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批重点中医专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13•【文号】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发〔2012〕7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规范项目组织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我局制定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政部、科技部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进一步支持公益性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
为提高行业专项实施效果,规范和加强行业专项组织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专项重点支持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围绕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需求,开展中医药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主要包括:(一)中医药应用基础研究;(二)中医药重大公益性技术(方法、方案)前期预研;(三)中医药实用技术(方法、方案)研究开发;(四)国家标准和中医药行业重要技术标准规范研究;(五)中医药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
第三条行业专项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权责明确、规范管理、科学安排、整合协调、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面向中医药行业发展需求,突出中医药工作重点和特点,直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建设方案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央财政支持中医学专业建设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高[2011]826号)精神,为了提升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特制订中央财政支持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建设方案。
一、中医学专业建设目标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以人文教育贯穿应用型教学体系为始终,重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校院一体,工学结合”为特色,融“教、学、做”为一体,突出中医思维及实践能力培养,立足南阳医圣故里的文化沃土,秉承仲景精神的优良传统,全面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一)专业建设目标在我校中医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高职高专)建设项目以及中医学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高职高专)建设点的基础上,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积极推进“校院一体,工学结合”,完善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中医学专业与医疗行业对接、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临床医疗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执业助理中医师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构建市、县中医行业引导,学校与附属医院及县、乡医院深度融合的长效育人机制,形成学校、医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学历教育及乡村中医继续教育和培训于一体的教育联合体;探索就业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建设一支具有“双师”结构、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努力使本专业成为仲景特色鲜明,服务南阳,服务基层群众,在同类高校专业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专业。
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申报表
专业特长
身体状况
个人简历(包括主要学习简历和主要工作简历)
(可附页)
二、研修内容
申请研修的理由(包括个人条件、特长和志向,并明确是否接受培训大纲)
研修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
(可附页)
研修进度(按半年划分工作节点,将3年的培训大纲要求分散到各年度)
阶段考核指标(请将3年的总体考核指标分散到各年度)
附件2
编号:
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研修申报表
省/市/自治区:
申 请 人:
工 作单位:(盖章)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手 机:
单 位 传 真 :电子邮箱: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制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民族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学位及获得时间
பைடு நூலகம்专业技术职务
何时受聘
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起止时间
研修内容
阶段考核指标
三、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盖章)
年月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23•【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8号•【施行日期】2012.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8号)、《关于印发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试大纲及第三批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9号)精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组织选拔考试、择优录取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确定翟兴红等511人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现予公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北京市30人翟兴红赵含森王俊宏王东红李东李守国柳红芳李方玲逯俭王玲玲刘仍海张耀圣李怡孙凤霞王凌谢新才崔红生刘初生李宏艳杨燕姜敏杨承芝黄小波徐寅平张龙生周炜娄卫海于晓刚姚卫海徐俊林天津市18人张春红周正华谭涛史哲新李兰青刘长玉王作顺王金贵方文岩李慧臻张朝晖韩立新王遵来王红任勤李军付滨赵英强河北省25人杜艳茹于晓东石瑞舫唐静康日新李波张建强蔡春江李领娥张玉峰谷占卿宋清江邢殿文樊建平杨洪娟张国江郭刚杨晓黎刘春龙李彦竹靳秀明程玉珍魏勇军洪月光刘建山西省10人王世荣秦艳虹赵玉珍郜志宏申宝林张XXX 张文红杜秀娟王文革张捷内蒙古自治区10人肖映昱殷玉杰董坚高国俊吴美翠戚艳李向振杨雨民包凤芹杨永光辽宁省25人殷晓莉石月萍杨杰代晓红刘英军姜寅光庞敏郑曙琴王恩龙王昕陈民李红梅江红王鹏李丽陈苏宁肇颖斌潘淑云苏显红仇绍晨乔文军丁海燕王世轩关丽君姚啸生吉林省12人赵德喜张守琳凌霞姜丽红王秀阁刘淑荣武卫东杨世红赵伟红崔立金蔡宇孙世文黑龙江省20人刘桂兰王今朝刘长发张晓忠吕焱红郑佳新王宽宇陈英华姜家康韩凤娟陈波郭伟光袁晖戍郭力太鑫王晓婷李忱王军张晓菊李晓红上海市22人陆灏周雄根钟薏史晓张正利顾军花吴娅妮李红倪伟高月求沈卫东张振贤张炜李勇张春燕刘胜周敏董莉柳国斌宗蕾曹烨民李璟江苏省30人吴坚邓舜周恩超王长松殷勤朱杰杨金荣李志彬石磊李淑萍蒋中秋李伟兵蒋建胜陈顺中沈安明张晓春季建敏XXX美卞美广马济佩王长德陈四清方志军丁炜许陵冬史锁芳谢林叶进邵华吉亚浙江省28人张卫星叶人陈华林咸明侯春光王宏献郑宏飞李文伟俞东容汤军杨丹红裘黎明刘喜德黄平方宏图胡炜刘小菊王肖原戈言平茹清静楼建国张志娣王津杨光成袁建芬朱可奇傅瑞阳金晓滢安徽省10人张梅朱慧志顾健霞牛云飞罗玉环尹小青刘怀珍查安生张荣珍储浩然福建省19人陈霖裘红玲温立新李劲松黄源鹏熊尚全杨光邹强邱健吴天敏严玉莲陈琦辉陈进春张闽光洪敏俐李芹石荣林源陈朝霞江西省20人付志红赖强华洪恩四邓棋卫喻闽凤李启平郑甦罗来培王茂泓郭晓蒙金兰简弄根李锐争金朝辉康勇张季林冯骏严东标程书桃陈岗山东省30人刘冬梅于波马胜孙娟陈士洲阚士宇卢思俭王禹增张洁马福文朱维平刘玲王祥生李玉忠杨毅王中琳贾红玲刘阳川王科先周明爱盖德美赵桂琴冯树军毕德明李晓宋艾云李运伦杨佃会赛自金杨述特河南省28人马淑霞冯志海康志媛周正朱翠玲王育勤张国海崔书克李玲薛爱荣庆慧胡沛罗宏伟孙素明刘辉刘革命彭金军忽中乾杜耀战翟磊唐云华师卿杰刘勤建邹文庆梁健张先茂张旭剑田中伟湖北省20人王友明王汉明焦杨陈新胜程伟柳朝阳何本鸿金劲松张明敏潘红玲邓可斌范恒陈明达林爱珍杨贤海孙勤国许国振姜锦林苏国阳郑传华湖南省20人杨征宇XXX玲刘建和刘绪银喻京生毛以林姚欣艳沈智理冯国湘刘鑫蒋志诚陈其华刘春华李点谭迎春章薇朱明芳丁建国王大海吴清明广东省30人刘敏魏丹蕾邬晓东吴智兵XXX 丘梅清祝维峰冯崇廉周迎春郭建文张志敏杨洪涌陈瑞芳顾颖敏孙玉冰王立新许华文小敏郑泽荣李艳廖蔚茜戈焰吴海科徐国良杨志敏梁东辉熊昌盛罗健李一明邹旭广西壮族自治区10人李伟伟黄国东农泽宁郑茂斌庞学丰陈斯宁黄彬胡跃强罗芳牛豫洁海南省4人冯志成邱晓堂王家辉张晓阳重庆市4人曾凌文张小平刘华宝黄伟四川省20人黄青松岳仁宋谢萍曾倩杨东东扈晓宇张勤修梁超童明欧张世俊毛红王俊峰白雪肖国辉汪静陈云凤何爱国苏修辉吕均艾双春贵州省5人谢甦许滔XXX 谭旭宏李兰云南省10人姜丽娟张宏李青魏丹霞李晓杨伟彭华郭英张玉和沙剑轲陕西省16人王亚丽田耘孙万森张效科刘素香张强宋虎杰靳光荣王捷虹任晓芳杨晨光贾惠军郭亚雄王凤琴孙成军付春爱甘肃省7人欧秀梅王志刚杨维建权晓理胡敏棣杨家蕊胡胜根青海省4人沈永勤敬小华曹得胜杨翠兰宁夏回族自治区4人李培润吴少东赵凯王淑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人邓皖利李鹏张震中李军李巨琪李涛王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人杨百京姚丽中国中医科学院11人徐浩熊露吴煜XXX东冯利杨志旭贾小强高蕊衷敬柏寇秋爱马堃。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豫卫中医〔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医疗管理,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卫中医〔2021〕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各省直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以下简称“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文件精神、保障新冠肺炎等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救治的基础,为加快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医院中医药服务,提升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综合医院综合服务功能,到2022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要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中医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医院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机制和会诊机制规范有序,中医药管理体系基本完备,医院接受中医药诊疗服务的人次达到医院总诊疗人次的5%以上。
二、建设任务(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工作部署1.医院重视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医院整体规划,确定中医药业务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统筹全院资源发展中医药服务。
2.成立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医药发展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医院中医药发展问题。
3.将中医药融入医院各专业领域发展,建立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分配措施和考核指标,设立中医药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业务发展。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1.22•【字号】•【施行日期】2013.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2年下半年启动了新一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等级评审。
我省部分三级中医医院已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二级中医医院试评工作也已完成。
为保证新一轮评审工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的,推动全省中医医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医院等级评审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基本规律,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认识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意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是中医管理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依据管理程序、评审规范和标准,由医院主动申请,对其设置规模、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特色优势、运行质量、发展现状做出全面评价,并确定医院在相应级别里的等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中医医院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中医医院发展迅速,在发展方向上基本形成了“发挥特色优势,完善服务功能”的行业共识,硬件建设、内涵建设取得较大突破,但是在完善基本功能、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健全落实核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在此形势下,通过全面、科学的周期性评审,总结发展成就,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中医医院管理在快速发展基础上全面规范,对全省中医医院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各级中医管理部门应引导中医医院正确认识和把握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意义,结合深化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明确所辖中医医院设置规划和功能定位,帮助医院分析形势,确定目标,找准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做好迎接评审的筹备工作。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根据《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的研究、传承和推广,培养基层中医临床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我委将在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以下简称“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特色,以学习研究和传承发扬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优秀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核心,提高中青年中医骨干的理论与学术水平、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技术人才为导向,在学习与继承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基础上,做实、做强中医临床特色优势,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本市中医临床诊疗与学术研究水平全面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同时,通过项目建设,建成一支医术精湛、特色明显,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基层中医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为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建设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工作室,学习、传承名中医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提高中医理论及临床辨证水平,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诊疗优势,促进中医特色优势的发展。
临床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在继承、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中医辨证思想为内涵的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促进中医临床诊疗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通过名老中医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养较高的基层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建设周期“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四、团队要求(一)工作室构成1.由名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以及5-9名继承人组成。
2.工作室负责人由名老中医专家推荐认可,要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临床水平、较强的综合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10.29•【字号】•【施行日期】2007.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的通知各市卫生局,省属有关医疗机构: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于2004年7月开始实施,至2007年建设期满。
根据《山东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方案》要求,我厅组织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经专家实地检查和集中评议审定,山东中医药大学附院肛肠科等21个重点专科(见附件)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达到了建设标准,通过评审验收,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医专科。
希望通过验收的重点专科继续加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在全省中医专科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要根据建设标准和专家反馈意见,继续进行创建,达到建设标准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厅组织验收。
附件: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名单山东省卫生厅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第三批全省重点中医专科名单1.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肛肠病科2.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中风病科3.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医院大肠肛门病科4. 章丘市中医医院脾胃病科5. 青岛市中医医院肾病科6. 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肝胆病科7. 淄博市中医医院中风病科8. 枣庄市中医医院针灸推拿科9. 烟台市中医医院颈肩腰腿痛科10. 莱州市中医医院骨伤科11. 莱阳市中医医院中风病科12. 安丘市中医医院针推康复科13. 泰安市中医医院中风病科14. 泰安市中医二院骨伤科15. 威海市中医医院眼科16. 荣成市中医医院针灸科17. 日照市中医医院中风病科18. 莱芜市中医医院中风病科19. 临沂市中医医院骨关节病科20. 莒南县中医医院针灸推拿科21. 阳信县中医医院中医眼科。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引导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对全市医药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是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医疗卫生科研前沿,开展创新性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支撑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是指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省中医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中医局)批准的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批准的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所涉及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专业主要面向中、西医临床及相关专业。
第四条全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五条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申报工作由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实施。
市卫健委根据要求,筛选合格的学科上报省卫健委。
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评审评估、确定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由市卫健委先确定总建设数量,由各单位自愿申报。
市卫健委在综合能力评价和专家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经定,最终确定纳入建设计划的医学重点(培育)学件。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市卫健委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市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总体规划和布局,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的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项目申请、评审、公示。
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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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学重点专科汇报材料
我科医疗质量及水平稳居豫西地区首位。白内障超声乳化手 术、视网膜玻璃体疾病的外科手术、Q值引导的非球面准分子 激光术角膜移植术、复杂眼外伤治疗等经省科技厅鉴定:达到 或超过了省内领先水平。
第二章、学术研究
2.1 研究方向: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眼科设置以下研究研究方向: 1. 眼底病与眼外伤; 2. 眼眶病方向: 3. 白内障与青光眼方向: 4. 眼视光学与近视研究:
2.2 已有的科研基础
黄河医院眼科拥有强大的科研、教学能力。有教授(主任 医师)4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4人,硕士以上学位5人, 硕士生导师1人。
可能取得的突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视网膜、脉络膜新生血管性疾病有新的认识,联合 应用及治疗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并根据、、等技术取得对照 研究结论,指导临床实践。
2、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水肿机制有一定突破,从而 尝试除外黄斑区格栅样光凝以外的有效方法,并观察是否能有 效抑制患者视力进一步下降。
3、完成重症眼外伤的多中心评估,研究重症眼外伤的有 效治疗新途径。
热烈欢迎
各位领导、专家
指导!
莅临
河南省临床医学 重点(培育)学科验收材料
黄河三门峡医院 二零一一年六月
第一章、学科概况
黄河三门峡医院眼科成立于1956年,是豫西地区成立最早 也是规模最大的眼病专科。三门峡市眼科医学重点实验室成立 于2010年,是三门峡市政府首批建设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也 是三门峡市首家医学重点实验室。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豫卫科教函〔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决定新布局一批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对接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结合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强内涵建设,引领医学学科创新发展方向,大幅提升临床诊疗水平,为健康中原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创新,注重特色。
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医学学科建设体系。
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为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及临床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和动力。
(二)择优遴选,自主建设。
尊重医学学科建设依托单位的主体地位,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学科外,由各相关单位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和特色方向,自主择优遴选重点建设的学科。
(三)优化布局,分类指导。
统筹规划布局河南省医学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行业需求,在省重点学科基础上重塑升级若干个一流学科,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医学学科高峰。
三、申报范围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中发展突出的三级学科或其他优势特色学科,学科的界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附件1)。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豫卫中医函〔2020 〕75 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豫卫中医函〔2020 〕75 号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疫情下基于健康小屋模式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探索与构建》等16项课题为重点课题,《市级中医感控中心对基层中医院中医医疗技术感染防控能力提升策略研究》等26项课题为普通课题。
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课题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从2021年中医药扶持专项-中医药文化科普项目中列支,并按要求在省卫生健康委资助经费基础上以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各课题承担单位要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加强对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的管理。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完成后,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每半年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项目进展和研究情况,第1年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方案设计,形成初步研究成果;第2年完善、提炼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完成项目验收。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普通胶装。
多单位协作的课题,承担单位必须与所有协作单位签订课题合作协议,并附于任务书后。
任务书经课题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审核、盖章,由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医主管部门、省直医疗机构和院校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1月20日—22日报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9.02•【字号】郑卫[2008]121号•【施行日期】2008.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卫〔2008〕121号)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质量,提高重点专科防病治病能力和医学科研水平,现将《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八年九月二日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医学重点专科建设质量,增强防病治病和医学科研攻关能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郑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医疗卫生实际,特设置郑州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并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该项目专项经费从郑州市卫生事业费中预算列支,主要发挥引导作用。
第三条郑州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科建设经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调动医疗机构及广大医疗卫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鼓励临床研究中的自主创新,加快最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及推广,形成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建名科、创名院,树品牌的集聚效应。
第二章对象与范围第四条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主要资助郑州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第五条重点专科建设经费项目申报范围:(一)医学领域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在省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二)国内医药卫生界亟待解决的重大医学问题,对医学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三)围绕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推广适用价值的基础性工作;(四)能够解决郑州市带有普遍意义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适用性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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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第 三 批重 点 中 医 专科项目建设任务书
重点专科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专科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电话:
单位传真:
电子邮件: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一、专科主要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
要求:根据国内外本专科领域技术进展,结合专科业务基础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明确本专科主要发展方向、优势病种和建设目标,关键指标应以数字明确表达。(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专科建设具体计划
要求:按年度(2个年度)列出具体的建设计划,主要包括业务条件改善、门诊和住院工作量增长、临床诊疗规范优化、诊疗水平提高、业务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改善、特色病种质量管理、围绕专科方向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成果与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管理、经费投入等。必须明确每年度应完成的具体考核指标,年度考核指标与专科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应保持一致。
%
(二)医 疗 部 分
指标名称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8、专科门诊量
人人Biblioteka 人9、收治病人数人
人
人
10、床位使用率
%
%
%
11、区域外病人比例
%
%
%
12、主要病种中医治疗率
%
%
%
13、辨证论治优良率
%
%
%
14、住院病人汤剂使用率
%
%
%
15、诊断符合率
%
%
%
16、特色疗法
种
种
种
17、特色病证病种中特色疗法使用率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26、培养人才能力
研究生□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
研究生□
本科生□
27、参与或举办学术活动
次
次
次
28、外出进修、研修
人次
人次
人次
29、接收进修人员
人次
人次
人次
四、地方经费投入计划(比例)
所在医院投入万元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省辖市主管部门投入万元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经费使用年度
计划(%)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五、审核意见
所在医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
年月日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三、专科建设的具体指标
(一)综 合 部 分
指标名称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1、床位数
张
张
张
2、医生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例
%
%
%
3、医生中各级人员比例
: :
: :
: :
4、中医师占医师数比例
%
%
%
5、建设期新增设备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6、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7、中药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
%
%
%
%
%
18、专科制剂
种
种
种
19、住院甲级病历率
%
%
%
20、纳入特色病证管理的病种数
个
个
个
21、特色病证患者占住院病人的比例
%
%
%
(三)科 研 部 分
指标名称
2012年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22、科研课题
项
项
项
23、科研成果
项
项
项
24、出版专著
部
部
部
25、发表论文
篇
篇
篇
(四)学 术 及 教 学 部 分
指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