
图书室定期更新图书,并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4. 医务室学校设有医务室,配备基本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医务室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清洁整齐,以便提供及时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教育设备1. 信息化设备学校拥有电脑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电脑、投影仪和音响设备等。
2. 体育设备学校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场地,配备了一些体育器材,满足学生体育活动的需求。
3. 美术设备学校有美术室,内有一些美术用品和绘画材料,以满足学生绘画和手工艺课程的需求。
四、教育活动学校每学年都会组织一些教育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科技展览等,为学生提供广泛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学校还定期进行班级活动、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经验。
五、教职工队伍学校教职工队伍由在岗教师和事业编制教师组成。
其中,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和专职保健员。
教师们均经过正规培训,教育教学水平较高。
六、学生管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迟到早退、缺勤、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学校还定期进行家长会和学生评议会,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和交流。
七、校园安全学校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安全逃生演习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还配备了专职保卫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3.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附件3
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一、校园用地。
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建有围墙和校门,配备升旗、小学生守则等德育设施,有田径、球类活动等体育设施。
100人以上的教学点应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和跳高、跳远沙坑、60米直跑道及相关体育设施。
二、教学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每班有独立教室,设有少先队活动、科学实验、体育器材、图书阅览等功能室,配备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
有教师办公、师生食堂、饮水设施和蹲位足够的厕所。
100人以上的教学点各功能室应相对独立。
三、条件装备。
普通教室课桌椅配备齐全,符合标准。
实验教学仪器达到《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第二种方案配备要求,学生分组实验能保证4人一组操作。
信息技术装备达到教育部“关于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的配备要求,计算机数量能满足“二人一机”教学。
学生20人以下的藏书量不少于400册,20人以上的生均不少于20册;有教育类报纸和专业杂志。
体育器材至少要配备棒、球、垫、绳、毽子等。
音乐器材至少要配备琴、锣、鼓、钹和教学资料等。
美术器材至少要配备衬布、画板、教学石膏像、挂图等。
四、师资配备。
在校生在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在校生在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在1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教师。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 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城乡乡村地区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标准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小学办学条件规章制度
小学办学条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学生权益,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办学应依法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小学应当坚持德育为先,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小学应当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小学应当积极引导学生倡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热爱劳动、友善互助的优良品质。
第二章小学基本条件第六条小学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办学场所,保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七条小学应当配置必备的师资力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安全。
第九条小学应当配备必需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条小学应当设立学科融合、实践技能、校园文化等特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生权益第十一条小学应当尊重学生人格权、教育权和获知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小学应当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倡导师生平等相处、尊重互助、和谐友爱的校园文化。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体系,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小学应当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教学标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小学应当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多角度、多维度评价学生发展。
第十七条小学应当实施“小班化”教学,注重个性化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小学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学生学习情况,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九条小学应当建立教师评优晋级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
第二十条小学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完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第二十一条小学应当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保障其工作与生活平衡。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中小学校所需符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质量,因此,建设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校舍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结构稳固。
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同时,建筑布局要合理,满足教学、生活和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功能的协调配套。
其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内部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
学校应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心健康。
再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应注重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段建设,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最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高效。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总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保障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建设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重视学校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建设,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农村小学章程
农村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村小学宗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德育,强化素养;关注特色,提升品质。
第三条农村小学办学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农村小学教育目标:培养具有良好道德素养、健康心理、扎实学识、创新思维的学生。
第五条农村小学教学特色: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兴趣培养,实施多元化教学。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农村小学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农村特点和学生需求,适度增加农村实践与生活技能课程。
第七条农村小学鼓励学生参与艺术、体育、手工等校本特色课程。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农村小学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注重个性化教育,实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发展。
第九条农村小学强化家校合作,提高家长参与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农村小学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农村小学注重选聘优秀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第十二条农村小学鼓励教师深入农村社区,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积极开展家访,增进师生间的情感联系。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农村小学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辅导服务机构,并提供心理咨询师指导。
第十五条农村小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综合素质。
第六章校园环境第十六条农村小学注重创设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提供齐全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第十七条农村小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消除各类隐患。
第十八条农村小学开展环保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九条农村小学设立学校管理委员会,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农村小学实行班主任制,加强对班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第八章资源保障第二十一条农村小学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农村小学注重联络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资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为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2008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相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 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随着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建设标准的提高不仅关乎学校教学质量,更关系到农村学生的学习环境和发展前景。
因此,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对于农村中小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农村中小学校的场地规划应该合理科学。
校园内应该有足够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设施,同时还要有足够的操场、篮球场、足球场等活动场地,满足学生日常学习和体育活动的需求。
校园内的植被也要合理规划,绿化面积要达到一定标准,增加学生的学习氛围,提高学校的整体环境质量。
其次,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也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设施应该齐全,包括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
教室要宽敞明亮,桌椅和黑板要符合人体工程学,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实验室要配备完善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满足学生的实验和科学探究需求。
多媒体教室要有先进的多媒体设备,提高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该配备齐全的图书馆、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
再者,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还应该注重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最后,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也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
同时,学校还应该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包括食堂、宿舍、医务室等,保障学生的生活需求,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总之,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提高是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才能为农村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农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重视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共同努力,为农村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农村中小学建设情况汇报
农村中小学建设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投入,农村中小学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也有了明显提升。
首先,农村中小学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
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的投入,修建了一大批新的校舍,改造了老旧的教学楼,提供了更加舒适、安全的学习环境。
此外,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等配套设施也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为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其次,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
政府鼓励优秀的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并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奖励措施。
同时,还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投入,为学校购置了更多的教学用具和教材,提高了教学质量。
此外,政府还推动了农村中小学与城市学校的资源共享,通过网络教育等方式,让农村学生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再者,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政府加强了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督导和评估,推动学校建立了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了教学质量。
同时,政府还推动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了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这些举措都为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后,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小学的发展。
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的捐赠和支持力度,为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些举措都为农村中小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的来说,农村中小学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不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助力农村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说明材料
1.情况说明怎么写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zwh188298 凉州区永昌镇马珣小学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中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根据《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3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在编制校舍项目规划中以实际状况为依据,发现2013年年报数据与学校实际情况存在不符,主要问题是:一、校园占地面积丈量错误。
2013年年报中校园占地面积4458平方米,实际测量为6132平方米。
2.更新数据不及时。
因***原因,学校占地面积减小(增加)***平方米,但在年报中未进行及时更新。
二、校舍面积2013年年报中校舍建筑面积994平方米,实际测量为792.1平方米。
出现误差的原因是:1.丈量方法不一。
年报数据中校舍面积包含建筑物散水面积,但本次测量时不含散水面积。
2.丈量错误。
因测量方法有误,导致建筑面积出现错误。
三、规划校舍面积超出生均建筑面积我校规划校舍总建筑面积988.72平方米,已超出生均建筑面积,主要原因是我校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学生人数较少,若修建面积较小的教学用房不符合采光、通风等设计要求,且各种功能用房又不能缺少,这样以来,导致规划校舍面积超出生均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我校在编制校舍项目规划中,按照学校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满足最基本办学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了规划编制。
凉州区永昌镇马珣小学2014年3月16日(以上原因仅供参考,请各校按实际情况对照写出说明,具体排版要求见蓝皮书44。
2.申请办学都需要什么程序和条件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首先你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
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
然后你申请到当地教育部门递交申办报告,等着验收批复。
一、办事程序: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市教育局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2、审批机关验证3、设立民办学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
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
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一节建设规模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
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注: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
第二节项目构成第十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一、教学条件。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首先需要满足的是教学条件。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用具,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等。
教室应当明亮、宽敞、通风良好,每个学生的座位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
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实验设备和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进行实验时的安全。
图书馆应当收藏丰富的书籍,满足学生的阅读需求。
多媒体教室应当配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师资条件。
其次,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还包括师资条件。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师队伍,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专职的心理辅导老师,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三、卫生条件。
另外,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还包括卫生条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校园卫生管理制度,保障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
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校园卫生检查,及时清理校园垃圾,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健康保健室,提供学生日常的卫生保健服务。
四、安全条件。
最后,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还包括安全条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当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总之,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空间。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够重视这一标准,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更好的学习氛围。
农村普通小学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说明
农村普通小学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说明
一、学校分类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目前,农村小学大概分为3个类别: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非完全小学)。
二、办学条件
1. 教学点(非完全小学):一是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二是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活动场地;三是普通教室面积达到40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240瓦;四是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五是配备座机电话;六是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七是多功能室包括音乐、美术、科学教室和少队部,设置图书室、体育器材室,教学设施满足基本需要;八是保证学生喝开水。
2.完全小学(村级小学):一是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二是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活动场地;三是普通教室面积达到54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360瓦;四是计算机教室与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合并建设;五是配备座机电话;六是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七是保证学生喝开水;八是科学实验室、劳技室、科技活动室可以合并,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室、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可以合并,图书室、阅览室可以合并,会议室、档案室、德育展览室等可以合并,音乐、美术教室可以合并,设置少队部、体育器材室。
3. 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各项指标按《渭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根据原国家教委、建设部、国家计委1996年12月20日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发布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及现有涉及中小学建筑、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一、布局和规模1、根据人口分布和人口出生率等综合因素,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
2、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
山区和边远农村可适当保留部分教学点。
同时,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校。
完全小学一般为1-4轨,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一般为4-8轨,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二、校园和校舍4、校园规划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
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
5、有砖混围墙或铁质栅栏,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
有铁质校门和标准校牌。
6、新建校舍建筑一般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以适应教育发展对可变空间的需求。
抗震设计类别执行乙类标准。
完全小学和初中的主要建筑应尽可能建设楼房。
完全小学的教学办公楼不宜超过三层,初中的教学图书实验楼不宜超过四层。
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2平方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4平方米,无危房。
寄宿制学校应另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
7、完全小学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规模比较大的小学应设有美术教室。
初中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乐器室、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生化药品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
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随着中国农村地区发展的不断壮大,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权益,制定一套基本的办学标准是必要的。
首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包括教师配备标准。
乡村学校需要有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以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进行。
教师的编制应与学生人数相匹配,不能出现教师严重不足的情况。
同时,教师的专业素质也应受到重视,他们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此外,学校还应该给予教师必要的培训和提高机会,以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其次,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还应包括学生配备标准。
学生数量是学校规模的重要指标,学生人数不宜过多,以免影响教学质量。
此外,学校还应设立合理的班级数量,每个班级的人数不宜过多,以便教师能够更好地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
另外,学校还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保证学生的基本教育权益。
此外,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包括课程设置标准。
学校的课程设置应合理科学,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学校应设立基础课程,如语文、数学、英语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另一方面,学校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特色课程,如农村职业技术课程、农村文化课程等,为学生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乡村生活和就业。
最后,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还应包括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的要求。
学校应该有完善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学校还应有齐全的教学用具、教辅资料、图书等教育资源,以支持教学和学习活动的开展。
此外,学校还应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如学生宿舍、餐厅、医疗卫生等,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应该包括教师配备标准、学生配备标准、课程设置标准、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和符合这些标准,可以保障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发展潜力,进一步促进乡村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让农村孩子也能上个好学校长直涧溪小学办学基本条件汇报材料
让农村孩子也能上个好学校
长直涧溪小学办学基本条件汇报材料
涧溪小学位于长直乡东北角10公里处。
建于2002年,辖区人口约2700人。
学校占地面积1558平方米,生均为73.9平方米;学校现有三至六年级共四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人,专任教师8人。
一、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
学校建筑面积1209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58.1平方米;现有普通教室5个;学生有符合要求的课桌椅。
学校配有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器材室各1个,图书室现有藏书629册,生均31.5册。
有充足的音乐、美术器材,音美器材达到了国家二类标准;学校运动场地内建有篮球场1个,有平梯、单杠等体育设施,可满足学生正常的体育活动需求。
二、师资建设
我校8名专职教师中,大专学历6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中级职称教师4名,县级骨干教师1名,县级模范教师3名。
我校建有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学校每年举办教师全员集中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外出学习,参加国培2人,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三、质量与管理
我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
生活,保证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三至六年级学生成绩及格率达到要求;毕业生全科合格率达100%;连续五年巩固率达到99%以上;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标;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孩子从小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独立生活和自主学习。
我们将以本次评估验收为契机,强化弱项建设,全面改善我校办学基本条件,为山区教育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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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修订稿)》
农村普通小学办学条件说明
一、学校分类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目前,农村小学大概分为3个类别: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非完全小学)。
二、办学条件
1. 教学点(非完全小学):一是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二是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活动场地;三是普通教室面积达到40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240瓦;四是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五是配备座机电话;六是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七是多功能室包括音乐、美术、科学教室和少队部,设置图书室、体育器材室,教学设施满足基本需要;八是保证学生喝开水。
2.完全小学(村级小学):一是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二是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活动场地;三是普通教室面积达到54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360瓦;四是计算机教室与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合并建设;五是配备座机电话;六是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七是保证学生喝开水;八是科学实验室、劳技室、科技活动室可以合并,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室、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可以合并,图书室、阅览室可以合并,会议室、档案室、德育展览室等可以合并,音乐、美术教
室可以合并,设置少队部、体育器材室。
3. 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各项指标按《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修订稿)》要求,达到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