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循环审计培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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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第一节筹资与投资循环的特性
一、筹资与投资循环的特性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的总目标,是评价该循环的各个账户余额是否公允表达。其特征要紧表现在:
(1)交易少,且金额大;
(2)如出现不当处理,对会计报表阻碍较大;
(3)筹资与投资循环交易受法律、法规的约束。
因此,在对筹资或投资业务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一般不进行操纵测试,而是在了解其内部操纵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但对筹资或投资业务繁多的企业,注册会计师则必须对其内部操纵进行操纵测试。
筹资与投资循环所涉及的要紧业务活动(可比较经历):
第二节内部操纵测试与交易的实质性测试
一、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概述
在认真研读教材中“投资活动的操纵目标、内部操纵和测试一览表”和“筹资活动的操纵目标、内部操纵和测试表”的前提下,考生着重理解有关应付债券,投资的重要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
筹资活动由借款交易和股东权益交易组成,企业的借款交易涉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这些交易业务较少,金额较大,一般对其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应付债券的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
投资活动的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
依照《内部会计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投资的内部操纵包括:
(1)岗位分工;
(2)授权批准;
(3)决策操纵;
(4)资产投出操纵;
(5)持有操纵;
(6)对外投资处置操纵;
(7)监督检查。
(2004年教材新增,具体内容见教材)
【注】筹资和投资活动的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在历年考试中虽专门少涉及,但考生不应忽视,应当结合相关业务活动的轨迹,了解筹资和投资活动的内部操纵和内部操纵测试的内容。尤其要注意掌握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的总目标、其特征要紧表现、交易实质性测试的目的、在确定交易实质性测试程序时,应充分考虑的因素。
第三节借款审计
学习要领:掌握借款审计目标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
一、借款审计的目标
注册会计师关于负债项目的审计,要紧是防止企业低估债务。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借款业务审计时,应将被审计单位是否低估借款作为一个关注的要点。
借款审计的目标包括:借款的完整性、存在性、权利与义务、会计处理正确性、合法合规性及表达与披露等审计目标。
二、借款的实质性测试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实质性测试有许多相似之处,请比较经历:
相似程序:
1.猎取或编制借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
2.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信用状况。
了解授信情况和企业信用等级;检查逾期借款:推断被审计单位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
3.分析性复核。
检查借款利息:计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在各个月份的平均金额,选取适用的利率匡算利息支出总额,并与财务费用的相关记录核对,推断被审计单位是否高估或低估利息支出,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假如有高估利息的情况,注册会计师要推断被审计单位是否低估了借款,这是查找未入账借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4.检查借款合同及借款的使用。
5.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借款。(能够参看“银行询证函”内容,询证银行存款时同时也函证银行借款。即向银行函证不仅仅是函证存款,还有借款。)
应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与银行存款审计内容结合掌握。因为审计银行存款运用函证审计程序时可获得部分关于银行借款或资产抵押等审计证据;另外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借款时应关注企业是否面临短期偿债压力,是否资不抵债等情况的存在,若存在以上情况,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审计借款的完整性,查看被审计单位有无不入账的借款等内容。
不同程序:
1.检查长期借款使用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
2.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是否已转为流淌负债。
3.检查长期借款的抵押、担保、以及是否存在表外融资现象。
(三)应付债券的实质性测试
(1)取得或编制应付债券明细表(机械准确性)
(2)审查债券交易的有关原始凭证(真实性)
(3)审查应付利息、溢价或折价推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估价)
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溢价摊销:与利息相抵列入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折价摊销:与利息相加列入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4)向债权人、承销人、包销人等函证“应付债券”帐户期末余额。(真实性、估价)
(5)检查到期债券偿还,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真实性、估价、披露)
(6)检查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估价)
(7)检查报表披露是否充分恰当。(披露)
①发行债券的种类、期限、数额、利率等情况;
②一年内立即偿还的应付债券,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
③债券的担保、抵押情况;
④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⑤当期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四)借款费用
(1)关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尤其要注意费用资本化的处理是否正确。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只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资本化;其他的应确认为当期费用;
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确认为当期费用,假如金额较小,也能够于发生当期全部确认为费用;因安排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差不多发生;
②借款费用差不多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差不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