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资料讲解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pdf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一、规范类(PL/C 1-23)PL/C 01 共同保险人条款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本附加条款约定如下:本保险单由个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责任,各保险人按照下列约定的共保比例非连带性地分别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A 共保人:,共保比例: %B 共保人:,共保比例: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PL/C 02 共同被保险人条款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本附加条款约定如下:如果本保险单项下有两个或以上被保险人,且分别为独立的法人,保险单的约定应分别适用于每一个被保险人,其效力与保险人向每个被保险人独立签发保险单相同。
任何一个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陈述、隐瞒或对保险单其它条件的违反均不对其它无过错的被保险人的权益产生任何影响。
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总和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以及批单或附加条款中规定的分项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PL/C 03 保险费支付条款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本附加条款约定如下:本保险单如果约定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投保人在约定的交费日后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如果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的总额与投保人应当支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应当支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照约定分期应该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PL/C 04 适用法律/司法管辖条款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本附加条款约定如下: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适用(国家或地区)法律或司法管辖。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PL/C 05 适用法律/司法管辖条款(美/加/澳除外)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本附加条款约定如下: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适用其可能适用的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司法管辖,但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5版)》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等公众责任类保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下列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条款目录: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不受控制条款C叉车责任条款承租人责任条款错误与遗漏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车辆装卸责任条款D电缆损失责任条款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临时海外出差责任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电瓶车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F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附加被保险人条款G雇员及合伙人条款锅炉爆炸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H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J急救费用条款急救责任条款酒类责任条款救火费用条款交叉责任条款建筑物改变条款K恐怖活动条款客人财产责任条款L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Q契约责任条款R人身侵害责任条款S社交及娱乐场所责任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T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W卫生装置条款X消防队与水损条款Y衣帽间条款游泳池及健身房责任条款娱乐设施条款Z展览会责任条款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注销保单条款租用汽车责任条款条款正文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暴力行为、抢劫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不受控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在占用或使用营业场所时,由于不知情或远非其所能控制的事件发生造成的遗漏申报或任何行为,不会影响本保险单的有效性,一旦被保险人知道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要求支付适当的附加保险费。
1-2英大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5)条款
1-2英大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5)条款英大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5)条款本附加条款是公众责任保险主险条款项下(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条款投保。
一、扩展类K01 自然灾害条款K02 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K03 因公出差责任条款K04 出国公干责任条款K05 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BK06 停车场责任条款BK07 出国公干责任条款BK08 无过错责任条款K09 索赔费用条款K10 附加法律费用扩展条款BK01自然灾害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扩展承保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含诉讼费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2 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下列赔偿责任:有关客货电梯、大厦自动装置、设施及机器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引起的索赔。
被保险人应保证:(一) 由授权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二) 除非制造商或发证机构推荐其投入运行,否则本附加险不适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K03 因公出差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常驻中国员工因公出差至被保险人地址以外地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住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地区公干时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编号:人保(备案)[2009]N313号)
一、总则
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二、保险责任
本保险将适用于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的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三、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公众责任险扩展条款
公众责任险扩展条款1. xx 天保单取消条款本保单可在任何时候由被保险人申请取消,但被保险人必须书面通知本公司,保险费将根据短期费率标准或最低保费予以调整。
本公司欲取消保单时,须提前xx天将书面取消通知送至被保险人最后为本公司所知之地址,保险费按照日数比例调整。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Policy Cancellation clauseThis Policy may be terminated at any time 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in writing to the Company, in which case the Company will retain the customary short period rate for the time the Policy has been in force, this Policy may also be terminated at the option of the Company by giving the Insured da ys’ prior notice in writing, in which case the Company shall be liable to repay a rateable proportion of the premium for the unexpired period from the date of cancellation.Subject otherwise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2. 火灾/爆炸/烟熏与水损法定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地址内发生火灾/爆炸/烟熏/水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意外人身伤害及/或意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但以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金额为限。
公责险扩展条款
公众责任险扩展条款※01-Strike, Riot, Civil Commotion or Malicious Damage Extension clauseIt is agreed and understood that subject to the Insured having paid the agreed additional premium, this Policy shall be extended to cover the insurer's liability for accidental bodily injury of and/or accidental property damage to any third party occurring at the specified premises directly caused by strike, riot, civil commotion or malicious damage. Additional Premium:※01-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恶意破坏直接引起意外事故从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02-Social/Sports clubs of the InsuredIt is agreed that this Policy is extended to indemnify the Insured in respect of bodily injury or property damage arising out of social and/or recreation activities sponsored or organized by the Insured, provided that such events are not entitled to indemnity under any other policy of insurance, otherwise, the indemnity granted herein will only apply in excess of that provided by such other policy.※02-社团、运动会所条款兹经协定,此条款扩展承保由被保险人赞助、发起或组织的社交活动及(或)娱乐活动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平安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
缴纳电梯保险方案
电梯设备由于24小时不间断运行,出现意外情况机率相对较高,会直接威胁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给电梯维保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减少电梯维保公司的经济损失,可向保险公司缴纳公众责任保险进行规避解决;同时电梯维保行业为特种行业,维保人员在日常电梯维保过程中也会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可为电梯维保相关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的缴纳根据公司接管电梯设备具体数量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缴纳根据维保人员到岗情况随到岗随缴纳。
根据入保的需求,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费用及赔偿费用的咨询对比,并同法务室进行沟通后,选定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详细费用情况见下表:
妥否
请批示
物业公司
2012/6/24。
特别约定(公众责任险附加电梯责任险)
一、本保险只保障在保险单载明区域范围内的电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1、坠落;2、电梯运行中的突然故障。
且只保障被保险人作为电梯的所有方、使用方、管理方、维修保养方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若被保险人对于投保电梯而言还有其他利益关系,对被保险人由于其他利益关系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二、每部电梯赔偿限额及免赔额:1)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CNY300万元2、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CNY30万元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CNY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CNY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CNY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CNY20万元;2)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CNY500元,其他损失无免赔。
三、本保单附加雇员伤害责任保险条款: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电梯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造成的雇员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CNY300万元(2)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CNY30万元(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CNY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CNY1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CNY100万元。
四、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时,对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汕头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当地社会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付。
五、投保标的信息:设备名称:设备类型:1500KG或以上/1500KG以下/≤30米/>30米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制造年份:X年X月X日使用性质:使用区域:使用证编号:。
鼎和-公众责任附加条款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条款交叉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 如同本公司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
但本公司的累计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恐怖活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电梯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电梯、升降机合格证书,并保证对电梯、升降机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事故责任限额:锅炉爆炸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按照相关使用说明正常使用锅炉及压力容器过程中,由于其本身内部蒸汽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以不超过保单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锅炉合格证书,并保证对锅炉由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人保-公众责任保险通用附加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编号:人保(备案)[2009]N468号)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5版)》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1999版)》等公众责任类保险(以下均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下列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条款目录: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不受控制条款C叉车责任条款承租人责任条款错误与遗漏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车辆装卸责任条款D电缆损失责任条款电梯、机器及大厦自动装置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临时海外出差责任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电瓶车责任条款电梯责任条款F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附加被保险人条款G雇员及合伙人条款锅炉爆炸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H火灾、爆炸、烟熏、水损责任条款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J急救费用条款急救责任条款酒类责任条款救火费用条款交叉责任条款建筑物改变条款K恐怖活动条款客人财产责任条款L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Q契约责任条款R人身侵害责任条款S社交及娱乐场所责任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T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W卫生装置条款X消防队与水损条款Y衣帽间条款游泳池及健身房责任条款娱乐设施条款Z展览会责任条款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注销保单条款租用汽车责任条款条款正文B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暴力行为、抢劫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一、附加条款(A类)01附加客人财产责任条款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住宿的客人所携带的物品(包括送洗的衣物),因意外事故或被保险人过失行为或遭受外来抢劫所致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客人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须交由被保险人保管,否则,该类物品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责任免除(一)住宿客人因违反安全规定携带危险物品造成物品本身及其自己财产在被保险人营业处所内的损坏;(二)住宿客人自带机动车辆整车或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损失;(三)因住宿客人自己或其家属、随从或来宾的故意行为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四)因住宿客人间的斗殴或破坏行为造成彼此的财产损失;(五)住宿客人所携带的违法物品、动植物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____万。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____。
四、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02附加游泳池责任条款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拥有、使用或经营的游泳池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寄存于保管柜中的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一)游泳者在泳池内因互相打闹水造成意外伤亡;(二)存放于衣物保管柜中的现金、有价证券、珠宝等贵重物品的损失;(三)游泳者故意行为致使其保管柜中衣物及其它物品的损失。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____。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____。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附加险条款1、交叉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本公司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契约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并在投保时将有关契约向本公司申报并获得本公司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契约而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4、恐怖活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5、电梯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当局颁发的电梯、升降机合格证书,并保证对电梯、升降机由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限额:累计事故限额:6、锅炉爆炸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锅炉本身内部压力产生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持有有关当局颁发的锅炉合格证书并保证对锅炉由合格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条款
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停车场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的失窃)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二)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三)受本车货物撞击;
(四)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本身故障;
(五)因停车场缺乏应有保卫人员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赔偿限额及费率
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为.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的费率为<<公众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
四、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众安在线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11个整理版)
公众责任保险附加险(众安备-责任【2015】附281-291号)附加车辆装卸责任条款总则在投保《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在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从事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非被保险人拥有的车辆或进行与经营无关的装卸所引起的损失;(二)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三)装卸车辆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四)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发生货物失窃;(六)货物因水湿或包装不善、违章装载造成损失;(七)货物的自然损耗及其本身的缺陷、短少;(八)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坏;(九)在装卸易燃、易爆物品过程中因爆炸和燃烧造成的损失。
赔偿限额本附加条款每次事故赔偿分限额以保险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但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本公众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附加出租人责任条款总则在投保《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因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二)因暴雨、雷击、积雪而突然倒塌;(三)因年久失修发生突然倒塌;(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责任免除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被保险人或房屋租用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因意外事故造成租用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三)因出租房屋的水管破裂致使水流外溢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资料讲解
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资料讲解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1、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万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2、电梯、机器及自动装置条款(包含无过错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有关客货电梯、自动装置、设施及机器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
包含被保险方无过错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一) 由授权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二) 除非制造商或发证机构推荐其投入运行,否则本保险不适用。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装卸责任条款(含叉车装卸)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含叉车、手推车等流动机械设施)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烟熏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烟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火灾、水灾和爆炸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火灾或爆炸。
水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6、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的赔偿将自被保险人新置财产建成或获得,或其转移至被保险人名下,或被保险人开始对其负责(除非有其他保险存在)时起,自动适用于和(或)包括其所引致的被保险人的法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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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附加条款1、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范围内或周围地区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和相似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指派合格人员对上述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万累计赔偿限额:RMB100万2、电梯、机器及自动装置条款(包含无过错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有关客货电梯、自动装置、设施及机器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后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
包含被保险方无过错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保证:(一) 由授权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二) 除非制造商或发证机构推荐其投入运行,否则本保险不适用。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装卸责任条款(含叉车装卸)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含叉车、手推车等流动机械设施)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4、烟熏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烟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5、火灾、水灾和爆炸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火灾或爆炸。
水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6、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的赔偿将自被保险人新置财产建成或获得,或其转移至被保险人名下,或被保险人开始对其负责(除非有其他保险存在)时起,自动适用于和(或)包括其所引致的被保险人的法律赔偿责任。
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应在获得上述财产的三十天内通知本公司。
并补缴相应的保险费(按新购累计赔偿限额及相应费率)。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7、建筑物改变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改变、维修或装修建筑等类似行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以便其在风险增加时增收保费(建筑物改变的协议价价在RMB200万元以内无须通知本公司,也无须加收保险费,但上述变动的每一协议价值超过RMB200万元后,则另行加收保费)。
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在维修或装修过程中发生意外。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8、灭火及所致水损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尽管存在相反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消防局在扑灭被保险人列明场所的火灾时因使用水或化学物质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9、急救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急救费用,每人每次事故RMB3,000.00元,累计限额RMB100,000.00元。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0、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尽管保险单有相反规定,兹经双方同意,按照保险人的要求并由其支付费用,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人应采取或同意或允许采取保险人认为必要和合理的一切措施,以便保险人行使任何权利,或从其他方取得在其对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进行赔付或修理后将被赋予或转让的补偿,无论上述措施是否为本公司在赔偿前或赔偿后所认为必要或要求。
保险人在此同意放弃向被保险人的联营公司或分公司,任何子公司、控股公司,或任何有关的团体、官员或个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1、错误与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延迟、错误或遗漏向本公司申报有关所占用的场地、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或其他有关信息而被拒负,一旦被保险人明白其疏忽或遗漏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向本公司申报,并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自风险增加之日起的适当的附加保险费。
不正确的、有缺陷的或错误的评估不可视为非故意的错误与遗漏。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2、保险责任特别约定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依法从事经营、维修保养等活动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围墙或防护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地面杂物清理不及时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三)围墙或防护网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未成年人、智力缺陷的人以及宠物出走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3、交叉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单中,组成被保险人的每一方将被视为独立可分的单位,“被保险人”一词应视为以同样方式适用于每一方,如同对上述每一方签发了独立的保险单,本公司同意放弃可能拥有或获得的针对上述任何一方的,由于在此进行索赔的意外事故而产生的代位追偿或诉讼权利。
但是本公司的累计责任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限额。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4、急救责任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或从任何医疗机构所雇佣的医疗人员,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内,在对被保险人的顾客进行任何医药或外科救助时,因处理不当而产生的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法律赔偿责任。
15、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直接由于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6、恐怖活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经营场所出现任何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直接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董事及经理人员于保险期限内外出进行与经营业务有关活动或业务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8、出租人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出租的房屋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19、举证费用条款对于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造成第三者人员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为了举证自己在事故中无过错或证明自己责任较小而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指事先通知保险人的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应给予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0、物业管理责任条款(不包括被保险人外包的物业管理公司)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含红线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费用,依法或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经保险人同意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1、盗窃、抢劫及自然灾害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或管理、维护不善而发生盗窃、抢劫以及造成自然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2、人身侵害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第三者人身侵害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一) 错误逮捕、拘留或监禁或诬告;(二) 侮辱、诽谤或侵犯私人权利;(三) 非法侵入、驱逐或其他侵犯私人权利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将是本公司承担任何责任的先决条件。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3、精神损害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的物业,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精神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RMB20,000.00元,累计限额RMB2000,000.00元。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4、社交、娱乐活动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赔偿在保单限定的范围内由被保险人组织、负责和运作的有关社会的娱乐的或福利方面的活动中,被保险人对活动的参加者包括在世界各地的雇员及其家庭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负的法律责任。
兹进一步明示并同意在本保险单下承诺的赔偿扩展适用于在本保险单期限内,在这些社会娱乐或福利活动中由于与被保险人提供的饮品、饮料或食物有关的原因发生的事故。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5、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提供物品及服务,包括作为其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运输(仅限于商场委派人员护送客户的零售商品时)服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6.提前九十天通知注销保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可随时以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至少须提前九十天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
对本保险单己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7.指定理算人条款(公估人)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发生毁损或减失时,应委托以下指定的公估公司依保单条件对损失进行理算:- 深圳市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或广州市恒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或其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认可的公估公司。
双方进一步同意:1. 公估公司的费用由保险人支付;2. 在对损失进行理算时,保险人和公估公司应尊重被保险人的设备制造商/供货商所出具的报告并以其作为损失理算的重要依据。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8.商品展览展销及产品推广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自动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展览会或产品推广会过程中引发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
本扩展条款仅适用于被保险人无法在其他保险项下获得赔偿的情况。
29.独立承包人责任条款(与建筑物改变条款扩展风险有类同之处,但改建、扩建项目规模一般超过对建筑物的改变、装修及维修。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因拥有、占用或管理的场所进行改建或扩建,引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但上述工程的协议价值总计不得超过500万元。
双方进一步同意,如果任何索赔可以在被保险人或其承包商持有的有效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第三者责任部分项下得到赔偿,则本公司不予负责。
本保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30.董事及非体力劳动雇员临时海外公干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赔偿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在从事其商务活动(包括其通常居住在中国的董事及非从事生产的雇员)因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