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其他专利纠纷案卷评查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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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引言专利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是对专利申请、审查和授权过程中的技术和法律要求的检验,其结果直接关系到专利的有效性和可维护性。

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优化专利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及其相关内容。

一、专利案件质量评定的意义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是对专利技术内容和法律审查程序的综合评价,通过评定可以判断专利案件的技术创新水平、法律实质合规性和合理性,对专利权利的有效性和可维护性提供重要参考。

对于专利权的申请人、审查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司法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可以帮助其了解申请的技术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能够获得专利保护,以及未来的维护难度,从而合理规划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

2. 对于专利审查机构来说,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可以帮助其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确保专利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对于专业服务机构和司法机构来说,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可以帮助其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和司法裁判,保障专利权利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原则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客观、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 客观性:评定标准应基于客观的证据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建立起科学的评判体系。

2. 科学性:评定标准应基于专利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充分考虑专利的技术创新性、实用性和商业价值,确保评定结果科学合理。

3. 公正性:评定标准应公开透明,尊重专利权利人、第三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利益,保障评定结果公平公正。

4. 合理性:评定标准应考虑专利法律制度的整体性和灵活性,兼顾技术创新的多样性和发展变化的特点,确保评定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内容1. 技术创新性评定标准技术创新性是专利案件质量评定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评定标准:(1)技术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新程度,包括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和独创性。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查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若当场履行调解协议的, 无回访记录不扣分;“回访情况”栏记录有回访内容即不扣分。)
15
封底部分:封底应由⑴立卷人、⑵审核人共同签名, 并填写⑶立卷日期。
查封底: 内容少一项扣0.2分。
调解案卷合法性评定(5分)
16
调解案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案卷中涉及内容、程序、要素是否合的扣2分。
5
人民调解记录
查记录: 无记录的扣2分。
6
人民调解协议书
查协议书: 无协议书的扣2分。
7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查回访记录: 无回访记录的扣2分。
8
封底
查封底: 无封底的扣2分。






(50分)
9
封面部分: 填写完整人民调解委员会⑴名称、⑵卷名、⑶卷号、⑷人民调解员姓名、⑸调解日期、⑹立卷人、⑺立 卷日期、⑻保管期限等内容。
查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






(50分)
12
人民调解记录部分:调解记录要完整填写⑴时间、⑵地点、⑶当事人、⑷调解记录。“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⑸“调解结果”栏应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 由⑹当事人、⑺调解员、⑻记录人签名, 并⑼填写日期。
查阅卷宗:由律师审查后酌情扣分, 并写出扣分依据。
扣分理由:
得分
查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少一项扣0.2分。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查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少一项扣0.2分。






(50分)
14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部分:⑴“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⑶“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⑷填写回访时间。⑸“回访情况”应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⑹“回访人”应由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填写⑺调委会名称、⑻回访记录时间。
查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调查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






(50分)
12
人民调解记录部分:调解记录要完整填写⑴时间、⑵地点、⑶当事人、⑷调解记录。“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⑸“调解结果”栏应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⑹当事人、⑺调解员、⑻记录人签名,并⑼填写日期。
查人民调解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
13
人民调解协议书部分:⑴“编号”栏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认真填写当事人的⑵姓名、⑶性别、⑷民族、⑸年龄、⑹职业、⑺联系方式、⑻单位或住址等。⑼“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⑽“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⑾“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⑿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⒀人民调解员签名,⒁记录人签名,⒂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⒃并明确填写日期。
查登记表、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申请书内容少一项扣0.2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案件,没有申请书的,申请书项目不扣分。)

人民调解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最新文档资料

人民调解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最新文档资料
5
16
效力明确
协议书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指印,有调解员的签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
5
17
送达和归档
协议书送达要有记载;送达当事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档的必须是原件。
5
18
诉前司法确认
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并准确记录确认情况。
5
回访
(6分)
19
回访及时
办案人员在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及时回访,发现问题,督促履行义务方及时履行。
4
调查与
取证
(15分)
4
认真调查
有双方当事人的调查笔录。
3
5
主动走访
有相关知情人的调查笔录。
3
6
调查取证材料和程序
取证的程序合法,证据材料合法有效并得以固定。
4
7
调查笔录格式
调查笔录格式规范,记录详细,有被调查人签字或指印,有调查人员的签字,时间、地点记录清楚。
5
调解
(30分)
8
调解当事人
调解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9
调解程序
调解时向当事人交待清楚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遵守的纪律、调解的原则以及参与的调解人员、回避的事项等;调解工作程序规范。
6
10
调解笔录制作
调解记录详细、准确,语句通顺,每一页都有当事人、证人签字或指印,有调解人员签字;调解的地点、时间记录清楚。
8
11
调解中序规范,证据保管完好。
3
25
管理规范
卷宗管理规范,有专人、专柜保管。
2
合计
(100分)
100
6
12
调解发挥了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积极作用。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一、引言随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专利申请数量的不断增加,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关注的焦点之一。

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不仅关系到申请人的权益和创新成果的保护,也直接影响着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促进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利案件质量的重要性专利案件质量评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创新成果:专利案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创新成果的保护效果,合格的专利案件能够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创新成果。

2. 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高质量的专利案件有利于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

3. 维护市场秩序: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减少专利纠纷,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设计原则1. 科学性:评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2. 公正性:评定标准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特定利益群体。

3. 可操作性:评定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方便法官、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等实际从业者在实践中应用。

4. 客观性:评定标准应当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确保评定结果客观。

四、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的内容1. 专利文本质量(1)清晰性:专利文本应当表述清晰,避免模棱两可的措辞,便于他人理解。

(2)充分性:专利文本应当包含充分的技术信息,确保对实质性技术方案的全面披露。

(3)准确性:专利文本中的技术术语应当准确无误,确保专利权的精准范围。

2. 技术创新性(1)技术难度:专利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创新性。

(2)技术效益:专利案件应当具有明显的技术效益,能够从技术上解决实际问题。

3. 法律依据(1)合法性:专利案件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经济可行性:专利案件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可行性,有助于技术的实际应用和市场推广。

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卷评查标准

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卷评查标准
3.引用法律、法规依据未具体明确到条、款、项的扣2分;条、款、项指称错误的扣5分;引用依据内容不准确的扣5分,不完整的,扣2分。
执法程序
部分
30
1.案件办理的步骤和流程完整、规范。
1.案件办理不符合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基本步骤和流程的,扣2分。
2.作出或者撤销立案、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执行等决定未填写相应的案件审批表,未按照规定办理内部审批手续的,扣1分。
2.口审笔录。口审笔录没有举行口审的起止时间、地点、方式,未记载参加口审人员的基本情况,没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以及当事人双方质证、辩论的情况,没有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没有审理人员、记录人、当事人审核后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的,酌情扣1-2分。
3.集体讨论记录。对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讨论未制作讨论记录,未载明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和讨论的事项、具体意见、最终结论,没有参加人的签名或盖章的,酌情扣1-2分。
附表1
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卷评查标准
评查项目
分值
调查内容和要求
评分细则
主体部分
10
1.执法机关主体适格,实施行政调处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2.承办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案件当事人主体适格。
1.不具有行政调处权的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作出与其职权不符执法文书的,不合格。
2.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理的,不合格。
1.法律文书格式正确,形式规范。
2.案卷装订符合要求。
1.卷内书写文书有用铅笔、圆珠笔或红墨水笔书写的,扣1分。
2.卷内文书应当有执法人员签名而未签名的,发现一处扣2分。
3.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笔录内容有改动,未经被检查或询问的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的,发现一处扣1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6.08.25•【文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执法正文关于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办案量质双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8月25日联系人:专利管理司关健电话:************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下简称“案卷评查”),是指上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下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的专利行政执法案卷实施的检查,对其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的行为。

第三条案卷评查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评价专利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章评查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专利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环节、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查处假冒专利、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调解其他纠纷三类。

正在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且尚未结案的专利行政执法案卷,一般不纳入评查范围。

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案件办结完毕后20日内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一案一卷,分门别类,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一、引言随着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要,专利案件的质量评定成为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专利案件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专利的保护范围、有效期以及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专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专利案件质量评定的现状、原则、内容和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出一套可行的评定标准。

二、现状分析当前,专利案件质量评定存在一些问题。

评定标准不够明确、具体,导致评定结果不够客观、科学。

评定标准的制定往往依赖于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缺乏量化指标和标准化方法。

部分评定标准偏重于技术层面,忽视了法律层面和商业层面的考量。

专利案件质量评定中存在一些盲点,例如评定专家的素质和评定依据的透明度等。

三、质量评定原则1.客观性原则:评定应当基于客观数据和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2.全面性原则:评定应当充分考虑技术、法律、商业等多方面因素,形成全面的评定结果。

3.可比性原则:评定标准应当具有普适性和可比性,便于不同案件的比较和分析。

4.透明性原则:评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各方了解评定的依据和结果。

5.科学性原则:评定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理论和方法,尽可能量化和标准化评定过程。

四、质量评定内容1.技术内容:包括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性、实施可行性、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评定。

2.法律内容:包括专利权的合法性、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权的维护情况等方面的评定。

3.商业内容:包括专利的市场竞争力、商业化潜力、经济价值等方面的评定。

五、质量评定标准1.技术评定:评定专利案件的技术创新性、实施可行性、技术水平等方面,可以采用专利检索数据、技术分析报告、技术实证数据等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量化标准。

2.法律评定:评定专利案件的合法性、侵权认定、维权情况等方面,可以根据专利法律条文、法院审判案例、专利局的判例等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量化标准。

3.商业评定:评定专利案件的市场竞争力、商业化潜力、经济价值等方面,可以采用市场调研数据、商业分析报告、商业计划书等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关的量化标准。

法律服务案件评查(3篇)

法律服务案件评查(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服务的公平、公正、高效,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了法律服务案件评查工作。

本报告以某市近期开展的法律服务案件评查为例,对评查过程、评查结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评查范围及方法1. 评查范围:本次评查范围涵盖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法律服务案件。

2. 评查方法:(1)查阅案卷:评查人员对选定的案件进行案卷查阅,了解案件办理过程、律师工作情况等。

(2)座谈访谈:与案件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等座谈,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律师工作表现。

(3)实地考察:对部分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等情况。

(4)数据分析:对评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问题及原因。

三、评查结果1. 案件办理质量:总体来看,我市法律服务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律师工作表现:(1)律师职业道德:大多数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诚信原则,维护了法律尊严。

(2)业务水平:律师业务水平普遍较高,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沟通能力:律师与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等沟通顺畅,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存在问题:(1)部分律师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失误。

(2)部分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不畅,未能充分了解当事人需求,影响案件办理效果。

(3)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四、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学习不足:部分律师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失误。

2. 沟通能力欠缺:部分律师与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等沟通不畅,影响案件办理效果。

3. 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下。

五、改进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鼓励律师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

附表2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案卷评查标准

附表2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案卷评查标准

附表2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案卷评查标准评查项目分值调查内容和要求评分细则主体部分10 1.执法机关主体适格,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2.承办案件的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3.行政相对人应当主体适格,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

1.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作出与其职权不符执法文书的,不合格。

2.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合格。

3.未经依法委托的组织或虽经依法委托但超越了委托的范围从事行政处罚活动的,不合格。

4.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案件的,不合格。

5.行政相对人认定错误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合格;行政相对人认定不当但未影响处理结果的扣5分,对处理结果有影响的扣10分。

事实部分15 1.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

1.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错误或者主要事实不清的,不合格。

2.基本事实清楚但执法文书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够清楚,尚未影响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的扣5分,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扣10分。

3.执法文书记载的内容前后不一致的,扣5分。

证据部分20 1.证据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后果。

2.证据应当充分,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3.提取证据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事实而作出错误决定的,不合格。

2.证据认定错误,导致对当事人身份或者事实认定错误的,不合格。

3.证据认定有瑕疵,尚未影响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的扣5分;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扣10分。

4.证据搜集不充分或者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形不成证据链的,如证据无法证明法律事件或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后果,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应当提取的证据没有全部提取,扣1-5分。

5.调查笔录等书证材料时间、地点记载不正确、前后不一致的,扣1-5分。

评查项目分值调查内容和要求评分细则6.提取证据的方式和程序不合法、规范的,扣1-5分;伪造证据的,不合格。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标准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4
律师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项目 序 号 评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 值
受理
1
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2、统一登记受案
建立统一受案登记制度得2分,有登记本得2分,有批办 单得1分。
5
签订委 托协议 书 费用 收取 法律 适用
2
签订委托协议书
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得5分,事 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清楚得5分
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办理委托事项得5分,办案手续齐 全、程序明确得5分,记录完整清楚得5分。
15
案件 质量
6
பைடு நூலகம்
1.刑事卷(有批办单、收费凭证、委 托书或指定书、阅卷笔录、会见被告 人委托人证人笔录、调查材料、承办 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集体讨论 记录、起诉书或上诉书、辩护词或代 理词、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 上诉书抗诉书、办案小结) 2.民事代理卷(有批办单、收费凭证 、委托书、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阅卷笔录、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调 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诉讼保 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现行给 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承办律师代 理意见、集体讨论记录、代理词、出 庭通知书、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 调解书上诉书、办案小结)
10
3
按标准收取费用,出具收费凭证
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得2分,统一收费得2分,按标准收取 10 费用得2分,出具正规票据得4分。 适用法律准确得3分,记录明确清楚得2分。 5
4
运用法律法规
办案 流程
5
1.委托手续齐全(刑事案件有委托书 或指定书,民事行政案件有委托协议 和授权委托书) 2.有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3.有阅卷笔录、会见被告人、委托人 、证人笔录 4、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考评内容及标准

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考评内容及标准
8
司法所调处的纠纷应当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调解结果明显不恰当的每件扣0。3分。
4
调解笔录。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其具体要求同调解申请书。调解笔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笔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参加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未要求填写或签名的每处扣0。5分。
5
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栏应列明纠纷的全部当事人,并按括号内要求事项详细填写。纠纷简要情况栏应记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主持人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未要求填写或签名的每处扣0.5分。
被考评单位: 考评人:
序号
案件名称
1
2
3
4
5
序号
内容
评分
1
司法所调解纠纷应当遵守《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违者每件扣1分.
2
调解申请书。“当事人”栏应详细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应当详细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未按要求填写或签名的每处扣0。5分。
3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当事人”栏应列明纠纷所有当事人,其具体要求同“调解申请书”.“纠纷类别”栏按民间纠纷内容的分类,如婚姻、邻里、赔偿等填写。 “ 编号 ” 栏按有关规定或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择 “ 达成协议 ” 、 “ 调解不成 ”、“ 不受理 ” 栏目,填入适当内容。未按要求填写或签名的每处扣0。5分。

优秀调解卷宗评选

优秀调解卷宗评选

优秀调解卷宗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案情介绍完整性。

要求案情介绍详细、全面,能够清晰反映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争议焦点明确性。

要求准确把握纠纷的核心问题,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全面性。

要求调解过程记录完整,包括调解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调解方案等。

•调解结果合法性。

要求调解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例点评深刻性。

要求对调解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提炼出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调解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案件评查模版

案件评查模版

案件评查模版
案件评查模版是指对司法机关办案质量进行评估的一种工具。

评查模版通常包括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评查模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

评查模版的使用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评查模版可以从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评估,例如从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程序合法性、判决公正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查模版的使用可以促进司法机关的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评查模版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评查模版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评查模版应该基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

2.评查模版应该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评查模版应该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指导司法机关进行办案,同时也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司法机关进行评估和改进。

3.评查模版应该具有保密性和安全性。

评查模版涉及到司法机关的内部工作,应该具有保密性和安全性,避免泄露和滥用。

评查模版的使用可以促进司法机关的自我完善和提高办案质量,但是评查模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评查模版的制定和使用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知识。

评查模版的使用还需要得到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参与。

总之,评查模版是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的一种重要工具,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

评查模版的使用需要具备科学性、客观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保密性和安全性等特点,同时也需要得到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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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调解其他专利纠纷案卷评查标准
评查项目
分值
调查内容和要求
评分细则
主体部分
20
1.执法机关主体适格,
实施行政调解行为符合
法定职责权限。
2.承办案件的人员应具
备行政执法资格。
3.案件当事人主体适格。
1.不具有行政调解权的部门作出行政调解书或者作出与其职权不符法律文书的,不合格。
2.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超越法定职权进行行政调解的,不合格。
1.法律文书格式正确,形式规范。
2.案卷装订符合要求。
1.卷内书写文书有用铅笔、圆珠笔或红墨水笔书写的,发现一处扣1分。
2.卷内文书应当有执法人员签名而未签名的,发现一处扣1分。
3.对外使用的一般执法文书未加盖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扣2分。
4.对外使用的一般法律文书没有标明日期或标错日期的,扣2分。
5.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5.被请求人同意调解的,制作立案通知书,并通知请求人(送达证)。缺立案通知书的,扣5分,缺送达证的,扣2分。
6.案件立案应当有立案审批表,没有审批表或者没有签署审批意见的,扣5分。
7.调解协议书作出后,未及时结案的,扣5分人签署的意见,扣5分。
案卷文书
制作标准
部分
30
1.法律文书制作完整、正确。
1.调解协议书形式上不符合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不完整、正确无误,没有专利行政执法实施机关的署名、印章和作出日期的,酌情扣1-6分。
2.调解笔录。调解笔录没有时间、地点,未记载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未按规定要求制作,没有当事人审核后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的,酌情扣1-4分。
上述各项共计20分,扣完为止。
3.未经依法委托的组织或虽经依法委托但超越了委托的范围从事行政调解活动的,不合格。
4.指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承办案件的,扣10分。
5.案件当事人主体不适格(如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等),扣10分。
调解程序
部分
50
1.案件办理的步骤和流
程完整、规范。
2.案件办理符合执法规
范要求。
3.案件办理符合法定时
限要求。
1.应当有请求人请求调解的请求书,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意见陈述书,被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书,缺一项扣5分,本项共计15分。
2.案件处理中未依法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期限的,扣3分。
3.收到调解请求书后,未及时将请求书副本通过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的,扣3分。
4.被请求人不同意调解的,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通知请求人。缺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扣5分,缺送达证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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