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司乘险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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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乘险赔偿范围

司乘险赔偿范围

司乘险赔偿范围随着出行方式的多样化和交通事故的频发,司乘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需求。

那么,司乘险的赔偿范围究竟是什么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详细介绍司乘险的赔偿范围。

司乘险主要针对的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因此,司乘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伤害赔偿司乘险对于乘客和驾驶员的人身伤害提供赔偿保障。

当乘客或驾驶员在乘坐或驾驶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时,司乘险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除了人身伤害赔偿外,司乘险还涵盖了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当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其财产因意外事故而受到损失,司乘险将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个人物品损失、车辆损失等。

三、第三者责任赔偿司乘险还对乘客或驾驶员因意外事故而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提供赔偿保障。

当事故发生时,由于乘客或驾驶员的过失导致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司乘险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第三方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

四、紧急救援费用赔偿在意外事故发生后,乘客或驾驶员可能需要紧急救援,而司乘险也将对相关的紧急救援费用提供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救护车费用、医疗救助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司乘险的赔偿范围并不包括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乘客或驾驶员在未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司乘险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司乘险也不包括乘客或驾驶员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

司乘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第三者责任赔偿以及紧急救援费用赔偿等。

这些赔偿范围旨在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在乘坐或驾驶公共交通工具时的安全和利益。

然而,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条款。

司乘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和驾驶员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和财产险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和财产险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和财产险商业保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备的保障措施,其中责任险和财产险是两种常见的商业保险类型。

责任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所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财产险则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在遭受自然灾害、火灾、盗窃等意外事件时得到及时修复和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保险中的责任险和财产险。

一、责任险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中的一种重要类别,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

这些险种主要是为了保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问题。

首先,雇主责任险是为了保障企业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当员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或财产损失时,企业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进行赔偿,从而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并保护员工的权益。

其次,产品责任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在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当企业的产品存在缺陷或者使用不当时,会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此时可以依靠产品责任险进行赔偿,保护企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权益。

再次,公众责任险是为了保障企业因为经营过程中可能对公众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

比如,在施工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干扰,此时可以通过公众责任险进行赔偿,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企业形象。

二、财产险财产险是商业保险中的另一种重要类型,包括火险、盗窃险、自然灾害险等,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在遭受意外事件时得到及时修复和赔偿。

首先,火险是最常见的财产险之一。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电路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火灾事故可能会给企业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火险险种可以保障企业的建筑、设备、库存等财产在发生火灾时得到相应的修复或赔偿,避免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其次,盗窃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在遭受盗窃或抢劫时得到赔偿。

随着社会治安的不断恶化,企业经营过程中遭受盗窃风险也越来越大。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一声巨响,偌大的厂房瞬间就变成堆满瓦砾和破碎钢铁的废墟。

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发生了爆炸。

截至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现场情况惨烈。

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提醒企业经营者更加重视企业安全管理,另一方面提醒更多的企业经营者要懂得合理转嫁企业风险,否则多年经营的心血可能付之一炬,甚至会背上一辈子的债务。

事件的发生也会增加更多人的风险保障意识,近期询问企业财产保险以及员工保险的客户及业务伙伴急剧增多,同时询问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意外保险两者区别的伙伴也急剧增多,今天就这两者的区别做个简单介绍:1)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一个是依法对雇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一个是雇员的身体或寿命。

2)二者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雇主;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员工本人或其家属。

从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保险赔偿金的权益问题。

3) 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一个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一个是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额度给予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补偿。

4) 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这一点参照我讲的第二条,因为团体意外保险相当于单位掏钱给员工买的福利保险,从法律角度而言,得到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以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很多寿险业务伙伴听到这条可能会惊出一身冷汗,回想自己给单位提供的不仅仅是团体意外险而且是7级34项伤残赔付的团体意外险。

市场在培育,雇主越来越懂,员工也越来越懂,千万不要把我们(含老板)的侥幸建立在员工的无知上,所以目前提出的问题是:后续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研发的产品如何既能帮企业主解决实际问题(比如企业常出现的10级、9级甚至8级工伤赔付比例相当高)同时要防范不必要的权益纠纷(团险还是雇主险)问题。

统一专属工伤险可以帮我们解决上述担忧,伤残赔付与社保对接,保险受益是雇主,欢迎业务伙伴前来了解!另外说明下:现在好多业务伙伴(尤其是寿险业务员)说,我们的团险也扩展工伤10级了,但要说明的是:中保协发(2013)88号文件《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10级跟《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的10级标准是大不相同的,大家可以网上下载看看两者的区别,这里就不累述了,有需要进一步了解也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我可以把两者的标准发下你们邮箱,请留下你们的联系方式或邮箱地址。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比较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比较

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比较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都能给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5、伤残赔偿比例不同。

团体意外保险只按比例赔偿伤残等级的1-7级,雇主责任保险是按比例赔偿伤残等级的1-10级(全部伤残)。

6、赔偿费方面,雇主责任险还包括支付该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工作期间的误工费用。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天),最长赔付天数为365天,且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带你一图看懂: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企业主一定要看看!

带你一图看懂: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企业主一定要看看!

带你一图看懂: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企业主一定要看看!在这个提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下,无数企业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

然而企业的用工风险管理却是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忽视的重点!先放两个案例:案例一某商场雇员刘某,在处理客户纠纷中被打伤,造成右眼失明。

商场为其雇员投保了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赔偿直接打入刘某账户,但是刘某任然希望商场予以更多的补偿,商讨未达成一致,双方进入诉讼程序。

法院最终判决,商场需要为刘某的工伤事故进行赔偿。

意外险只能作为员工福利,不能降低企业的风险!福利再好,也不能逃避法律责任!案例二某食品生产厂曾某1997年至2013年饮料生产企业灌装车间,从事操作工作,每天接触噪声8小时。

2014年1月被查出患有噪音性耳聋,于2014年4月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4年7月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需要辅助佩戴助听器。

曾某向企业索赔:住院津贴、误工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业病也要得到保障!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做好用工风险的管理,一旦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将是企业的重创。

所以我们今天就来分享一下常见的企业用工风险的管理工具。

主要内容如下:1,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到底是什么?2,一图秒懂。

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到底是什么?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强制企业为员工建立的保障。

通过统筹的方法,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当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工伤基金给予劳动者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2什么是雇主责任险?简单来说就是保的雇主的责任。

雇主责任险承保的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雇主责任险分级标准

雇主责任险分级标准

雇主责任险分级标准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主要针对企业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雇主的利益,保险公司通常会对雇主责任险进行分级标准。

一般来说,雇主责任险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指保险公司对企业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全额赔偿的险种,这种险种通常需要支付较高的保费。

第二等级是指保险公司对企业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一定程度赔偿的险种,这种险种保费适中。

第三等级是指保险公司对企业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有限赔偿的险种,保费较为便宜。

第四等级是指保险公司只对企业雇主的法律责任进行基本赔偿的险种,保费最为经济。

企业雇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雇主责任险等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企业的规模、员工数量、风险等级等因素来确定保费和保险等级。

企业雇主在购买雇主责任险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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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财险 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

中国人保财险 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

我国人保财险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1.引言我国人保财险是我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

作为国有企业,我国人保财险一直秉承“服务国家战略,保护人民安康”的宗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解决方案。

其中,雇主责任险是我国人保财险的一项重要产品,具有保障雇主在管理过程中因雇员受伤或生病而导致的责任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作用。

本文将对我国人保财险雇主责任险的职业分类进行介绍和分析。

2.雇主责任险概述雇主责任险是为雇主带来的潜在法律责任而设计的一种商业保险。

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或疾病导致的责任索赔中,雇主责任险能够为雇主提供赔偿。

在我国人保财险的产品中,雇主责任险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为雇主提供保障和安全感。

3.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根据我国人保财险的产品规定,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服务行业服务行业是雇主责任险的主要职业分类之一。

这类行业主要包括餐饮、酒店、零售、美容美发等领域。

这些行业的特点是员工数量多、工作环境相对复杂,容易出现员工受伤的情况。

雇主需购买雇主责任险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3.2 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行业是另一个重要的雇主责任险职业分类。

在建筑工地上容易发生各类事故,因此雇主责任险对这类行业的需求量较大。

我国人保财险在此领域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为雇主和员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3.3 制造业制造业也是雇主责任险的重要职业分类之一。

在制造业领域,常常需要处理大量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员工面临的安全风险较高。

雇主责任险对制造业企业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保险产品。

3.4 其他行业除了以上主要的职业分类外,我国人保财险的雇主责任险还适用于其他各类行业,如金融、医疗、科技等领域。

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风险不同,雇主责任险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身定制,以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

4.结语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下,雇主责任险作为一种新型商业保险,在我国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多雇主的重视。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混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做出错误的决定,实则两者有重大区别,先从四个方面做对比在从六个方面作详细介绍。

1、保险责任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职业性疾病给付等。

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2、赔付对象雇主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主,然后由雇主转给雇员。

团体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员。

3、伤残等级雇主责任险:针对工伤按工伤实际伤残鉴定标准赔付,包括职业病,针对非工伤意外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团体意外险: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4、法律后果雇主责任险: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办法律责任。

团体意外险: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加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

更详细的说:1、两类险种释义不同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则指企业所投的对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企业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公司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公司责任。

2、保险标的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公司员工的生命或身体,属于人身保险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更确切的说是企业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属于财产险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65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雇主责任险剖析

雇主责任险剖析
➢ 误工费用 ✓被保险人职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的 ✓意外津贴类责任可以通过责任拓展弥补
与团体保险的区别—优势 费率相对较低
➢ 诸多拓展责任需要另计费 ✓不计工伤条款 ✓24小时拓展条款
与团体保险的区别—优势
方案应对
➢ 面对“敌有我无”的情况,建议错位竞争 ✓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雇主责任险不可能有的责任(定期寿 险、重大疾病、特定交通、疾病住院、其他拓展责任) ✓切记,不要攀比降费
雇主责任险概述
视同工伤的七个条件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雇主责任险概述
雇主责任险定义
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 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 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 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 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与团体保险的区别—责任认定
伤残赔付比例
雇主责任险:各个公司伤残赔付比例不一,十级残的给 付比例从1%至10%不等 团体保险 :绿洲B十级残为3%,高危险十级残为10%
理赔资料
雇主责任险:条款约定的事故(意外、疾病、医疗等)的 发生只是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而保险金的给付是以 安监部门的认定、法院的判决或法律的规定为条件的。
与团体保险的区别—优势 受益人是企业法人
➢ 可通过权益转让书,将医疗责任的理赔金权益 转让之企业
➢ 被保险人的死亡责任不能转让

雇主责任险的常见误解

雇主责任险的常见误解

雇主责任险的常见误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也逐渐增加,雇主责任险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保险类型,在保障雇主和雇员的权益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常见的误解,这些误解可能会影响雇主和雇员的决策,因此有必要澄清这些误解。

本文将就雇主责任险的一些常见误解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保险类型。

**一、雇主责任险与雇主职业责任险是同一种保险。

**很多人将雇主责任险与雇主职业责任险混淆,认为它们是同一种保险。

然而,它们实际上有明显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主要涵盖的是雇主因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而雇主职业责任险则主要涵盖雇主在工作场所中可能导致员工伤害或疾病的责任。

因此,雇主责任险侧重于雇员的医疗福利,而雇主职业责任险更侧重于雇主的法律责任。

**二、只有大型企业才需要购买雇主责任险。

**另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只有大型企业才需要购买雇主责任险,而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可以忽略它。

实际上,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有雇佣员工的潜在风险。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企业中,因此购买雇主责任险对于保护企业的财务和法律权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雇主责任险可以覆盖任何类型的工伤。

**一些人可能误以为,雇主责任险可以覆盖任何类型的工伤,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内还是外部发生的。

然而,雇主责任险通常只覆盖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受伤或生病的情况,而不包括在工作场所外发生的意外事故。

因此,如果员工在下班后或休假期间受伤,雇主责任险通常不会提供赔偿。

**四、购买雇主责任险就可以免除所有法律责任。

**有人误以为,一旦购买了雇主责任险,雇主就可以免除所有法律责任,不需要再担心与员工有关的法律诉讼。

然而,雇主责任险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完全免责。

它主要是为雇主提供一种财务保障,以应对与员工工伤或疾病有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雇主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否则仍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和心得
Bear
一、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 雇主责任险;另外,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为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也愿意为本地区高风险行业的雇员投保雇主 责任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 的投保人。
•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是多样的。雇主可以为自己买, 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与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 雇主就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为自己购买,雇员自己是 投保人;当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 险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 三人就是投保人。由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单具有商品 属性,一般排除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 团体保险费用的支出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每位员工、每月二千 元内的团体保险保费,可以核实认列费用,既为员工谋福利, 又为公司节税,何乐而不为呢?
卖点、优势
• 责任简明、便于理解 • 保障范围广 • 承保条件宽,适应性强 • 投保手续简便,无须健康告知与体检 • 可单独投保,也可搭配意外伤害医疗险、
五、保障限额不同
• 在雇主责任保险中,规定了个人保险金额 和事故限额,每次发生保险事故,若有多 位被保险人受伤,则对每一被保险人保险 金给付额的总和不超过事故限额。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一位被保险人设有 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限内,员工个人不论 一次或多次遭遇保险事故,该员工获得的 保险给付总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六、保障范围不同
• 雇主责任险保障雇主对雇员在受雇过程中 伤亡、疾病的赔偿责任。对非因工作或非 工作时间内雇员的人身伤亡和疾病,雇主 责任险不予负责。包括职业病伤害,误工, 诉讼费等。

对雇主责任险方案的理解

对雇主责任险方案的理解

对雇主责任险方案的理解一、保险责任范围雇主责任险是为了保障那些因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员工,并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方案通常涵盖员工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此外,一些扩展责任可能包括法律费用、带薪休假等。

二、赔偿限额与免赔额每个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方案都可能会有不同的赔偿限额。

这是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用以衡量损失的最大承受能力。

同时,为了避免较小的损失申请理赔,通常会设定一个免赔额。

只有超过免赔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三、保费与费率保费是投保人为了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的费用。

费率则是确定保费的标准,通常基于特定的风险评估因素,如业务类型、员工人数、工作地点等。

雇主责任险的保费和费率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公司和提供的保障内容有所不同。

四、投保与理赔流程投保流程通常包括填写投保单、缴纳保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等。

理赔流程则包括提交理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核和赔偿等步骤。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公司的要求和流程。

五、方案特点与优势雇主责任险方案的特点包括广泛的覆盖范围、灵活的赔付选项、简化的理赔流程以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雇主责任险有助于企业分散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为因工作伤害的员工提供经济保障,并维持企业的稳定运营。

六、适用人群与场景雇主责任险主要适用于各类雇主,特别是那些有较多员工且面临较高风险的企业,如建筑、制造、物流等行业的公司。

此外,该险种也可适用于提供服务的企业,如餐饮、零售、咨询等。

在员工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的情况下,雇主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时,该保险能够为雇主提供必要的保障。

七、与其他险种的区别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等其他保险在保障对象、保险责任和赔付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团体意外险更多是针对员工个人风险的保障,而雇主责任险则更侧重于为雇主提供法律责任的保障。

此外,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通常由雇主先行支付,再由保险公司向雇主进行赔付。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

了解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商业保险是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障措施。

其中,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中两种关键的险种。

本文将详细介绍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的定义、作用、适用范围以及选择要点。

1. 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为雇主提供保障的商业保险,旨在保护雇主免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伤害或健康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该险种的适用范围包括:- 工伤和职业病责任: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或患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

- 雇佣纠纷责任:包括雇员解雇、歧视或虐待等引发的纠纷,涉及赔偿、法律费用等的承担。

- 法律责任:涵盖员工在工作中侵权或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如侵权诉讼或商业误导等。

2. 职业责任险职业责任险是一种为职业人士提供保障的商业保险,旨在保护从事特定职业的个人免受由于工作行为或专业咨询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该险种的适用范围包括:- 错误或疏忽责任:被保险人在工作中由于失误、疏忽或错误决策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的赔偿责任。

- 违反执业准则:如果被保险人违反了与其职业相关的执业准则或道德规范,职业责任险将提供相应的保障。

- 侵权诉讼:若因被保险人的工作行为引发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职业责任险将负责相应的纠纷解决和赔偿责任。

3. 选择要点在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业务类型和规模:根据企业所从事的行业、规模和特点,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确保适配企业的需求。

- 法律规定:了解所在地法规对于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的要求,确保保险方案符合法律规定。

- 保险覆盖范围:核对保险合同中的具体保障范围,确保能够覆盖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

- 保费和免赔额:综合考虑保险费用和免赔额等费用方面的因素,做出明智的保险购买决策。

- 保险公司信誉: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实力的保险公司,以确保索赔时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理赔服务。

结论: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作为商业保险中的两种重要险种,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司机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司机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司机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和标准嘿,朋友!咱今儿来好好聊聊司机雇主责任险这档子事儿,特别是它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你说,司机天天在路上跑,就跟那不知疲倦的小马驹似的,可这路上的风险啊,就跟随时会冒出来的小怪兽一样。

要是不小心出了点啥岔子,这雇主责任险可就派上大用场啦!先来说说赔偿范围。

这就好比是给司机们撑开的一把大保护伞。

要是司机在工作中受伤了,不管是被车撞了,还是自己不小心磕了碰了,只要是跟工作有关,这责任险就得管。

比如说,司机在运输货物的时候,搬东西把腰给闪了,得治吧?这费用就得靠责任险来出。

再比如,司机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受了重伤,需要住院治疗,那住院费、手术费、药费,这些通通都在赔偿的范围内。

还有啊,要是因为受伤,司机没法工作,损失了收入,这责任险也能给补上一部分。

这就好像是你辛苦种的庄稼,因为天灾颗粒无收,政府给你的救济一样,能让你心里踏实点儿。

那赔偿标准又是咋回事儿呢?这就像是给每个问题定的尺子,有长有短。

一般来说,赔偿的金额会根据司机受伤的程度来定。

要是轻伤,可能赔偿的就少点儿;要是重伤,那赔偿的可就多了去了。

比如说,司机只是擦破点皮,那可能就赔个几千块;要是断了条腿,那赔偿金额就得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去了。

而且,这赔偿标准还得看雇主买的保险额度。

就好比你去买水果,你买的是一斤装的,和买十斤装的,那量能一样吗?保险额度高,赔偿自然就多;保险额度低,赔偿也就相对少一些。

你想想,要是雇主买的保险额度低,司机出了大事儿,那点儿赔偿够干啥的?所以啊,雇主们可得长点心,别为了省那几个钱,买个低额度的保险,真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另外,不同的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也可能不太一样。

这就跟不同的饭店做同一道菜,味道和价格都有差别是一个道理。

所以,雇主在买保险的时候,可得睁大眼睛,好好比较比较,选个靠谱又实惠的。

总之,司机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那可是关系到司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雇主的责任和担当。

雇主得认真对待,司机也得心里有数。

什么是飞机旅客责任保险、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什么是飞机旅客责任保险、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什么是飞机旅客责任保险
旅客责任保险承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事故使旅客受到人身伤害,或随身携带和已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以及对旅客行李或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被保险人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完成被保险人的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

保险责任一般从乘客验票后开始到离开机场之前提取行李时止。

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与司乘险区分

雇主责任险与司乘险区分

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因其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获得补偿,特制定本保险。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一)死亡赔偿金;(二)伤残赔偿金;(三)误工费用;(四)医疗费用。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四条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其雇员故意实施的骚扰、伤害、性侵犯,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其雇员的伤残、死亡;(六)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罚款、罚金;(七)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雇佣雇员的责任;(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发生的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或死亡;(九)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外的医药费用;(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之外的医药费用;(十一)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十二)住宿费用、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抚养费;(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死亡或疾病;(十四)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 年问题造成的损失;(十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给雇员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作为财产保险核赔人员,说几句,鉴于财产保险公司报备的条款存在差异,在这里仅供您参考(具体):一、首先,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二、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下面是我们总结出的不同:1.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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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因其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获得补偿,特制定本保险。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一)死亡赔偿金;(二)伤残赔偿金;(三)误工费用;(四)医疗费用。

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责任免除第四条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其雇员故意实施的骚扰、伤害、性侵犯,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其雇员的伤残、死亡;(六)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罚款、罚金;(七)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雇佣雇员的责任;(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发生的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或死亡;(九)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外的医药费用;(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之外的医药费用;(十一)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十二)住宿费用、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抚养费;(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死亡或疾病;(十四)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 年问题造成的损失;(十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第五条除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

赔偿处理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有关事故证明书、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等费用的原始单据及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结案。

第七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本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其发生伤、残、亡的每个雇员经济赔偿责任,在赔偿限额内给付下列赔偿金:(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二)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

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一级100% 二级80% 三级70% 四级60% 五级50% 六级40% 七级30% 八级20% 九级10% 十级5% 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两项者,如果两项不同级,以级别高者为伤残等级,如果两项同级,以该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三项以上者(含三项),以该等级中的最高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

但无论如何,伤残等级不得高于上表中所规定的一级。

(三)误工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雇员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无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误工损失:经医院证明,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 天),最长赔付天数为365 天,且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如在赔付本条第(三)款项下误工费用后,被保险人雇员死亡或经伤残鉴定机构诊断确定为一至十级伤残,被保险人就其雇员的同一保险事故申请赔付本条第(一)款项下死亡赔偿金或第(二)款项下伤残赔偿金额的,在计算赔付金额时,需扣除保险公司已赔偿的第(三)款项下赔偿金额。

如被保险人就其雇员的同一保险事故已经领取本条第(一)款项下死亡赔偿金或第(二)款项下伤残赔偿金,则不能再申请第(三)款项下赔偿金额。

(四)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赔偿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最高人民币300元/每人)、医药费。

本公司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费及空调费用。

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

保险公司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五)赔偿金的给付1.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单个雇员所给付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和误工费用之和不超过保险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不得就其单个雇员因同一保险事故同时申请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就其单个雇员申请赔付死亡赔偿金的,如果保险公司已赔付了伤残赔偿金,在计算赔付金额时,需扣除已赔付的伤残赔偿金额。

2.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雇佣的每个雇员所给付的医疗费用不超过保险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第八条在发生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若存在重复保险,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被保险人雇员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因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责任导致的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伤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条款第七条项下所规定的赔偿款项:(一)第三方未赔偿其依法应付的赔偿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偿金额。

(二)第三方已赔偿其依法应付的赔偿金的:1.第三方承担的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金低于按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赔偿金,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赔偿金与第三方已付的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金的差额部分;2.第三方承担的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赔偿金高于按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赔偿金,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列明被保险人雇员名单,对被保险人承担的发生保险事故时未列入名单的雇员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赔偿。

发生名单变动时,要在新增人员开始工作后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更改或新增的雇员发生的索赔案件,事先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险单导致该名雇员不在列明人员名单中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二条在投保时,投保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的事项以及保险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做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加强对其经营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在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调整保费,否则保险公司对由此导致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一)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在七天或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间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索赔事项做出的承诺、提议或付款的表示,否则,对此保险公司概不负责;(三)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协助。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如不履行上述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约定的任一项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从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第十八条被保险人严格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约定,是保险公司承担本保险合同项下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后自动终止,保险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保险合同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终止保险单,对未满期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照短期费率的约定返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也可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对未满期限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照全年保险费按日比例返还被保险人。

第二十一条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保险合同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保险合同项下此次索赔的所有权益。

对由此产生的包括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若保险合同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保险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定义职业性疾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雇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且在保险合同期间内确诊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相关类别和目录为准。

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未满十六周岁的特殊人员, 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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