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内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制度

为充分体现我院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会诊工作,特制定会诊制度如下:(一)科室间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病情涉及本科以外其它专业的病例、特殊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一般会诊流程: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发送至被邀请科室,同时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内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至邀请科室会诊。无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科室,由主治医师承担。

、邀请科室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陪同会诊医师进行会诊。

、若会诊医师不能做出决定,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并将结果在6小时内由会诊医师补记于会诊记录。

、会诊结束后,被邀请会诊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给出较明确的会诊意见。必要时会诊医师应和邀请科室医师共同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

、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3、急诊会诊:

经治医师开写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及时发送给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30分钟内)完成会诊记录。

经会诊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移动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转入前应邀会诊科室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医师协助患者所在科室的治疗。

危重抢救患者原则上不转科。

(二)院内会诊

1、属以下情况者可申请院内大会诊

经科内讨论并请相关专科会诊无法确诊者;

需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者;

重症、疑难病例须多科联合会诊;

特殊医疗保健人员及我院职工;

2、院内大会诊程序

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拟定邀请人员,向医务科提出申请;

经医务科审批同意会诊后,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诊;

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记录;

主管科室于会诊结束后向医务科反馈会诊结果;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

3、相关人员职责

、申请科室:准备详尽系统的病历摘要及各种相关辅助检查、影像学资料,拟定邀请人员、会诊目的、时间、地点。主管医师详细记录讨论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本,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病历汇报人、发言记录、总结意见,随后主管医师将会诊记录另立专页归入住院病历。

、被邀会诊医师:视情况提前诊察患者,阅读病历摘要,进行充分准备。

、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协调会诊中出现的问题。

4、相关问题说明

、院内大会诊有利于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是一种便捷有力的教学手段,欢迎各级医护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积极参加。

、院内大会诊主持人应为申请科室主任。

、无特殊情况,院内大会诊应安排在工作日的下午。

、院内大会诊至少提前一日申请,以便应邀人员充分准备。

(三)外出会诊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医务科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其它医疗机构拟邀请我院医师会诊,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

公章。紧急情况下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被邀请医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医院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科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院领导批准。

5、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

规。

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9、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10、会诊施行手术治疗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特殊诊疗技术项目应在获得批准

后方可进行。

11、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12、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接受会诊邀请:

会诊邀请超出邀请单位诊疗科目或者邀请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邀请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4、凡未经医院获准外出会诊,或在会诊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个人自负。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15、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外会诊: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汇编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常规科务会制度 1、一般情况每周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室所有人员参加。 2、科务会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有关文件等,提高人员素质;传达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等会议容;研究和安排近期工作。解决科存在的某些问题,如科室工作安排,质量反馈,年度计划,人员轮换,违章处理等,必须建立科务会制度,共同讨论科有关问题,促进科工作开展。 3、参加科务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主持会议的副职请假。遇到特殊事件,科主任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或分管副院长临时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 4、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科务会决定,不得搞擅自改变。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提交科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5、科务会记录要详实。会议记录的项目要求: (1).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主持人; (3).出席与缺席会议人员; (4).会议记录人; (5).会议讨论发言记录,要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发言,及不同意见与争论; (6).会议决定及通过决定的情况。

②医院周会(医疗例会、现场会)后传达会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医院的会议和件精神迅速转化为广大干部员工的实际行动,使科室运行管理战略、高层决策和有关工作决定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制定。 1、基本要求:准确、及时、到位,根据医院的会议和文件要求的围进行传达。 2、传达方式:1、口头传达;2、复制文件传达; 3、贴传达。三种方式结合进行,逐级复制文件和口头传达,要求全体人员周知的文件必须在贴栏贴。 3、时间要求:二天之必须传达到会议和文件要求的知情人员。 4、为保证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的实效性,科室应建立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传达的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 ③全科工作布置与工作总结会议 健全会议制度。①科周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批示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②科务会:每月一次,小结上月工作,研究和安排本月工作。 ④医学影像科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 1、医学影像科每周五下午4:30为疑难病例读片时间,本科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2、必要时聘请外院专家协助会诊。 3、值班医师负责疑难病例病情汇报、描述X线表现、初步X线印象及X线鉴别诊断。 4各位参加讨论的医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由专家对所讨论的X光片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诊断意见。 5、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出建议,继续做CT、MR等其他临床检查。对于诊断有疑议的特殊病例,要及时进行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会诊制度90293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科间会诊制度及流程

精品文档 科间会诊制度及流程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 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

钟内到达现场。 精品文档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 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 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急诊科转诊、转院制度 一、急诊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必须提前电话沟通后方可转诊其他科室,必要时应由医务人员陪护前往。 二、转诊病人前认真书写其门诊病历,要求按《病案书写规范》执行。 三、若首诊科室需转科治疗,双方科室对是否需要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诊负责制的原则,请示双方科主任,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并拟定诊治方案为止。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 四、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及首诊医师负全部责任。 五、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协商同意后应接收科室其他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及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六、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者;患者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患者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或患者家属强烈要求转院者;其他特殊情况者; 七、对需转院诊治的患者,由首诊或会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取得同意后,同时填报《医院急诊科转院评估表》,患者家属签字后(夜间及节假日期间,需向本科室当日值班最高职称医师请示,必要时报备科主任授权)方可转院。

八、患者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患者转院应符合指征,但情况未稳定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病情不宜转院,而患者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应做好沟通并在转院评估表上写明家属签字确认。 九、转院前应认真检查病人,避免误诊、漏诊,做到诊断不明确的病人不转,危重病人不转,对方处理有困难的病人不转。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待注意事项,转往医院应征求家属意见或依据病情建议转往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引导患者至私立医院就诊。 十、处罚措施:如违反本制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予以待岗处罚;情节严重者,经院内开会决定予以相应处罚。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一、门诊、急诊会诊 (一)门诊会诊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2)必要的辅助检查;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病人,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由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 1.急诊病人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病人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治疗; (4)病人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病人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 MRI、超声等)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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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进行传达。 2、传达方式:1、口头传达;2、复制文件传达; 3、张贴传达。三种方式结合进行,逐级复制文件和口头传达,要求全体人员周知的文件必须在张贴栏张贴。 3、时间要求:二天之内必须传达到会议和文件要求的知情人员。 4、为保证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的实效性,科室应建立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传达的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 ③全科工作布置与工作总结会议 健全会议制度。①科周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批示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②科务会:每月一次,小结上月工作,研究和安排本月工作。 ④医学影像科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 1、医学影像科每周五下午4:30为疑难病例读片时间,本科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2、必要时聘请外院专家协助会诊。 3、值班医师负责疑难病例病情汇报、描述X线表现、初步X线印象及X线鉴别诊断。 4各位参加讨论的医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由专家对所讨论的X光片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诊断意见。 5、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出建议,继续做CT、MR等其他临床检查。对于诊断有疑议的特殊病例,要及时进行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6、有当日值班医师将当日所讨论的所有病例进行记录。 ⑤医学影像科医疗差错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医学影像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医学影像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认识医学影像科工作特点1、医学影像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4、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制度与职责、流程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工作人员职责 一、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合理排班,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会诊工作,保障会诊工作正常进行。 1、接受XX个县镇医院提出会诊申请。 2、接收对口支援医院的会诊申请,并协调我院专家完成会诊。 二、定期收集、整理、分析远程会诊相关信息,建立远程会诊信息登记表,定期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总报告。 三、定期(每月)统计会诊中心会诊量、参与会诊医生的工作量,为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四、参加远程会诊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病人病情及隐私、不得泄露会诊相关数据、会诊期间非工作人员及患者家属不得参与会诊。 五、制定值班表,采取工作人员划片包干的方法管理会诊中心的环境卫生及安全。值班人员及时关闭设备及电源,下班前关闭好会诊室的门窗等,确保安全。 六、制定远程会诊流程和考核标准。 七、建立远程会诊专家库,对远程会诊专家进行资格认定。 远程会诊中心制度 一、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纪律。 2、申请上级医院会诊时,工作人员需充分准备会诊病例的相关检查资料,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

3、对协作医院会诊时,通知医生按照约定时间参加会诊,会诊专家遵守职业道德、本着严谨的精神给予会诊意见。 4、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远程会诊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序进行。 5、会诊人员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设备。 二、保密制度 1、为了维护患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医务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 2、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院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患者病情及隐私。 3、参加会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诊内容,特别是涉及病人隐私的病情。 4、调岗、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会诊登记资料交接管人员,不得私自带走或销毁。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三、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每个月必须统计一次。 3、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每日会诊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关闭机器设备的电源。 5、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其他与会诊无关的软件。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 会诊制度 (最新)、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

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和基层医疗水平,便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得到方便、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促进我省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会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远程医疗会诊。 第二章机构设臵与职能 第四条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由专家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与基层远程会诊分中心(县、市医院)、各网络单位(包括一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管理、信息、收费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工作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省立医院院外医疗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一)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 (二)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和考核标准;

(三)远程医疗会诊专家资格的认定; (四)远程医疗会诊专家的推荐,建立并及时公布和更新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 (五)收集和管理远程医疗会诊资料; (六)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相关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考; (七)负责审核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资质,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安徽省立医院信息中心在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实施技术保障、会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各市、县可依托本地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分中心,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设立中心或分中心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心或分中心建设方案; (二)依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辖区内各网络单位管理人员与会诊医师人员名单; (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会诊制度 (1)

1目的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临床业务科室。 3具体内容 3.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等。 3.2急诊会诊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后,同时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相关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 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 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3科内会诊:入院三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 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应进行科 内会诊,全科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或临床责任医师负责组织或 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 疗者,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临床责任医师或 科主任查房确定需要邀请会诊后,发出电子会诊邀请。受邀科室应 在48 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邀请科室指定受邀医师的应由指定医师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 诊医师应填写会诊记录。

3.5全院会诊:入院七日未明确诊断的疑难病例、病情疑难复杂且 需要多科共同协作治疗的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并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确定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3.6医务科有选择性的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 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由主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医院学术委员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主任参加。 3.7院外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关于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 行规定》执行。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按照《外聘专家会诊管理规定》执行。 3.8会诊费用:科间会诊及院内会诊,按照《宜昌市医疗服务(价 格)收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记入受邀科室收入,医院另配套同等费用计入会诊医师绩效收入。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与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与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

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与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的,应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1. 门诊导医台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告知患者申请会诊。 2. 单病种会诊:由门诊部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患者缴纳会诊费,发往相关科室。 3. 外院申请门诊会诊:外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与本中心联系并预付会诊费用,由中心负责预约相关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外院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携带或陪同患者到本院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到本院,进行书面会诊。 4. 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申请本院专家集体会诊:门诊接诊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接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专组家成员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最后交由门诊接诊医师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会诊后讨论会:疑难病例会诊结束后中心应该组织讨论会,由首诊医师主持,本科室相关成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评估会诊质量,尽早明确诊断,提出合理临床治疗路径。 6. 会诊前讨论会:对被媒体报导的疑难病患者,必须进行会诊前讨论,预先评估会诊质量。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领导下,根据工作能力,负责患者的初诊分诊、健康体检筛查、疑难病会接诊工作。 2.对疑难病患者进行病史资料收集,全面体格检查、完善试验诊断、并做出初步诊断,书写会诊单并组织落实专家会诊。 3.书写会诊后总结。一般应当在会诊完成后48小时内完成。 4.向会诊专家及时报告会诊后患者病情的变化,收集诊疗意见。 5.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对所接诊的疑难病患者应当全面负责,离岗前应该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病患者,应该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安排住院治疗。 6.组织参加疑难病讨论会,应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并陪同专家诊视。 7.认真执行诊疗常规,亲自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严防漏诊。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了解掌握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9.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疑难病会诊中心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翼城县人民医院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

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会诊制度要求及规范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医师须具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做出病情小结,提出会诊目的,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后送出。应邀医师一般要在12h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四.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10分钟到)。紧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急诊会诊仅限于重危抢救或需紧急处置时提出,不得随意扩大急诊会诊范围。 五.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六.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向,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历,主管医师做好讨论记录,并认真执行确定的诊疗方案。 七.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八.计算机远程会诊遇本院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病人及其家属要求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备案后,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计算机远程会诊需将病历摘要录入计算机发送至会诊中心。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和做好会诊记录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和医务科参加。 九.会诊要求会诊应邀医师要及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提出诊治措施。应邀医师在执行会诊时,若遇特殊情况,应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 。遇危重病人,应邀医师应随访会诊意见实施结果。 危重疑难病人经治医师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急会诊普通会诊或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同意会诊医师10分钟内前往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报医务科,安排会诊参与会诊,或参与抢救,填写会诊意见,或转科转院外出会诊医务科指派会诊医师,持派出会诊通知单指定医院病人会诊完成会诊,填写会诊意见及会诊回执将会诊回执交回医务科保存医院会诊流程图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 (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 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

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 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 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 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 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 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 已请XX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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