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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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合同

(□合作营业厅□卖场)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章合同各方资格和权限 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3

第三章合作内容 3

第四章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4

第五章保密条款 6

第六章知识产权 7

第七章违约责任 7

第八章免责条款 7

第九章纠纷的解决 8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8

第十一章告知 8

第十二章其他 8

第一章合同各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各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展开本合同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展开本合同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足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各方(以下简称“各方”)愿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

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合同。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出售实力和经验,自身具有发展较稳定的出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具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具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印章)

3、经营场所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业务请求表

第七条代理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以下全部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代理业务内容填列)

1、中国移动CDMA U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中国移动固定电话业务。

3、中国移动互联网宽带业务。

4、话费代收业务。

5、新业务受理。

6、移动卡、充值卡出售。

7、办理甲方授权的各项变更业务。

8、

第八条押金

乙方应根据代理业务的种类以及代理业务规模向甲方提交押金,押金最低额度为元人民币。押金应在代理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与乙方结清相关花费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的押金。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押金。

第九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出售移动产品以及供应售后服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一) 代理佣金见中国移动日津分公司当期执行的渠道佣金政策

(二) 批零差价

乙方以批量买断充值卡的形式(一次不低于 300 元面值),佣金以折扣形式体现,折扣率统一规范为 2 %,即充值卡不再另计取佣金。

(三)奖罚佣金

甲方阶段性地对代理商开展评估考核,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设臵奖罚佣金,佣金规范以甲方最终正式为依据,以甲方确认的奖励告知为规范。

(四)其它佣金(追欠等服务类佣金)

第四章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发展的正常用户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中国移动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规范。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甲方向乙方供应展开业务代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四)甲方负责对所经营移动业务开展宣传推广,并向乙方供应有关业务的宣传品。

(五)甲方应为乙方供应有关移动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支持。

(六)甲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与乙方沟通信息。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主要为乙方的经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如乙方在考核期内所发展的用户数、该批用户带来的收入、该批用户的离网率、该批用户对中国移动的贡献率等项内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予以制裁和处罚。对乙方因素发生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造成客户投诉、新闻曝光等危害甲方利益和信誉的行为,甲方有对乙方开展处罚和索赔的权利。

(九)甲方可以与其他代理商签署合同或与本合同类似的其他代理合同,乙方代理不具有排他性。

(十)甲方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向乙方供应号卡等资源支持。

(十一)甲方指定专门渠道管理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协调各方有关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问题。

(十二)甲方在乙方满足开办条件后,一次性支付开办补贴元。乙方在满足甲方各项要求后,每月享受元的服务补贴。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一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移动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有关政策。竖立“以用户为中心、让用户满意、持续改善服务工作”的观念。

(二)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时应保护甲方信誉,不得发生危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三)乙方在展开业务时,应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乙方招聘录用营业客服人员应契合甲方的业务管理要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如不契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终止其业务工作。

(四) 乙方应根据具体代理业务的有关规定,于每日17:00时前将当日代收的各项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营业款最晚于第二个工作日10:00前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如未及时划拨,每延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迟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甲乙各方一致愿意,以甲方计费系统和CRM系统营业受理、收费数据为准,乙方具有唯一的工号和密码,在代理商门户系统对用户开展业务受理、收费,系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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