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注意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所得税核算的科目设置及财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除应设置损益类科目“所得税费用”和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两个科目外,还需增加资产类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类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

用通俗的话来讲,会计管“所得税费用”科目,税务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它们之间的差额就由“递延所得税”兄弟来替补。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都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替身”,比如应交税费为100万,税务大叔说可以少交30万,无非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替身)从应交税金科目中抵减出来30万,反之,税务大嫂说要多交30万,无非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替身)先让应交税金增加出来30万。

二、计算项目

1.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事项(这里的纳税调整事项主要包括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2.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说明:公式中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不包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交易的所得税影响)。

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关键应理解以下关系:"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金额未来转回时的所得税税率。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具体程序

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如下: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确定暂时性差异,并用未来可税前列支金额分别确定资产、负债导致的是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还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4.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额或转回额;

5.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额;

6.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

四、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实务举例

2011年12月30日,某公司以1000万元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预计无残值。会

计和税法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4年,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5年,该企

业各年利润总额均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5月,该公司因生产污染

被处以500 000元罚款;2013年6月,该公司获得国债利息收入40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2012年末,会计折旧(按4年)=2 500 000(元),账面价值=10 000 000-2 500

000=7 500 000(元)。

2012年末,税法折旧(按5年)=2 000 000(元),计税基础=10 000 000-2 000

000=8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 000(元),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500 000*0.25=125 000(元)。

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10 000 000+500 0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 000(罚款

为永久性差异)=11 000 000(元);应纳所得税=11 000 000*0.25=2 75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 62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750 000

2013年末,账面价值=7 500 000-2 500 000=5 000 000(元)。

2013年末,计税基础=8 000 000-2 000 000=6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 000 000*0.25=250 000(元),本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 000-125 000=125 000(元)。

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10 000 000-400 000(国债收入为永久性差异)+500

0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 0 100 000(元);应纳所得税=10 100 000*0.25=2 525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2 4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525 000

另外应注意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意味着企业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其应支付的部分,因而可用于抵减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也应减记其账面价值。

企业所得税若干特殊事项如何确认收入

纳税人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准确确认应税收入,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时申报缴纳应纳所得税额。在实务中,如果遇到无法明确是否应计入应税收入的情况,应把握一个原则,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征税或免税,就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笔者将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难以把握的计税收入特殊事项进行归纳,以期帮助纳税人防范税务风险。

租金收入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规定执行。

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

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因此,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税法规定该类收益作为当期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股权成本的确定方法为: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的确认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收入性质的预收账款

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企业“预收账款”科目余额很大。对应合同、发货等情况,该预收账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的,当然也属于纳税收入。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延迟确认了会计收入,也忽略了该事项的纳税调整,导致少计应纳税所得额。

视同销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