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马工程民法学--绪论、第一章
四、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二)民法和行政法
本质上来说,行政法属于公法的范畴,民法属于私法的范 畴。两者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 2.发挥的作用不同 3.规范的性质不同 4.调整的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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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与经济法
民法和经济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民法在性质上属于私法, 采取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调整 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 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采取国家干预经济的原则调整国家 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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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法的基本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该原则常常被称为民法(特别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 或 “帝王规则”。《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 诺。”这就在法律上确认了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具有 如下内容和功能: 一是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 二是解释的功能; 三是衡平的功能; 四是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 五是降低交易费用和增进效率的功能。
当然,任何意思自治都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有限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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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公平原则 《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 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就在 法律上明确确认了公平原则。公平原则的特点表现为: 第一,公平原则本身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第二,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目的性的评价标准。 第三,公平原则是法官适用民法应当遵循的重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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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法的基本原则
(七)绿色原则 《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 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马工程教材整理——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一)概念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纠纷。
如婚姻家庭冲突、债权债务冲突、损害赔偿冲突、合同冲突、海损事故冲突、货物买卖冲突、房屋租赁冲突、山田水利冲突、森林草原所有权归属冲突、著作权冲突、荣誉权冲突等等。
(二)民事纠纷的三个特点:1、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的平等。
2、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可选择性。
3、纠纷内容具有可处分性。
(三)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1、诉讼。
在现代社会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性地位,包括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两项内容。
2、非诉讼解决机制。
也称为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是指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诉讼外途径解决纠纷的制度体系案例某日,甲路过乙家楼下,被乙家阳台上坠落的花盆砸伤,经鉴定,甲头部脑震荡,需住院治疗。
甲要求乙支付医疗费用,乙拒绝支付。
甲如何解决纠纷?本案中,甲、乙之间因侵权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解决,如:1、自力救济——当事人自决。
即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行解决民事权益争议。
2、社会救济。
(1)通过民间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疏导教育调解解决。
(2)由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
即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民事权益矛盾和冲突。
其中,民事诉讼手段是解决民事权益纷争的通用手段,也是重要手段,属于公力救济的范畴,他是国家运用国家强制力,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来解决民事纠纷,具有威慑力,所做的裁判具有最终确定纠纷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效力。
民事诉讼是国家处理民事冲突的最有效的也是最后的手段。
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作出严格的规定。
本案甲选择向某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法院通知乙应诉。
开庭审理时,证人出庭向法庭陈述了有关甲被乙坠落的花盆砸伤的事实经过,鉴定人宣读了甲身体伤害程度的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法马工程最新版
民事诉讼法马工程最新版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是个教学难点: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方法;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意义。
一、诉(一)诉的概念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针对其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请求。
(二)诉的要素1.当事人2.诉的标的3.诉的理由,又称事实理由: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益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三)诉的类型1.给付之诉: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
2.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之诉。
3.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法律关系之诉。
(四)反诉1.反诉的概念和性质反诉是指法院受理本诉后,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是本诉被告享有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诉讼权利。
2.反诉的要件(1)反诉在法院受理本诉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如果本诉尚未开始或本诉法庭辩论已经终结,则不可能提起反诉。
(2)反诉的当事人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3)反诉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
(4)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五)诉的变更与追加1.诉的变更,通常是指诉讼请求的变更。
(1)广义的理解是将诉的变更视为诉讼请求的变化,因而增加新的诉讼请求也被视为诉的变更。
(2)狭义的理解仅仅指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变动。
2.诉的追加是指在诉讼中,原告在原有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二、诉权(一)诉权的概念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其民事权益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
(二)诉权的特征1.诉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2.诉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3.诉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三)对诉权的保护1.现行法律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具体规定2.法院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程度3.纠纷当事人对诉权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三、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又称诉的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并且由法院审判的对象。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事纠纷频繁发生,如何有效解决各类民事纠纷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
因此,民事诉讼法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民事案件。
本章将对民事诉讼法进行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和诉讼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
它是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制度化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
民事诉讼法为民事诉讼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和法律保障,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审判和合理有效的纠纷解决。
二、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案件中,从立案到终审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程序。
它包括以下主要环节:1.立案阶段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将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立案受理。
2.举证阶段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当事人通过提交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法院则进行证据的认定和审查。
3.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指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环节。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进行事实调查和法律适用。
4.终审阶段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再审,这一阶段称为终审阶段。
终审判决为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三、民事诉讼的特点1.自愿性民事诉讼是一种自愿参与的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提起诉讼并自由选择诉讼权利的行使。
2.公正公平民事诉讼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法定性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院只能按照法定程序来审理案件并做出判决。
四、民事诉讼的原则和制度1.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对当事人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公开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原则,即法院的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以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合理期限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个环节的期限,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不拖延诉讼的时间。
01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去年年春节刚过,山东省昌乐县农民赵某购票乘坐本县运输公司的客 车前往北京打工。途经河北省境内时,客车与当地一辆货车发生追尾 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由货车驾驶员负全责。本次事故致使赵某身 体多处受伤,先后支付医疗费1.2万多元。 伤愈后,赵某向县运输公 司提出索赔要求,但该公司以己方无责任为由加以拒绝,并提醒他应 找本次事故的肇事方索赔。赵某心想,如果到相隔千里的河北省寻求 索赔,不仅路途遥远,而且费时耗钱,因而感到左右为难。经咨询律 师,赵某以客运合同纠纷为由将县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 判决运输公司赔偿赵某各项损失1.63万元。
2、特点
与其他一些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相比,我国民事诉 讼法的体系结构具有以下四个特点:l.以总则统揽 全部法律条文;2.以普通程序作为整个审判程序 的基础;3.将执行程序作为民事诉讼法的有机组 成部分;4.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单独列为一编作 特别规定。
(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渊源 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民事诉讼法的创制及表
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也叫对地的效力),是指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地域范围。
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也 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效力和终止效力的时间。
法律的时间效力不溯及既往,这是自罗马法以来一直遵循 的一条原则,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但民事诉讼法生效前 法院已经受理而尚未审结的案件,则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 定的程序审理。
2、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所谓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指民事诉讼法作为程 序法所具有的功能,也即制定和实施民事诉讼法 应当达到的具体目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可以概括为以下三项:
第一,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第二,保证人 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 审理民事案件。第三,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 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有哪些写错的地方
1. 概述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和保护人民裙众在马工程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该法律规定了在马工程领域中的民事诉讼程序和规则,涉及到马的所有权、使用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问题。
2. 目前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目前,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适用范围不清晰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并不清晰,有时会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确定某些马工程纠纷案件是否适用该法律,导致司法裁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2 法律条文表述含糊部分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条文表述模糊,难以准确理解和适用。
这给法官、律师和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2.3 法律制裁力度不够在某些情况下,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对侵害者的制裁力度并不足够,导致不能有效维护受害者的权益,这也是当前法律存在的一个问题。
2.4 对马工程纠纷的具体规定不足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当前的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对于一些具体的马工程纠纷问题并未做出详尽的规定,导致一些纠纷案件难以妥善处理。
3. 改进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3.1 明确法律适用范围需要明确定义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明确哪些类型的纠纷适用该法律,避免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
3.2 修订模糊条文针对现有法律模糊的表述,可对相关条文进行修订,使其表述更加明确,减少解释歧义,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3.3 加大对侵害者的制裁力度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应当加大对侵害者的法律制裁力度,以此来有效维护马工程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4 增加对具体马工程纠纷的规定在法律上对于一些常见的马工程纠纷进行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马的所有权归属、马的使用权、马的伤害责任等方面,使相关方在纠纷处理中能够依法操作。
4. 总结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个无效的法律文件。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摘要:1.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概述2.课后思考题的内容与特点3.解答课后思考题的方法与步骤正文:一、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概述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全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是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教材旨在为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一本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的教材,以满足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课后思考题的内容与特点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的课后思考题具有以下特点:1.内容丰富:课后思考题涵盖了民事诉讼法的各个方面,包括基本原理、制度、程序等,有利于学生全面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
2.题目多样:课后思考题既有概念解析、原理阐述等知识性问题,也有案例分析、法律适用等实践性问题,旨在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3.深度适宜:课后思考题的难度适中,既有一定的挑战性,又能让学生在解答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
三、解答课后思考题的方法与步骤1.仔细阅读教材:解答课后思考题前,首先要认真阅读教材,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制度。
2.分析题目要求:在解答题目时,要仔细阅读题目,明确题目要求,确保回答问题符合题意。
3.结合案例和实践:在解答题目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和法律实践,使回答更具有说服力和实用性。
4.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在解答题目时,如有需要,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回答的准确性。
5.总结解答过程:在解答题目后,要进行总结,梳理自己在解答过程中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和解题能力。
总之,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的课后思考题是提高学生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0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学》 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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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1.国家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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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地位 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处于主导性地位。 1.民事诉讼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提供了相应的救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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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 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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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活动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围绕案 件的解决所进行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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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企业破产法的关系 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
系。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企业破产程序是特别的民事诉讼程 序。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首先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对于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程序事项,可以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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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公证法的关系 1、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 3、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作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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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什么事, 在什么时间和什么空间范围内发生作用。
民事诉讼法 效力
对人效力
对世效力
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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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
马工程教材整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诉与诉权一、诉(一)诉的概念1、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针对其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请求。
诉具有以下特征:(1)诉的主体是当事人。
没有当事人,诉则无从提起,因此诉的主体只能是双方当事人。
由于在民事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都具有依法起诉的权利,故不能认为只有原告一方才是诉的主体。
(2)诉的内容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争议。
(3)诉是当事人对法院的请求。
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对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请求,而不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从法律性质上看,诉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
诉的程序内涵——是指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进行审判的请求。
这种请求使民事审判程序得以启动,是法院开始民事审判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例如:妻子因丈夫有外遇,准备与丈夫离婚,向法院请求发生诉讼程序。
诉的实体内涵——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保护自身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的具体请求。
例如:妻子请求法院判决:与丈夫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界定(1)诉与诉讼。
诉是指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请求,诉讼则主要是指法院和当事人为解决纠纷而需要进行的一定活动或活动的过程,诉讼是在诉的请求提出之后才可能发生,诉是诉讼开始的前提和条件之一。
(2)诉与起诉。
起诉是起诉人向法院要求法院对纠纷以审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的一种诉讼上的行为。
而诉作为一种请求,不仅仅是一种程序意义上的要求,而且还包含有要求法院的实体权益予以保护的诉愿。
起诉是诉的提出的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诉对起诉的具体内容有决定性的意义。
(3)诉与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在实体上所要实现的利益要求,而诉作为一种请求,既有要求保护实体权益之意,还有程序意义上要求保护的内容。
(二)诉的要素:一个完整的诉,由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构成。
1、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因而以自己的名义在法院参加诉讼程序的人。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pdf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pdf内容简介在法治社会里,人类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合法方式有和解(通过谈判)、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等。
其中,诉讼是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最终方式,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解决争端。
在西方,诉讼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或程序。
在中国,“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个字组成的。
从字义上讲,“诉”为“以言语斥责”,是告的意思,即告诉、控告、告发的意思;“讼”为“言于公”,基本含义是争或争辩,争曲直于官府。
诉讼,俗称“打官司”,用法律语言来表述,诉讼是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种案件争讼的专门活动。
诉讼这种解决社会争端的方式并不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到了奴隶社会,诉讼这种形式才得以产生。
“诉讼的出现根源于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统治者的一个主观判断:任何冲突所危及的不仅仅是权益享有者本人,而且同时也危及统治秩序。
”“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
”一个社会会发生多种矛盾、冲突,由于诉讼所解决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故而,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古代就有,行政诉讼则是在近现代出现的。
刑事诉讼作为古老的诉讼形式,是由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
刑事诉讼起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奴隶社会。
那时,“国家认为自身受到了侵害”,于是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伴随着它的立法行动,‘平民议会’就直接打击犯罪”。
刑事诉讼有别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种,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法院的审查,这样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了诉讼的轨道。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争。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
摘要:
1.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概述
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4.民事诉讼法的实际应用
5.对民事诉讼法的思考和建议
正文:
一、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概述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课后思考题是一系列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问题和讨论,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实际应用。
这些问题和讨论既有理论性的探讨,也有实践性的案例分析,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法院调解优先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等。
这些原则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民主性,是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
三、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
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诉讼主体、诉讼客体、诉讼程序、诉讼结果等。
诉讼主体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客体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法律关系;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阶
段;诉讼结果是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四、民事诉讼法的实际应用
民事诉讼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例如,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积极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判决书中,法院应详细阐述判决理由,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等。
XMind系列‖民事诉讼法——概述
XMind系列‖民事诉讼法——概述★NEWS★大二下学期民事诉讼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程序公正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民事诉讼法|概述★★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补充说明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为主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 ★★补充内容★民事诉讼法VS行政诉讼法⒈诉讼主体不同⑴民事诉讼法原、被告是地位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反诉→双方的诉讼地位可以转换,不存在隶属关系⑵行政诉讼法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一定是行政机关,双方的诉讼地位不可能转换,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民告官)⒉诉讼客体不同⑴民事诉讼法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⑵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的行政行为⒊起诉条件不同⑴民事诉讼法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⑵行政诉讼法涉税→行政复议前置→复议决定不服→行政诉讼⒋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不同⑴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注】:特殊情况→证明责任的倒置⑵行政诉讼法被告负证明责任,行政机关必须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举证责任倒置)⒌调解范围不同⑴民事诉讼法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法院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⑵行政诉讼法除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外,法院原则上不能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行政案件★民事诉讼法VS刑事诉讼法⒈目的与任务不同⑴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⑵刑事诉讼法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⒉起诉主体不同⑴民事诉讼法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⑵刑事诉讼法除自诉案件外,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公诉案件)⒊原则不完全相同⑴民事诉讼法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调解原则、辩论原则⑵刑事诉讼法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⒋程序不完全相同⑴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注】:小额诉讼程序→地区年平均工资30%以下(一审终审)⑵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公诉程序、自诉程序、简易程序⒌诉讼主体地位不同⑴民事诉讼法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⑵刑事诉讼法被告人与公诉人的诉讼地位不可能平等⒍裁判执行不同⑴民事诉讼法义务人自动履行、法院强制执行⑵刑事诉讼法除法院执行(死刑)外,交由有关机关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VS民事实体法⒈密切联系、相互交错⑴积极价值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⑵相互作用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民事实体法为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提供裁判依据⑶民事诉讼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容的功能⒉相互独立、分离态势⑴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①工具价值实体公正价值②内在价值程序公正价值、程序效益价值、程序自由价值⑵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⑶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注】: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法VS仲裁法⒈案件受理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须有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⑴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⑵仲裁事项⑶选定的仲裁机构⒉保全、执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裁终局”)⒊司法监督受到法院的司法监督【注】:仲裁的类型①商事仲裁→或裁或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②劳动仲裁→先裁后审劳动仲裁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③人事仲裁→先裁后审劳动仲裁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④土地仲裁→可裁可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民事诉讼法VS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⒈民事诉讼法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程序基本法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程序一般法(“先裁后审”)【注】: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VS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⒈民事诉讼法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程序基本法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程序一般法(“可裁可审”、“裁后可诉”)【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VS人民调解法⒈民事诉讼法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基本法【注】:能够强制执行的机关→人民法院、税务机关⒉人民调解法⑴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⑵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注】:经过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民事诉讼法VS企业破产法⒈民事诉讼法一般民事诉讼的程序规范→一般法⒉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执行的程序规范→特别法【注】: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首先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程序事项,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VS公证法⒈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⒉诉讼前的证据保全⒊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作为法院的执行依据▼开通了留言区,欢迎大家交流学习,多提意见▼。
第1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 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十数人,纷 纷劝说双方忍让。甲恼羞成怒,上前拉住 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 乙羞愤不已,转身欲走,但被甲拉住。挣 扯间致乙衬衣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乙 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 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外 企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 源,使乙身心、财产俱遭伤损。后有朋友 告诉乙,此事不能作罢,一定要讨个说法。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你认为根据我国法 律的规定,有哪几种法律途径或方式可供 乙选择,以维护其权益。针对本案的实际 情况,你认为选择其中哪一种方式处理此 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并请阐明 理由。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 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 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民事诉讼法
雷红涛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中,诉讼是 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 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 四友在家打麻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 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 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且孩子要学习, 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 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 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辱骂乙神经病。 乙亦怒斥甲不务正业,象个赌徒。
• ▲诉讼主体: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中能够直接对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 和终结产生影响者。
• • • •
2、内容 3、客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案件事实 (2)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 实体法律关系 • (3)程序事项
• 三、民事诉讼法 • (一)定义: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的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马工程笔记】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马⼯程笔记】第⼀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1)基本概念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效⼒(2)基本知识点第⼀,民事诉讼法的特征有哪些?第⼆,分析民事诉讼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第三,简述民事诉讼法的效⼒?第⼀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第⼀节民事纠纷及其救济途径民事纠纷(⼀)概念界定:民事纠纷,⼜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种社会法律纠纷。
社会资源的稀缺性与社会主体需求的膨胀倾向之间的冲突是永恒的,民事实体法律为协调这种冲突设定了静态的规范体系。
⽽基于利益冲突,民事主体间对这种规范体系的疑问、争执和违反则构成民事纠纷、民事争议。
(⼆)特征:1.纠纷主体的平等性:法律地位的平等。
2.纠纷内容的特定性:以民事权利义务争执,即民事权益争执为内容。
既包含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也包含与财产有关的⼈⾝关系,如婚姻关系,收养关系。
⼆者有所不同,涉及⾝份关系的民事纠纷当事⼈处分权受到相应限制,如不适⽤⾃认。
(私权利益)3.纠纷内容的可处分性:实体性民事交易领域中“意思⾃治原则”的延伸。
(处分:对权利或利益有权⾃由⾏使)4.纠纷的可平息性及救济途径的多样性:根源于前三项属性。
解决民事纠纷的各种程序⽅法,共同构成⼀定社会形态下所适⾏的、有效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制度体系。
(⼀)⾮讼救济:⾃决与和解|⾃治性社会群体、组织平息纠纷|公权性社会机构对纠纷的职权性处理|⼈民调解委员会(组)调解|仲裁1、⾃决与和解界定:纠纷主体在⽆第三⽅主体介⼊的情况下,运⽤⾃⾝⼒量或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特点:⾃⼒;⽆第三⽅参与;⽆硬性外在规范作为依据;纠纷解决结果⽆法律强制⼒。
Eg:古罗马(杀戮、分⼫、卖奴、就财产权益采取直接的私⼒措施);现代(留置权的⾏使)。
2、⾃治性社会群体、组织平息纠纷界定:民间⾃治性的社会群体、组织,对发⽣在内部成员间,或与⾃⼰内部成员相关的民事纠纷,通过规劝、引导的⽅式,运⽤组织内部⼒量,加以解决。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
以下是关于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教材的一些相关内容:
1. 《民事诉讼法》: 这是中国司法实践的基本法律,包括一般
规定、管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的程序、证据、调解、裁判、执行等部分,对马工程民事诉讼也适用。
2. 《马工程技术标准规程》: 这是关于马工程的技术标准法规,包括基本原理、结构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技术标准可能会成为诉讼的争议焦点,因此熟悉该标准规程对于掌握案情非常重要。
3. 《民事诉讼法解释》: 这是最高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文件,对各种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包括对于马工程民事诉讼中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和适用。
4. 马工程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在学习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时,了
解实际案例是非常有帮助的。
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马工程民事诉讼的具体流程、证据要求、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
5. 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 了解学者和专家对于马工程民事诉讼
法的研究成果,可以帮助深入理解该领域的法律和实践问题,也可以参考其中的观点和理论在实际案件中的运用。
需要注意的是,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单独的教材,相关教材可能是在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马工程特殊性质进行解
读和分析的。
因此,建议在学习马工程民事诉讼法时,结合上述资料及相关法律文书,加强实践和案例分析的学习方法。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论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第一节民事和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的概念民事纠纷的定义: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的一种,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纠纷的产生是:源于不同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民事权利或民事权益有不同的看法或主张。
民事纠纷有以下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对数具有可处分性。
根据民事纠纷的内容和特点,可分为两大类:一,有关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二,有关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
其关系往往交相并存。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
根据纠纷的处理制度和方法,可分为“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自力救济,俗称“私了”,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包括自决与和解两种方式。
自决指主体一方强调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指双方相互妥协和让步。
两者共同点都是依靠自身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
2、社会救济,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
包括调解和仲裁。
调解指第三者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对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在相互谅解和让步的基础上,最终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仲裁是指纠纷主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一定的机构,由此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裁决的一种方式。
调解和仲裁的共同点:第三者对争议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
不同之处在于:调解的结果更多地体现了主体的意愿;而仲裁的结果则更多地体现了仲裁者的意愿。
3、公力救济,指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其典型是民事诉讼。
诉讼的实质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的社会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诉讼的特点;一是国家强制性。
诉讼是法院凭借国家审判权确定纠纷主体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以国家强制执行权迫使纠纷主体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本章重点:1.民事诉讼2.民事诉讼法本章难点:1.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学是专门研究民事诉讼实践和国内外民事诉讼理论的科学。
本章教学时数:二课时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含义有一定的了解,认识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从而进一步认识到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意义第一节民事冲突与民事诉讼一、民事冲突引言有民事冲突才有民事诉讼,冲突是诉讼的前提.社会生活中的冲突很多,哪些是民事冲突? 学生举例说明(一)民事冲突的概念所谓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
民事冲突,有人又称作民事争议或民事纠纷。
形成各种民事冲突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
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经济的原因;有社会环境原因,也有人文个性的原因。
(二)民事冲突特点:1、民事冲突主体的平等性。
2、民事冲突内容的特定性。
(财产和人身)3、民事冲突的可处分性。
(如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置)4、民事冲突的可处理性。
(可以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并非一定诉诸于民事诉讼,引出解决民事冲突的途径)二、解决民事冲突的途径(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和为贵(二)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
行政色彩(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组)调解。
(四)仲裁委员会仲裁。
快速、简便(五)民事诉讼。
特殊的法律强制性。
思考:民事诉讼是否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三、民事诉讼1 概念所谓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民事权益,在当事人和除当事人之外的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冲突以及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活动。
2特点:(一)具有公力性质。
民事诉讼不同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它是在国家审判权力介入之下,对民事纠纷通过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二)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依法的含义一是依照民事实体法,二是依照程序法。
当当马工程民事诉讼法
当当马工程民事诉讼法
当当马工程是一起因为建设工程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
该案
件的原告是当当网公司,被告是相关工程公司和工程负责人。
此案件
的起因是当当网公司在2012年计划引进国内最先进的商品配送中心,
由于工程公司在设计和施工中存在多项不合理和不合规的问题,导致
当当网公司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严重影响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利益。
因此,当当网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该案件中,当当网公司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该法规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及管辖权限
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当网公司在提起诉讼前,需将证据
收集齐备,并对被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合理、清晰且具体的陈述,以证
明工程公司和工程负责人对于当当网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在本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工程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
也对工程负责人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理。
整个诉讼的过程在遵循法
律程序和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以维护当当网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也确保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总的来说,当当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的成功处理,为维护我国建筑
工程领域的信用体系,并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管。
同时,也加强了对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和执行,提高了我国法律治
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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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法的特征 (一)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二)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三)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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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一)宪法 (二)民事诉讼法 (三)人民法院组织法 (四)民事实体法中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五)司法解释 (六)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 (七)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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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仲裁法的关系
1、在案件受理方面,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解决 纠纷的一种方式,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 须有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案 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向仲 裁机构请求作出决定,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 由法院裁定。
2.诉讼关系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 诉讼过程中所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活动能够产生、 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关系又通过诉讼活动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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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1.国家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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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地位 民事诉讼在民事纠纷解决体系中处于主导性地位。 1.民事诉讼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提供了相应的救济程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色 (一)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二)重视调解,调判结合 (三)强化对民事诉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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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教学重难点: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征,民事诉讼法与相 邻部门法的关系为何,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民 事诉讼法的效力何如体现,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哪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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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冲突、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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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密切联系又相互交错
(1)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追求的终极价值具有相 同之处,都是为了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相互作用 (3)民事诉讼法具有补充、丰富、发展民事实体法内 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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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互独立并呈现出分离态势 (1)民事诉讼法具有独立的价值 (2)民事诉讼当事人与民事主体是可以分离的 (3)诉权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分离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任务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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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全书的绪论,是学习全书 其他章节的基础。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学的研 究对象、产生和发展历程、学科的体系以及学习和研究民 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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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事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
案件的范围,即法院主管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
1.民事纠纷案件,即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发生的纠纷案件
2.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民事诉讼案件, 即选民资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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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非讼案件,即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 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督促债务人还债案 件,公示催告案件等
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 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 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法院 申请司法确认。
3、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 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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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企业破产法的关系 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
系。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企业破产程序是特别的民事诉讼程 序。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首先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对于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程序事项,可以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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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与公证法的关系 1、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 2、诉讼前的证据保全 3、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作为法
(三)时间效力
1.现行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颁布之日起生效 2.2007年10月28日第一次修正自2008年4月1日起生效 3.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4. 2017年6月27日第三次修正的条文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5.现行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力,对于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受 理的案件,已按照旧民事诉讼法进行的诉讼活动仍然有效,但尚 未审结的案件,应适用新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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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
围,即在什么空间范围内发生效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我
国驻外使领馆、悬挂我国国旗的船只和舰艇、我国的航空器 以及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内发生的民事诉讼,均应适用我 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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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同属程序性规范,
是程序基本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前者适用于法院主管范围 内所有的民事案件,后者专门适用于解决我国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劳动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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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保全、执行方面,仲裁的性质决定了仲裁机构不 具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在申请仲裁前的证据保全、财产 保全和在仲裁活动中的财产保全,均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履 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3、在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方面,仲裁作为一种民间性的 纠纷解决方式,要受到法院的司法监督。
4.商事纠纷案件 5.劳动争议案件,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 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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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7.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 8.人民法院以及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海 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 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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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同属 程序性规范,是程序基本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前者适用于 法院主管范围内所有的民事案件,后者专门适用于解决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联 系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实行可裁可审、裁后可诉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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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人民调解法的关系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
院的执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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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任务与效力
一、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一)以宪法为根据 (二)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立足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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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一)保护民事诉讼权利 (二)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民事案件
1.保证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2.保证法院正确适用法律 3.保证法院及时审结民事案件 (三)确认和保护民事实体权利 (四)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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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什么事, 在什么时间和什么空间范围内发生作用。
民事诉讼法 效力
对人效力
对世效力
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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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
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营业 的外国企业和外国组织 3.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营业,但申请在我国法院进行民 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外国组织 4.依法不享有或者放弃其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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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 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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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活动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围绕案 件的解决所进行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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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纠纷的特征 1.纠纷主体具有平等性。 2.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可选择性。 3.纠纷内容具有可处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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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1.诉讼。在现代社会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 于主导性地位,包括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两项内容。 2.非诉讼解决机制。也称为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机制,是 指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诉讼外途径解 决纠纷的制度体系。
序和各种不同的救济手段。 2.民事诉讼作为民事纠纷的司法最终解决机制,具有
支撑、维持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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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其与相关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规范民事诉讼 活动和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 法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准则,也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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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其他诉讼法的关系
1.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1)目的与任务不同
(2)起诉主体不同
(3)原则不完全相同
(4)程序不完全相同
(5)诉讼主体地位不同
(6)裁判执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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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1)诉讼主体不同 (2)诉讼客体不同 (3)起诉条件不同 (4)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不同 (5)调解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