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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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四、案例分析(一)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 (卖方)与英国某实业公司B (买方)以CIF 伦敦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10,000 吨大米的合同。

货物由保险公司 D 办理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后按时由承运人某远洋公司C 装船运输。

因在海上遭受暴风雨袭击,迟延30天到达目的港,并因船员的过失使三分之一的大米变质。

英国B 公司因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

请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的在括号内打上"√";错误的在括号内打上"○"。

)1.应与承运人远洋公司C 签订运输合同的是:(1)公司 A ()(2)公司 B ()2.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的是:(1)公司 A ()(2)公司 B ()(3)公司C ()3.A 公司的交货地点在:(1)目的地港()(2)装运港的船上()4.设A 公司已取得合同规定的单据并及时提交了B 公司。

在货物海上运输到达目的港,B 公司按规定验收之前,A 公司向B 公司凭装运单据要求付款,B公司是否应付款:(1)应付款()(2)不应付款()5.对货物迟延30 天到达目的港而造成的损失,B 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1) A 公司()(2) C 公司()(3) D 公司()6.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B 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1) A 公司()(2) C 公司()(3) D 公司()7.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C 公司是否承担责任:(1)承担责任()(2)不承担责任()8.设B 公司按时收到了货物、货物质量、数量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但A 公司所提交的装运单据与合同规定有所不符,B 公司能否据此拒付货款:(1)可以()(2)不可以()9.设B 公司向C 公司提出诉讼,按照《汉堡规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1)半年()(2)一年()(3)二年()(一)(注:这里将答案简化,只列出打"√"的选项)1、(1)公司A(√):CIF术语中已包含运费,卖方承担托运的义务。

海商法案例分析题

海商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一甲乙两船均由于驾驶过失导致碰撞,依我国海商法甲船负3/4的过失责任,乙船负1/4的过失责任。

两船所载运的货物均遭受损失。

其中,甲船的船舶损失100万美元,船上货物损失40万美元。

乙船的船舶损失120万美元,船上货物损失60万美元。

两船均不涉及赔偿责任限制。

请根据1、我国海商法;2、美国法律;3、美国法律下,提单上载有有效的“互有责任碰撞条款”,分别计算各方应承担的损失。

1.按照我国海商法计算(双方船员均驾驶过失造成船舶碰撞,两船均不涉及责任限制)(1)甲船船方最终损失金额:(甲船船损 + 乙船船损 + 乙船货损) x 甲船过失比例(2)乙船船方最终损失金额:(乙船船损 + 甲船船损 + 甲船货损)x 乙船过失比例(3)甲船货方最终损失金额:甲船货损 x 甲船过失比例(4)乙船货方最终损失金额:乙船货损 x 乙船过失比例2.按照美国法(侵权法和“宾夕法尼亚”规则)(1)甲、乙船船方最终均分全部损失,各自承担全部损失的一半;(2)甲、乙货方最终均无损失。

3.按照美国法和“互有责任碰撞条款”(1)甲船货方最终损失:甲船货损的一半;(2)甲船船方最终损失:全部损失的一半-甲船货损的一半;(3)乙船货方最终损失:乙船货损的一半;(4)乙船船方最终损失:全部损失的一般-乙船货损的一半案例分析二1. 某船东将其X轮作为抵押物,向A银行借款RMB 300万元,并办理了船舶抵押登记,担保金额为借款额RMB 300万元及其利息,清偿期限2014年4月30日。

2. 2014年3月10日,X轮不慎撞了B码头,造成B码头损失RMB 80 万元。

3. X轮船东未支付全船船员2014年3~5月份工资。

全船船员每月工资合计为RMB 40 万元。

船员劳动合同均约定每月工资在当月月底支付。

4. 2014年4月1日,X轮遇险,C轮救助了X轮,双方确认救助报酬RMB 100 万元。

5. 获救后X轮至D船厂修理,因未支付修船费RMB 50 万元,D船厂不放走X轮。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河北省A贸易公司委托天津B海运公司运输一批大枣。

1995年5月14日,B海运公司的H轮在天津新港装载了A 贸易公司的5 000包大枣,后发现这批大枣有10%霉烂变质。

5月25日,H轮大副在收货单上对此作了批注。

6月5日,因信用证即将过期,A贸易公司为能及时出口货物及结汇货款,就出具保函要求开出清洁提单。

保函言明,“如果收货人有异议,其一切后果均由发货人承担,船方概不负责。

” B海运公司接受了保函,并签发了清洁提单。

H轮于7月2日到达悉尼。

收货人以大枣有霉烂为由,向当地高等法院申请裁定对H轮进行扣押,致使H轮被扣达15天。

1996年8月3日,天津海运公司赔付收货人2万美元,收货人遂撤回起诉。

1996年8月3日,天津B海运公司向河北省A 贸易公司提出赔偿因其货轮被扣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请求。

【问题】1.提单的法律性质如何?2.什么是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本案保函是否有效?《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即《汉堡规则》对国际航运中所使用的保函效力作了具体规定:保函对受让提单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托运人是有效的。

若承运人接受保函而签发提单属有意欺诈,则保函对托运人无效,承运人不仅无权从托运人处取得赔偿,且要负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的损失,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保函,实质上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保证赔偿协议。

本案中,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托运人承担,承托双方的行为均出于善意,没有欺诈的故意,因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保函具有效力,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承运人接受保函而签发提单属恶意欺诈,则保函对托运人无效。

1997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

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局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吨XX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于1997年8月派船只接运货物。

海商法案例习题

海商法案例习题

海商法案例习题一、判断正误1我国现行的“海商法”调整一切与海上运输或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

2凡是有关海商方面的国际条约都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

3 判例和学说也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对司法实践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4 我国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适用于一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仅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且包括沿海货物运输合同。

5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海难救助等章节的规定均不适用于沿海运输中发生的上述活动。

6 国际航运惯例不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除非得到我国有关部门的认可。

7 各国海商法对于船舶的定义不完全相同。

8 船舶是动产,但是常常作为不动产处理。

二、多项选择1 我国现行海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1)海上客、货运输;(2)海上拖航合同;(3)船舶碰撞;(4)海上污染事故 2 海商法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自然人(2)法人(3)国家(4)国际航运组织(5)船舶3 海事法律规范按其形式可以分为:(1) 冲突规范;(2)实体法规范;(3)程序法规范;(4)时效规范 4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不包括下列内容:(1) 用于军事目的的船舶;(2)用于政府公务目的的船舶;(3)河船或江船;(4)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5 船舶作为一个整体,通常包括如下内容:(1)船体、船机;(2)锚和锚链;(3)救生艇、筏;(4)各种索具等三、单项选择1 下列内容,那些不是我国海商法的形式,(1) 与海事、海商有关的我国法律、法规;(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海事条约;(3)国际航运惯例;(4)司法判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含义明确不包括下列船舶:(1)20总吨以上的海船;(2)5000吨的远洋运输油轮;(3)军舰(4)远洋实习船舶一、判断正误1、据CMC,船舶优先权的标的仅有船舶。

2、根据CMC,船舶优先权必须通过法院扣押产生船舶优先权的船舶行使。

海商法法律关系案例(3篇)

海商法法律关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我国沿海某海域发生了一起船舶碰撞事故。

事故双方为A公司和B公司,其中A公司拥有并运营一艘货轮,B公司则拥有一艘油轮。

两船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A公司货轮严重损坏,B公司油轮部分货物泄漏,造成周边海域环境污染。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及赔偿问题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事故经过:当天,A公司货轮和B公司油轮均满载货物,在预定航线航行。

由于B公司油轮在航行过程中未及时调整航向,导致两船发生碰撞。

碰撞后,A公司货轮严重受损,B公司油轮部分货物泄漏,造成周边海域环境污染。

2. 事故原因:经调查,B公司油轮在航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航行值班;(2)未及时调整航向,导致与A公司货轮发生碰撞。

3. 损失情况:A公司货轮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B公司油轮损失约人民币300万元,周边海域环境污染损失约人民币100万元。

三、法律关系分析1. 侵权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碰撞,造成船舶、货物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的,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B公司油轮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碰撞事故发生,故B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2.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发生碰撞,造成船舶、货物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的,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B公司油轮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碰撞事故发生,故B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环境污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B公司油轮部分货物泄漏,造成周边海域环境污染,故B公司应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油轮在航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碰撞事故发生,故B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B公司油轮部分货物泄漏,造成周边海域环境污染,故B公司应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DMU海商法MOOC慕课案例及答案

DMU海商法MOOC慕课案例及答案

海商法试题习题题目试卷案例及答案1.(15分)1998年5月,甲公司将V轮抵押给乙银行取得500万元贷款。

5月20日,V轮投保一年定期船舶险600万元。

6月30日,V轮从俄罗斯A港运一批钢材到中国B港。

途中遭遇恶劣天气,主机损坏,一、二舱进水。

H轮依据“无效果无报酬”(NO CURE ,NO PAY)原则签订的救助合同对V轮进行拖带救助,拖带一天后,V轮由于进水过多沉没。

H轮花救助费用80万元。

另外,V轮沉没时,尚有50万元船员工资未付。

事后,保险公司支付600万元给甲公司。

试分析以下各项哪些正确:1.船员就拖欠的50万元工资是否享有船舶优先权,并从600万元中优先受偿?(5分)2.500万元银行贷款可否从保险公司赔付的600万中主张优先偿付?(5分)3. H轮船舶所有人是否有权向甲公司索赔救助报酬以冲抵已经实际花费的救助费用80万?(5分)得分指导:1、拖欠50万船员工资不享有船舶优先权,因为船舶灭失,船舶优先权消灭,而且船舶优先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权,因此不能从保险公司支付的600万保险赔偿金中受偿。

得分指导:2、500万银行贷款可以从保险公司赔付的600万中受偿,因为500万银行贷款之下,银行享有船舶抵押权,根据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船舶抵押权可以从保险赔付金中受偿,享有物上代位权。

得分指导:3、H轮船舶所有人不能主张救助报酬,因为救助合同中明确约定无效果无报酬,在救助没有取得效果的前提下,无权主张救助报酬,因此其实际支付的救助费用只能自己承担。

2.(14分)一船装完货物后,在开航前发现舷侧一排水管结冻而堵塞,请岸上工人明火熔化。

由于三副没有告之岸上工人管子周围有木质垫板,因加热过度船舶起火,使货物受损。

船公司已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中规定适用中国海商法,托运人向承运人索赔货损。

试问:1.承运人对此是否负责?(3分)为什么?(4分)2.如果在中途挂靠港发生排水管结冻而堵塞,并请工人进行相关操作引起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3分)并说明理由(4分)得分指导:1、船舶不适航,因为我国海商法要求,承运人在开航前开航当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海商法模拟试题及案例分析

海商法模拟试题及案例分析

海商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作出保留的是;A、1924年海牙规则B、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C、1974年雅典公约D、1910年碰撞公约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采用的是;A、特别提款权B、人民币C、金法郎D、美元3、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A、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4、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A、抵押人B、抵押权人C、保险人D、提供贷款的银行5、承运人签发的对于货物表面未作批注的提单是;A、指示提单B、收货待运提单C、清洁提单D、不清洁提单6、在约定的租期内,承租人应当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合同是;A、班轮运输合同B、航次租船合同C、定期租船合同D、光船租赁合同7、我国某甲贸易公司将一批出口德国的货物交由乙海运公司承运,乙又将全部货物转交丙公司承运;丙公司是该批货物的;A、承运人B、实际承运人C、托运人D、收货人8、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A、平均负赔偿责任B、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互相不负赔偿责任D、按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9、我国海商法规定,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每名旅客不超过;A、46666计算单位B、40000元人民币C、1200计算单位D、3333计算单位10、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A、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C、从装货港仓库至卸货港仓库D、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仓库11、保险委付适用的场合是保险标的;A、部分损失B、实际全损C、共同海损D、推定全损12、某海事法院根据当事人甲进出口公司的请求,对承运其进口货物的乙海运公司所属的某船舶的航海日志予以复制;这一强制措施属于;A、简易程序B、督促程序C、海事证据保全D、海事强制令13、甲、乙、丙、丁共有一海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A.无须经任何人同意B.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14、韩国籍船长某甲向我国某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靠在我国某港口的拖欠其工资的巴拿马籍某海运公司A轮以行使船舶优先权;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A、国际惯例B、韩国法律C、巴拿马法律D、中国法律15、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为A、一年B、二年C、三年D、六年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下列海事请求中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有;A、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B、船舶修理费的支付请求C、船员工资的支付请求D、贷款银行的还款请求E、收货人的货损的赔偿请求2、以下关于共同海损的表述,正确的有;A、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B、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C、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D、未申报的货物或者谎报的货物,不应参加共同海损分摊E、载货船舶有意搁浅所造成的船货损失可以列入共同海损3、依据提单收货人抬头的记载不同,提单可以分为A、清洁提单B、收货待运提单C、不记名提单D、记名提单E、指示提单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责任期间内的货损可以免责的原因有;A、船舶不适航B、货物的固有缺陷C、标志不清或不当D、罢工E、战争5、以下关于船舶拖航的表述,符合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有;A、海上拖航合同应当书面订立B、在港区内对船舶提供的拖轮服务不适用海商法C、承拖方在起拖前和起拖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拖轮处于适航、适拖状态D、被拖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拖航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的,承拖方对被拖物有留置权E、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按照过失程度比例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海上拖航合同2、海难救助3、海事赔偿责任限制4、船舶碰撞5、定期租船合同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1、简述我国海商法中船舶的含义;2、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3、简述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4、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费的支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五、论述题本题14分论述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和特点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个案例,案例一分值为8分,案例二分值为14分,共计22分1、中国籍A海轮在从釜山到上海的航行途中与日本籍B海轮在公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A 船受损10万美元,B轮未受损;A轮所属海运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停泊在上海港的B轮并对其所有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上海海事法院对本案管辖权的依据何在2上海海事法院应该依据何种法律适用规则处理本案3设若本案双方过错程度无法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多少为什么4上海海事法院应在多长期限内审结本案2、北京某贸易公司以FOB价格从德国某公司进口价值150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上海某海运公司A海轮载运该批货物;提单中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提单纠纷;A海轮在由汉堡港驶往天津港途中因为遭遇极端恶劣气候造成船舶故障和货物湿损,船长遂组织船员自救,并前往就近的新加坡某港口避难和修理;经清点,恶劣气候造成货物湿损3万美元;在自救过程中被迫抛弃5千美元货物;有关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船舶抵达天津港后船货双方为有关损失和费用的赔偿和分摊发生争执;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收货人如主张货损的赔偿请求,应该向我国哪个海事法院起诉2法院应该适用何种法律处理本案所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3本案中所出现的海损包括货损3万美元、抛弃5千美元货物和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哪些4承运人是否应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为什么5若收货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赔偿A轮湿损以及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海商法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B AC A CD B C A B D C A D B二、多项选择题AC AD ABCD CD ABD三、名词解释1、海上拖航合同,是指承拖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2、海难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3、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作为责任人的船舶所有人、救助人等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以后,依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的法律制度;4、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5、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四、简答题1、我国海商法中船舶的含义: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船舶包括属具;2、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1船舶优先权的时效届满;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3船舶灭失;4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船舶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5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请求的实现;3、共同海损构成要件包括:1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财产遭遇共同危险;2共同海损措施必须是有意1分和合理的;3共同海损措施所造成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是直接和特殊的;4共同海损措施必须最终有效果;29、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五、论述题本题分三个层次作答,即概念、法律性质和法律特征;答案要点和评分标准如下:1船舶优先权的概念: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权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分2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是船舶的担保物权;3分3船舶优先权的法律特点;以下特点任选4个特点做答,每一点2分第一,法定性,即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船舶优先权直接产生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合意而产生,在这一点上船舶优先权不同于船舶抵押权;第二,依附性,即船舶优先权具有随船转移,不受船舶转让影响的特征;第三,秘密性,即船舶优先权不需登记,不以占有为条件;第四,强制性,即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须经过强制性的司法程序;第五,优先性,即船舶优先权在有关船舶的担保物权中具有最为优先受偿的权利;第六,时效性,即船舶优先权有时效限制;船舶优先权的时效为1年,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计算;六、案例分析题1、1上海海事法院为船舶扣押地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2依据法院地法,即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35万美元;理由: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船舶碰撞各方平均负赔偿责任;4一年;2、1应该向目的港的天津海事法院起诉;2依据提单的规定适用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3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抛弃货物5千美元和避难港费用4万美元;4承运人不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理由:恶劣气候造成船舶货物湿损,承运人依法可以免责;5保险公司对于3万美元湿损货物不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责任范围内;海商法模拟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 我国海商法中赔偿责任限额采用的计算单位是;A. 特别提款权B. 金法郎C.英镑D.欧元2. 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是国际海运业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标准合同;它所遵循的原则是;A.无效果有报酬B.无效果无报酬C.有效果无报酬D.没有相应规定3. 下列有关我国对外籍船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外籍船舶应在到达我国港口前12小时,将准确到港时间通过代理人报告当地港务监督机关;B.外籍船舶如处于不适航状态,港务监督机关有权禁止其出港或命令其停航、改航或返航;C.外籍船舶在进港前可选择是否需要引航D.对外籍船舶文件及航行等安全事项的检查,由边防检查机关负责;4.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船舶留置权受偿顺序是;A.船舶抵押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后于船舶优先权受偿B.船舶留置权先于船舶优先权受偿,船舶优先权优于船舶抵押权受偿C.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抵押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后于船舶抵押权受偿5. 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公约中,中国政府已经批准或加入的有;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年防止海洋油污国际公约6. 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A.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从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时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C.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D.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7. 通常约定有停租条款的海上运输合同是;A.班轮运输合同B.航次租船合同C.定期租船合同D.多式联运合同8. 根据海牙—维斯比规则,下列原因造成货损的,承运人应承担责任的是;A.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未标注重心位置,导致货物起吊时倾斜坠落B.船舶在到达某港口时被当地政府机关扣押C.船员在航行途中在休息室吸烟,不慎引起火灾D.冷藏船的冷藏设备在开航时突然损坏9. 船舶优先权的时效为;A、1年B、2年C、3年D、6年10. 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 ;A.有对所承运货物内外状况进行检查的权利B.只有权对货物外表状况进行检查C.无检查货物状况的权利D.只能配合海关对货物状况进行检查11. 下列有关旅客运输的表述正确的是;A.客船的适航期间为开航前和开航时B.客票是海上旅客运输合同C.雅典公约规定的每位旅客人身伤亡最高赔偿限额为不超过70万金法郎D.我国未加入1974年雅典公约12.下列债权中,属于非限制性债权的是;A.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害B.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C.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D.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13. 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A、平均负赔偿责任B、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互相不负赔偿责任D、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14.以下有关共同海损的表述正确的是;A.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最新修订版本是1994年版本B.共同海损最早出现在奥列隆惯例集中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规定,共同海损理算应首先以数字规则为准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明确将火烤和烟熏造成的损失列入共同海损15.船长、船员由于执行职务范围内工作的过失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由;A.由船长、船员承担责任B.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光船承租人承担责任C.由AB两类主体共同承担责任D.都不承担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不正确的表述是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E.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法2.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果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正确的表述是;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C.提单转让必须背书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E.提单转让必须采用记名背书3.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X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了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途中变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D.承运人对变质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E.承运人对变质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未提供适宜载货的处所4.海难救助报酬请求权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A.救助对象处于不能自救的海上危险之中B.救助人须出于自愿C.救助须有效果D.救助未被明确合理地拒绝E.被救助人须提出请求5.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包括;A. 抛货B.有意搁浅引起的损失C.运费的牺牲D.在避难港发生的额外费用E.救助费用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 引航2. 海事索赔责任限制3. 航次租船合同4. 海上拖航5. 保险代位求偿权四、简答题每小题5 分,共20分1. 简述提单的作用;2. 简述船舶入级的意义;3. 简述共同海损的含义;4. 简述保险委付的构成要件;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4分,共14分论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个案例,题一分值10分,题二12分,共22分1.某一载货的中国海轮在由中国某港口驶往外国港口途中,因遭遇雷电船上起火,导致船货受损;船长带领船员奋力扑灭火灾;该轮因火灾造成船舶损失10万元,货物损失5万元,灭火过程中湿损1万元货物;提单约定有关纠纷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处理,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收货人可否向海事法院起诉为什么3分2上述损失中,哪些可以列入共同海损,哪些可以列入单独海损3分3承运人应否承担上述货损的赔偿责任为什么4分年7月2日,韩国A公司作为出租人与中国B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了一份运输4000公吨散装硫铁砂航次租船合同;为履行此合同,韩国A公司作为承租人与韩国C公司作为出租人签订了一份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C公司所属的“永安”轮承运上述货物; 7月11日,C公司的船务代理人向B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根据提单记载,托运人为B公司,承运人为C公司,收货人为“凭指示”;后提单由B公司通过银行流转到韩国D公司,B公司同时将保险公司E承保该批货物的保险单一并转让给D公司;“永安”轮在航行过程,由于遭遇恶劣气候, “永安”轮在中途沉没;D公司凭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E提出索赔;E向D赔偿后,向C公司进行追偿;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 B公司与C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4分2 D公司可以向谁提出索赔要求,请说明理由; 4分3 E公司向C公司的追偿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4分海商法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A B B C B D C D A B C C A C 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AC CD BC BCD ABC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是指由持有引航员证书的人,在规定或约定的航区、航段内,指引船舶安全航行、靠离码头或通过船闸及其他限定水域的行为;2.是指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救助人或其他人,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受害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在没有主观故意造成的情况下,只在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制度.3.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4.是指拖轮利用自己的动力和设备将无自航能力的船舶和其他可漂浮的物体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或完成某项服务以实现被拖船舶或物体空间移位的海上作业.5.是指保险人依约或依法履行其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义务后,即可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请求权.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1.1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2分2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分3提单是承运人据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2分2.1确保航行安全2分2促进船舶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1分3便于国家对船舶进行技术监督1分4便于承租人和托运人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船只,以保障其自身的利益.2分5便于保险公司决定船货保险费率1分3.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保障共同安全,船长有意、合理采取的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1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分2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分3牺牲和费用的支出必须是特殊的分4措施必须要有效果分4.1委付应以推定全损为条件分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分3委付不能附带条件分4委付须经接受方为有效分五、论述题14分.1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害赔偿的限额6分A将每件或每单位的赔偿限额提高到10000金法郎或按灭失中受损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30法郎,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2分B以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工具集装,则提单中所载明的装在这种运输工具中的包装或件数,便应作为本款中所述包数或单位数;如果不在提单上注明件数,则以每集装箱或货盘为一件计算;2分C规定了丧失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条件,如经证明,损害是由承运人故意造成,或是知道很可能会造成这一损害而毫不在意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则承运人就无权享受责任限制;2分2扩大了责任主体2分如果诉讼是对承运人雇佣人或代理人提起的,该雇佣人或代理人便有权适用承运人按照本公约可援用的各项抗辩和责任限制;3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2分只要提单或为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上有规定适用维斯比规则的,该提单或运输合同就要受维斯比规则的约束;4明确了提单的最终效力2分维斯比规则确立了一项在法律上禁止翻供的原则,即当提单已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后,该提单就是货物已按上面记载的状况装船的最终证据;5诉讼时效延长2分诉讼时效仍为1年,但在诉讼事由发生后,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这一期限加以延长;六、案例分析案例一10分,案例二12分,共22分1.1不能向海事法院起诉;双方有仲裁协议;2单独海损:船舶损失10万元,货物损失5万元;共同海损:灭火损失1万元.;3不承担责任;火灾是承运人免责事项;2. 1BC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有承运人为C公司的提单;2D公司可以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E提出索赔,有保险合同,货物灭失又在承保范围内;D公司也可以凭提单向C公司提出索赔,C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安全运送货物的义务;3不能;货物的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承运人可免责;海商法模拟试题三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通常包含有特别补偿条款的合同是;A. 杂货船救助合同B.油船救助合同C. 集装箱船救助合同D.拖航合同2.跟单信用证通常有装船日期的约定,该装船日期也即是提单的签发日期,它通常是指; A.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日期B.托运人将货物运至船上的日期C.承运人开始将货物装船的日期D.承运人将货物装完船的日期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实际承运人可以是;A.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B. 多式联运经营人C.除光船租赁合同外的出租人D无船承运人。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CASE1:承运人无单放货的启示案情简介国内A公司向尼日利亚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即期,价格条款及金额为FOB5万美元。

此票订单于2004年11月成交,A公司于2005年2月29日出运,货物4月中旬运到尼日利亚拉各斯港。

所有正本提单于2005年4月15日由中国银行通过DHL寄出,并在4月17日到达客户指定的银行。

在货到目的港而提单未寄至B公司指定银行时,B公司指示承运人放货给买家。

买家收货后,由于货物价格一落千丈,无力偿付货款,致使A公司遭致“货款两空”的结局。

评析通常情况下,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正确履行交货义务的基本原则,也是防止海运欺诈和保证出口商或托运人收款的重要保证。

所谓无单放货,通常是指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者其他负有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义务的人,应提货申请人的请求,凭其提供的副本提单和/或保函而未收回正本提单,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提货申请人,从而不能向正本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行为。

无单放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具担保提货,或不提供任何担保提取货物;二是指示提单的被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担保提货,或仅凭副本提单提货;三是其他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担保提货等;四是提货人伪造或变造提单提货。

无单放货现象由来已久,在国际航运实践中,班轮运输中存在15%的无单放货现象,租船运输能达到50%,某些重要商品如矿物和油交易中高达100%。

1984年英国的一起案件中,一位船长曾作证他在14年的油轮运输生涯中,从未在卸货港收到过正本提单。

在实践中,无单放货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一、运输过程快而提单流转慢造成提单延迟。

近年来,伴随着高速船舶的发展、中途港的减少以及集装箱的广泛运用,海上货物运输时间大为缩短。

而传统提单转递方式环节多、速度慢,提单从托运人到收货人几经易手甚至数十次易手的情况很常见,而且银行议付的程序性环节也会延误提单流转,其结果往往是货物已达目的港而提单尚在流转过程中。

关于海上法律案例(3篇)

关于海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7月15日,某船舶A在航行过程中与船舶B发生碰撞,导致船舶A沉没,船舶B也受到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双方船员受伤,货物损失惨重。

船舶A的船东、船舶B的船东以及船舶A、B的保险公司均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涉及海上法律、船舶碰撞责任认定等多个法律问题。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2. 事故损失赔偿范围三、案件事实1. 船舶A与船舶B在航行过程中,船舶A因违反航行规定,未保持足够距离,与船舶B发生碰撞。

2. 船舶A沉没,船舶B受到严重损坏,双方船员受伤,货物损失惨重。

3. 双方船东及保险公司就事故责任及赔偿范围产生争议。

四、案件分析1. 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因违反航行规定,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对方船舶、货物、船员等人身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船舶A因违反航行规定,未保持足够距离,与船舶B发生碰撞,故船舶A应承担主要责任。

2. 事故损失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船舶碰撞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货物、船员等人身伤亡的损失,以及船舶碰撞事故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事故损失包括:(1)船舶A沉没,船舶B受到严重损坏,双方船东要求赔偿船舶修复、打捞费用。

(2)双方船员受伤,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3)货物损失,要求赔偿货物价值及运费。

(4)第三者损失,如港口、码头、航道等设施损坏,要求赔偿修复费用。

五、案件判决1. 船舶A承担主要责任,船舶B承担次要责任。

2. 船舶A赔偿船舶B船舶修复、打捞费用、货物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3. 船舶B赔偿船舶A部分损失。

4. 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案件启示1. 船舶航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定,保持足够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2. 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报警、救助伤员。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在海上航程中发生的。

2、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共同的。

3、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和有效的。

4、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直接的和异常的。

案例一:船舶货舱中装载有松脂,途中松脂溶解,并从船舶排气管的破洞处冒出大量白烟,船长误认为船舱中起火,于是下令向舱中贯入蒸汽以灭火,结果导致货物湿损。

问:船长采取措施所造成的货物损失,是否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答:实际并无危险,但船长误认为有危险,共同海损不成立案例二:TheWordworth轮在航行中首尖舱进水,船长误以为是水线之下船底的一个破洞所致,于是下令打开水闸,以便排干首尖舱中的水,进行补洞。

但在排水过程中,损坏了部分货物。

及至首尖舱中的水减少后,经过检查方知,水是从左舷水管的破损处漏入的,本来无需打开水闸也能修理。

问:对于该货物损失是否应列入共同海损,为什么?法院判决认为:虽然船长主观认识之危险与客观存在之危险不相一致,但危险确实存在,因此而采取的措施,仍是为共同安全而作出的,所以,产生的损失仍应作为共同海损进行分摊。

案例三:Maki轮在法国波尔多港装货时前桅断裂,损及船舶,为了保证安全出海航行,在开航前进行了必要的修理,发生了修理费、检验费、船员工资、伙食费、燃料消耗以及货物的装卸费、港口费等。

该轮修理完毕后驶往英国卡的夫港,但在航行途中推进器被海底残损物缠住,不得不改驶法国瑟堡港修理,又发生了同样的费用。

租船合同和船舶保险单均订明共同海损按《192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理算。

船舶保险人对于两次事故中产生的修理费及船舶检验费均同意作为单独海损予以赔偿。

但船东与船舶保险人对于在港口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否认作共同海损产生争议。

对于在瑟堡港所产生的费用,船舶保险人认为,由于从船舶被海底残损物缠住直至船舶抵达瑟堡港期间,船舶从未面临任何紧迫的危险,因此,改驶瑟堡港不是共同海损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不能认作共同海损。

海商法试题及案例分析整理集合

海商法试题及案例分析整理集合

海商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作出保留的是()。

A、1924年海牙规则B、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C、1974年雅典公约D、1910年碰撞公约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采用的是()。

A、特别提款权B、人民币C、金法郎D、美元3、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

A、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4、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

A B、抵押权人 C D、提供贷款的银行5、承运人签发的对于货物表面未作批注的提单是()。

A、指示提单B、收货待运提单C、清洁提单D、不清洁提单6、在约定的租期内,承租人应当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合同是()。

A、班轮运输合同B、航次租船合同C、定期租船合同D、光船租赁合同7、我国某甲贸易公司将一批出口德国的货物交由乙海运公司承运,乙又将全部货物转交丙公司承运。

丙公司是该批货物的()。

A、承运人B、实际承运人C、托运人D、收货人8、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

A、平均负赔偿责任B、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互相不负赔偿责任D、按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9、我国《海商法》规定,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每名旅客不超过(A、46666B、40000C、1200D、333310、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A、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CD、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仓库11、保险委付适用的场合是保险标的()。

A、部分损失B、实际全损C、共同海损D、推定全损12、某海事法院根据当事人甲进出口公司的请求,对承运其进口货物的乙海运公司所属的某船舶的航海日志予以复制。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1997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 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 品检验局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吨XX美元,FOB天 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于1997年8月派 船只接运货物。B公司未按期派船前来装运,一直延误了 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 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 签发了虫害证明。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一方面拒绝 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时期 A方支付的仓储保 管费及其他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 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 • [问题]:(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 (2)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误时期的大豆仓储保管费及 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 • (3)B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 (l)不能。因为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不予赔偿。货轮遭台风,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但由于平 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故不能 获得赔偿,除非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 • (2)不能。因为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 失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 即使投保人投保了一切险,仍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经保 险人特别同意后,才能把特别或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 保险人承保范围之内。由于卖方未投保特殊附加险,故无 法取得赔偿。 • (3)不能。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 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保险货物的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者 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 时,应当把对该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 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和追偿要求,而不 能一方面向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另一方面又向有过失的 第三者索赔,从而获取双倍于损失金额的收人。保险人在 支付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所取得的权利,叫代位权, 即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过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利

海商法习题【案例分析】

海商法习题【案例分析】

海商法习题【案例分析】.doc1【案例】A 船在航行中疏忽,钩断了海底电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引起了船舶自身危险,遇 B 船救助而脱险。

进入目的港后,在卸货过程中因舱盖板放置不妥,使港口理货人员某甲坠舱身亡。

随后,由于船舶走锚,又撞坏了码头设施,港口紧急调用C 轮将其安全遣返锚地。

受偿顺序如何【答案】1、C 轮的救助拖带费。

2、甲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权。

3、B 船的救助款项请求权。

4、海底电缆损失请求权。

5、码头设施的赔偿请求权【案例】甲与乙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甲将所有的船舶“东方 1 号” 卖与乙,乙付了首期船款,余款交接船舶时结清,但未交接船。

后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船舶卖与丙,丙付清船款并与甲交接完船,并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

乙得知向法院起诉甲与丙,要求甲履行合同,并要求丙将船舶交还。

此案如何处理理由【答案】乙不能再要求甲履行交船义务,因为甲已经交付不能,但可以返还首期船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乙也不能要求丙交还船舶,因为丙是善意的第三人,其经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船舶的所有权。

【案例】某承运人在起航港口装载货物时,由于污水管漏水损害了货物。

原来船员在检修时只是对污水管进行了目测,并未使用工具检验所致。

请问承运人有无尽到适航义务、【答案】如果污水管的通常检查方法就是目测,则承运人已尽到适航义务;如果污水管的通常检查方法就是使用工具检验,则承运人未尽到适航义务。

【案例】船舶载运一批牛舌从悉尼出发,中途海水从船舶防浪阀的盖板处进入,损坏了货物。

经查,船舶几个月前曾检查并重换过放浪阀,重换工作是由船东雇请的一家著名的修船厂的合格的维修人员在劳氏船级社的监督下进行的。

但维修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疏忽没有拧紧防浪阀盖板上的螺丝,而后经过几个航次的颠簸,螺丝滑落才造成了进水。

请问承运人有没有尽到适航义务,应否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答案】船东要对其雇佣的维修人员的不谨慎负责。

船东赔偿后还可以向其雇佣的人追究责任。

而且,如果认为货物因为船舶不适航而遭受了损失,货主能否得到赔偿要取决于他完全不能控制的承运人的某些情况,这将是不合理的。

海商法案例习题

海商法案例习题

1我国现行的“海商法”调整一切与海上运输或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

2凡是有关海商方面的国际条约都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

3 判例和学说也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对司法实践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4 我国海商法第四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适用于一切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仅包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且包括沿海货物运输合同。

5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海难救助等章节的规定均不适用于沿海运输中发生的上述活动。

6 国际航运惯例不可以成为我国海商法的形式,除非得到我国有关部门的认可。

7 各国海商法对于船舶的定义不完全相同。

8 船舶是动产,但是常常作为不动产处理。

二、多项选择1 我国现行海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1)海上客、货运输;(2)海上拖航合同;(3)船舶碰撞;(4)海上污染事故2 海商法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自然人(2)法人(3)国家(4)国际航运组织(5)船舶3 海事法律规范按其形式可以分为:(1)冲突规范;(2)实体法规范;(3)程序法规范;(4)时效规范4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不包括下列内容:(1)用于军事目的的船舶;(2)用于政府公务目的的船舶;(3)河船或江船;(4)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5 船舶作为一个整体,通常包括如下内容:(1)船体、船机;(2)锚和锚链;(3)救生艇、筏;(4)各种索具等三、单项选择1 下列内容,那些不是我国海商法的形式?(1)与海事、海商有关的我国法律、法规;(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海事条约;(3)国际航运惯例;(4)司法判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船舶含义明确不包括下列船舶:(1)20总吨以上的海船;(2)5000吨的远洋运输油轮;(3)军舰(4)远洋实习船舶1、据CMC,船舶优先权的标的仅有船舶。

2、根据CMC,船舶优先权必须通过法院扣押产生船舶优先权的船舶行使。

3、根据CMC,船舶抵押期间,抵押人在通知抵押权人后,可以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船_法律案例(3篇)

船_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我国某沿海城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船舶碰撞事故。

事故双方为甲船和乙船。

甲船为我国一艘客货两用船,载有旅客和货物;乙船为外国一艘油轮,满载石油。

事故发生时,两船均在航行中,由于操作不当,甲船与乙船发生碰撞,导致乙船受损严重,货物泄漏,污染了周边海域。

事故发生后,乙船船东向我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船船东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分析1. 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67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损害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船与乙船发生碰撞,是由于甲船操作不当所致,因此甲船船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 船舶碰撞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70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因碰撞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一)船舶损失;(二)货物损失;(三)人身伤亡;(四)环境污染损害;(五)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在本案中,乙船受损严重,货物泄漏,污染了周边海域,因此甲船船东应当承担以下赔偿:(1)乙船的修复费用;(2)货物损失赔偿;(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4)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3. 船舶碰撞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71条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因碰撞造成损害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船船东因操作不当导致船舶碰撞,承担主要责任。

而乙船船东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甲船船东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我国海事法院判决甲船船东承担乙船修复费用、货物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甲船船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船舶碰撞事故案件,涉及船舶碰撞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范围以及赔偿责任承担等问题。

海商法模拟法庭案例

海商法模拟法庭案例

参考资料:1.《海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有优先权的内容是: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遗反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费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2,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又叫船舶优先权的位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优先权竞合时,如何决定其效力的优劣次序问题。

我国《海商法》第23条对此作了如下安排:前述5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4项海事请求,如果后于第1、2、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1、2、3项受偿;第1、2、3、5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

第4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案情」原告:耿学良,男,62岁,大连海远学院职工。

被告:大连海福拆船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光复,经理。

1989年7月10日,耿学良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公司(简称海达公司)聘为外派船员,双方签定了《外派船员合同书》。

合同规定,外派船员自离开中国国境起,在外轮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和生病、死亡,均按中国国家劳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因海达公司和大连海福拆船公司(简称海福公司)签订有《雇用船员合同》,同年7月25日,耿学良到海福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佳灵顿”轮任大管轮之职,期限为一年。

海福公司依据和海达公司签订的《雇用船员合同》第十三条“船员受雇期间的人身、行李安全办好保赔协会的保险,其条件相等于香港雇员赔偿条例第282章”之规定,对受雇船员在大连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障和赔偿险。

1989年11月28日,“佳灵顿”轮在土耳其汉杰港卸货,耿学良在机仓紧固舵机底座镙丝时,左手食指被砸伤,中指亦受伤。

经当地医院简单处理后,于同年12月1日被送回北京。

海商法模拟试题及案例分析

海商法模拟试题及案例分析

海商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作出保留的是().A、1924年海牙规则B、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C、1974年雅典公约D、1910年碰撞公约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采用的是().A、特别提款权B、人民币C、金法郎D、美元3、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

A、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4、我国《海商法》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

A、抵押人B、抵押权人C、保险人D、提供贷款的银行5、承运人签发的对于货物表面未作批注的提单是()。

A、指示提单B、收货待运提单C、清洁提单D、不清洁提单6、在约定的租期内,承租人应当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合同是( )。

A、班轮运输合同B、航次租船合同C、定期租船合同D、光船租赁合同7、我国某甲贸易公司将一批出口德国的货物交由乙海运公司承运,乙又将全部货物转交丙公司承运。

丙公司是该批货物的()。

A、承运人B、实际承运人C、托运人D、收货人8、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 ).A、平均负赔偿责任B、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互相不负赔偿责任D、按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9、我国《海商法》规定,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每名旅客不超过()。

A、46666计算单位B、40000元人民币C、1200计算单位D、3333计算单位10、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A、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C、从装货港仓库至卸货港仓库D、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仓库11、保险委付适用的场合是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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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案例分析题目
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光船租船合同,在合同未到期之前,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船卖给了乙公司,但是没有登记;在甲与乙的光船租船合同到期之后,甲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登记。

现在,乙公司与丙公司就船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

问题:
1.乙公司是否拥有该船的所有权?
2.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该船归自己公司所有,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答案:
我国海商法第九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说明对于船舶物权的变动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船舶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发生船舶物权变动时如果没有完成相应的登记,则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对于第三人,则不发生船舶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因此本案中
1.甲乙两公司关于船舶买卖的行为即使没有登记也不影响两人之间的法律效果,,乙公司取得船舶的所有权
2.但其并不能产生对抗乙公司的效果,所以丙取得了船舶的所有权,故丙公司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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