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六大权利口诀
教师六大权利口诀摘要:一、引言:教师权利的重要性二、教师六大权利的概述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评价权4.报酬待遇权5.民主管理权6.社会保障权三、每个权利的详细解读与应用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科学研究权:教师有权参与科研项目,提升自身学术素养,为教育教学提供更多优质资源。
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合理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报酬待遇权:教师有权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薪资待遇,保障生活水平。
5.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
6.社会保障权: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保障合法权益。
四、结论:教师应合理行使六大权利,为提升教育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正文:教师六大权利口诀:权利在手,教育无忧作为一名教师,掌握自己的权利至关重要。
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使六大权利。
这六大权利分别是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和社会保障权。
只有充分了解和运用这些权利,教师才能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培养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一、教育教学权:教师有权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此外,教师还需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紧跟时代发展,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努力。
二、科学研究权:教师有权参与科研项目,提升自身学术素养,为教育教学提供更多优质资源。
在科研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跨学科合作,形成教育与科研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同时,教师还需关注科研成果的应用,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融入教育教学中。
三、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合理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和反馈作用。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标】1.熟悉教师的权利与义务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3.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教学重点】1.教师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内容;2.能够根据相关法律对教师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教学难点】能够根据相关法律对教师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教学时数】【教学内容】一、教师权利和义务概述(一)教师的权利1.教师权利的内涵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国家对教师能够作出或者不能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教师的基本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的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第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第二,学生品行评定权;第三,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
(4)获得报酬权第一,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权;第三,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权。
(5)民主管理权民主权利,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它是指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二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等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讨论学校改革、发展等发面的重大事项,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教师在行驶民主管理权时,应注意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充分发挥自己对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作用。
目前,多数学校都建立了教代会制度,这对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加强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6)进修培训权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这是教师享有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基本含义包括:第一,教师有权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形式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制,从而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第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
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
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是社会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他们在教育事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社会的建设者和知识的传递者,教师的法律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简述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法律对教师的保护及责任。
首先,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师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与其他公民一样,教师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他们有权被平等对待,并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其次,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职责,他们是承载国家教育责任的代表者。
此外,教师还有权利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决策,以及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发言权。
其次,教师在职业层面上也受到了一系列法律的保护。
一方面,教师享有职业保障,包括平等就业、薪资待遇、职业晋升、劳动合同和保险等权益的保障。
另一方面,教师在职业行为上也受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
例如,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与教育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教师还有保护学生权益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进行人格侮辱、体罚、虐待等行为。
对于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教师也有义务及时报告并协助管理。
此外,教师还要依法履行学生的教育、培养和引导责任,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的法律地位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同时也需要教育部门的支持和关注。
教育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此外,对于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教育部门及时进行处理,维护教师的尊严和权益。
总之,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一环,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相关法律对教师的保护和责任都体现了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支持。
教师应当积极履行教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学生的权益,为培养未来的社会栋梁而努力。
同时,教育部门也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编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教师编法律法规考试试题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教育与宗教相分离B. 教育与政治相分离C. 教育与经济相分离D. 教育与文化相分离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A.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B. 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C. 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D. 所有上述权利3.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有以下哪些行为:A. 体罚学生B. 歧视学生C. 侵犯学生隐私D. 所有上述行为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的年限是:A. 8年B. 9年C. 10年D. 12年5.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哪些能力:A. 创新能力B. 实践能力C. 社会责任感D. 所有上述能力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6.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爱国守法B. 爱岗敬业C. 关爱学生D. 教书育人7.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包括: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8.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对待学生:A. 尊重学生的人格B. 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C. 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D.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9.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参与学校的管理活动。
()10.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1. 请简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尊重学生的人格。
12. 请简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3. 某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了言语侮辱,该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请分析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14. 某教师在课后辅导时,发现一名学生有抄袭作业的行为,该教师应当如何处理?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享受国家保障的待遇:1、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权利和利益;2、享受政府拨付的奖助;3、在法定工资额内享受合理的收入;4、享受有关国家抚恤性津贴。
二、有权参与或接受有关教育形势的调查与评估:1、参加教育科研活动;2、参与教学行政工作;3、参加教育管理活动;4、参与教育教学评估活动;5、参加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工作;6、参加新型教育管理试验活动。
三、有权参加教师技术晋升审核:1、参加教师技术晋升审核;2、具备技术晋升条件后可申请技术晋升;3、考核经评审通过后可享受对应的技术职务津贴。
四、有权参加教育教学活动:1、参加教育科研活动;2、具备教育教学指导能力;3、了解新技术、新知识并运用到教学中;4、参加教育管理活动;5、按照教育法规定,开展拓展性教育教学活动;6、与学生进行有益于学生发展的交流。
五、有权参加学校经费和资金管理:1、把握学校的资金分配状况,控制学校的资金流动;2、管理学校的财政预算、学校的财务活动;3、定期对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预防措施;4、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领导的要求,做好教学经费的使用和计算;5、及时发放教师及学生学习经费;6、及时清算学校支付给教师及学生的费用。
六、有被尊重的权利:1、应当享有被国家和社会组织尊重的权利;2、公开表扬优秀教师的表现;3、及时关注教师的意见和建议;4、支持教师参与国家课程改革;5、参与校园文化建设;6、支持教师开展有益于人民健康发展的活动。
教师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师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的法定权利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B. 参加教师培训C. 获得与工作相适应的报酬D. 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答案:B2. 下列哪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A.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B.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C. 尊重学生人格D. 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答案:D3.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因材施教B. 以学生为中心C. 以教师为中心D. 以考试为中心答案:A4. 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项行为?A. 体罚学生B. 鼓励学生C. 关心学生D. 尊重学生答案:A5.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如何处理?A. 给予警告B. 给予记过C. 解除聘用合同D. 撤销教师资格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A. 遵守法律法规B.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C. 尊重学生人格D. 保守国家秘密答案:ABC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A.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B. 获得与工作相适应的报酬C. 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D. 参加教师培训答案:ABCD3. 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有以下哪些行为?A. 体罚学生B. 歧视学生C. 泄露学生隐私D.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答案:ABCD4.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当:A.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B. 为人师表C. 关爱学生D. 勤勉敬业答案:ABCD5.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A. 因材施教B. 以学生为中心C. 以教师为中心D. 以考试为中心答案:AB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教师有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对)2. 教师有权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错)3. 教师有义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对)4. 教师有权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教育法律法规(讲义)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权利保护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讲义)第一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讲义P59一、教师的权利1.教师作为一般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2.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讲义P60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一、教师的权利2.学术交流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一、教师的权利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民主管理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大会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的培训【2020下中学】1.寒假期间,某中学要求所有教师加班两周,对于不加班的教师予以扣发工资处理。
学校的做法()。
A.正确,学校有权给教师布置工作任务B.正确,学校可以合理使用教师的时间C.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自由发展权D.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带薪休假权【2018下中学】(讲义无)2.某中学规定,教师因休产假不能工作的,其工资由学校扣除用作其他代课教师的代课费用。
该学校的做法()。
A.不合法,侵犯了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B.不合法,代课教师的工资应由学校自筹经费予以保障C.合法,学校享有对教师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D.合法,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讲义P61拓展延伸-教育惩戒权(了解-不用背)讲义P61-62拓展延伸-教育惩戒权(了解-不用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②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③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④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⑤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⑥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⑦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⑧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教师权利义务解读
教师权利义务解读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职业群体,在与国家、学校、学生的相互关系中,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对教师权利和义务进行解读,是依法治教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使教师明确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及界限,更好地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现象;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教师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增强教育教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教师的法定权利,是指由教育法律所规定的教师可以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相对于教师义务而言,教师权利是第一位的。
这不仅是法理上的缘故,也是由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所决定的。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培养人才的使命和重任,与其他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行业不同,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尤为重要。
我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从法律的高度体现了国家对教师职业的重视。
因此,要充分尊重和维护教师权利,使其心情舒畅,这样才能有利于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那么,教师到底享有哪些权利呢?结合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一)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即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教师的主要职责就是教育教学,要完成此职责就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权利,即教育教学权。
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有以下两层含义:1、学校有义务保证具有教师资格、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实现,即应安排其从事教育教学岗位。
除非本人自愿,不得剥夺其依法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利,安排其专职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岗位。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教育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过程,不能也无法像生产流程那样机械和固定,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自主权,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聪明才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022-2023年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预测试题9(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B.指导评价权C.学术研究权D.人格尊严权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指导评价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
2.下列选项中,对“丝绸之路”有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货物中丝绸品影响最大B.时间开始于我国唐代C.从中国长安一直到地中海国家D.是商贸之路,也是文化之路,交流了东西文化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题干要求选出错误的一项。
丝绸之路始于西汉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故选B。
3.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所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
A.因材施教B.不搞“一刀切”C.量力而行D.抓住关键期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知识点】职业理念——学生观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B.民主共和政体C.多党派联合执政D.人民民主专政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5.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节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节,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完成调解。
A.15B.30C.45D.60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权利
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1、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受宗教、种族、性别、政治观点和出身的限制;
2、享有劳动安全保障和社会保险;
3、享有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福利待遇;
4、享有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权利;
5、享有教育事业中主持、参与、监督和改革的权利;
6、享有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7、享有文学艺术、科技研究和新技术开发的自由;
8、享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
2、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遵守学校的纪律;
4、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
5、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开负责任;
6、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模范作用;
7、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社会稳定;
8、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发挥社会公德作用。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师的权利1. 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应当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体现在教师具有自行设计教学方案、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选择教材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自主决定教学方法和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2. 评价反馈权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并给予反馈。
教师应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同时,教师还应当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改进学习方法,为学生的进步提供指导。
3. 个人尊严和隐私权教师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教师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受歧视和侮辱。
此外,教师还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非法侵入和窥视。
4. 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权教师应当具备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能力和意愿。
教师有权参加研讨会、培训班等学习机会,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同时,教师也有权参与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学生发展做出贡献。
二、教师的义务1. 坚守教育教学岗位作为一名教师,首要的责任是坚守教育教学岗位,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当恪尽职守,敬业爱岗,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关爱学生,尊重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解和包容学生的不同特点,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个性化的教育。
3.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师应当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规范。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利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保障。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
• • • • (1)侵犯学生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犯学生的入学权 (3)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4)随意开除学生
(1)侵犯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侵犯学生的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 (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4)侵犯学生的人身பைடு நூலகம்由权(拘禁,限制,搜查学生) (5)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隐私权包括:个人私生活、日记、照片、通讯秘密、财 产状况等 • 学习和教师表现形式: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学 生信件,披露学生及家人的资料,提供学生成绩。 • (6)性侵害 • • • • • •
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篇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 师 模 权 块 利 一 与 义 务
1 2 3
1
教师权利和义务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 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 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 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第一节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 一、教师的权利 • (一)教师权利的内涵 •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 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可以做出或不做 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 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 • • • • • • • •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 1、免试入学权 2、就近入学权 3、不交学费权 三、学生权利的保护 1、家庭保护 2、学校保护 3、社会保护 4、司法保护
模拟练习
• 1、有的学校在学生修完规定年限的教育后 不发毕业证,侵犯了学生的() • A.接受、享有教育的权利 • B.获得教育的物质保障的权利 • C.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 D.获得救济的权利
聚焦真题
• • • • • • • •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权力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力(一)教育教学权。
《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
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管理学生权。
《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
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
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公正的评价。
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好的行为进行表扬,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
并根据学生的个性指导学生的发展方向”。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法》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息”的权利。
(五)参与民主管理权。
《教师法》第7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称为“教师的民主管理权”(六)进修培训权,《教师法》第7条第6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七)人身权,《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与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伤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教师权利和义务一、教师权利的内涵一教师权利的涵义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它是一种法定的行为方式;主要目的在于协调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教师而言;教师权利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也就是说;教师享有法律规范所设定并保护的选择自由和合法权益;这些权利要以相应义务人的义务为保障..总体来讲.教师的权利包括:要求他人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或履行法律义务的请求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教师法等法律所赋予的积极行为权;当相应义务人违背法律义务、侵犯教师权利时;教师可向国家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权..二确立教师权利的法律依据1.关于教师权利的国际规定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该书是国际上首次探讨教师地位及权利的文件..本文件在梳理各国教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教师应有的工作条件、待遇等权利问题;并根据当代教师社会地位的一般情况;提出了解决各种问题的建议性措施..虽然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并不是国际法律性文件;但它是众多专家对各国教师现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因此具有重大价值;对各国政府研究和确立教师权利具有指导意义..2.关于教师权利的宪法规定宪法是一个国家确立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济上享有财产权;文化上享有文化教育权等包含公民生产、生活、保障各个方面的权利..为了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国家根据宪法又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法、教育法、婚姻法、劳动法、军事法等基本法律和不同层次的法规..因此;宪法是教育部门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也是教师权利确定的法律依据..3.关于教师权利的教育法律、法规199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教师法;它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为宗旨;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教师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新义务教育法;也将尊重教师作为相应的法律原则;写进了法律条款第二十八条..二、教师的基本权利三、教师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公民权利;二是身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可称之为教师的职业权利;这两部分权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此外;工作于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其享有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区别..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不同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他们享有的权利具有任职阶段的特点..四、一教师的公民权利五、教师的公民权利是指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教师的基本公民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平等权;人身权、文化教育权、经济权以及监督权等..在这些基本权利中;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是教师一般公民权利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两个重要方面;也是教师基本公民权利的主要表现..对于教师来讲;这两项权利又具有特定的内涵..六、所谓教师的人身权利是指包括教师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在内的一项重要权利..首先;宪法保证教师的生命安全;任何非法行为不得侵犯教师的生命安全..其次;教师的身体健康权保障教师身体机能和外部器官的完整性不得受非法剥夺..再次;教师的人身权;保证教师身体不受非法限制以及安宁居住不受他人侵扰..七、所谓教师的人格权利主要是指教师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一系列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名誉权是以因名誉所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荣誉权是名誉权的一种;指通过一定方式获得特殊身份的权利..通常多以获得荣誉称号的方式实现..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的关于个人生活事实不被公开的权利..八、在日常生活中;教师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教师遭受来自家长、学生的殴打;遭受到侮辱和性骚扰;等等..九、依据主体的不同;侵犯教师人身权的案件大体分为四类:①学生对教师人身权的侵犯;②家长对教师人身权的侵犯;③学校领导或同事对教师人身权的侵犯;④社会人员对教师人身权的侵犯..十、教师人格权利受到侵犯的状况对于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十分不利..保障教师享有人格权利和人身权利;既是对教师的尊重;更是对教师的保护..这不仅有利于教师的人格尊严的维护和身体健康的安全;同时;也有利于防止危害教师权利的不法行为的发生..十一、二教师的职业权利十二、职业权利是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依据教育法规享有的教育权利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权利..按照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十三、1.教育教学权十四、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干涉..十五、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二是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是教师职业权利的核心;也就是说;教师作为组织教育活动的主体;可以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针对教育的实际和学生的基本状况;自主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创新教育教学的形式和方法..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是教师主动性发挥的基础;也是教育实践有效进行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只有拥有了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的权利;才能够更好地组织教育教学活动;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十六、由于教师工作是需要创新的工作;因此教育法规赋予了教师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在行使权利的时候没有限制;教育教学权的行使同样也必须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既不能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也不能有碍学生个体的发展和个人利益的获得..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行使此项权利要限定在国家、社会、学校、学生与家长之间相互利益关系允许的范围内..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教育的基本规律..反之;学校和其他教育组织也不能随意侵犯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十七、2.学术研究权十八、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拥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十九、教师学术研究权包括三部分内容:二十、1教师在专业领域内;有权从事科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着书立说和从事技术开发等..2教师有权参与合法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并兼任工作..二十一、3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有权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争鸣学术思想..二十二、不同教育阶段教师的学术研究权的权限和范围有所区别..义务教育阶段.要求教师按照既定的教育大纲和教育基本要求来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不主张教师向学生随意发表个人看法..二十三、拓展训练教师一心科研..二十四、3.管理学生权二十五、管理学生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二十六、教师管理学生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二十七、1教师是已经取得教育资格并具备相应技能的专业人员..不仅精通教育技巧和方法.而且熟悉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因此;教师有权且能够运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同时.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教师能够因材施教;并合理地启发学生的个性发展..二十八、2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生的道德、品行具有评定权..也就是说..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恰如其分的评价..这种评价;不仅要如实地、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而且对学生的长远发展也会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教师在行使指导评定权时应注意;一要防止主观片面;二要善于发现学生的潜力、能力..学生个性、特长千差万别..有的往往是很多方面平平但在某一方面却很出色;这就需要教师有伯乐眼光;对学生作全面、正确的评价..二十九、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专业性较强的一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管理学生权利的行使..教师也应当珍惜并以公正的态度行使这项权利..三十、4.报酬待遇权三十一、报酬待遇权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社会经济权利在教师职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三十二、教师报酬待遇权具有两方面的内容:三十三、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按时且足额发放教师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以及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等其他各种津贴..三十四、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离退休等方面的物质待遇和寒暑假期间的带薪休假..三十五、我国教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稳定教师工资、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是鼓励和激发教师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从法律上规定教师的报酬待遇权有利于维持教师个人和家庭的正常生活.确保了教师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三十六、5.参与管理权三十七、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民主权利在教师特定职业下的具体化..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参与管理权包括三方面的涵义: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教师的参与管理权是公民此项权利在教师职业岗位上的具体化..2教师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表达个人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教师对学校管理的建议权..3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事项的管理..教师是举办教育事业的主要力量;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民主管理充分体现了教师主人翁地位;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同时;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也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化建设进程..三十八、6.进修培训权三十九、进修培训权是教师职业权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项..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四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基本涵义是:四十一、1教师有权参加和接受多种形式的培训;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有义务保障教师进修培训权利的实现..四十二、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如安排在校教师到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其他有关高等学校及国外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进修.. 四十三、3教师进修培训权利的行使也有其限度..教师必须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且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加进修和培训..四十四、在时代飞速发展;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现的背景下;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思想意识也必须与时俱进..教师参加进修和培训是社会人才培养对教师提出的要求;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完善;能够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规定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促使教师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使教师不仅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且能站在时代的前列;不仅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更有利于教师进修培训权利的获得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四十五、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教师权利从性质上看;是一种与教师职业相关的特殊权利;是其他非教师公民所不能享有的权利..例如;教育教学权利就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权利;它只有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校教师才能享有..在教师的职业权利中;既包括了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权利;也包括了与职业相关的一些利益..如教师的福利待遇、带薪假期等..由于教师的职业权利是一种公务性质的行为..且涉及到学生;因此往往是不能放弃的;而与职业相关的利益;教师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四十六、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四十七、义务教育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力量..保障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教师最基本的合法权益..新义务新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问题作了仔细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四十八、一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四十九、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本条款从国家立法的高度;有力地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待遇..首先;该条款明确了责任主体;即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作为政府履行实施义务教育职能的重要内容.保证按时全额发放.不得拖欠或挪用;禁止用实物抵扣教师工资;或者向义务教育教师摊派推销商品;以货款替代教师工资..其次;该条款明确了教师福利待遇的内容..即除工资收入外;教师还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如教师的带薪休假、医疗待遇、退休金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按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应由财政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依法为教师提供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可能采取措施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教师办公用房、教学设备以及照明、取暖、在校的饮食等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增加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改进学校的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五十、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重点和难点..新义务教育法特别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为了保障财力薄弱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中央每年预算安排一般性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都把教育及教师作为重要因素考虑..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还专门建立了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每年拨付50亿元用于补助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教师工资..五十一、二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五十二、为了充分体现尊师重教;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法实施十多年来;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教师队伍整体来看;教师平均五十三、工资近年已达到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是..工资提高幅度较大的主要是高校教师..由于高校教师工资收入较高;使得教师队伍整体的工资平均水平拉高..而实际上中小学和高校教师工资水平差距很大;相当一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工资仍较低;有的还未能保障及时全额发放..、为了改变这种状态;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与教师法的上述表述有显着的区别..五十四、1.新义务教育法将“不低于或者高于”统一为“不低于”;使得地方政府在落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上更具有可操作性..五十五、2.将“国家公务员”改为“当地公务员”;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参照比较的对象为当地公务员.更具有可比性..这一规定对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有着重要意义..五十六、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将是国家确定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制度和职务等级的原则之一..也是地方规定教师工资性津贴、补贴的重要依据;将有效地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达到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五十七、三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助津贴五十八、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五十九、1.特殊教育教师是指聋校、盲校、弱智学校的教师..由于这些学校接收的是残疾儿童、少年;他们六十、不具备一般学生的学习能力;教育他们难度很大..因此;特殊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教育相同数量的学生;特殊学校教师付出的工作量要大得多..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特殊学校的教师应当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得到更多报酬..为此;新义务教育法特别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享有特殊津贴..国务院l994年8月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六十一、2.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一般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地广人稀;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也比较艰苦..因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义务教育教师给予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六十二、教师义务的内涵六十三、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六十四、法律上的义务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积极性义务;即义务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可以做出某种行为..二是禁止性义务;即义务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不得做出某种行为..三是义务人侵犯他利和利益时;接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义务的履行..从表现形式上看;教师的义务也表现为这三种形式..教师贯彻教育方针;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就是一种积极性义务;教师不得体罚学生的义务是教育法律规定的一项禁止性义务;当教师不顾教育法律的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教育不改的..有关机关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强制其履行相应的义务..六十五、与教师权利的来源类似;教师义务包括教师的一般公民义务和教师的特殊职业义务..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义务;是与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义务..对不同类型的学校教师来讲;教师义务要求的体现是不同的..六十六、教师的基本义务六十七、教师的基本义务同教师的基本权利一样;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二是作为教师应承担的义务..这两部分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一部分义务体现在教师特定的义务中;教师的特定义务有一部分是公民义务的具体化、职业化..两者也各有一部分是独立的;互不重复..六十八、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教师作为普通公民;应当履行如下义务:六十九、1.教师具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七十、2.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教师作为公民;也要履行这些义务..七十一、3.教师具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七十二、4.教师具有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
国家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国家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0月31日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和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进展,评定学生的品格和学业成绩;按时猎取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治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治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法》第九条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制造性工作赋予鼓舞和帮助;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家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3月12日植树节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主题:绿色、氧气、健康、时尚;二、活动主办单位:XX;活动协办单位:XX;三、活动时刻:2005年3月12日(星期六)8:40——14:00;四、集合地方:XX植树地方:XX;楼盘参观地方:XX;五、交通工具:大吧车接送、自驾车;六、种植树种、数量:公孙树,40棵;七、活动流程:1/09:00:XX步行街集合;2/09:15:发誓;3/09:30:动身;4/09:30――10:30:XX(参观过程中领取干粮和矿泉水);510:30:到达植树地方;6/10:30-13:30:植树活动开始,内容如下:A、植树造林;B、互动游戏;C、媒体现场采访活动主持人、会员和阳光100俱乐部负责人;D、业主代表说话;5、14:00:活动完毕,会员自由合影,乘车返回XX酒店;。
简答我国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
简答我国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教育的发展,中国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同
时也有必要明确教师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基于对教师的尊重,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促进教育进步和社会发展,宪法、《教师法》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法》等法律法规概括性地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
首先,教师有权利获得合理的薪酬。
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的薪酬应与它们正
在从事的职务、任教年限、履行职责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其他条件有关等。
根据宪法,教师的合法权益有义务由国家保护和保障。
其次,教师有权享受公平的社会民主待遇。
国家保障教师在法律上享有的自由,例如社会保障权、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权利。
此外,教师有权享受健康的创造性教学环境。
这一点也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尊
重和关心。
教师一方面有义务用心教育学生,另一方面却得到了国家满足新出现的学习需求等资金和物资支持,教师才能更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
最后,教师还享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
例如,教师有权利参加国家、社会组
织以及政治组织推动的各种社会活动,以满足教师的自主意志和教育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总而言之,从基本角度来看,教师在我国是享受法定保护,有基本权利和自由。
把握这些权利,保障这些权利,有利于深入发挥教师在社会重要地位,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文明和文化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国家法律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0月31日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和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进展,评定学生的品格和学业成绩;
按时猎取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对学校教育教学、治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治理;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法》第九条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制造性工作赋予鼓舞和帮助;
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