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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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备案申报材料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2.重大危险源单位概况
2.1.基本情况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区史口镇,公司创建于2001年,注册资本1180万元,占地156510平米,现有职工318人,其术人员56人,专职财务人员12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现在固定资产1.8亿元,资产总额近4.6亿元。
公司所生产的重柴、蜡油、渣油、脑油等产品,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稳定,多次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司生产的10#建筑沥青、70#、90#100#道路沥青远销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深受广大用户青睐,形成了稳定而逐步扩展的销售网络。
2.2.辨识、分级记录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实际量见下表。
表2.1.4-1 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实际量表
注: 本表中临界量资料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若单元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上述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存在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存在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①式计算,若满足①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吨;
Q1,Q2,……,Qn-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储存区的临界量,吨。
5/50+0.3/10+1260/1000+6848/5000=2.7>1,所以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该建设项目预计生产场所使用和储存的危险物料构成重大大危险源。
所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储存和所使用的危险物质的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应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式进行格管理,并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重大危险源分级
R=α(β1q1/Q1+β2q2/Q2+…+βnqn/Qn)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2.0)。
R=2{1.5*5/50+2*0.3/10+1260/1000+6848/5000}=5.68
由以上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四级。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脑油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脑油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粗汽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Grude oil
企业名称:龙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政府北邻邮编:257105 传真:0546-8288966
电话:0546-8288979 企业应急:0546-8288979 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号:001 生效日起:2013年1月25日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脑油
有害物质成分浓度CAS No.
C4~C6脂肪烃和环烷烃无资料8030-30-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
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可致角膜溃疡、穿,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围神经病。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该给予特别注意。
燃爆危险: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或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相当远的地,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法及灭火剂: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到空旷处。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喷水冷却燃烧罐和临近罐,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储罐若发生异常变化或发出异常声音,须马上撤离。着火油罐出现沸溢、喷溅前兆时,应立即撤离。用水灭火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