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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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V2.0使用指南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V2.0使用指南

使用系统的注意事项
1、Activex控件
重庆市建造师(项目经理)管理系统,使用了ActiveX控件,如果在登录时如果无法登陆,
或者无法打印,并且在浏览器地址栏下方出现图标的提示语时(如图1-1),你就需要对ActiveX控件的使用进行设置。

(图1-1)
解决方法:
在IE浏览器上选择“工具”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如图1-2);
(图1-2)
在弹出窗口上部选择选择“安全”选项卡的“自定义级别选项”(如图1-3);
(图1-3)
在弹出的“安全设置”窗口中,找到“ActiveX控件和插件”项,将下面有开头的所有项设置为“启用”后,关闭浏览器。

2、弹出窗体
如果在打印的时候遇到没有窗体弹出,可能是因为浏览器安全设置阻止了弹出窗口,此
时在浏览器地址栏下方出现图标的提示语(如图2-1)。

(图1-1)
在IE浏览器的右下角也有一个图标(如图2-2)。

(图2-2)
解决方法:
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下的图标的提示语上点击鼠标左键,在弹出菜单上选择“总是允许来自此站点的弹出窗口(A)”(如图2-3);图标的提示语消失,再次选择打印,就可以正常操作了。

(如图2-3)
能打印汇总表,却不能打印个人申请表的解决方法:在IE浏览器上选择“工具”按钮在下拉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如图3-4);
(图2-4)
(图2-5)
在弹出窗体中选择“隐私”(如图3-5所示),取消“阻止弹出窗口”选项前的勾,点击
确定,关闭浏览器,重新进入。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暂无6﹒承诺时限:暂无7﹒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8﹒窗口电话:848451839﹒投诉电话:8486594210﹒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三楼A区;工作日9:00-17:0011﹒网上预审:是12﹒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8﹒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9﹒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1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11﹒提供shape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区国土:20-30个工作日区发改局:15-45个工作日区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V2.0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V2.0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V2.0)2019年5月目次前言 (I)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2.1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2.2 并联审批 (1)2.3 一张蓝图 (1)2.4 项目策划生成 (1)2.5 区域评估 (1)2.6 联合审图 (2)2.7 联合测绘 (2)2.8 联合验收 (2)3基本规定 (2)3.1 建设原则 (2)3.2 建设主体 (2)3.3 建设任务 (3)4应用体系 (3)4.1 一般规定 (3)4.2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4)4.3 区域评估 (4)4.4 网上申报 (5)4.5 统一受理 (5)4.6 并联审批 (5)4.7 联合审图 (6)4.8 联合测绘 (6)4.9 联合验收 (7)4.10 效能督察 (7)4.11 信用监管 (7)4.12 统计分析 (8)4.13 系统运维 (8)5数据体系 (9)5.1 数据内容 (9)5.2 互联互通 (9)6基础环境 (10)6.1 一般规定 (10)6.2 网络环境 (10)6.3 运行环境 (11)6.4 安全环境 (11)7管理体系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11)7.3 系统运行维护机制 (11)7.4 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11)前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为加强对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在全面总结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规定,广泛征求了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意见,编制了本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操作规程(试行)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操作规程(试行)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网上审批操作,维护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正常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大政办发〔2018〕118号文件印发)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三条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以下简称联合审批平台)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建设的联合审批平台,连接多规合一服务建设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交换。

第四条联合审批平台接收多规合一服务建设平台生成并推送的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事项审批。

第五条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合审批平台的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审批工作,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督导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联合审批工作;其他具有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联合审批业务工作。

第六条联合审批平台的运行遵循“便捷、高效、规范、透明、共享、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平台操作流程第七条从多规合一服务建设平台生成并推送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其建设单位登陆联合审批平台进行申报。

首次申报可通过联合审批平台统一征询功能了解该项目每个阶段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首次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四个审批阶段依次进行申报。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模板】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模板】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文档修订记录:目录第1章说明 (1)第2章审批管理总体业务流程 (1)2.1总体业务流程 (1)2.2业务需求说明 (1)2.2.1线上申办 (1)2.2.2业务登记 (1)2.2.3综合受理 (1)2.2.4部门审批 (1)2.2.5部门办结 (1)2.2.6窗口综合办结 (1)2.2.7出证登记 (2)2.2.8其他辅助 (2)第3章申办专题业务操作指引 (2)3.1系统地址及登录帐号 (2)3.2首页介绍 (2)3.1流程导航 (3)3.1办事指南 (3)3.2场景式指引 (3)3.2.1流程图指引 (3)3.2.2列表视图指引 (4)3.3业务办理 (4)3.3.1项目导入 (4)3.3.2工程新建 (5)3.3.3业务申办 (5)3.4工程辅导 (7)3.1进度查询 (8)3.1办事公告 (8)3.1政策制度 (8)3.2我的工程 (9)3.2.1待补正事项 (9)3.2.2办理中业务 (9)3.2.3已办结业务 (9)3.2.4我的项目库 (10)3.2.5工程辅导 (10)3.2.6材料库 (10)第4章联合验收操作指引 (10)4.1联合验收流程 (10)4.2联合验收业务操作 (10)4.2.1发起联合验收确认 (10)4.2.2发起联合验收流程 (11)4.2.3联合验收 (11)说明本手册将描述平台的功能操作说明,为平台的用户提供业务办理的操作指导。

适用于申办人(企业)申办、审批人员、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操作。

审批管理总体业务流程总体业务流程业务需求说明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业务流程如下:线上申办申办人可在政务服务网申请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查询电子证照、打印回执凭证等基础服务功能。

业务登记对于现场申办的申办人,窗口人员需要将申办人的审批数据录入平台。

综合受理对于网上申办和线下登记的业务信息,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受理。

云南省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公园广场

云南省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指南-公园广场

说明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等
彩平面,标明用地边界、地块出
入口位置,绿地、场地、水系、 技术经济
游路等要素,设计公共设施环境 指标表
小品等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流程及规划报件范本
规划报件范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范本) 制表说明:建设单位名称、主要经济指标、相关意见等。
18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流程及规划报件范本
10
三第、二建部设分项目四规个划阶许段可审阶批段审管批理管流理程流及程规及划规划报报件件范范本本
审批管理流程
申请报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同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社会风险评估
办理 程序
组织审查,征求各方 意见
专家论证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办理审批及公示
特殊项目上行政主管部门办公会或规委会审查
受理
申请材料完备的,在规定时限内下发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完备的, 在规定时限内下发补充材料告知书;不符合受理范围和条件的,在规 定时限内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规划主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限要求内,牵头组织评审,相关部门、公众、 专家、四邻利害关系人等各方参与,同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社会风险 评估。特殊项目上行政主管部门办公会或规委会审查。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流程及规划报件范本
规划报件范本
制图说明:图纸需在1:500的地形
图上对项目用地的地形(高程、
坡度、坡向)、植被、水系、人
工建构筑物处置(保留/改造/拆
除/新建)进行分析,得出用地综
合评价。
27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管理流程及规划报件范本
规划报件范本
制图说明:图纸需在1:500的地形图上进行总

沈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一体化审批与监管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版)V2.0

沈阳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一体化审批与监管平台资质操作手册(企业版)V2.0

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企业)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企业(注册人员)操作手册目录1. 编写目的 (4)2. 使用对象 (4)3. 办理流程 (4)4. 企业账号注册 (5)5. 注册人员账号注册 (6)6. 系统登录首页 (8)6.1、公示栏 (9)6.2、公告栏 (9)6.3、通知公告 (10)6.4、办事指南 (11)7. 企业登录 (11)8. 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介绍 (13)8.1、首页 (13)8.1.1、待办事宜 (13)8.1.2、资质审批 (13)8.1.3、诚信信息 (14)8.1.4、公示栏...............................................................................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个人助理 (15)8.2.1、待办事宜 (15)8.3、单位管理 (15)8.3.1、基本信息 (16)8.3.2、企业简介 (17)8.3.3、企业业绩 (17)8.3.4、企业资质 (19)8.4、人员管理 (20)8.4.1、法定代表人 (20)8.4.2、企业总经理 (21)8.4.3、企业财务负责人 (22)8.4.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 (22)8.4.5、非注册人员 (23)8.4.6、注册人员 (24)8.5、注册人员审核 (24)8.5.1、待审核人员 (24)8.5.2、已审核人员 (25)9. 注册人员系统登录 (25)10. 注册人员系统功能介绍 (26)10.1、首页 (26)10.1.1、待办事宜、已办事宜 (26)10.1.2、工作手册 (27)10.2、个人助理 (27)10.2.1、待办事宜 (27)10.3、个人信息管理 (27)10.3.1、注册人员信息维护 (27)10.3.2、人员离职 (28)10.4、资质申报 (29)10.4.1、新申请 (29)10.4.2、简单变更 (32)10.4.3、补录 (33)10.4.4、升级 (35)10.4.5、延续 (37)10.4.6、增项 (38)10.4.7、遗失补办 (40)10.4.8、重新核定 (42)10.4.9、复杂变更(跨省变更) (43)1.编写目的此操作手册是为了给“沈阳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与诚信管理平台”资质审批系统中企业注册、资质申报及注册人员注册等业务操作提供参考。

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确保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安全可靠、运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53号)、《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府〔2019〕82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和《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系统是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建设覆盖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业务,提供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统一出件”服务。

市级系统横向与市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向下对接各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县级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汇聚全市两级项目办理信息,向上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系统”)对接,并同步到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同时,市级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三条市级系统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市级系统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第二章体系架构第四条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市级系统建设、运行,协调解决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拟定印发有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市行政审批局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区县建设县级系统。

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规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 号)《、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 〕49 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 〕34 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依托本市电子政务云,市政务信息资源,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改办”)统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设覆盖全市市、县两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第三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市、县两级审批事项纳入管理,通过线上线下申办,并联审批,上报数据到省级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依照工程建设《城市系统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与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系统。

建设“多规合一” 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一张图展示、合规性检查、项目生成策划等功能。

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节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

同时,按照工程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标准》的要求,完成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第四条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统一的收发件综合窗口,负责申请材料、补正材料的收件登记,负责退件及审批证照批文批复的发件送达。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阶段牵头部门工作职责:(一)每个审批阶段只需申请人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凡是通过系统共享复用的材料及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合验收事项操作指南(一)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合验收事项操作指南(一)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合验收事项操作指南(一)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是一个集中管理、协同共享的项目审批平台,实现了政府、社会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大大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保障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针对省市协同子系统的申报联合验收事项,在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项目信息填写在系统中进入项目申报界面后,需要提供项目相关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基本信息,并需要上传工程规划或图纸等相关资料。

要尽可能准确、全面地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二、资质验证和审核在进行联合验收操作时,系统将会对各方所提供的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核。

因此,各方需提前进行资质备案工作,确保资质信息的完整的、准确性的、真实性的。

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

在审核资质时,建议各方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并注意资质信息在系统中的更新和维护。

三、进度跟踪和协同配合通过省市协同子系统实现联合验收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在申报资格审核和进入到验收阶段期间,需要及时响应系统预警提醒和状态变更信息,确保进度掌控和协同配合。

在遇到问题时也应该及时地协商解决,防止工期延误和影响后续业务。

四、数据报送和留存在省市协同子系统中,涉及到各方提供的涉密资料或资料的保密安全问题,都需要严格遵循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在申报资格审核和验收流程完成后,相关数据资料需要及时报送并留存备案。

防止因数据丢失或提交错误对后期工作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合验收事项操作指南提醒各方在进行联合验收操作时需要关注项目信息填写、资质验证和审核、进度跟踪和协同配合、数据报送和留存等方面的问题,在工程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审批效率,创造便利条件,促进工程建设落实。

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系统推动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改革

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系统推动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改革

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系统推动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改革特别报道Special RepoRtS调用“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功能。

三是注重工程审批系统与全省专业审批和监管系统联动。

实现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融合,赋码端、申报端、审批端、监管端全统一;实现与建设用地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消防验收备案系统实时对接,审批行为全程监管受控;实现与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湖南”数据共享, 推动“审批库”“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诚信库”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监管。

二、推进全流程优化,增强办事企业和人员“获得感”(一)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实现项目供地精细化。

一是印发“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技术方案、数据建库规范、规划差异图斑分析处理技术指南等5个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是汇集全省所辖14个市州本级、99个县市区的各类规划数据,涵盖6大类500多个图层,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数据库。

三是出台 《工程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审批管理办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类)需要新增用地的,立项前须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进行项目用地合规性检测,符合空间规划的进入项目库申请办理立项审批。

四是搭建全省统建共用的“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大大压缩了项目审批时间。

平台上线运行5个月,策划生成工程建设项目1154个。

(二)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实现全程审批标准化。

2019年2月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先后统一10大类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明确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计时规则等,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或同类项目,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同时,将改革向交通、水利领域全面延伸覆盖,2020年4月印发《湖南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审批时间压缩至107~120个工作日内。

2020年7月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试行)》,审批时间压缩至69~118个工作日内,实现“全程审批标准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02•【文号】建办〔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部署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破解堵点问题推动关键环节改革(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梳理当前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优化措施,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提升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审批效率。

统一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

提高审批咨询、指导服务水平,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

(二)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区域评估。

建立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多规合一”基础上加强业务协同,先行完成考古调查等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评价事项要求,鼓励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模板】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模板】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
一、并联事项名称
1、质量监督备案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改造项目(含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外立面改造)
三、受理机构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四、受理窗口
各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十三条;
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2号);
5.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第十三条;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
九、进度查询
1.各区(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2.“成都住建”手机APP,企业服务审批事项进度查询。

十、代办服务

十一、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不涉及中介服务机构
十三、结果文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四、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1.各区(市)县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发放。

2.免费快递送达。

十五、办理流程示意。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验收事项操作指南-V1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验收事项操作指南-V1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申报联验收事项操作指南-V1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市协同子系统是湖北省政府为了提升省市协同审批效率而推出的一项服务。

本篇文章旨在向各位申报单位介绍该系统的联验收流程,并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顺利完成申报。

一、联验收流程1. 申报联验收前准备(1)申报单位需要确保已经完成了相应的申报手续并提交了材料。

(2)申报单位需要确认资金已经到位,并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文件。

2. 联验收(1)申报单位登录系统,选择“联验收”选项,填写申请表单。

(2)系统将申请表单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申请表单发给下一级审批部门,如此反复直到审批流程结束。

(3)申报单位需要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调整,如无异议则即可进入验收环节。

(4)验收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发送验收报告至申报单位。

二、操作指南1. 登录系统申报单位需要访问该系统官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如果您还没有账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注册。

2. 选择“联验收”选项登录成功后,系统会出现各种可供选择的菜单,在这些选项中,申报单位需要找到“联验收”选项并点击进入。

3. 填写申请表单在“联验收”页面,申报单位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单,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预算总额等信息。


此外,还需要上传相关的材料,如申请表、资金证明等。

完成后,请检查申请表单确保信息无误。

4. 提交并等待审核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申请表单给相关部门审核。

此时,申报单位需要等待审核结果,直到审核通过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5. 调整和确认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审批部门提出了其他要求,申报单位需要尽快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申请表单。

一旦没有问题,申报单位就可以进行本次联验收的最后一步。

6. 完成验收申报单位需要确认验收结果,并在系统中提交验收报告。

此时,申报单位的申报流程就结束了。

以上就是该系统联验收的流程和操作指南。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申报单位完成相应的申报,同时也希望湖北省政府能够继续推进省市协同,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便捷的环境。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柳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6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2月26日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批管理系统是指依托互联网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人民政府整合各层级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建立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为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支撑。

第三条柳州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是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督管理,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办法

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机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指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区县子站和兰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为依托,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电子证照库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市、区县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或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行使职能的组织以及中介服务组织、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一)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事项纳入市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统一收发件、并联审批、实时流转、信息共享。

(二)互联互通、实时流转:对接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系统: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对接“三规合一”平台:与“三规合一”平台实时对接,共享“三规合一”成果,实现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三)跟踪督办、监督管理:跟踪督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环节、各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实现对办理合规性、时效性的全程管理,并向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报送监管数据。

(四)统计分析、信息服务:项目申报人、各审批部门、“多规合一”平台,可通过市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查询项目审批进度,对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帮助v2.0

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帮助v2.0

⼤连市建设⼯程电⼦⽂件编制软件帮助v2.0⼤连市建设⼯程电⼦⽂件编制软件使⽤帮助⼤连市建设⼯程电⼦⽂件编制软件使⽤帮助⼤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录第⼀章软件简介 (5)第⼀节系统简介 (5)第⼆节产品信息 (6)第⼆章软件安装与启动 (7)第⼀节软件运⾏环境 (7)第⼆节软件安装⽅法 (8)第三节软件启动⽅法 (15)第三章软件界⾯介绍 (16)第⼀节菜单栏 (17)⽂件菜单 (17)编辑菜单 (19)⼯具菜单 (21)施⼯⽇志 (23)电⼦档案 (24)系统菜单 (24)设计菜单 (30)资源菜单 (31)动态升级 (34)帮助菜单 (34)第⼆节⼯具栏 (38)第三节右键菜单 (45)第四节⽰例 (62)第四章资料填写 (63)第⼀节⾸次使⽤软件 (63)第⼆节普通资料填写过程 (69)第三节检验批资料填写过程 (71)第四节需计算资料填写过程 (74)第五章技术交底 (77)第六章画图 (80)第⼀节⿏标操作 (80)第⼆节系统界⾯ (82)第七章电⼦签名及⽂档转换系统说明 (100)⼤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第⼀节系统简介 (100)第⼆节系统安装要求 (100)第三节系统提供的分发内容 (100)第四节系统安装⽅法 (100)第五节快速⼊门 (116)第六节系统功能介绍 (119)第七节操作指南 (120)打开⽂档 (120)⽂件控制 (120)删除对象 (122)查看证书 (122)签章认证 (123)⽂档转化 (125)第⼋节附录术语解释 (126)加密算法 (126)公钥基础设施(PKI) (127)数字证书密钥对 (128)数字证书 (129)第⼋章请与我们联系 (130)⼤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连市建设⼯程电⼦⽂件编制软件使⽤帮助欢迎使⽤⼤连市建设⼯程电⼦⽂件编制软件,本系统不仅是⼀个资料软件,更是⼀个资料开发平台,具有强⼤的灵活性与开放性,允许⽤户利⽤本系统开发资料管理软件。

易⽤性和⼈性化设计是本系统的最⼤特点,这样有助于资料员迅速掌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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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V2.0)2019年5月目次前言 (I)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2.1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1)2.2 并联审批 (1)2.3 一张蓝图 (1)2.4 项目策划生成 (1)2.5 区域评估 (1)2.6 联合审图 (2)2.7 联合测绘 (2)2.8 联合验收 (2)3基本规定 (2)3.1 建设原则 (2)3.2 建设主体 (2)3.3 建设任务 (3)4应用体系 (3)4.1 一般规定 (3)4.2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4)4.3 区域评估 (4)4.4 网上申报 (5)4.5 统一受理 (5)4.6 并联审批 (5)4.7 联合审图 (6)4.8 联合测绘 (6)4.9 联合验收 (7)4.10 效能督察 (7)4.11 信用监管 (7)4.12 统计分析 (8)4.13 系统运维 (8)5数据体系 (9)5.1 数据内容 (9)5.2 互联互通 (9)6基础环境 (10)6.1 一般规定 (10)6.2 网络环境 (10)6.3 运行环境 (11)6.4 安全环境 (11)7管理体系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11)7.3 系统运行维护机制 (11)7.4 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11)前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为加强对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在全面总结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规定,广泛征求了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意见,编制了本指南。

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下列文件及标准:《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第716号令)《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CJJ/T 296-2019)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1 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基本规定、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

在建设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时,还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形成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实现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的信息系统。

2.2 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牵头部门通过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2.3 一张蓝图基于统一空间参考,通过“多规合一”构建,支撑跨部门统筹协调项目的工作地图。

2.4 项目策划生成各部门基于一张蓝图,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明确项目落地建设的相关事项,使项目具备可决策、可落地、可明确实施条件的工作过程。

2.5 区域评估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政府统一组织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事项评估评价。

2.6 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2.7 联合测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测绘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2.8 联合验收对竣工验收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3 基本规定3.1 建设原则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应符合以下原则:a)统筹建设、覆盖全面:落实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整合各层级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上,整合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大平台,构建上下联动、纵横协同、深度应用的大系统。

b)整体设计、迅速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整体设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借鉴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做法,确保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迅速推进。

c)部门协作、优化服务: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监管方式的改革要求,简化群众和企业办事环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政府部门间协同审批效能,使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

d)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确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政务在线服务平台、各部门审批系统等的数据对接标准,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信息的实时传送,实现系统间互联互通。

3.2 建设主体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主体,负责全面协调和统筹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主管部门,承担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管理的工作,负责建设与完善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建立运行维护机制和安全保障方案,确保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梳理规范网上办事流程,修改完善相关内部工作规则、办事指南、申报表单,明确办事环节、材料、费用、时限,分工参与系统建设、对接、协同应用。

3.3 建设任务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a)应用体系建设:针对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全流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应用场景,面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应用服务。

b)数据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基础数据、一张蓝图数据、用户和项目数据、项目办理数据、项目监管数据、中介服务和公用服务数据为核心的数据体系,为提升服务、加强监管、共享应用提供支撑。

c)基础环境建设:整合建立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网络环境、高效可拓展的运行环境和有效防护的安全环境,保障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

d)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动态运行与维护管理机制,包括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系统运行维护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为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4 应用体系4.1 一般规定应针对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全流程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应用场景,提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区域评估、网上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审批、联合测绘、多图联审、联合验收、效能督察、信用监管、统计分析和系统运维等功能应用,并实现与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

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应用,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体系见图1。

图1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体系4.2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的基础上构建“一张蓝图”,各部门基于“一张蓝图”开展项目策划生成工作,为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提供支撑。

主要功能应包括:a)一张蓝图:基于“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主要包含城市行政区划、遥感影像、各类规划、控制线和项目选址等图层,叠加工程建设项目位置图层、用地范围图层、已开展区域评估的图层及其相关图层,为各部门统筹开展项目策划生成、加速项目审批、加强监督管理提供支撑。

b)项目检索与定位:基于“一张蓝图”,可以查询项目的空间信息、审批过程信息,可以追溯项目空间位置或用地范围的变化。

c)项目合规性检查:基于“一张蓝图”,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可以生成并导出合规性检查报告。

d)项目策划生成:基于“一张蓝图”,各部门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要求,统筹各单位意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4.3 区域评估面向审批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对有条件区域集中开展多个事项的评估评价,结果作为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

主要功能包括:a)联合评估评价:可以为评估评价提供工作平台,实现评估意见在线交流、评估过程同步推进、评估成果全面共享。

b)结果共享:在“一张蓝图”标注已实现区域评估的范围,对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价结论可以作为后续审批的依据,可以减少申请材料、减化申请程序、加快审批速度。

4.4 网上申报面向建设单位办事人员,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

网上申报功能可以接入城市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依托城市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建设。

主要功能应包括:a)查询办事指南:申请人可以按项目类型、项目阶段等在线查看办事指南,了解办事所需申请表单、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等信息。

b)发起项目申报:申请人按照办事需要选择办理阶段、事项、填写申请表单、提交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可以自行上传,也可以从证照库或已办事项中引用有效材料。

c)查询办理进度:申请人可以查询项目当前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网上申报还可以具备预约办理、消息提醒等功能。

4.5 统一受理面向综合服务窗口的受理人员,统一接收、受理申请人通过线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转交各审批部门办理,对外发布办理结果。

主要功能应包括:a)统一收件:窗口人员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受理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登记,做出处理。

b)统一转办:窗口人员将申报信息及资料按审批流程转交给审批部门进行办理。

审批时间自窗口人员做出受理决定开始计时。

c)综合查询:窗口人员可以实时查看各部门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d)统一发件:各部门的办理结果,窗口人员确认后统一告知申请人。

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申请人的选择,通过网上查询打印、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办理结果给到申请人。

4.6 并联审批面向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同时接收窗口转来的审批事项、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同时启动事项办理,实时查询相关部门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会商协调解决矛盾,实现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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