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主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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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主义的解读
三民主义是孙中山先生社会改革思想的核心。在孙中山看来,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的归宿。孙中山认为,民生问题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活”他不仅指人民群众借以维持生命的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的状况和水平,也指人民群众为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而采取的谋生之道,还指一个社会为解决“群众的生命”和“国民的生计”而采取的措施和社会经济政策。这三者密切相关,由它们共同构成了“人民的生活”,即“民生”。
一、民生主义思想来源
孙中山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初就提出至今还有重要意义的民生思想。这同他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对西方文化的吸收是分不开的。
1.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继承
他能够提出“民生”思想,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扬弃的基础之上的。首先,儒家的“大同”思想是其基础。孔子的“大同”思想代表了儒家的最高社会理念,成为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一个根基。其次,太平天国运动所倡导的思想的影响。孙中山从小就向往“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的“大同”世界。他曾多次提到洪秀全和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指出自己的民生主义与他们的革命事业类似和相近,自认是他们的继承者。最后,维新派提出的一系列主张的影响。在维新运动中提出的一系列主张对于解决中国的富强和人民的生活问题具有重大的影响,从而也为后来孙中山救国图强,图谋民生幸福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孙中山在民生概念与内涵上发展了“民生”这一文化传统观念。把它提高到“主义”和一种道德伦理来阐述,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即人类大同主义。
2.对西方文化的吸收
西方资本主义与民族资产阶级的思想是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的直接推动力。孙中山长期居留欧美国家,苦读了西方政治、经济、法律、外交、军事、工矿、农牧等方面的书籍。约翰·穆勒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责地主阶级的不劳而获,主张把全国土地予以估价,土地的现有价值仍归地主所有,而由于社会进步所增加的价值则以赋税形式交给国家。这种思想为孙中山核定地价和土地涨价归公思想的萌发莫定了基础。亨利·乔治在《进步与贫困》一书中主张“土地单一税制”,他认为越是“物质的进步表现得最完全的地方”,人们“所见到的贫困状态同时也最深”。因此,必须以租税的方式征收等于地租额的土地税从而实现所谓的“社会主义”。亨利·乔治的思想成为后来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平均地权”经济纲领核心的第二步“照价收税”和第三步“照价收买”思想的主要来源。
二、民生主义的内容
按照孙中山关于民生主义的阐述,其内容主要指“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个方面,即通常所说的土地问题和资本问题。
1.平均地权
在土地问题上,“平均地权”是核心主张。土地问题是和农民的生计联在一起的。孙中山在1891年《农功》里说自己“日鳃鳃然忧贫患寡,奚为哉?”,为的是思考何以能使国家富强,即“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1894年《上李鸿章书》中,又进而提出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此四事者,富强之大经,
治国之大本也。”民生问题关乎国家根本,思考的理路前后是一贯的。
孙中山在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旅欧时耳闻目睹了欧美各国由于贫富悬殊正面临着社会革命的阵痛,他希望在中国社会政治革命后,寻求避免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改造方案,以防止社会革命在中国重演。他阅读了当时盛行的各种社会学说,尤其是亨利·乔治的单税论,孙中山开始从土地问题人手,思考中国社会改造的方案。孙中山在与梁启超讨论过土地国有的问题,他说:“今日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己,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其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股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
他曾与章太炎等多次谈“我国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举凡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均在讨论之列。孙中山指出“兼并不塞而言定赋,则治其末已。”。在他看来,不杜绝土地兼并而谈定赋是舍本治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因为土地兼并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源,而“贫富斗绝者,革命之媒”,社会革命就难以避免。孙中山指出“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即以“不躬耕者”不能拥有土地的办法来根绝土地兼并,消除因兼并造成的“贫富斗绝”,达到“均田”的目的。章太炎同意他的观点,在《均田法》中“凡土:民有者无得旷。其非岁月所能就者,程以三年。岁输其税什二,视其物色而衰征之”。
可知孙中山关于土地问题的理念,一是主张“土地国有”以防止“兼并”;二是主张“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借以达到“均田”目的,防止社会革命发生;三是可以在大乱后田荒不治的情况下“举而夺之”;四是主张赋税之“取于佣耕者,率参而二”。根据这些理论达到地权平均的社会改造原旨,避免“贫富斗绝”的社会革命。正是本着这些理念,完善了同盟会的政治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2.节制资本
“节制资本”的根本用意是防止在中国出现垄断国计民生的私人企业、集团,使中国在充分发展经济的同时,避免象欧美国家那样财富过分集中、贫富过分悬殊情况的产生。孙中山之所以先提出“平均地权”,而在辛亥革命胜利后才提出“节制资本”是因为此前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没有大资本家,工人人数少,劳资对立的情况微不足道。革命后国家主要精力是发展经济,这样资本主义大发展,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出现资本家垄断经济的现象,那样就会重蹈欧美流弊的覆辙。为防微杜渐,孙中山提出了“节制资本”。
辛亥革命胜利后,当时中国私人资本非常薄弱。孙中山指出欧美过去只注意发展经济,任由资本家发展,虽国家富强,但人民贫困,引起的社会问题很难解决,这些都是欧美国家事先没有预料、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结果。他对私人垄断资本的危害作了简明的分析:“试以铁道论之,苟全国之铁道皆在一二资本家之手,则其力可以垄断交通,而制旅客、货商、铁道工人等之死命矣。土地若归少数富者之所有,则可以地价及所有权之故,而妨害公共之建设,平民将永无立锥地矣。”。
如何节制私人资本,即凡是企业具有独占性或者垄断性质者,凡是企业规模巨大者,不能由私人经营,只能归国家经营,比如银行、铁路、航运、大矿业、大工业、大交通等;其次,凡是天然的富源与社会之恩惠(城市土地、交通要点)等,不能由私人资本经营,应当归国家经营。总之,凡是能够操纵国民生计之企业,一律不准私人资本经营,只有那些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企业,才准许私人资本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