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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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JL/QG WZ05-2004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化管理下公司直管的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委托各安装公司组建的项目部的材料成本核算和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各专业公司自行组建的项目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总则
1、根据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强化供应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实现供应管理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规范项目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文件之一,各安装公司、各项目部均应按此要求对在建和新开工程的自购材料消耗开展全面核算,对甲供材料进行全面动态核销,同时将该工作内容纳入供应管理日常工作之中。
3、凡公司组织施工除包工包料全部分包的单项工程外,其余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含包清工及主材不转分包单位的分包形式)。
4、材料成本核算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消耗的自购主材费用、辅材费用(指包括周转材料、手段用料、临设、工具、劳保、消耗材料等除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并与相应时间段内完成的施工净产值进行比较,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在过程中控制项目材料费用。
5、材料核销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出现的甲供材料的数量(包括计划量、从甲方领用量、实际使用量)进行统计,并与完成的工程实物量、甲方通过财务部门转入的数量、经营部门的最终结算量进行比较、分析,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降低甲供材料用料风险,以求获取最好结算效益。
6、材料核销工作涉及技术、施工生产、财务、经营、供应等多个部门,供应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项目部主管经营经理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三、健全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材料核销责任制
1、各单位供应主管领导应高度重视项目工程材料成本核算和工程材料核销工作,各级项目部均应由器材部门负责人主管该项工作。
2、参加项目工程施工的各安装公司或者分承包单位,没有派出供应人员参加项目管理的,由项目部供应办负责代为核算和核销,并按时为各施工单位提供材料费用核算报表或材料核销表。
3、项目部供应办计划员按分管物资类别或所分管的单项工程,承担相应的具体材料核销工作,采购员负责材料费用核算工作,部门负责人是材料核算、核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制订实施细则,负责过程中的监督和催办。
4、供应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材料核算和核销工作职责:
4.1组织安排本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4.2检查指导本单位各项目工程材料费用核算和材料核销管理工作;
4.3及时分析本单位材料管理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4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材料费用核算情况检查考核;
4.5及时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了解相互之间的材料差异并进行整改;
5、器材办采购员、计划员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工作职责:
5.1认真执行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全面执行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5.2熟悉核算内容,了解工程用料构成,清楚工程设备、设备性材料、随机辅件、随机材料等工程物资的区分,准确划分材料消耗各项费用;
5.3编制材料需用计划时分清费用类别,及时登记“材料核算台帐”“材料核销台帐”“设备核销台帐”;(样表见附件)
5.4将材料核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从计划编制到料单、料票填写,均应分别列出材料消耗的费用类别。
5.5工程开工之日起展开动态核算、核销工作,每月末对当月发生的材料进行核算、核销;单项工程完工两周内完成单位工程核算、核销工作;工程完工一个
月内完成项目材料核算和核销的统计汇总工作。
6、供应保管员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工作职责:
6.1了解材料消耗费用划分,根据料单、料票认真填写帐本数据;
6.2发现料单缺项及时反馈到计划员,对费用划分不清的料单、料票有权拒绝下帐,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6.3及时按月汇总主管物资类别的费用支出情况。
7、供应统计员材料成本核算工作职责:
7.1与计划统计、财务、预算等部门沟通项目成本核算信息,掌握本单位(项目)工程施工产值完成情况;
7.2定期收集汇总各项目工程材料费用支出情况;
7.3按时上报材料费用核算报表。
四、单项工程和材料费用划分
划分原则:单项工程按照财务核定的范围进行划分,一般按照专业进行划分;凡本单位自行施工用料发生的材料费用,以“领料单”出库的物资,按以下原则划分费用类别并且在登记台帐和填写出库料单时分别注明。
1、主材费
1.1安装工程:
a.形成工程主体施工后不改变物质形态的各种材料,包括保温材料及未进预算定额的保护层铁皮或铝皮,(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的铁皮或铝皮计入辅材之中)。
b.炉窑砌筑及衬里隔热工程中的各种耐火砖、隔热砖、红砖、耐火砼集料、隔热砼集料、捣打料和可塑料、喷涂料、涂抹料、各种耐温(绝热)板(砖)。
c.电气安装工程中各种主体材料和防爆胶泥、堵料、电气元器件(随设备供货除外)及电缆接头热缩材料等。
d.仪表安装工程中各种主体材料和仪表钢配件、除M12以下的镀锌螺栓外的各
类紧固件、垫片、防爆用电器活接头、防爆挠性管、防爆胶泥、铝合金穿线盒、防爆密封接头、防爆接线箱、防爆挠性连接管、照明灯具、电气元器件等。
1.2建筑工程:凡用于工程主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成品件、各种成品门窗、砖、瓦、砂、石料;与建筑物配套的水、电、暖、通风工程用料按安装工程划分。
1.3路桥工程、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用料划分。
2、辅材费
2.1各种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除主材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手段用料、电焊把线、各种气带等施工措施用料、周转材料、临设用料、机关用料和消耗材料;
2.2周转材料费用:凡列入周转材料管理、其费用分期摊销的,供应人员每月汇总周转材料租赁费,列入辅材费用中,属于一次消耗的计入手段用料。
2.3暂设用料费:项目中各种暂设用料:包括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用料,临时场地、临时道路铺垫用料,临时水、电、临时照明用料,工棚搭设材料等消耗。
2.4机械、维修费:运输、吊装用燃料、润滑用油、各种施工设备维修用料。
2.5工具、劳保费:项目中发生的物资分类中工具、劳保费用(按规定计入消耗材料的除外)。
2.6其他费:项目中各管理部门消耗的各种用料(其中劳保、工具计入“2.5”项中)。
五、材料记帐价格的确定
1、甲供转帐材料:甲供材料转帐时以甲方转帐价为记帐价格,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转帐价时根据合同预算价记帐,经部门主管批准确定。
2、自购材料:以实际采购价(含税)加运杂费确定基价,计划价格可调高取整到“元”或“0.5元”;价格较低的物品可以倍增数量为计量单位以确定单价。
3、甲供不转帐材料:只记数量帐。
4、内部调拨材料:全部按调出单位调出价格记帐,不另加其它费用。
5、对外销售:合同外供料执行销售价,以计划价为基价,收5%管理费和收税金后取整数。
六、材料费用核算统计、上报
1、材料费用核算由项目部供应办统一进行,核算报表应与施工产值报表相对应。
2、费用消耗情况的统计核算由采购员负责,保管员协助;计划员根据“材料核算计划台帐”定期对项目中“单项工程”甲供料情况进行统计。
七、考核奖惩
1、公司供应科对一般项目工程进行2-3次、大型项目3次以上检查考核,并做出考核评价;
2、考核评价连续两次优良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嘉奖;考核评价较差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由检查人员帮助整改,连续两次仍然较差的给予项目供应办主管人员100—500元罚款,并对项目部予以通报。
3、对拒不执行本管理办法的项目部供应办负责人进行下岗培训。
八、附则
1、本管理办法下发后新开工程项目一律执行本办法,在建工程的材料核算和核销原则上执行本管理办法,如有问题必须取得公司供应科同意进行调整。
2、此前公司供应管理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3、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供应科负责解释。
4、附“甲供料核销台帐”,“自购料核算台帐”,“甲供设备核销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