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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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集团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一、依据:
1、各地物业用房有关法规
2、物业服务使用需求
二、适用范围:
龙湖集团
三、职责:
1、物业公司:
――在启动会阶段提交选址和面积需求前期介入意见。
――在设计阶段向研发提供物业用房内部分隔前期介入意见,并与项目团队共同
确定设计成果。
2、研发部:
――在启动会阶段根据物业前期介入意见、本标准、项目情况和法规,确定物业用
房位置和面积。
――协调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团队确定的分隔意见,出具物业用房各专业施工图纸。
3、项目工程部:
――物业用房施工组织。
四、定义:
1、永久性物业用房:提供物业公司使用的正式永久用房,包括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库房、工程维保中心用房、安全护卫中心用房、环境治理中心用房等;
2、销售中心临时物业用房:在项目施工或销售阶段提供销售中心物业保安、保洁使用的临时物业用房,包括保洁休息室、安全护卫中心用房。
3、过渡物业用房:因项目分期建设,永久物业用房尚未竣工项目即交付业主,在永久用房以外临时按配置标准提供的物业用房。
4、物业管理区域: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共用设施设备、市政道路、业态和封闭管理等因素划定,报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法定不可分隔的服务范围。
五、选址原则:
1、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
――集中设置;
――交通方便,满足人、车到访;
――客户中心独立设置出入口,向小区外围开门;
――行政办公区独立设置出入口;
――自然采光。
2、其他物业用房:
――尽可能在小区隐蔽处;可集中或分开设置;集中设置时,分别设置独立出入口。
――工程维保中心、环境治理中心、库房用房宜在小区相对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安全护卫中心宿舍应自然采光。
六、面积标准
1、物业用房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配置,每个物业管理区域均应配
置物业用房,配置面积标准如下:
七、装修标准
(一)永久性物业用房装修标准:
1、客户中心:精装修(包括房屋装修、客户中心接待台、背景墙、背景LOGO、招牌等),见附件《客户中心装修标准》。
2、其它物业用房:
(1)普通地砖,顶面、墙面乳胶漆;
(2)卫生间、洗澡间、盥洗间:防滑地砖、墙砖、顶棚为铝合金吊顶或防潮白色乳胶漆;
(二)过渡性物业用房装修标准
1、客户中心按永久物业用房标准精装修;
2、管理处及其他用房标准:乳胶漆或涂料墙面、地面普通地砖。
(三)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装修
1、按永久性保安和保洁用房装修和配置标准。
八、设备配置标准
1、空调:客户接待中心、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工程值班室、安全护卫中心值班室、安全护卫中心宿舍、安全护卫中心培训室、中央控制室、大门岗亭应配置空调。
2、语音、网络、安防
3、通风:设在地上物业用房应满足自然通风;设在地下物业用房不能满足自然通风的,设置机械通风。
八、物业用房交付时间
1、永久性物业用房和分期开发设置的过渡物业用房,于预定交房日前一个月交付物业;
2、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于售楼部开放前20天交付物业。
八、配置参考表
说明:
a)物管用房的交付,应在交房时间1个月前交付物业。
b)安全护卫中心用房应和其它功能用房分割设置有独立出入口,以避免影响夜班队员休息。
c)环境治理中心、工程维保中心用房不应与客户中心和管理处办公用房公用出入口,以避免相互干扰。
d)安全护卫中心寝室热水锅炉应能同时一轮满足10人次热水洗澡需求。
e)客户中心、安全护卫中心寝室和管理处办公室应至少有一面墙临窗。其它房间不临窗时应考虑独立通风系统和新风系统。
f)售楼部与样板区应设置保安用房和保洁休息室;售楼部开放前20天交付。
g)分期开发设置的过度物业用房:客户中心前台、接待室按正常使用标准装修;其他用房装修:满足使用功能,乳胶漆墙面、瓜
米石地面。(过渡物业用房和正式物业用房的装修由地产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