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一、验工计价的概念及依据验工计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综合单价、数量及款额。
2.合同内已完成的项目,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符合质量要求,并经核实的实物工程量。
3.合同外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的已完成并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设计、新增工程等有关项目和费用。
4.业主《验工计价办法》的规定。
5.批准的开工报告;6.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7.建设单位下达的计划;8.质量合格证明文件9.《集团公司与各成员单位经济利益分配办法》(中铁六财…2013‟56号)。
二、指挥部管理项目合同造价分劈合同造价分劈原则(一)在招投标阶段的报价资料齐全,具备以招投标阶段资料为基础完成合同分劈的条件下,首先选择以招标阶段数量为基础的合同造价分劈方式。
分劈原则如下:1.按照各参建单位任务分工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所列项目的合同工程量和清单单价进行分劈。
2.调遣费、风险包干费(或预留金)原则上结合该工程报价编制原则,按相应比例进行分劈,局指挥部待分劈不留相应费用。
3.安全生产费、激励约束考核费,业主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照各单位分劈价值按比例分劈。
4.铁路工程大型临时设施费用:对于独立列项且由一个公司独立完成的项目,按照该项合同费用全额分劈;对于由几个单位施工的综合项目,如施工道路、电力便线等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原则上按相关行业造价文件规定分劈,没有规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5.对于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标的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零星项目中涉及几个内部单位同时发生费用的子项目,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原则上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二)在招投标阶段资料不齐全,无法实现以招投标阶段资料为基础完成合同分劈的条件下,选择以施工图为基础的合同造价分劈方式。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3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新建昌赣客专工程的建设,正确反映工程进度和准确计算产值,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工程款,搞好工程成本控制和核算,执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成本管理、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包括对上(建设单位)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下(各分部)办理的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对劳务队进行的劳务实物工程量计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经理部计划部负责对业主(对上)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对分部(对下)验工计价的审核及批复工作。
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分部对劳务队的验工计价.各分部计划人员负责本分部对项目经理部(对下)验工计价表的编制和报送,负责各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编制和具体实施。
并负责验工计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第三章对上验工计价管理第四条对上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投标书;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5、业主签发的施工设计图和经审核的施工图数量;6、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变更设计、费用调整等资料;7、合同约定的已完工程数量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8、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五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执行业主有关验工计价管理的规定、办法。
2、实事求是、数据真实、计算准确。
3、合同外发生的费用和索赔补差费用,在发生后的当期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全额报批。
在建设单位未批复之前,各单位只做为统计报表上报,不做验工计价依据。
第六条对上验工计价的周期及流程1、对上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工程竣工完成后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结清全部工程费用。
2、对上验工计价流程。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1. 前言验收工程计价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施工方和业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完善的验工计价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成本合理,保障工程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验收工程计价管理制度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2. 制度的制定目的(1)规范工程验收计价流程,明确责任与权利;(2)保证验收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公开;(3)加强对验收工程计价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4)促进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提高施工质量;(5)保证工程成本合理,防止发生浪费现象;(6)规范工程验收计价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良好秩序。
3. 制度的主要内容(1)验收工程计价的依据:验收工程计价的依据应为工程图纸、规范要求、合同约定等相关文件。
同时,验收工程计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
(2)验收工程计价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门的验收工程计价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工程计价的具体实施。
(3)验收文件的齐备性:验收工程计价的文件应当齐备,包括验收记录、工程勘察资料、验收报告等。
(4)验收工程计价的流程:验收工程计价的流程应当清晰明确,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次进行。
(5)验收工程计价的审核与批准:验收工程计价应当有专门的审核程序,审核通过后由相应的部门进行批准。
(6)验收工程计价的监督与评定:工程验收计价应当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并由专门的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7)验收工程计价的记录与档案管理:验收工程计价的记录应当完整,档案管理应当做到规范。
4. 制度的实施(1)建立验收工程计价专门小组,负责规范验收工程计价的制度,落实相关工作。
(2)制定验收工程计价的操作规程,明确验收工程计价的流程、责任人及权限。
(3)加强对验收工程计价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4)定期对验收工程计价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落实。
(5)建立健全工程验收计价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每一项工程验收计价的文件都能够得到妥善保管。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项目部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验工计价人员要对该工程项目的基础资料整理、分析,然后递交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其内容包括:⑴工程建设的造价资料,一般包括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和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⑵收集整理有重复使用价值的工程造价资料,要体现建设项目组成的特点,包括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造价资料、经济技术指标,还包括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资料及其比较分析结果;第三章依据和原则第六条对建设单位业主的验工计价以及对内部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的基本依据:1、施工承包合同含协议书;2、建设单位或业主、甲方,下同批准的概预算或合同包价;项目部核定的责任预算或劳务综合单价;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追加索赔;4、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5、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有关费用的签证,以及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单等;6、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7、建设单位及企业内部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第七条验工计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从价值上正确反映实物工作量成果;1、对建设单位应及时、准确办理验工计价,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2、对内部劳务队伍的验工计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建设单位批准的验工为依据,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核准验工计价,严禁超验冒验;3、验工计价分阶段办理,一般按月度、季度、年度验工计价、末次竣工清算实行;中间验工计价为暂计价,工程结算总价以末次竣工清算为准;第四章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验工计价第八条验工前由项目主管领导牵头,计划合同部门归口负责,技术、财务、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要求与有关规定,对当次验工提出实施性安排与指导意见,通知项目部实施验工;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部的计划合同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具体每个项目部计价日期以业主规定为准对当月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按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填报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出厂合格证等交监理单位审核;2、项目部工程部在验工计价表送达监理单位后及时派人联系监理单位协助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并通知相关部门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专人负责后续计量签字确认等工作;第九条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联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在验工计价审批完毕后及时取回存档,及时递交财务部,作为项目核算及向建设单位请拨工程款的依据;第十条其他验工计价工作流程结合各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实施;相关验工计价表格按业主要求或专业软件编制;第五章对劳务专业分包队的验工计价第十一条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施工负责人、技术、预算、财务、物资等人员组成的劳务专业分包队计价小组,负责计价有关事宜;验工计价、工程拨款实行集体审核制,经项目部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单独批准;验工计价、工程拨款需经项目部职能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第十二条对内的验工计价与业主的验工计价同步进行;计价分每月预结、季度结算、年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四种类型;月度预结由项目部统一组织对劳务队预结算,季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在项目部完成结算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第十三条计价中月度预结计价程序为:每月25日由项目部施工员、技术员现场核实数量→技术部门审核签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预算部门根据合同确定的单价、费率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并结合材料、设备等扣款后编制验工计价汇总→总工、项目经理签认验工计价总额;批准后的月度预结交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留存,并据此作为月度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第十四条季度、年度及末次结算报项目部审批后作为季度及末次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签认程序同上;工程验工计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分送财务部及劳务队;第十五条验工计价单一式三份,劳务队、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财务部各一份;第十六条劳务队验工计价必须根据实际进度进行,不得虚报超计;根据合同要求的计价方式,按累计进度盘点,扣减甲供料、水电费、税金等有关款项后,计算出应付金额,避免出现工程进度款超付、错付现象;财务部对无施工合同或无工程验工计价单的项目,有权拒付工程款;第十七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凡当月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月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未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不得提前计价;施工期间进行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时,一般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90%,其余待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计价,付款95%,保修期满后结清;第十八条在劳务分包队验工计价中,工程数量不得突破成本预算核定的工程数量和批复并完成的变更设计数量之和,原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第十九条对建设单位暂未批复,但又必须变更设计的项目,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同意,并报项目部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时,项目部须积极主动做好变更设计批复手续;第二十条项目部应按季度将建设单位已经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累计汇总,变更设计通知单存计划合同部;第二十一条能以工程数量反映完成情况的,一律不准报计时工;因特殊情况所签认的计时工须当月结清,过后一律不得补计价;杜绝工程结束时发生一次性计价;对不能以工程量计量的有关费用,应规范有关手续,本着“先批准、后实施、再计价”的原则,严格计时工审批程序,须经技术、预算、使用单位确认,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计价;也可采取总额包干进行控制;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按验收要求进行检查和签字的;2、因施工不当而增加的工程数量;3、施工合同协议没有签订,工程价款不明确者;4、验工计价相关资料或签字盖章不齐全者;5、非法分包或倒手转包的工程;6、达不到本办法的条款规定的;第六章验工计价报表管理及分析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对各劳务队验工计价报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制度,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每月30日前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当月验工计价情况;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对按建设单位或公司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项目末次验工计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第二十五条实行年度评比表彰制度;公司对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成绩突出,年度上报有关报表及时、准确的验工计价人员进行评比表彰;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半年、年度对各项目部的验工计价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验工计价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1、台帐、资料不齐,不按项目部要求及时上报报表台帐;2、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伪造虚假报表,掩盖有关问题;3、验工计价手续不全,违反验工计价程序;4、不及时派人协助监理单位现场计量造成损失;5、内部验工超验、超拨;6、验工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验工计价中的合同、工程数量、单价、质量、材料、设备等未履行职责,把关不严,后果严重;7、对末次竣工清算及变更设计基础资料准备不齐,不及时办理各项签认手续,不主动办理变更设计及追加索赔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表一:封面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已完工程数量表××年××季度施工单位:×××队劳务队编号:劳务队负责人队长:项目部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日附表二:审批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报验申请表××年××季度施工里程:劳务队编号:附表三:数量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验工数量表工程范围:编制:复核:技术负责人:。
监理验工计价的数量确认工作管理措施
监理验工计价的数量确认工作管理措施1)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核算,不超验、不多验、不漏验,并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及时审批进度款。
2)因本工程结构复杂,不定因素较多,工程变更可能比较频繁。
因此对待工程变更、(特别是设计变更)要慎重,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在合同授权的范围内,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复核申报的设计变更,确保数量准确、变更合理,控制工程变更费用。
3)施工中主动搞好与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尽量避免造成违约和索赔的条件,如:提醒委托人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严格经费签证。
凡涉及到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可有效。
5)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下做好合格工程的计量工作。
负责审核工程变更报价,交总监审批,并送项目管理机构审定。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月(季度)工程计价申报和费用支付申请,并报总监审批。
负责做好投资控制记录、监理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度向项目管理机构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送项目管理机构一份。
负责做好投资动态分析,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总监负责对工程进展过程中的投资情况进行分析与预测,并向项目管理机构报告。
6)及时核查到位的每一份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核算工程数量。
建立合同工程量清单与核算工程量对照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软件数据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7)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的诱因,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8)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核算,不超验、不多验、不漏验,并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及时支付进度款。
9)因本工程结构复杂,不定因素较多,工程变更可能比较频繁。
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程验⼯计价管理办法验⼯计价及付款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强化施⼯管理,规范⼯程验⼯计价⼯作,维护项⽬部及施⼯队利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项⽬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对业主(或局指挥部)、对施⼯队验⼯计价,不适⽤于对劳务分包队的验⼯计价。
第三条所谓验⼯计价是指项⽬部对业主或施⼯队按设计要求施⼯,并经验收确认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已完⼯程给予计价拨款的全过程。
⼯程验⼯计价可分为对上和对下两部分,对业主(局指挥部)的称对上验⼯计价,对施⼯队的称对下验⼯计价。
项⽬部为此项⼯作的管理主体,施⼯队为此项⼯作的实施主体。
第⼆章⼯程验⼯计价的依据第三条⼯程验⼯计价的依据:1、业主批准的施⼯预算或中标⼯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
2、项⽬部与业主签订的⼯程承包合同、项⽬部与施⼯队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3、经批准的合同外增加的项⽬及款项的补充协议。
4、已完⼯程的各种质量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
5、业主要求施⼯的其它项⽬。
第三章验⼯计价办法第四条对上验⼯计价办法1、对上验⼯计价原则上按业主及局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对上验⼯计价,在每⽉22⽇前各施⼯队计划部门牵头编制当期验⼯计价报表,上报项⽬部各相关部门签认,由项⽬部计划合同部汇总计价,经监理签认后上报业主(局指挥部)批复。
3、对上验⼯计价要及时准确,字迹清楚,格式正规,基础资料齐全,⼿续完备,并附有形象进度⽂字说明及必要的照⽚。
第五条对下验⼯计价1、对下验⼯计价实⾏⽉份、季、末次验⼯计价。
2、⽉份验⼯计价原则上按照业主(局指挥部)批复及各施⼯队上报的验⼯计价进⾏分劈,付款按批准的⽉份验⼯计价扣除供料款和扣留额后,根据内部承包合同⽀付。
预算验⼯分劈的扣留额:内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上交⽐例款+⼯程税⾦3、季度验⼯计价:按批准的季度验⼯计价额扣除⽉份的验⼯计价款。
付款同⽉份付款规定。
根据对上与业主的计价频率,及时对施⼯队进⾏计价拨款。
验工计价管理
附件5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验工计价是建设单位根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确认;也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进度拨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在公司内部,验工计价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具体确认,是办理内部拨款、结算和考核各单位和经济核算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验工计价部门工作职责第三条验工计价部门根据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按规定时间积极予以配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验工部门:验工计价人员要及时整理原始凭证;编制验工计价报表;积累各种上级法规、政策调整等文件;计算、整理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的各种资料。
2。
技术部门:积累开工报告、各种技术会议纪要、隐蔽工程检查证、变更设计单等原始凭证;提供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数量清单.3。
质检部门:参与隐蔽工程检查,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重要部分应全过程检查;联系监理工程师,及时办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或工序质量验收签证;提供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协调工作关系.4.物资部门:提供设备物资采购发票、进场物资清单和验收检验报告单等。
5.试验部门:检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提出试验报告单;检查施工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提供检验报告单。
第三章验工计价的依据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施工协议、验工计价实施办法和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
2。
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开工报告。
3.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签认的验工数量.4。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颁发的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办理程序,经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签认批准的变更设计.5。
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质量评定等齐全的质保原始资料。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等合同(含补充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4.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5.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投标文件;6.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设计变更;7.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8.经审核合格的施工资料。
第八条工程承包单位作为验工计价的提议方,应在工程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提交验工计价申请,并对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第十条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核,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监管单位负责验工计价申请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对确认计价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审核意见负责。
生产技术部作为验工计价的受理方,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申请和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认。
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是验工计价的批准部门。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施工图并经监理、质监、监管、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计价。
第十七条验工计价程序监理单位于每月20日至25日组织施工单位、质监站、生产技术部、监管单位组成检查计量小组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质量及数量进行现场检查和计量,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并在验工计量检查表的相应责任栏内分别签字确认。
生技部按已完工程计量检查表及验工计价表后审核签认后,交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报准能公司造价中心核准。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为确保项目部建设及明确内、外部施工工班管理方式,理顺项目部与各施工工班之间的经济关系,促使工程正常、有序进展。
进一步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纵向到底”的管理思路,从而依照施工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验工计价,特制定本办法。
验工计价是对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验收并核定其各项费用的程序。
根据合同要求,对各工班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的验收和计价,是办理工程拨款、结算的依据,是将工程实物转换成经济价值的具体体现。
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要严把验工计价关,把验工计价作为控制目标责任成本,堵塞效益流失黑洞的重要关隘。
一、验工计价组织机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二、对下验工计价:1、验工计价的原则。
(1)单价:项目部合理确定项目责任预算单价与工班签署施工合同进行计价。
项目部下发的批准单价作为项目部与工班签合同进行计价的上限。
合同外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提前制定合理预算价及指导价下发各工班指导施工,作为计价的唯一依据。
(2)工程数量A、合同内工程,以施工图或现场实际施工为准,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B、合同外工程,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下发的通知单为依据,由现场技术员出具实际工程量,经施工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同部、生产副经理联审后报总工批复,给予计价。
计价时应提供相应的影像、图片等资料。
C、零星用工和零星机械台班。
按《零星用工、零星台班管理办法》办理,项目部应严格控制内外部工班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
对明显超量使用零用工天、零用机械台班的追究相关签认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D、拌合站计价:每月20号将使用方签字确认的混凝土数量原件及电脑打印“拌合站砼生产记录”汇总至物资设备部,经审核后送至计划合同部,计划合同部根据已核定的混凝土数量及价格进行计价。
E、变更增加工程量:对于工地发生的变更增加工程,在业主未批复前,按原设计图纸工程量进行计量,等批复后再进行补差。
验工计价管理细则
验工计价管理细则
1.验工计价是业主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质量的具体确认,是业主根据承发包合同向施工单位进行拨款、结算的依据。
2.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的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不多计,不少计,真实客观的反映施工现状和进展。
3.项目部应配备人员负责项目部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并对各施工作业单位分劈(批复)验工计价。
4.施工作业单位应配备人员负责本单位向项目部办理验工计价。
5.验工计价的依据
1)施工承发包合同;
2)设计文件;
3)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
4)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数量;
5)按规定程序批准与工程有关的费用。
6.项目部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
1)季(月)度验工计价
根据季(月)度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部应及时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报业主审批。
2)年度验工计价
项目部应根据年度完成实际投资情况,编制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报业主审批。
3)末次验工计价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报业主进行工程清算。
7.项目部应积极要求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验工计价,并使已批复的工程结算款项及时到位。
8.项目部内部验工计价分劈
1)验工计价批复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分劈,将资金按时拨付给施工作业单位。
分劈总额要控制在业主批复计价的价值范围内。
2)项目部在拨付给施工作业单位的验工计价款时,应扣除预支的工程款;
3)验工计价分劈时项目部要按比例保留应上缴集团公司的款项;
9.验工计价资料应妥善保存。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有效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推行的“两严三控”管理机制和“双目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司的成本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验工计价和拨款程序,及时确认各队所完成的产值,准确反映和有效控制工程施工直接成本,真正做到“计价跟进度走,拨款跟计价走”,根据公司下发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公司计划[2008]190号),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依据1、项目部与各施工队、拌合站签订的合同或协议;2、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3、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评定标准;4、项目部批准有效现场签证资料;5、有关会议纪要、项目部下发的各项考核办法;6、其他与验工计价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原则1、必须是对签订了合同和经中间检验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计价;2、必须在业主相应项目计价批复后同步进行;3、必须一个月计价一次,先计价后拨款;4、现场签证手续齐全、计价资料完整、填表形式符合要求;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验工计价(1)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未经现场主管工程师批准施工和进行技术交底的项目;(2)验工计价项目及数量未经现场工程师及质检工程师签认;(3)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处理的工程;(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工程;(5)因施工错误增加的工程量;(6)没有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报批手续,擅自变更设计的项目;(7)计价资料签字手续不齐全,或报表形式不符合要求;(8)不按规定时间报送计价报表,超过截止日期。
第四条验工计价程序及计价要求(一)计价流程:验工计价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环节负责人作为审核主要责任人,应准确掌握各队现场施工生产情况,熟悉合同条款,了解变更设计,分割预算、主材统供、资金到位等情况,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完成计价结算手续。
项目部计价结算程序详见附件1:项目部对下验工计价流程图。
(二)计价审核程序要求:各施工队按期上报计价资料后,各部门及相关分管领导应严格按合同和本办法规定时间和流程,完成计价审核手续,本级部门在完善本级计价手续后,应立即转交给下一审核部门,下一审核部门收到后应在《验工计价传递单》上签字。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工程项目计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是企业在完成工程项目后对工程质量和工程量进行审核、评估和计价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控制项目成本、增强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针对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进行深入探讨。
二、验工计价的基本概念2.1 验工验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包括验收工程质量、核实工程量等。
2.2 计价计价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成本和价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重要性3.1 规范管理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建立可以规范工程验收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量评估的准确性。
3.2 降低成本通过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可以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精准控制,避免资源浪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3 提升竞争力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赢得客户信任。
四、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内容和步骤4.1 验工环节1.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包括结构安全、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检查。
2.进行工程量核实,确保设计要求和实际完成情况一致。
4.2 计价环节1.根据验工结果,结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成本和价值。
2.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详细核算,包括人工成本、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4.3 记录和归档将验工和计价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便于后续查询和审计。
五、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优化和改进5.1 制度优化定期对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5.2 技术支持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验工和计价数据的自动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5.3 人员培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验工计价工作是工区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是验收已完作业数量和质量,核定完成产值,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一项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工区的施工管理,正确反映工程施工进度和计算完成产值,统筹安排使用工程资金,提供工区管理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的组织管理工区成立验工计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计划合约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工班长。
组长、组员共同参与,共同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二、验工计价第三条验工计价的原则3.1 计量原则根据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的承包协议所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因工程需要项目部另行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现场实际完成的程度计量,不得故意隐瞒、遗漏及超前计量。
3.2 责权明晰、效率优先的原则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4.1 架子队劳务承包协议所核定的承包核算单价。
4.2 经本工区验工计价领导小组验收并复核的作业数量。
4.3 下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进度管理、安全、质量、技术、物资设备、综合治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制定的工程质量检查办法、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实施程序5.1 为统一计量口径规定自当月20日至下月19日的时间段作为一个验工计价工作的统计月,年度依次累计。
5.2施工工班每月19日向相应架子队提交当前统计月内已完作业量报告;工区各架子队负责人严格按照工区管理制度及施工设计要求,据实对施工工班上报已完作业量进行审核工作(合同条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5.3 每月20日,各架子队负责人将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各工班上报的已完作业数量于21日报于工区工程部、安质部负责人复核,核定作业数量无误签字后,交工区总工审核后,于24日交于计划部。
5.4当月24日~26日,计划部门根据领导审批后的作业数量进行核算计量工作,27日~28日报工区经理批复。
批复后,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批复的计量实施支付事宜。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范文
验工计价管理制度范文验工计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验工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集体、个体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验收和工程计价。
三、验工计价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遵循公正、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验工计价管理。
2.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量和计价依据。
3.规范、有序原则:按照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程序进行工程验收和计价,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4.信息透明原则:及时向各方公开通报工程验收和计价情况,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四、验工计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1.工程验收(1)验收前准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和工程量清单,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制定适当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验收方法:采取现场检查、质量抽检、试验验证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验收结论: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形成验收结论,并进行书面通知。
2.工程计价(1)工程量计算: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和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单价确定: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市场行情,确定适当的单价,确保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计价方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综合造价、点评法等计价方法进行计价,确保计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计价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逐步细化计价过程,确保计价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5)计价审核:计价人员应负责对计价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验工计价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应负责验工计价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计价的公正、公平。
2022-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2022-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验工计价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合同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并进行计价的活动。
验工计价是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实行季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计价项目分为合同清单内和清单外两大类。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经铁道部批准的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个别概预算;(四)经审批的开工报告;(五)经审核的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八)各类年度、季度、月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九)业主、监理、集团公司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照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杜绝超计、漏计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项目部与各分部分别成立验工计价领导小组,计价小组相关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验工计价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部。
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验工计价工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
第七条验工计价职责分工:(二)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审核各分部上报《验工数量表》及相关数量、质量(日内完成)。
(三)项目部合同部:根据以上核对的《验工数量表》,在计价原则内审核编制《验工计价表》(日内完成);送交相关领导审核,完善报表签字手续(日完成)。
(四)项目部财务部:根据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的《验工计价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验工计价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在建施工项目工程款能及时足额的回笼,并维护与劳务单位双方的利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公司各项目部、直属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验工计价为:1、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
第四条公司工经部是主管部门;公司直属项目部工程部是项目部的主责部门。
第二章项目部对建设单位进行的验工计价、竣工决算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验工计价人员应充分研究施工合同有关价格和价格调整的条款,掌握投标报价或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熟悉费用组成,准确掌握工程进度和验工计价标准,做好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的及时验工计价,注意变更和索赔事件成立的时效和资料的完整性,批准后及时验工计价。
第七条计价人员要认真做好计价资料的整理,前一期未批准的计价项目要分析原因,应计未计项目要在本期计价中列入,避免少报漏报造成损失。
第八条验工计价人员应建立建全工程中期计量支付台帐,分别建立概算内项目和变更索赔项目台帐,使工程进度款的计价掌握在动态管理中,对本期计价工程、开累计价工程、剩余工程能在台帐上一目了然。
台帐还要能反映同项目对建设单位的计价额和对劳务单位的计价额。
第九条按月度或季度验工计价项目、均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填报验工计价表,在每个月、季、年度末的25号前(或按建设单位的要求)上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审核,在下个月5号前取回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的验工计价。
第十条各项目部,根据核准的验工计价表,汇总每个季、年度的计价,于季、年末次月8号前报公司工经部,按月计价的项目,每月计价,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公司工经部。
报送资料包括计价汇总表和与计价金额相符的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资料及计价台帐。
第十一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凡当年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年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不得隐瞒不报;未完建安工程量,不得提前计价。
验工计价管理
验工计价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规范验工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各参建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建设[2006]211号),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
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投资都应进行验工计价。
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征地及拆迁、其他工程等均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程数量和计算工程价款;勘察设计费、工程咨询费、监理费等其他投资费用须通过验工计价来确认已完工作的数量和计价;建设单位管理费在批准的预算内,应按有效支付凭证进行归类统计计价。
第四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工期计价方式,验工计价应与合同约定的计价节点相对应。
第五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三)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四)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五)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六)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七条联合体中标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只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验工计价。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计划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共同参与,分级审核。
第九条各方的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一)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或实施单位)报验的已完工程(含永久设备、征地拆迁工程)数量表和验工计价表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的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和封面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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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一、验工计价的概念及依据验工计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中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均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验工计价的依据:1.《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综合单价、数量及款额。
2.合同内已完成的项目,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符合质量要求,并经核实的实物工程量。
3.合同外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的已完成并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设计、新增工程等有关项目和费用。
4.业主《验工计价办法》的规定。
5.批准的开工报告;6.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7.建设单位下达的计划;8.质量合格证明文件9.《集团公司与各成员单位经济利益分配办法》(中铁六财…2013‟56号)。
二、指挥部管理项目合同造价分劈合同造价分劈原则(一)在招投标阶段的报价资料齐全,具备以招投标阶段资料为基础完成合同分劈的条件下,首先选择以招标阶段数量为基础的合同造价分劈方式。
分劈原则如下:1.按照各参建单位任务分工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所列项目的合同工程量和清单单价进行分劈。
2.调遣费、风险包干费(或预留金)原则上结合该工程报价编制原则,按相应比例进行分劈,局指挥部待分劈不留相应费用。
3.安全生产费、激励约束考核费,业主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照各单位分劈价值按比例分劈。
4.铁路工程大型临时设施费用:对于独立列项且由一个公司独立完成的项目,按照该项合同费用全额分劈;对于由几个单位施工的综合项目,如施工道路、电力便线等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原则上按相关行业造价文件规定分劈,没有规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5.对于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标的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零星项目中涉及几个内部单位同时发生费用的子项目,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原则上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二)在招投标阶段资料不齐全,无法实现以招投标阶段资料为基础完成合同分劈的条件下,选择以施工图为基础的合同造价分劈方式。
分劈原则如下:1.合同价分劈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劈,施工项目划分明确或由一个公司独立完成的清单项目,按照合同清单项目价值进行分批(如:隧道、通信、信号、电力、独立特大桥等)。
当施工项目是由两个以上公司共同完成的清单项目,在施工图到达齐全后,按照施工图数量并对应合同项目进行价值分劈。
但分劈总额不能超过该清单合同价值,超出部分由设计院检算中解决后进行调整。
若由于施工图纸不能一次到齐,施工过程中可按照各公司已到施工图数量、合同单价进行暂分劈,并随着施工图到图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阶段分劈,在该工程末次计价后时,根据业主末次计价情况对第一阶段分劈进行最终调整。
2.合同价分劈坚持与集团公司整体施工任务及方案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3.实体工作量按照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及费用一览表)所列项目进行分劈,即按照图纸工作量和清单单价计算实体工程造价。
4.调遣费、风险包干费(或预留金)原则上结合该工程报价编制原则,按相应比例进行分劈。
过程中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合同外增加费用不计算调遣费、风险包干费。
5.安全生产费、激励约束考核费,业主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照各单位分劈价值按比例分劈;若局指挥部有相关办法的,按办法执行。
6.铁路工程大型临时设施费用:对于独立列项且由一个公司独立完成的项目,按照该项合同费用全额分劈;对于由几个单位施工的综合项目,如施工道路、电力便线等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 原则上按相关行业造价文件规定分劈,没有规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7.对于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标的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零星项目中涉及几个内部单位同时发生费用的子项目,如果没有明确分劈依据,原则上按分部分项工程建安产值比例分劈。
8.施工图有且合同中没有的项目,在施工图总量不超出合同价时,局指挥部参考合同中类似单价或按照投标编制原则分析单价,暂按施工图数量×(分析单价×80%)进行分劈。
局指挥部在分劈合同价时必须有清单数量、合同单价、合价、待分劈项目及数量说明。
由于在投标报价阶段为了中标需要存在不平衡报价,可根据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书面意见进行分劈。
局指挥部根据分劈原则完成分劈后,报集团公司成本合同部核准,以局指挥部文件下发《施工任务内部合同造价分劈书》给各参建单位;代局指工程,由代局指挥部完成分劈后,报集团公司成本合同部审核,以集团公司成本合同部文件下发各公司。
局指挥部要根据施工图到位情况及时进行合同价分劈调整,施工图到位在一个月内必须分劈调整完成,并按上述程序下发分劈补充文件。
对于因现场特殊情况或其它特殊原因形成的与以上分劈原则不适应的问题,由相关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成本合同部,经工程经济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批复或调整。
三、验工计价管理1、验工计价分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
以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管理,以子(分)公司资质承揽的项目由子(分)公司管理。
公司经营核算部为本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公司的验工计价工作。
项目部作为验工计价具体实施部门,要以合同和业主的《验工计价办法》相关办法为依据,加强合同内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确保责任收落实。
2、相关职责公司经营核算部职责:⑴、制定本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⑵、协调、指导、检查项目验工计价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⑶、审核项目对业主及集团公司指挥部验工计价、负责公司验工计价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公司验工计价台帐。
⑷、审核项目对外验工计价分析报表,并负责验工计价分析汇总上报。
项目部职责:⑴、提报季度、年度项目完成实物工程量,编报季度、年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验工计价单。
⑵、根据业主、集团公司指挥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代表公司按月、季度、年度完成项目验工计价和竣工末次计价工作。
⑶、按照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业主和集团公司指挥部批复的验工计价单。
⑷、按照规定填报对外验工计价分析报表,并及时上报公司。
⑸、建立验工计价台帐3、日常管理项目部要按照验工计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季度、年度、末次的对外验工计价工作,建立好各项计价台帐,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⑴、项目在季末、年末按照业主或集团公司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办理完工计价数量的确认工作,编制验工计价单并进行审批。
⑵、在业主或集团公司指挥部批准验工计价单后及时向公司经营核算部上报验工计价单原件一份,同时填报验工计价超欠验分析表。
⑶、对于无验工计价的地方性工程,可按拨款数额,项目提报验工计价单,附业主的拨款依据,由公司、核算部批复。
完工后按审计结果做末次验工计价。
公司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审批工作,确保真实反映本期工作量和工程收入情况。
⑴、掌握项目当期已完工作量。
⑵、对项目部上报的对外验工计价单及验工计价分析表要进行认真审核,超、欠验分析要符合实际情况。
按时将各项目对外验工计价及验工计价分析汇总上报集团公司。
⑶、做好验工计价台帐。
对于因业主原因引起连续两个季度欠验的项目,项目部应从业主资信状况、资金拨付情况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暂停施工,并报公司主管部门。
4、指挥部管理项目的验工计价⑴、局指挥部按照业主的《验工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作为集团公司收入。
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批复给各参建单位的验工计价,作为各子(分)公司的收入。
对于分包其他单位的项目或者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根据分包协议及联合体协议,组织验工计价。
联合体工程原则上应直接对业主验工,或在业主批复计价中独立显示。
⑵、对各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批复要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劈,按季进行一次,并在业主批复后五天内完成。
大临及过渡工程的对业主验工计价由指挥部统一办理后,根据分劈原则对内进行验工计价。
对内分劈时,所扣局降造费执行“中铁六财[2013]56号《各成员单位经济利益分配办法》”,若收取安全质量工期考核基金,则按集团公司相关办法在验工计价中扣除,返还时也在验工计价中返还。
局降造费在计价末尾处按降造比例扣除,安全质量工期考核基金在计价单末尾按比例一次扣除及返还。
⑶、对各单位的验工计价要控制在业主批复验工计价的额度内和集团公司核定的范围内。
对于三边工程项目,指挥部可按业主批复验工计价的90%作为施工单位的临时验工计价,待条件成熟后,按正式验工计价办理。
⑷、代局指工程项目,由代局指完成对各参建单位的验工计价分劈及分析基础工作后,上报集团公司成本合同部审批。
5、公司管理项目公司在季度后15日内按附表7-9格式上报验工计价汇总表二份,包括局指工程项目和非局指工程项目;按附表10格式报公司超欠验汇总表。
相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⑴、按附表7-10格式上报验工计价相关表格电子版,封面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
⑵、验工价值要根据各指挥部内部分劈价值或各项目的业主批复计价如实填报,不得冒报和少报产值,一经发现成本合同部有权责令其改正。
⑶、集团公司内部的相互分包的单位,验工计价产值都应计算,发包单位应在汇总表中“集团内其他公司完成”填入分包单位完成产值。
降造费由发包单位统一上缴,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合同减免局降造费。
⑷、对一次性结算的零小项目,可按拨款数额提报产值,要附有业主的拨款单,完工后按结算数据报产值,并提供结算单。
附件:1.指挥部验工计价样表(附表1-6);2.子(分)公司验工计价样表(附表7-10);内部验工计价管理一、内部验工计价的含义及目的内部验工计价是指项目部在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范围内,对现场的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内部验工和计价的活动的总称。
其目的就是要反映项目的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并通过与项目实际发生成本的对比,计算出责任成本的执行偏差率,分析偏差出现的原因,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并对今后的生产经营提出预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小或消除偏差的产生。
二、内部验工计价的原则和依据内部验工计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验工计价要按时进行,不得超验漏验,真实反映本期工作量和工程进度情况。
内部验工计价的依据:1.项目内部承包责任预算。
2.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施工图数量。
3.公司批准的调整预算。
三、内部验工计价的时间要求内部验工计价分为月度、季度、年度三个时段,月度由项目部自行完成,季度、年度需经公司审核批准。
四、内部验工计价的管理职责划分内部验工计价分为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
公司经营核算部为本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公司的内部验工计价工作。
(一)公司经营核算部职责:1、指导、检查项目验工计价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2、根据施工部核定的季度实际完成工程量,对项目进行内部验工计价,建立内部验工计价台帐。
(二)公司工程管理部职责:负责核定项目季度、年度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此作为内部计价的依据。
(三)项目部职责:1、根据月度完成实物工作量,自行完成月度内部计价,并报公司经营核算部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