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方案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中央厨房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臵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一、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臵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2、食品处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臵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3、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臵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臵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
16、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7、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8、凉菜专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详]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4.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5.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6.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7.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2.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3.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中央厨房运营设计要求
中央厨房基础设计及食品安全设施人员要求一、基础设计布局要求: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工艺布局2.1整体布局厂房布局根据实际机构而定,生产流程遵循从污染区向清洁区单方向运动的原则,进最大程度避免产品动线与人员动线的交叉污染。
2.1厂房2.2.1厂房建筑结构完善,加工制作区面积与加工数量、品种相适应。
设置有蔬菜清洗间、蔬菜切配间、肉制品清洗间、肉类切配间、水产加工间、面点初加工间、烹饪间、面点制作间、餐具清洗消毒间、员工更衣室、二次更衣间、分装/包装间、成品贮存间、生产办公室、化验室、干货仓库、杂货仓库、保鲜冷库、冷冻冷库、化学用品仓库、培训教室,并有明显功能标志。
2.2.2各生产车间布局遵循由污染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高清洁区的原则,人员动线和生产加工流程各有独立的通道,最大程度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间的交叉污染。
2.2.3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2.2.4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3.卫生设施3.1地面、墙壁与顶面3.1.1从污染操作区开始到清洁区,所有地面高出地平面30CM采用60CM*60CM的防滑地砖;隔墙1.3米以下菜油水泥砖石结构双面贴有瓷砖(白色)1.3米---3.3米采用防水彩钢结构;所有天花板都采用铝制防水板材(天花上所有照明灯具都采用防水日光灯)。
墙角、柱角、侧面、底面的结合处宜有45度的弧度,窗台下斜45度。
3.1.2铺设地面均1-2%的排水坡度;工厂内排水沟均有2-3%坡度,排水沟有可拆卸隔栅面板;排水沟出口有防鼠金属网罩。
3.1.3所有生产区域0—3.3米隔墙都采用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瓷砖或防水彩钢墙裙,所有生产区域都制作了防水天花。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一、选址要求
1.中央厨房应选择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质优良、电源和燃气等能源供
应有保障的地方。
2.中央厨房应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化工厂、加油站等。
3.中央厨房应建在地势较高、易于排水的地方,并考虑周围环境,合理布局。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中央厨房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加工、配送运输
等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
2.中央厨房的面积应按照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合理确定,并满足生产、检验、
储存等需要。
3.中央厨房的各个工作区域应进行分隔,并设置相应的通风、排气设施。
4.中央厨房的各个工作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并配备相应的工
具和设备。
三、加工操作场所面积要求
1.原料进入和储存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设有相应
的清洗、消毒设施。
2.原料处理和半成品加工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设
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
3.成品加工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设有相应的清洗、
消毒设施。
4.各个加工操作场所的面积应按照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合理确定。
四、厂区道路要求
1.厂区道路应平整、畅通,便于运输和消防。
2.厂区道路应采用不易积水的硬质路面,如混凝土、沥青等。
3.厂区道路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如人行道、车行道、
消防通道等。
中央厨房的设计装修规则
中央厨房的设计装修规则一、空间规划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食品加工区、烹饪区、配餐区、冷藏区、清洁区等。
2.确保各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操作、储存和运输,避免交叉污染和安全隐患。
3.考虑人员流动和物流通道的设计,确保顺畅、便捷的交通流线。
4.预留一定的空间进行设备安装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操作安全。
二、卫生标准1.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清洁消毒程序,确保各区域整洁卫生。
2.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厨房内空气流通,降低空气污染。
3.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消毒柜等,确保餐具、厨具的清洁消毒。
4.设立独立的污水排放系统,避免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三、通风设施1.根据厨房规模和操作需求,选择合适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
2.设置进风口和排风口,控制厨房内的空气流速和方向,避免食品污染。
3.使用耐腐蚀、易清洗的通风管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4.考虑安装空气净化器或除尘设备,减少厨房内的灰尘和油烟。
四、设备选型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选择合适的厨房设备,包括灶具、烤箱、蒸柜、炸炉等。
2.考虑设备的能源效率和使用寿命,选择环保、节能的设备。
3.确定设备的尺寸和布局,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操作方便。
4.选择质量可靠的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五、水电燃气配套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合理规划水、电、燃气等设施的供应量和使用位置。
2.设置独立的水源和排水系统,确保供水和排水畅通。
3.配备足够的电力设施,包括电源插座、照明设施等,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4.考虑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六、安全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设置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确保厨房安全。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事故发生。
4.配备急救箱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理。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7.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 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 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 或装修;
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
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S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 外)库房分开设置;
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 区分标识;
3.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
属包覆)设施;
4.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5.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 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 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 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标准[详]
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 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造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采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者距离25m 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时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 的金属隔栅或者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 度以上或者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者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者装修;11.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者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者拱形均可。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中央厨房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一、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2、食品处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3、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
6、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17、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8、凉菜专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 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300m2 ,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 40% (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 10% 。
8.包装间面积不小于 30m2 。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 25m 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 1.5% ),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 1.5 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内窗台下斜 45 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标准一、选址选择地势枯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给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X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构造、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置具有与供给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展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穿插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那么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 和数量相适应。
6.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 少〕。
7.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或距离25m 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 1.面用无毒、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 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场所的 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定 的弧度; 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 低清洁操作区; 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 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7.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构造; 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 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巩固材料制作;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外表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假设为不平整的构造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 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第二章 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
一、 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
(一) xx部分
1)第一类顶部装修:内墙乳胶漆顶
施工工艺参见xx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
第二十五章。
工艺流程:
清理墙面
刷第一遍乳胶漆
刮腻子
修补墙面
刷第二遍乳胶漆
(二)墙面装修
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用152*152xx瓷砖铺贴。
施工工艺参见xx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
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xx)。
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不得错贴,以免积累油渍。基层处理干净,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墙面不得空鼓,以免瓷砖脱落。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以免日后清理不净。
4.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xx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5.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6.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7.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七、 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
(四)工艺流程: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应尽量避免交叉污染,严防污损砖表层。
勾缝时水泥要严实,防止缝灰结合不牢,最后导致砖缝水泥不匀,藏污纳垢。
地面坡度正确,水直接流向xx,无积水、泛水现象。
严禁地砖与基层空鼓,以免地砖松动脱落。
严禁接缝高低不平、缝子宽窄不匀。
(五) 上、下水部分
1、下水: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域,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流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2. 收集相关各部份的具体要求.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三、场所设置、规划、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把持场所, 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寄存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 且自力分隔.2. 进行凉菜配制, 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 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3. 各加工把持场所依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置、半制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规划, 加工处置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能防止食品在寄存、把持中发生交叉污染.4. 用于原料、半制品、制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 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寄存区域分开设置;切配植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寄存区域分开设置.5. 食品加工把持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 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置区面积40%(全部用半制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置区面积10%.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9. 厂区路途采纳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资料铺设, 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植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四、食品处置区空中、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空中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容易积垢的资料铺设, 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刷场所、易湿润场所的空中易于清洗、防滑, 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正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空中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 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把持区流向低清洁把持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纳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容易积垢的浅色资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资料制成的墙裙, 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纳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 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纳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资料制作;10. 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概况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资料涂覆或装修;11. 半制品、即食食品流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 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 食品处置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2. 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资料, 结构不容易积垢并易于清洗;3. 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 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六、工用具、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1. 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2. 采纳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3. 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纳化学消毒的, 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采纳热力消毒的, 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4.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 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5.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资料、不容易积垢并易于清洗;6. 设专供寄存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 标识表记标帜明显, 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7.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年夜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七、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要求1. 粗加工把持场所分别设植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物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 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2. 加工场所内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 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把持过程.八、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1. 食品烹调场所采纳机械排风.发生油烟或年夜量蒸汽的设备上部, 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2. 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3. 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4. 装置在食品流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九、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1. 食品处置区设寄存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2. 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 以坚固及不透水的资料制造, 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招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资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制品和制品分开寄存, 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十一、专间要求1. 专间内无明沟, 地漏带水封, 专间墙裙铺设到顶;2. 专间只设一扇门, 采纳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 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 其他窗封闭;3. 需要直接接触制品的用水, 应加装净水设施;4. 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平安把持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5.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 应当为非手震动式.十二、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 有足够年夜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十三、茅厕设置要求1. 茅厕不设在食品处置区;2. 茅厕采纳水冲式;3. 茅厕空中、墙壁、便槽等采纳不透水、易清洗、不容易积垢的资料, 设有效排气装置, 有适当照明,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 或为封闭式, 外门能自动关闭, 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4. 茅厕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把持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 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十四、运输设备要求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 车辆内部结构平整, 易清洗.十五、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1. 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2. 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3. 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 以及留样管理人员.第二章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一、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一) 土建部份1)第一类顶部装修:内墙乳胶漆顶施工工艺拜会北京市建筑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二十五章.工艺流程:清理墙面刷第一遍乳胶漆刮腻子修补墙面刷第二遍乳胶漆刷第三遍乳胶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 不得有油污等.腻子使用耐水腻子, 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 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施工工艺拜会北京市建筑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六章.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依据镀锌板规格, 副龙骨间距以500*500为宜.铆钉间距为150.吊顶一定要水平, 以免镀锌板表层结露后流坠, 镀锌板分块间隙缝一定要直, 防止副龙骨直接流露在外而生锈.(二)墙面装修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纳152*152白瓷砖铺贴.施工工艺拜会北京市建筑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陶瓷砖).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 不得错贴, 以免积累油渍.基层处置干净, 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 墙面不无暇鼓, 以免瓷砖脱落.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 以免日后清理不净.(三)空中装修空中装修目前使用的资料有如下几种:50*200劈开砖、100*100广场砖、300*300红色通体砖三种.目前主要使用劈开砖和粉色通体砖两种.1)基层处置2)吊垂直、套方、找规矩3)抹底层砂浆4)贴灰饼5)弹线分格6)镶贴面砖7)浸砖8)排砖9)面砖勾缝与擦缝10)弹线11)装置主龙骨吊杆12)装置副龙骨13)装置主龙骨14)刷防锈漆15)预留检修口和风口16)裁切镀锌板用铆钉钉劈开砖及广场砖使用在公共区域(走道、各类平案下), 粉色通体砖使用在炉灶下及明沟内. 实践证明, 劈开砖铺贴不留缝比留缝防滑效果好, 广场砖铺贴留缝比不留缝防滑效果好, 留8mm缝, 但要注意勾缝时水泥要严实.施工工艺拜会北京市建筑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七篇第十一章.(四)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应尽量防止交叉污染, 严防污损砖表层.勾缝时水泥要严实, 防止缝灰结合不牢, 最后招致砖缝水泥不匀, 藏污纳垢.空中坡度正确, 水直接流向明沟, 无积水、泛水现象.严禁地砖与基层空鼓, 以免地砖松动脱落.严禁接缝高低不服、缝子宽窄不匀.(五) 上、下水部份1、下水:除凉菜间外所有区域都做明沟.内贴白色瓷砖.上口角铁包边铁篦子, 横竖交汇处都要做水井, 深度至少为20公分.主明沟与下水道连接至少采纳DN150PVC暗管, 加地漏.室内主明沟通室外隔油池, 沟与池的连接用DN300铸铁管.隔油池做法拜会91SB4(排水工程)隔油池项.2、上水:所有中央厨房(工厂)主管道都做暗管, 到设备处暂留20公分高6分水管即可.(三)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1.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设计依据(有关设计规范)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准备工作:弹线, 刷水泥浆结合层, 铺干性水泥砂浆, 铺地砖, 勾缝、清理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3) 《高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 《等电位联接》97SD567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6)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图集(增订本)》92BQ《建筑电气通用图集》2.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施工依据为施工图纸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3. 所有中央厨房(工厂)开关、插座、配电箱必需装置防水.4. 到主炉鼓风机电线用高温线5. 电管墙处做暗管、顶部做明管.6. 配电室要求装置防爆灯, 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7. 仓库可采纳36W日光灯, 照明及排气扇开关在门外控制.8. 煤气室要求装置防爆灯, 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9. 卫生间:要求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10. 如有鱼池增氧机, 插座要求装在距地1.8米处, 使用防水日光灯.11. 热灶区:除照明和冰箱、厨房加工设备用电外, 需设置排烟风机电源、油烟进化器电源和油烟灶新风机电电源.排烟、新风和防爆照明灯开关必需做在同一个小配电箱控制.12. 食梯;如有装置餐梯, 建议提升能力不小于100公斤.应预留4KW电源.13. 凉菜间:照明双联开关1个, 照明消毒组合灯具1套, 电冰箱插座若干个.14. 摘菜间:多联开关1个, 控制36W普通日光灯.15. 洗碗间:照明多联开关1个, 控制36W日光灯.如使用电热水器, 需预留相应千瓦动力电源.16. 卫生间:上水暗管敷设.下水管径要求不低于DN150.另可根据餐厅面积设烘手器和皂液器.双联开关2个, 分配控制照明与通风扇.直排换气扇2个(男女个1个)17. 鱼缸:装置上下水及电源:18. 燃气、燃油系统由专业公司完成19. 中央厨房(工厂)排烟系统由专业公司完成第三章供配电系统规范1. 为了将照明与动力电源分开, 采纳二个配电柜(动力柜、照明柜), 且柜体按要求设计相应的电流、电压指示灯.每个柜子内设一块电度表.动力电配电柜必需设断相呵护器.2. 系统采纳镀锌桥架内敷线.照明、插座分支回路采纳镀锌管进行配线, 以上系统必需做可靠的重复接地, 且接地线很多于DN2.5平方.桥架系统重复接地线很多于DN6平方.3. 每个设备灯具采纳DN20金属软管配线,且金属软管两头分别用DN2.5平方的双色线进行焊接牢固.4. 空调配电单设一个配电箱, 且5P柜机必需为独自回路供电, 1.5P挂壁机可2~4台为1路供电.5. 照明箱、插座箱、开关上口配线均为母排供电, 每个控制回路均为断零断火.6. 中央厨房(工厂)内各种动力用电(如鼓风机、电烤箱、保鲜工作台, 电热水器均为动力配电), 而且每个设备应独自控制.7. 排烟罩内配线应采纳NH-1BV-250°导线, 其它厨房区应采纳2R-BV-105°导线.8.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的进出线开关年夜于80A的均选CME朔壳开关, 小于80A的可选用C45N或C65N, 照明开关可选用DPN双断点开关.9. 中央厨房(工厂)内采纳防雾日光灯照明.特殊区域使用防爆灯具.10. 厨房区、年夜厅、小厅、走道、包间, 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平安出口指示灯、值班灯等.分区设照明配电箱, 尽量集中控制.11. 走道灯为跳控与两地双控.12. 厨区热灶间灯分区控制, 其它为在每区门口或外墙±1.4M, 开关面板控制.13. 吧台内设收银机、扎啤机、功放机等使用, 具体与使用而定, 吧台内照明要在下台面附近控制.14. 室外灯箱供电从动力柜直接给出, 采纳原有电缆.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1. 卫生间排风采纳管道式, 540立方/小时的换气扇, 直接排至室外.2. 所有系统管道的设计应尽量取直, 防止弯头.如遇到与消防系统抵触的点位, 以消防系统为主, 可采纳变径、分路等手段.3. 所有系统管道内应设置防火阀和静音箱.4. 300平方米以下店面可不采纳上述系统.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1. 采暖系统采纳碳素钢管:DN65、DN50、DN40采纳焊接,DN32、DN20、DN25为丝扣.2. 原系统改装部份, 除按实际尺寸甩口外, 原管径不得变小及不得在加装弯头, 在明装位置设DN20阀门, 暖气片采纳三叶时装置尺寸均为600*800MM.3. 采暖立管管卡装置为每层装置2个, 即距空中±1M与±3M.4. 立、支、干管穿墙一律加金属套管, 套管比管径年夜2号, 油麻填实, 墙与墙面平齐.5. 支管长度超越1.5M应加设卡子.6. 暖气干管变径, 管径DN65, 长度为300MM, 管径为DN50以下长度为200MM, 弯径为偏心, 平面向上(供水), 暖气干管, 托吊管的坡度不得小于3%.7. 每组采暖立管最顶层的散热器均设热气用自动跑风, 暖气系统阀门采纳闸阀.8. 散热器装置前应进行单组试压,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为1.5倍(0.6Mpa), 坚持压力为3分钟无渗漏为合格.9. 水压试验, 暖气系统试验压为0.8 Mpa, 水压稳定5分钟内降压不年夜于0.02 Mpa, 无明显渗漏为合格.10. 管道管件、支架等刷防腐漆前, 必需清除概况灰尘, 污垢锈及焊9渣物, 管道、管件、支架均应刷防锈漆2遍.11. 整个吊顶内、管道均需按P1SB1-61进行保温, 保温资料为高压发聚乙烯管壳厚度20MM, 外缠珍珠塑带二层.12. 管道装置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冲刷, 到达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13. 暖气系统干管、分支管均设供水管调节阀、回水管调节阀.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1、德律风线留办公室.2、网络线根据设计图纸布设.可纳入桥架.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一、装置适用图集规范1. 建筑设备施工装置通用图集(91SB1、2、3、4、6*1)2. 北京市建筑工程暖卫设备装置质量若干规定.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 建筑装置分项工程施工工世规程(第三分册).(DBJ01-26-96)二、施工做法与要求1、给水系统1) 管道均采纳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或根据本地要求采纳合格PVC管材.2) 管道穿越外墙装置刚性防水套管, 管径比其穿越管年夜两号, 采纳油麻填充.3) 镀锌钢管对镀锌概况缺损处涂防锈漆, 支架、吊架, 均采纳金属, 装置前涂刷防锈漆.4) 管道采纳难燃性高发泡聚乙烯(PEF)管壳做防结露保温厚度为20MM, 外紧密缠珍珠朔带二层.5) 室内给水系统管道装置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 先灌水开至验压力, 十分钟压力降不超越0.05MOPa, 然后试验降至工作压力, 坚持压力处观检不渗漏为合格.6) 系统全部管道装置完毕, 按有关规定进行冲刷, 出口小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7) 所有设备出口口径为DN20, 空中出口应为±120MM, 墩布池、养鱼池为暗设±800MM.8) 后厨水管敷设应在防水层以上, 为暗设, 概况进行防腐处置.9) 系统从室外原供小#内连接, 应独自成为一个系统, 设总阀、水表.2. 污水系统1) 管材采纳工程机制排水铸铁管, 水泥捻口, 装置前必需清除概况污垢, 除锈、涂防腐漆.2) 厨房采纳DN200MM铸铁管, 10米以内, 弯头处设DN200清扫口.3) 卫生间主管道采纳DN150MM铸铁管, 在男女降生间末端各设一个清扫口.4) 所有地漏、小便斗、脸盆.均设DN70的铸铁管, 墩布池设DN50镀锌钢管, 丝扣连接, 养鱼池采纳DN50PVC排水管, 每个池设PVC出水口加堵.5) 排水立、托吊管选用定型加长管件, 水平管道接采纳TY型、Y 型三通, 立管底部采纳与主干管连接处应采纳TY型三通, 立管底部管道拐弯处采纳双45°弯头连接.6) 排水立管检查口距地或楼板面1.0M, 管道装置的清扫口均采纳铜堵盖.7) 地漏为高封地漏, 地漏蓖子概况应低于空中SMM.8) 立管隔层设置在平负载卡子, 立管根部抹水泥台, 吊顶内水平管道采纳污水吊卡, 吊棍采纳可调式, 间距不年夜于2M, 拐弯处应适当增加9) 设于吊顶内的排水管道, 用高压岩棉壳处缠珍珠塑带进行保温, 防结露.10) 管道装置应后应做灌水试验, 埋设保温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需分层做灌水试验, 满水15分钟, 若水面下降, 再满水延续5分钟, 以液面不下降为合格.11) 通球试验, 系统通水试验进行后, 对每根立管和水平管至引出口处进行投球试验, 球体不小于管径约2/3投球后管道通畅无阻为合格.12) 厨区、卫生间排水后, 室外设隔油池、化粪池.13) 厨房排水:沉定池CC、隔油池YC、市政排污井.14)卫生间:中和化粪池2C、市政排污井.第八章卫生器具装置规范1. 管道的甩口标高, 座标尺寸应保证装置准确无误, 在防水及装修前应及时校核.2. 卫生洁具落地稳, 应采纳熟白灰与水泥混合灰.3. 给水配件在齐全, 启动要灵活, 概况光洁, 各接口处无渗漏.4. 小便斗标高在埋设时, 即排水口距地±450MM, 蹲便冲刷阀为± 1000MM.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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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十一、专间要求1.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2. 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3. 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4. 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5.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十二、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第二十五章。
工艺流程:清理墙面刷第一遍乳胶漆刮腻子修补墙面刷第二遍乳胶漆刷第三遍乳胶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等。
腻子使用耐水腻子,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
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六章。
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依据镀锌板规格,副龙骨间距以500*500为宜。
铆钉间距为150。
吊顶一定要水平,以免镀锌板表层结露后流坠,镀锌板分块间隙缝一定要直,避免副龙骨直接暴露在外而生锈。
(二)墙面装修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用152*152白瓷砖铺贴。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陶瓷砖)。
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不得错贴,以免积累油渍。
基层处理干净,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墙面不得空鼓,以免瓷砖脱落。
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以免日后清理不净。
(三)地面装修地面装修目前使用的材料有如下几种:50*200劈开砖、100*100广场砖、300*300红色通体砖三种。
目前主要使用劈开砖和粉色通体砖两种。
1)基层处理2)吊垂直、套方、找规矩3)抹底层砂浆4)贴灰饼5)弹线分格6)镶贴面砖7)浸砖8)排砖9)面砖勾缝与擦缝10)弹线11)安装主龙骨吊杆12)安装副龙骨13)安装主龙骨14)刷防锈漆15)预留检修口和风口1.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设计依据(有关设计规范)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准备工作:弹线,刷水泥浆结合层,铺干性水泥砂浆,铺地砖,勾缝、清理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 《等电位联接》97SD567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集(增订本)》92BQ《建筑电气通用图集》2.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施工依据为施工图纸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3. 所有中央厨房(工厂)开关、插座、配电箱必须安装防水。
4. 到主炉鼓风机电线用高温线5. 电管墙处做暗管、顶部做明管。
6. 配电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7. 仓库可采用36W日光灯,照明及排气扇开关在门外控制。
8. 煤气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9. 卫生间:要求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10. 如有鱼池增氧机,插座要求装在距地1.8米处,使用防水日光灯。
11. 热灶区:除照明和冰箱、厨房加工设备用电外,需设置排烟风机电源、油烟进化器电源和油烟灶新风电机电源。
排烟、新风和防爆照明灯开关必须做在同一个小配电箱控制。
12. 食梯;如有安装餐梯,建议提升能力不小于100公斤。
应预留4KW电源。
5. 照明箱、插座箱、开关上口配线均为母排供电,每个控制回路均为断零断火。
6. 中央厨房(工厂)内各种动力用电(如鼓风机、电烤箱、保鲜工作台,电热水器均为动力配电),而且每个设备应单独控制。
7. 排烟罩内配线应采用NH-1BV-250°导线,其它厨房区应采用2R-BV-105°导线。
8.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的进出线开关大于80A的均选CME朔壳开关,小于80A 的可选用C45N或C65N,照明开关可选用DPN双断点开关。
9. 中央厨房(工厂)内采用防雾日光灯照明。
特殊区域使用防爆灯具。
10. 厨房区、大厅、小厅、走道、包间,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安全出口指示灯、值班灯等。
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尽量集中控制。
11. 走道灯为跳控与两地双控。
12. 厨区热灶间灯分区控制,其它为在每区门口或外墙±1.4M,开关面板控制.13. 吧台内设收银机、扎啤机、功放机等使用,具体与使用而定,吧台内照明要在下台面附近控制。
14. 室外灯箱供电从动力柜直接给出,采用原有电缆。
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1. 卫生间排风采用管道式,540立方/小时的换气扇,直接排至室外。
2. 所有系统管道的设计应尽量取直,避免弯头。
如遇到与消防系统冲突的点位,以消防系统为主,可采用变径、分路等手段。
3. 所有系统管道内应设置防火阀和静音箱。
4. 300平方米以下店面可不采用上述系统。
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1. 采暖系统采用碳素钢管:DN65、DN50、DN40采用焊接,DN32、DN20、DN25为丝扣。
2. 原系统改装部分,除按实际尺寸甩口外,原管径不得变小及不得在加装弯头,在明装位置设DN20阀门,暖气片采用三叶时安装尺寸均为600*800MM。
3. 采暖立管管卡安装为每层安装2个,即距地面±1M与±3M。
4. 立、支、干管穿墙一律加金属套管,套管比管径大2号,油麻填实,墙与墙面平齐。
5. 支管长度超过1.5M应加设卡子。
6. 暖气干管变径,管径DN65,长度为300MM,管径为DN50以下长度为200MM,弯径为偏心,平面向上(供水),暖气干管,托吊管的坡度不得小于3%。
7. 每组采暖立管最顶层的散热器均设热气用自动跑风,暖气系统阀门采用闸阀。
8. 散热器安装前应进行单组试压,试验压力为工作压为1.5倍(0.6Mpa),保持压力为3分钟无渗漏为合格。
9. 水压试验,暖气系统试验压为0.8 Mpa,水压稳定5分钟内降压不大于0.02 Mpa,无明显渗漏为合格。
10. 管道管件、支架等刷防腐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灰尘,污垢锈及焊9渣物,管道、管件、支架均应刷防锈漆2遍。
11. 整个吊顶内、管道均需按P1SB1-61进行保温,保温材料为高压发聚乙烯管壳厚度20MM,外缠珍珠塑带二层。
1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冲洗,达到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
13. 暖气系统干管、分支管均设供水管调节阀、回水管调节阀。
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1、电话线留办公室。
2、网络线根据设计图纸布设。
可纳入桥架。
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一、安装适用图集规范1.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1、2、3、4、6*1)2. 北京市建筑工程暖卫设备安装质量若干规定。
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世规程(第三分册)。
(DBJ01-26-96)二、施工做法与要求1、给水系统1) 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或根据当地要求采用合格PVC管材。
2) 管道穿越外墙安装刚性防水套管,管径比其穿越管大两号,采用油麻填充。
3) 镀锌钢管对镀锌表面缺损处涂防锈漆,支架、吊架,均采用金属,安装前涂刷防锈漆。
4) 管道采用难燃性高发泡聚乙烯(PEF)管壳做防结露保温厚度为20MM,外紧密缠珍珠朔带二层。
8) 立管隔层设置在平负载卡子,立管根部抹水泥台,吊顶内水平管道采用污水吊卡,吊棍采用可调式,间距不大于2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9) 设于吊顶内的排水管道,用高压岩棉壳处缠珍珠塑带进行保温,防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