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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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纲要
会议时间:2012年X月X日
会议地点:XX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单位:XX有限公司
XX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主题: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程序:
1、业主代表发言:宣布业主驻现场代表及分工,介绍各参建单位,宣布项目总监、并按《监理合同》进行授权,介绍工程概况及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情况。
2、监理部总监谷要春发言:监理部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分工
3、项目经理胡东、吴大明发言:汇报正式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4、监理部总监代表进行监理交底、确定监理例会(每周)制度,参加会议的人员、时间及安排,说明施工现场会、技术专题会的有关要求:确定每周一下午3点在工地召开监理例会,业主单位(负责人、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
检员、安全员等)必须参加,有事请假,否则迟到罚款50元,不参加罚款100元。
5、业主方工程部经理:肯定本次会议的召开,认为本会召开的非常及时
和适时,并对今后的工作作了具体指示:
1.工程质量是工程的核心,要求按程序办事,各个工作程序、工程程序不能变;
2.施工进度要抓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排好施工进度;
3.要处理好各方关系,使工程顺利进行;
4.注意气候变化,各施工单位要制定雨季施工措施和方案,并上报监理和业主工程部;
强调要重视协调工作,及时联系、及时沟通、及时处理,才能让施工顺利进行。
<一>、宣布业主驻现场代表及分工:
1、工程部经理赵磊,预算部经理崔惠芳,材料部经理周书萍
2、我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进度、安全、协调及其它工作。
<二>、介绍各参建单位:
1、监理单位是河南省中原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代雨。施工单位是洛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宜民劳务,吴大明,融合劳务胡东。
<三>、宣布项目总监、并按《监理合同》进行授权:
1、本项目总监是王代雨。
2、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以下权利:
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的建议权;
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⑹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⑺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⑻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提前或延期的签认权;
⑼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⑽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监理单位的其他权利。
<四>、介绍工程概况及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情况:
1.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
②工程地点:
③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勘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④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周山新城经济适用房小区共分20个单位工程,1-16号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和2个储藏室。建筑面积20.3万㎡
⑤工程总投资约0.6 亿元。
2.建设单位的准备情况
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工程的各项手续基本办理、桩基工程施工完毕。
<五>、针对工程施工,对参建各方提出有关要求:
本工程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个大项目,是洛阳市重点工程,在开发区是栋标志性建筑,对改变新区面貌起一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推动护发用品的发展。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要过程控制严把质量关,基础是工程的开始希望各方共同合作打好第一仗,为本工程按质按期完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监理部总监谷要春发言:
1、监理部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分工:
本项目设立一个监理部负责监理工作:配备总监一名、工民建专业监理
工程师6名、给排水、电气安装专业4名,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员各一名。
监理人员随工程进展情况将陆续进场。
2、联络方式:各位监理人员的联系方式会后通知。
3、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桩基施工方案抓紧向监理部报审,各种管理体系、制度抓紧建立。施工中严把质量关,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经理汇报正式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①施工组织设计正在编制及时向监理部报审;
②现场管理机构已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已建立,管理体系已健全;
③施工机具、人员已进场情况;
监理部总监进行监理交底:
<一>、国家及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监理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建理规范GB50319-2000》及河南省制定的建设监理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理。
<二>、阐明有关合同约定的业主、监理单位、承建单位的权力、义务:
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①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②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③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④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⑤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⑥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重要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⑦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⑧拥有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⑨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⑩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