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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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集团物业用房配置标准

一、依据:

1、各地物业用房有关法规

2、物业服务使用需求

二、适用范围:

龙湖集团

三、职责:

1、物业公司:

――在启动会阶段提交选址和面积需求前期介入意见。

――在设计阶段向研发提供物业用房内部分隔前期介入意见,并与项目团队共同

确定设计成果。

2、研发部:

――在启动会阶段根据物业前期介入意见、本标准、项目情况和法规,确定物业用

房位置和面积。

――协调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团队确定的分隔意见,出具物业用房各专业施工图纸。

3、项目工程部:

――物业用房施工组织。

四、定义:

1、永久性物业用房:提供物业公司使用的正式永久用房,包括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库房、工程维保中心用房、安全护卫中心用房、环境治理中心用房等;

2、销售中心临时物业用房:在项目施工或销售阶段提供销售中心物业保安、保洁使用的临时物业用房,包括保洁休息室、安全护卫中心用房。

3、过渡物业用房:因项目分期建设,永久物业用房尚未竣工项目即交付业主,在永久用房以外临时按配置标准提供的物业用房。

4、物业管理区域: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共用设施设备、市政道路、业态和封闭管理等因素划定,报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法定不可分隔的服务范围。

五、选址原则:

1、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及客户中心:

――集中设置;

――交通方便,满足人、车到访;

――客户中心独立设置出入口,向小区外围开门;

――行政办公区独立设置出入口;

――自然采光。

2、其他物业用房:

――尽可能在小区隐蔽处;可集中或分开设置;集中设置时,分别设置独立出入口。

――工程维保中心、环境治理中心、库房用房宜在小区相对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安全护卫中心宿舍应自然采光。

六、面积标准

1、物业用房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配置,每个物业管理区域均应配

置物业用房,配置面积标准如下:

七、装修标准

(一)永久性物业用房装修标准:

1、客户中心:精装修(包括房屋装修、客户中心接待台、背景墙、背景LOGO、招牌等),见附件《客户中心装修标准》。

2、其它物业用房:

(1)普通地砖,顶面、墙面乳胶漆;

(2)卫生间、洗澡间、盥洗间:防滑地砖、墙砖、顶棚为铝合金吊顶或防潮白色乳胶漆;

(二)过渡性物业用房装修标准

1、客户中心按永久物业用房标准精装修;

2、管理处及其他用房标准:乳胶漆或涂料墙面、地面普通地砖。

(三)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装修

1、按永久性保安和保洁用房装修和配置标准。

八、设备配置标准

1、空调:客户接待中心、管理处行政办公区、工程值班室、安全护卫中心值班室、安全护卫中心宿舍、安全护卫中心培训室、中央控制室、大门岗亭应配置空调。

2、语音、网络、安防

3、通风:设在地上物业用房应满足自然通风;设在地下物业用房不能满足自然通风的,设置机械通风。

八、物业用房交付时间

1、永久性物业用房和分期开发设置的过渡物业用房,于预定交房日前一个月交付物业;

2、售楼部与样板区物业用房,于售楼部开放前20天交付物业。

八、配置参考表

说明:

a)物管用房的交付,应在交房时间1个月前交付物业。

b)安全护卫中心用房应和其它功能用房分割设置有独立出入口,以避免影响夜班队员休息。

c)环境治理中心、工程维保中心用房不应与客户中心和管理处办公用房公用出入口,以避免相互干扰。

d)安全护卫中心寝室热水锅炉应能同时一轮满足10人次热水洗澡需求。

e)客户中心、安全护卫中心寝室和管理处办公室应至少有一面墙临窗。其它房间不临窗时应考虑独立通风系统和新风系统。

f)售楼部与样板区应设置保安用房和保洁休息室;售楼部开放前20天交付。

g)分期开发设置的过度物业用房:客户中心前台、接待室按正常使用标准装修;其他用房装修:满足使用功能,乳胶漆墙面、瓜

米石地面。(过渡物业用房和正式物业用房的装修由地产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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