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矿井通风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文
矿井通风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文矿井通风是矿井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通风系统能够有效提供新鲜空气,排除有害气体,并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为了确保矿井通风的安全生产,下面将详述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一、合理设计通风系统合理设计矿井通风系统是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
在设计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构造、矿井工作面的布置和开采工艺,确保通风系统能够覆盖整个矿井并有效清除有害气体。
此外,通风系统的管道、风机和风门等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漏风、漏气的发生。
二、严格监测通风系统运行状态监测通风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应设置专门的通风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通风系统的风量、风速和风压等参数。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维修和调整措施,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设备的正常工作。
三、加强通风防爆措施矿井通风系统的防爆措施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转的关键。
应选择适合的防爆风机和防爆电气设备,确保通风系统在有爆炸危险的环境中能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配备防爆安全设施,如防爆门、阻燃帷幕等,以及防爆警报系统,及时发出紧急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加强矿井通风安全培训为了确保矿工能正确使用通风设备并掌握通风安全知识,应加强矿井通风安全培训。
矿工应接受有关通风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培训,并了解通风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此外,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严格落实通风安全制度为了保障矿井通风安全生产,应建立和完善通风安全制度。
制定通风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建立通风安全档案,记录通风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检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和备案工作。
此外,还应建立通风安全督查和检查机制,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加强通风安全宣传教育通风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理念的重要途径。
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开展通风安全知识竞赛、制作通风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矿工普及通风安全知识,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生产中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3 本制度的执行者为矿井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通风系统设施的保护与管理2.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是矿井通风的基础,必须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
2.2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的巡检与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及时修复,避免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三、安全操作规程3.1 矿工在进行通风相关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违反。
3.2 矿工在操作通风设备时,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3 矿工在进行通风管道清理维护时,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环境安全。
3.4 矿工在通风井口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防止因作业不当而引发事故。
四、应急措施4.1 矿井通风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4.2 应急措施包括:启动备用通风系统、疏散矿工、报警通知等。
4.3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5.1 矿工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5.2 矿井管理人员应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矿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
5.3 矿工对于通风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有相关的技能培训。
六、监管与违规处罚6.1 矿井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监管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罚。
6.3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擅自操作通风设备、破坏通风设施等。
七、责任追究与奖励制度7.1 对于因未按本制度执行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对于在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事故应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到此结束。
井下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井下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一、前言本规程旨在规范井下通风工的安全操作,确保井下通风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井下通风是保障矿井工作面畅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通风工作的人员。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操作前的准备1.1 井下通风工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1.2 井下通风工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和防尘口罩等。
1.3 在进入工作现场之前,井下通风工必须对工作用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通风设备的操作2.1 在通风设备操作前,应按照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 井下通风工在操作通风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注意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2.3 当发现通风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报告,不得擅自修理或继续使用。
3.通风系统的检修与维护3.1 井下通风工必须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修与维护时,必须先切断通风设备的电源,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3 检修与维护作业完成后,必须将通风系统恢复正常,并在使用前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4.井下通风工作面的监测4.1 在井下通风工作面进行通风工作前,必须对气体进行监测,确保工作面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4.2 井下通风工必须定期监测工作面气体浓度,每次监测前应仔细阅读气体检测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并正确使用。
4.3 当发现工作面气体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通风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5.应急处置措施5.1 在发生突发情况时,井下通风工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5.2 在面对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井下通风工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和救援程序进行操作。
5.3 在紧急情况下,井下通风工必须保持冷静,不能盲目行动,必要时可以通过呼叫装置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安全和通风条件的合理优化,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矿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矿井通风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2. 矿井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运行调度、矿井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组织开展通风系统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3. 矿井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通风系统的运行要求1. 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内的空气新鲜,矿工工作面的通风量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 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设备的完好。
4. 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异常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度1. 通风系统监测和测试(1) 通风系统应具备可靠的监测和测试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测试矿井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指标。
(2) 监测和测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监测和测试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通风设备的维护(1) 通风设备的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
(2) 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3. 通风系统的异常处理(1) 通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矿井内的通风状况恢复正常。
(2) 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供参考和借鉴。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是指对矿井通风方面的管理,规范,技术和服务的制度。
矿井的通风系统是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风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矿井通风的管理,从而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效率。
一、通风管理职责矿井通风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矿井通风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层和矿工的职责和义务;2.安排有专业资格和经验的人员管理和操作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3.制定矿井通风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4.负责矿井通风作业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通风问题。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 通风系统管理1.确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参数,并建立档案;2.将矿井通风作业纳入安全管理体系;3.按照国家的规定编制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的应急预案;4.确定矿井通风设备的维修保养标准和周期。
2. 作业相关规定及管理1.矿井通风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2.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保证通风作业安全;3.建立通风作业证的发放和管理;4.建立通风设备维护档案和设备使用清单。
3. 安全监测与管理1.确立矿井通风安全监测指标和标准;2.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矿井内大气浓度等安全指标进行监控;3.对通风设备进行巡查和自查,及时处理矿井内的通风隐患;4.对矿工进行通风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三、矿井通风管理技术1.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能力评估;2.定时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3.使用现代化的通风技术和设备,提高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4.掌握控制大气灾害的相关技术和方法,及时预警和处置通风事故。
四、矿井通风服务1.提供通风设备的维修、更换和升级服务;2.提供通风作业证和矿工通风安全培训;3.提供通风系统的运行监测和故障排除服务。
五、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的实施1.系统学习并贯彻通风管理制度,并与该制度相适应的其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2.针对性地开展通风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培养全员的安全意识;3.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井下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
井下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为确保井下通风工作的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井下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通风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井下通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操作前必须佩戴符合要求并处于有效期的个人防护装备;2. 对井下通风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3. 检查井下通风工作场所,确保通风管道畅通,无堵塞;4. 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故障排除与维修。
三、通风工作的操作流程1. 打开主通风机并确保其正常运转;2. 检查井下通风管道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3. 确定通风管道的连接处是否牢固,无松动现象;4. 检查井下通风工作场所内是否有堵塞物,保持场所的通风通畅;5. 使用检测设备进行井下通风质量监测,确保合格。
四、应急处置措施1. 发现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 发现通风管道有破损时,应立即使用临时措施进行封堵,确保通风管道的畅通;3. 发现井下通风工作场所内有堵塞物时,应立即清除,防止通风不畅。
五、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1.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2. 操作人员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通风工作场所;3. 操作人员应严禁在通风设备旁边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4. 操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疲劳操作。
六、文明施工要求1. 井下通风工作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物品;2. 井下通风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将工地废料倾倒于公共场所;3. 保持施工现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行为。
七、操作责任1. 井下通风工作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2. 监督人员应对井下通风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3. 若出现操作不当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附则1. 本规程未涉及的内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 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通风设施的管理,包括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三、管理要求1.设立专门的通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通风设施的选用和设计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
3.通风设施的安装、验收和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5.设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更新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更新和备份。
6.严禁私拉乱接电缆、垂直井巷乱摆放物品等行为,确保通风设施的畅通和安全。
7.组织人员进行通风设施的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8.对通风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更新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9.对通风设施的故障和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四、责任和考核1.通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和更新。
2.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
4.对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等。
五、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向通风设施管理部门反映。
本制度解释权归通风设施管理部门所有。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部门日期:YYYY年MM月DD日。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作业安全。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随意操作。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通风设备管理1. 矿井通风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2. 矿井通风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通风设备安装、维修和更换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
三、通风计划编制与执行1. 矿井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通风计划,明确通风所需的参数、人员配备等。
2. 通风计划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并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执行通风计划时,必须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通风参数。
4. 通风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通风参数,必须及时向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通风检测与监控1. 矿井必须配备通风检测与监控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2. 通风检测和监控必须定期进行,检测频次和监控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测和监控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日期、检测值、监控情况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4. 通风检测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五、作业现场通风管理1. 在矿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通风畅通。
3. 作业现场通风设备的设置和调整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由非专业人员随意操作。
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通风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应急处理措施1. 矿井必须制定通风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当发生通风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七、责任和处罚1. 矿井管理者必须对通风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对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矿井通风技术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规范矿井通风技术的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管理职责1. 矿长负责制定通风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实施。
2. 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案,并进行监督与管理。
3. 矿井管理员负责每天对通风系统进行巡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通风故障。
4. 通风技术员负责监控矿井的通风工作,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
三、安全措施1. 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无阻,通风井道及通风巷道的门窗应及时关闭,防止风的逆流。
2.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并定期测试其可靠性。
4. 通风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演习,提高矿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紧急救援1. 在发生矿井通风突然断电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紧急供氧设备,并组织矿工有序撤离。
2. 矿井管理员应及时将紧急情况报告给矿长,并调用紧急救援车辆和设备。
五、培训和教育1. 矿井通风技术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
2. 矿工应定期接受通风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通风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监督与检查1. 通风部门应定期对矿井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2. 矿井管理员应定期对通风设备和通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违反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于在通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进行嘉奖和奖励。
八、总结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和推进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矿井通风技术的应用水平和管理能力,为矿工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设施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通风设施管理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通风设施事项。
2.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通风设施的巡视、检查、维修等工作。
3. 通风设施使用人员应遵守相关的通风设施使用规定,保障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通风设施的安装与验收1. 通风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公司进行。
2. 安装前应编制通风设施安装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3. 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通风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1.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通风设施的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编制通风设施巡视和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矿长。
3.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六、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1.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通风设施的使用年限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理设备、更换附件、检查电气设备等,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维护保养工作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护保养时间、工作内容、人员等。
七、通风设施的故障处理1. 发现通风设施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
3.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八、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1. 通风设施达到使用寿命后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保障通风设施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2. 通风设施更新改造应编制改造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3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通风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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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
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8。1通风标准化
1.1通风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2.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ΛQ1028)规定;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说明】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按照AQ1028的要求,采用对角式或者分区式通风;当井田面积较大时,初期可采用中央式通风,逐步过渡为对角式或者分区式通风。
“2套”是指每一个风井地面装用的主要通风机数量。
矿井反风设施检查及试验周期和反风效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要求。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执行说明】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其周期及内容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是指单台主要通风机运行风量与系统的通风阻力符合AQ1028的规定。
3.局部通风(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执行说明】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行稳定可靠,无循环风。
【执行说明】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4.通风设施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执行说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临时停工停风地点,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h内封闭完毕。
5.瓦斯管理(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执行说明】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检查瓦斯。
2013年矿井通风新标准
第2部分通风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瓦斯超限作业;(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6)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二、基本要求1.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局部通风局部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标准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
4.瓦斯防治瓦斯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5)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5.突出防治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
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2部分通风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瓦斯超限作业;(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二、基本要求1.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局部通风局部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规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
4.瓦斯防治瓦斯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5)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5.突出防治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经管、检定符合相关要求。
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最新版)
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最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最新版)1.井下空气成分。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O2浓度不低于20%,CO2不超过0.5%;所有有关人员工作的地点,CO不超过0.0024%,NO2不超过0.00025%,SO2不超过0.0005%,H2S不超过0.00066%,NH3不超过0.004%。
2.井巷的最高最低风速,各井巷的空气温度,风量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掘进巷道贯通时,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空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先在无喷出或空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
5.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高、突矿井的每个采区和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通风部分)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8部分质量控制8.1 通风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 1028)规定;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行稳定可靠,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
5.突出防治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有效方可作业。
6.瓦斯抽采(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规定;(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 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 51078)规定。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良好的通风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
第三条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通风体系,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通风管理工作应与生产管理相结合,通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与矿山规划、开采计划相协调,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的通风覆盖。
第五条矿井通风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掌握通风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六条通风管理工作要做到责任明确,各参与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确保通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通风设备建设和运行第七条矿井通风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八条矿井通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例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第九条通风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未经许可人员操作。
第十条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要进行实时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保证矿井内通风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通风工作监测和评价第十一条矿井通风工作的监测要建立科学、准确的参数测量和观测系统,对矿井内空气质量、风量、风速等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第十二条矿井通风工作的评价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适当的评价方法定期对矿井通风工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三条矿井通风工作的监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和员工通报,确保他们了解通风工作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来改进。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第十五条矿井通风设备出现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矿井内员工的安全撤离,并尽快恢复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
是为了确保矿井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保障矿工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常见的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负责人责任:明确矿井通风管理责任人,并要求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 通风设备维护:规定通风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使用和维护,设备运行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运行监测:规定矿井通风系统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如测定风量、风速、风压等参数,对于超出安全范围的情况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空气质量监测:规定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频率,对存在问题的区域进行及时疏散和处理。
5. 应急预案:制定矿井通风系统故障、通风不畅或突发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安排矿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人员培训:规定矿工必须接受通风系统操作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通风系统的操作能力。
7. 安全防护设施:规定各个作业区域、通风巷道等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风门、排风机、防毒面具等,确保矿工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下进行工作。
总之,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是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井内部空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的内容:
1. 矿井通风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效果,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动和新鲜空气的供应。
3.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采用可靠的通风设备和设施,如风机、风道、风门等,并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4. 矿井通风系统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采矿工艺和矿井作业情况进行设计和调整,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5. 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6. 对于矿井通风设施的故障和问题,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和处理,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发生。
7.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配备有自动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掌握通风系统的运行状况,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修复和故障处理。
8. 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必须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通风设备的维护记录、检查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等。
9.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10.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必须与其他安全管理措施相结合,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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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67
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通风的基本要求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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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下空气成分。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O2浓度不低于20%,CO2不超过0.5%;所有有关人员工作的地点,CO不超过0.0024%,NO2不超过0.00025%,SO2不超过0.0005%,H2S不超过0.00066%,NH3不超过0.004%。
2. 井巷的最高最低风速,各井巷的空气温度,风量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 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掘进巷道贯通时,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的整个过程中,必须有防止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空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时,必须
先在无喷出或空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
5.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高、突矿井的每个采区和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6.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同一风路中的两个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 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l次。
采区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够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安设瓦斯报警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深度都不得超过0.5%。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
通风。
7.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水采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必须不超限。
8.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
9.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应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
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
10.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1.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12.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漏风率不超过5%(无提升设备时)~15%(有提升设备时)人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稳定运转。
必须安设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l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在建井期间可安装l套通风机和1部备用电动机。
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口应安装防爆门。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13.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矿井应定期检查反风措施并进行反风演习。
14.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
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15.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
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井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盖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由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必须正确控制风流,防止风流紊乱。
16. 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其足够风量时,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在辅助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绕道风门。
严禁在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17.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8.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15m/s(岩巷)或0.25m/s(煤巷)。
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瓦斯喷出区和高突矿
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
严禁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9. 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有计划停风时,必须编制停风计划。
同时制定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
20. 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一般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一般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个别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并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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