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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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

重一大”)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的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事项包括:

1、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2、机构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3、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副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和调整;

2、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3、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

4、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5、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

6、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干部管理事项.

(三)重大建设项目:

1、网点建设,基础建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

2、大型办公用品、设备等资产的购置;

3、国有资产的处置;

4、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资金使用:

1、三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2、一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

3、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

4、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

(一)重大事项

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干部任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副股职(含)以上干部的任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应由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经过必要程序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上报或任免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定.

(三)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

办公会讨论决定,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经主管部门审

查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行政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

必要时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

1、领导干部在带头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分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监督检查工作.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

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三重一大”事项列入班子民主生活

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

工作负总责.县纪委工作室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通报面上检

查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予以考核.

2、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行政领导办公会、党

委(党组)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三重一大”涉及的内容要及时报纪检监察工作室,由工作室决定是否实施过程监督.具体程序为:(1)会前准备.各部门确定

“三重一大”的会议不得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协商,并由主要负责人决定后,形成书面材料;(2)提前通知.在决定召开

会议前1至2天以书面材料形式通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告知会议内容,以便工作室安排人员参会;(3)参加会议.工作室根据情况指派

人员列席会议,并结合议题,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交回工作室备案.

4、实行分类管理.工作室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单位分

为两类进行监督.第一类:党校、农工部、新闻中心、检察院、法院、涟水中学、郑梁梅中学、涟水职中、县医院、县供销合作总社、城

市资产经营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药监局、质

检局、邮政局、烟草局、盐务局、气象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

总工会、县残联、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县农村合作银行.第二类:

机关工委、政法委、老干局、县志办、县妇联、团县委、科协、工

商联、蚕茧总站、县委办、人大办、政协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史委、对台办.

5、填报要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填报事项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报表,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县

纪委第五工作室.第一类管理的单位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报送

纸质报表和电子档报表.第二类管理的单位实行季报制度,在每季度

的次月15日前报送该季度纸质报表或电子档报表.

6、建立档案管理.由县纪委第五工作室负责按单位建立档案,对

报送事项进行汇总、分析、查漏补缺,实行专项管理和利用.

7、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本单位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报县纪委第五工作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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