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国家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分类管理、全面管理、从严管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质量监督检验、质量监督检测和质量监督评估。
第一节质量监督检验第五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原材料及设备的检验;2. 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3. 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
第六条质量监督检验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质量检验机构承担。
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验人员。
第二节质量监督检测第七条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通过实验室等检测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质量监督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建设工程材料的抽查检测;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抽查检测;3. 建设工程竣工质量的复检。
第八条质量监督检测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检测人员。
第三节质量监督评估第九条质量监督评估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的定期、定量评估,以评估建设工程的质量状况和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质量监督评估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担。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评估能力和设备,并有相应的评估人员。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第十一条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第一节概述(一)概念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概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管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保护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最直接的原因。
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建筑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是避免建筑生产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建设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因素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所进行的行业管理和从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主体对自己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企业管理。
(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第五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36~5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立法背景和时间: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28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法律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1)总则,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法律责任,7)附则。
(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依据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立法背景和时间:国家自2004年2月l日起施行了《建设工程安生产全管理条例》。
(2)法律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该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主要内容:1)总则,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3)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监督管理,6)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7)法律责任,8)附则。
建法规精讲班第38讲: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一)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年→10年:23分,21分,18分,17分,23分,11分,11分)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分,3分,0分,4分,2分,1分)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例】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3真)A、矿山企业B、建筑施工企业C、日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D、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E、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参考答案】ABE(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与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比较)(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例1】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中,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
恢复施工:造成中止施工的情况消除,继续施工。 恢复施工:造成中止施工的情况消除,继续施工。 中止施工不满一年恢复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报告; ① 中止施工不满一年恢复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 ②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 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 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个月的 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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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具备哪些条件才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 领取施工许可证? 领取施工许可证 2.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有何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有何不妥之处 请说明理由。 请说明理由 2003年8月10 开工是否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为什么 为什么? 年 月 开工是否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为什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分包工程做了哪些禁止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规定? 规定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简述建设单位在什么情形下需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参考答案: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参考答案: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1)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2003年4月10日颁发施工许可证。 年 月 日颁发施工许可证 日颁发施工许可证。 (3)2003年8月10日开工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年 月 日开工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日开工不需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法规第6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能力要求
1.具有根据工程实际进行合同编制与审查的能力。 2.具有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案例引入:违法挂靠承揽工程,签订合同被判无效
A建筑公司挂靠于一资质较高的B建筑公司,以B建筑公司名义承揽了一项 工程,并与建设单位C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A建筑公司以B建筑公司名义与C 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 义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6.1 概述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包括: (1)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2)履行合同义务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 履行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等义务;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义务,也称为后契约义务。
6.1 概述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 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 (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寧事人不仅作出意思 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6.1 概述
(三)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 原则等。 1.平等原则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 另一方。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单位大小和经济实 力强弱,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就是说,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应当承担义务,而 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取得一致,合 同方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 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法规 第六章
6.4.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业人员的权利 2.从业人员的责任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与“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
(一)三类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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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 关单位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 列的管理活动。其具体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于建设工程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行业 管理(纵向)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在从事 建设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横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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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总承包 资质序列
专业承包 资质序列
劳务分包 资质序列
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 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
特级
不少于 6 人
---不少于 3 人 不少于 2 人
不少于 2 人
一级
二级及以下
不少于 4 人
不少于 2 人
不少于 3 人
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6.2.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
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 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 制度。
•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 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建设工程施工条例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建设工程施工。
第五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章施工合同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二)施工工期;(三)质量标准;(四)安全防护措施;(五)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六)违约责任;(七)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标准工艺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正、公正、公正。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四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第五条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并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第二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建筑物的安全、耐久和使用功能。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第八条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控制部门,配备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第三章土木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土木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土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土木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功能需求。
第十二条土木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第十三条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等。
第十四条土木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控制部门,配备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土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第四章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安装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保证安装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功能需求。
第十七条安装工程项目应当有合法、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进行安全制度培训,并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区域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对于高风险、特殊作业,应当编制专门的安全预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购买施工过程的安全保险,并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建设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五章处罚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建设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编辑ppt
2. 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
工
程的,予以取缔。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
程的,吊销其资质证书。对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或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
计业务;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
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造柱箍筋相当一部分弯钩不符合规范要求(135°),砌筑砂浆
饱满度不够。必须对结构方案、抗震构造、受力计算进行全面
审核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消除结构隐患。
编辑ppt
2.湖北武汉佳园19号楼
该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由武汉房地产开发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
程公司勘察,武汉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
房,二至六层为住宅。由泰兴市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建
设,丹徒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队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泰兴市
建筑设计院设计,泰兴市新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泰
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在检查中专家发现,在这项
工程中勘察地质结构的方法、判定建筑物场地类别的方法都是
错误的。其一层结构设计方案不合理,抗震构造柱有漏设,构
1. 勘察方面
(1)有些工程不经过勘察或套用其他工程的勘察资
料就进行设计;
(2)勘察布置钻孔数量不足、钻孔深度不够;取样
或原位测试数量不足,取岩(土)样组数达不
到要求;
(3)抗震设防区没有划分场地类别,土层划分分析
不准确,地下水腐蚀性未做判定或判定错误,
导致勘察的结论性意见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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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方面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②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文字说明和图纸:设计依据、设计指 导思想、各类资源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公用及辅助设施、新技术采用情况、主要材 料用量、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 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 项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等。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计法规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
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 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 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 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 要设备和材料的定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图设计的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③ 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 要自行制定。其深度应满足确定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 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12
2 建设工程设计依据 1) 项目批准文件; 2) 城市规划; 3) 强制性标准; 4) 文件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 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第六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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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阶段及内容
(1) 设计阶段
根据《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计阶段 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决定。
7
2) 勘查设计活动的基本原则 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质量负责; 注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重视技术和经济相结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法规概述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相关法规的概况,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文件、政策法规,以及地方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内容。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该章节着重介绍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编制要求、规划方案审批程序、规划变更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本章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展开,包括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该章节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监督检查频次、质量监督报告编制等内容。
第五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本章重点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和要求,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要求、事故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该章节主要讨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包括环保手续办理流程、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等内容。
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本章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展开,包括合同签订要素、合同履行检查规定、合同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
第八章:建设工程验收与竣工该章节介绍建设工程验收与竣工的相关规定,包括验收标准、竣工报告要求、竣工资料归档程序等内容。
第九章: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本章重点讨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知识,包括管理制度设计原则、管理流程优化方案、管理制度审查周期等内容。
结语通过本文档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整理和归纳,希望可以为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建议读者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落实相关法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和监督。
一级建造师 工程法律法规 第六章 建设工程保险和法律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保险和法律责任制度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核心考点: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2.保险期限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保险概述(一)保险的法律概念(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2.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1Z3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订后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范围较宽,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
被保险人具体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法规,旨在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全文共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注重预防,并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强调责任追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服务。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该以质量为中心,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并且要求参与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益。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经验的积累。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从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注重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相应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监理机构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设立,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制度汇编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保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并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政府应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监督,打击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监理严格、验收细致”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以次充好,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耐久。
第七条建设工程应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地域环境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建设技术和材料,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八条建设工程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第九条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应独立公正,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建设工程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和竣工备案,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合同应根据双方意愿和相关法规,约定工程的基本要求、工期、价款等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善意的原则,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或违约。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监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责。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判和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最新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保障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质量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负责的施工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工期要求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图、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定负责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做好施工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任务,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档案,保存重要记录,以备查验。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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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立法现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02年颁布, 09年和14年分别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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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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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6.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概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 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 坏。包括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财产设备安 全,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管线和房屋的 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工程建成后的安 全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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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 关单位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 列的管理活动。其具体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于建设工程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行业 管理(纵向)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在从事 建设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横 向)。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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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启示
❖ 惨剧一再发生,原因千篇一律。这起突发事故 看似偶然,实则早存隐患。
❖ 事故发生地的施工区域到处张挂着写有“安全 警钟天天敲”的硕大标语牌,然而安全只存在 于口号上。
❖ 要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 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并建立施 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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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6.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6.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6.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6.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6.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6 建设行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6.7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
处理
6.8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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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人祸二
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 ,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 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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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人祸三
❖事发工地承包给了包工头 ❖工人经常违规自开升降机 ❖设备租赁公司层层转包,“为了控制成本
,租赁和施工单位都不愿意雇佣专业操作 人员,所以造成设备检查和保养等预防工 作不到位,一些租赁商和监管人员关系非 同一般,也造成监管缺位。”
新《安全生产法》第3条规定,安全生产工 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 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 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案例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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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介绍
• 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历史上一件具有里 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工程建设领域贯彻落客实《建筑法》 和《安全法》的具体表现,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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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层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 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情况 3. 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情况 4. 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
• 该条例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工程监 理、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以 及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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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是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 控制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发生,保障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
5. 建设工程特大伤害未遂事故、事故防范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6. 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情况 7. 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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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
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 ,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安全生 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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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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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
▪ 露天、高处作业 ▪ 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差 ▪ 不安全因素较多 ▪ 高风险和事故多发的行业
▪ 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 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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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武汉电梯事故,19条生命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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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均为粉刷工 未买保险
❖ 当地媒体报道,死亡19人当时都在电梯 里面,他们都是建筑工地的粉刷工人,其 中17人来自一个施工小队,另外2人来自 另一队。第一个施工小队中有一名工人因 身体不适当天没有上班,从而幸免于难。
❖ 工友称,他们并没有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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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事故调查:人祸一
出事的电梯已经完全
散架,残骸上有一块 登记牌,上面写着“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有效使用期限2011年 8月23日至2012年6月 3日”,可见,出事 的这部电梯已经超出 有效期限工作3个多 月。
• 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铁路 交通水利等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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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概述
健全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
制度; 3.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4.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7.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