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对这些制度的监督管理。
这三个方面都是企业有效运作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首先,内控制度是企业内部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规范企业内部各项业务活动和行为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权限和责权制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此外,内控制度还包括风险管理、审计、监督和考核等制度,以确保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其次,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账务核算、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制度、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监督制度等。
通过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投资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最后,信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信息资源的收集、存储、利用和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采集和处理制度等。
通过建立和执行信息管理制度,可以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提高信息传递和使用的效率和准确性。
对于这些制度的监督管理,一方面需要内部部门和管理层自身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还需要独立的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参与。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手段来实施。
而外部监管则主要由政府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来承担,通过监管检查、执法和行业监管等方式来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企业的合规操作。
总之,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和有效管理的基础。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企业可以规范自身的组织结构和各项业务活动,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可以确保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保障企业的合规运营和各方利益的安全。
医院“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
吉林市儿童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医院科学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指: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执行情况;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3、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4、医院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5、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人才引进、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11、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12、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奖惩事项;13、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等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5、基础设施等办医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医院三产企业的开发和产权的变更;17、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1、全院副科以上(含副科)党政干部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的人选和任免;2、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4、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5、医院的院务会、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等的建立、调整、撤消及人员组成;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三重一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程序序,正确处理违反“三重一大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行为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策、重要干部任免和调配、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的使用。
二、凡属“三重一一大”事项,都要经集体研究究决定,按规定程序运作,严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国有资产流失。
三、重大决决策:(一)重大决策主要要内容:(1)单位的权利利配置,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分工、部门职责和重要权利运运用。
(2)重大工程建设设。
(3)大项资产处理。
(4)5000元以上的的设备购置。
(5)需要集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决策策。
(二)重大决策运作的的基本程序:(1)有关科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决定的事项。
(2)主要领领导对部门提出的事项进行协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事事项。
(3)根据所确定的的事项,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决决定。
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益的重大事项,应由职工大会会表决通过。
(4)组织调调研,制定实施方案。
(55)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对决决定进行修改完善的要重新提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四、重要干部任免及调配配:(一)重要干部任免及及调配包括:(1)下属单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免免。
(2)后备干部推荐。
(3)中层干部任免。
(4)重要岗位人事变动。
(5)职称评定、奖惩、、考核、调动、聘用、退休等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程程序:(1)民主推荐。
组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实行行无记名投票。
(2)确定定考察对象。
在民主推荐中得得票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确定定为考察对象。
(3)组织织考察。
单位党组织派考察组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召开领导班班子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任免意意向。
(4)集体决议。
召召开党委全体成员会议,在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决议。
(5)公示。
将集体体决策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以公示。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是指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的制度。
以下是该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监督范围:制度明确了对哪些决策、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通常包括公司的重要决策、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的调动等。
2. 监督机构与职责:通常会有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三重一大”事项。
这个机构通常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对这些重要事项进行审查、评估和批准。
3. 监督程序:制度会规定详细的监督程序,包括事前报备、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
事前报备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在决策前提交相关材料,以便监督机构进行审查。
事中监督是指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和指导。
事后审查则是对决策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计。
4. 责任追究:如果“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或实施出现问题,制度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这可能包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处分、降职或解雇等。
5. 公示与透明:为了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制度通常
要求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进行公示,让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并监督。
6. 完善与更新:制度还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定期完善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请注意,具体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可能因公司而异,上述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监督制度,并确保其得到严格执行。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吉林市儿童医院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医院科学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指: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执行情况;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3、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4、医院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5、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人才引进、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11、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12、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奖惩事项;13、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等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5、基础设施等办医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医院三产企业的开发和产权的变更;17、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1、全院副科以上(含副科)党政干部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的人选和任免;2、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4、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5、医院的院务会、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等的建立、调整、撤消及人员组成;6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
村级“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村级“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东胜乡村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村(场)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结合本乡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三重一大〃范围: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第二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一)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村级资金预算和决算。
(二)集体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出租、集体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三)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一)村管干部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任免事项。
(二)村级后备干部选拔、使用。
(三)村管干部岗位的调整。
(四)村管干部的奖惩。
第四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一)村级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的工程项目。
(二)固定资产的投资范围。
(三)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
第五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一)村干部报酬的确定(二)各种补贴、配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四)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五)生产性支出与非生产性支出5千元以上的(六)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支出第六条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
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召开前,由村级班子分管成员组织调研,提出初步设想。
将召开班子会议时间、议题在会议召开二天前通知各位班子成员。
(二)会议讨论。
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围绕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阐明观点。
(三)会议表决。
经充分讨论后,按讨论事项内容,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表决。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第七条决策形式。
(一)上述〃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必须由村两委会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二)涉及需要由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应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领导班子、各部门、各科室以及全体职工。
三、主要内容1. 重大事项决策(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医院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部门、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物资采购计划;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事项以及选拔派遣员工出国留学、进修等;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2)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2. 重要干部任免(1)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全院职能科以上(含副科)党政干部及业务科室正、副主任任免、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确定科级后备干部人选。
(2)重要干部任免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 重要项目安排(1)重要项目安排包括: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1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2)重要项目安排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 大额资金使用(1)大额资金使用包括:一次性投入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
(2)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
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相关职能科室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策。
3.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应按照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公示,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1.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2. 严格质量管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制定质量检查监督计划,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监控,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
3. 加强采购管理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的监督,监督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采购领域的良好秩序。
4. 加强合同管理监督:规范业务流程,明确业务承办人员职责,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法律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完成。
5. 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行为。
7. 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合同、采购等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8. 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管,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审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9.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项目建设情况和管理过程,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10. 加强对投入产出效益的监督管理:建立投入产出效益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最大化。
以上就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使工程建设项目在更好的环境中得以发展。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机构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副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干部管理事项。
三)重大建设项目包括网点建设、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大型办公用品、设备等资产的购置,国有资产的处置,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包括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一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以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股职(含)以上干部的任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应由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上报或任免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
三)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公司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1.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技术改造等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调整等。
3.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研发项目等。
4.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超过公司规定权限的、一次性投入或分次投入的资金使用。
第二章重大决策事项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决策原则:充分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2. 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性。
3. 合法决策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1. 提出决策议题: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决策议题,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 成立决策小组:根据决策议题,成立由公司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决策小组。
3. 调查研究:决策小组对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4. 审议表决:决策小组将初步意见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形成最终决策。
5. 决策执行:决策执行部门根据决策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章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任免程序公开,任免结果公平、公正。
2. 能力、业绩优先原则:注重干部的能力和业绩,选拔任用。
3. 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六条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的任免程序:1. 拟定任免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提出任免名单,报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2. 公示:对拟任免干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3. 任免决定: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任免名单,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是指在党和国家决策实施过程中,对于重大事项的监督必须经过三个环节的审核,控制风险,保证事项的合法、合理和公正。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流程包括:
1. 重大事项审议。
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需要经过党内集体审议,以确保决策符合党的意志和方针政策。
这种审议通常由党的中央领导和重要委员会共同进行,如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等。
审议过程中,可以通过辩论、提问、表决等形式进行深入讨论,以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一大事项决策。
重大事项经过党内审议后,在决策前被提请约定决策责任单位。
决策责任单位负责进行方案研究、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定决策方案。
决策方案需要经过科学论证和程序审查,确保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减少决策风险。
3. 一重事项审查。
一重事项决策方案制定完成,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
审核机构会对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
一旦发现问题,审核机构将提出质疑并要求制定单位进行修改或调整。
4. 重大事项监督。
在事项实施和决策后,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方案的实施是否符合决策意图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
保决策的效果和落实程度。
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度,可以充分保障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防止决策过程中的腐败和失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同时,也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了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一、引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2、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上市等重大资本运作方案。
3、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的重大调整。
4、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5、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6、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7、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薪酬福利制度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等。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
2、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
3、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5、涉及员工奖惩、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重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实施。
2、重大对外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和签约。
3、重大设备采购、物资采购项目。
4、重大工程承包、发包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2、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4、重大融资、担保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一)酝酿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集体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集体决策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学校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内容1. 三重一大(1)重大决策: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建设项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中层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招聘与解聘。
(3)重要项目安排: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
(4)大额资金使用:年度预算、年度决算、专项资金、大额资金支付等。
2. 重大事项决策(1)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重要建设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校舍维修等。
(4)重要人事任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中层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员的招聘与解聘。
三、监督管理程序1. 重大决策事项(1)提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2)审议: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
(3)决策: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意见。
(4)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决策意见,组织实施。
2. 重大事项决策(1)提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2)调研:相关部门对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审议: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4)决策: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意见。
(5)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决策意见,组织实施。
四、监督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班子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负有领导责任。
2.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监督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 师生员工对监督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五、监督管理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督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建立一个健全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是指监督制度、审计制度、问责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
这四项制度相互配合、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监督制度是保证政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机制。
在这个制度下,监察机构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杜绝腐败、违法行为的发生。
监督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防范各种违法行为,还能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和公信力。
其次,审计制度是对政府财务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审计机构通过对政府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政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审计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助于规范政府的财务管理行为,还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再次,问责制度是对政府公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有力保障。
在这个制度下,政府公务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发现工作失误或违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问责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约束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还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最后,组织管理制度是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的基础。
在这个制度下,政府机构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混乱和失控。
组织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提高政府机构的运转效率,还能够为决策和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总的来说,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在维护国家政权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权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预防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政府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进行,推动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安康不懈努力。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临泉县人民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强化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以及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正确地行使权力,制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重大决策的内容1)医院发展规划。
2)医院年度财政预决算。
3)医院重要改革方案。
4)医院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5)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及调整。
6)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员工的调入调出。
7)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干部职工的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意见。
8)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9)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10)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1)推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2)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
3)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4)医院党支部、工会、团委换届人事安排。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1)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贵重仪器设备购置。
3)医院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1)大宗物品采购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2)所有单宗单项超过5万元以上的支出。
3)奖金、福利。
4)医疗纠纷的赔偿。
五、重大决策的运作规程重大事项交由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或部门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报院分管领导;院分管领导根据资料和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院长提出个人意见及相关资料;由院长审核并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由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由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
对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对于特殊情况未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必须在相应范围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方可形成决议。
企业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决策管理对于其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决策规范和监督机制,对于保障企业的科学决策、防范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三重一大”的定义及范围“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合并、分立等重大变革,企业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以及涉及企业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等。
重要人事任免涵盖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奖惩,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等。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大额度资金运作则指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调度、使用和对外投资、融资等。
二、“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科学决策通过明确的制度和程序,汇集各方意见和智慧,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主观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防范经营风险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提前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3、促进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内部环境。
4、增强企业凝聚力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归属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章程规定。
2、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应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个人独断专行。
3、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集中多数人正确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4、科学决策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和评估。
5、公开透明原则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四、“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1、酝酿决策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拟决策事项进行初步调研和分析,提出初步方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一、基本要求(一)领导班子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领导班子应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二、决策范围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二)研究并决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重大问题;(三)研究并决定局管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四)研究并决定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参照有关规定、制度)重大事项。
三、主要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包括以下程序:(一)酝酿决策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
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作用程序办。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资料共享平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https://www.)。
3、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编制:审核:中交三公局泉州沈海复线A1标项目经理部2012年 6月A1标“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一、“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大决策包括:(1)确定公路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任务,(2)编制全年经费预算、年度财务预决算,(3)公路改革的重要事项,(4)关系全项目部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重要人事任免或变动包括:(1)全项目部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人事调整,(2)推荐中层干部后备人选,(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公路工程建设、大中修养护,(2)基建工程和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3)大宗办公机具的购买及交通机具的增加,(4)重大活动的安排,(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的或同一个事项一次使用不超过1万元~但一年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学习活动、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运作规程为: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规程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在集体研究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准备有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并征求和汇总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分管领导负责在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和项目部长办公会议上通报提请讨论~与会人员应对提请研究的事项明确表态和提出意见.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
项目部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充分讨论研究~由项目部长作出决定。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三、要按照“三重一大”的运作规程~建立严密的监督链条~实行责任倒查制。
项目部长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和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执法大队:现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24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的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1.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部署等重要问题;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等重要问题;4.专项资金、物资分配使用;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6、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7.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干部的任免、轮岗和调整;2、后备干部人选推荐、荣誉人选推荐;3、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包括:1.局机关房屋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在三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3.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4.各项普查及专项调查资金使用项目;5.其他需要计提研究决定的中领要事项、资金安排。
第三条“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一)重大决策。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科室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或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局办公会或党组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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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
重一大”)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包括:
1、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机构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副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
2、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3、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
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5、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6、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干部管理事项.
(三)重大建设项目:
1、网点建设,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2、大型办公用品、设备等资产的购置;
3、国有资产的处置;
4、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2、一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
3、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
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事项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股职(含)以上干部的任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应由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上报或任免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
(三)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
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
查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
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
1、领导干部在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分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监督检查工作.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
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班子民主生活
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
工作负总责.县纪委工作室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通报面上检
查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考核.
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行政领导办公会、党
委(党组)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三重一大”涉及的内容要及时报纪检监察工作室,由工作室决定是否实施过程监督.具体程序为:(1)会前准备.各部门确定
“三重一大”的会议不得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协商,并由主要负责人决定后,形成书面材料;(2)提前通知.在决定召开
会议前1至2天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告知会议内容,以便工作室安排人员参会;(3)参加会议.工作室根据情况指派
人员列席会议,并结合议题,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交回工作室备案.
4、实行分类管理.工作室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单位分
为两类进行监督.第一类:党校、农工部、新闻中心、检察院、法院、涟水中学、郑梁梅中学、涟水职中、县医院、县供销合作总社、城
市资产经营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药监局、质
检局、邮政局、烟草局、盐务局、气象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
总工会、县残联、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县农村合作银行.第二类:
机关工委、政法委、老干局、县志办、县妇联、团县委、科协、工
商联、蚕茧总站、县委办、人大办、政协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史委、对台办.
5、填报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填报事项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报表,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县
纪委第五工作室.第一类管理的单位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报送
纸质报表和电子档报表.第二类管理的单位实行季报制度,在每季度
的次月15日前报送该季度纸质报表或电子档报表.
6、建立档案管理.由县纪委第五工作室负责按单位建立档案,对
报送事项进行汇总、分析、查漏补缺,实行专项管理和利用.
7、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本单位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