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强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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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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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4.1 一般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局部修订)5.3.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一、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

二、二、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表5.3.1三、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5.3.4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5.3.5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小于两个。

5.3.6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

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安全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高危行业施工安全是指那些存在较高风险和危险性的行业,在进行施工作业时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这些行业包括建筑、矿山、化工、电力等领域。

因为这些行业存在着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以及复杂的施工工艺流程,所以必须要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高危行业的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提供适当的防护设备,合理设置工作平台和通道,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畅通等。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

4. 安全设施和装备: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护网、防护栏杆、安全警示标识等。

同时,还需要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积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加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

6. 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以上是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的主要内容,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高危行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这也是国家和社会对高危行业施工安全提出的基本要求,对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混规、抗规、高规三规范比较

混规、抗规、高规三规范比较

1.开洞剪力墙在水平荷载下的受力特点1)独立剪力墙肢不开洞、开小洞;2)连肢剪力墙(开大洞);3)规则开洞和不规则开洞(错洞墙和叠合错洞墙);4)强连梁、弱连梁。

2.关于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界定1)高规规定;2)广东补充高规规定;3)北京细则规定7.1.6 当剪力墙或核心筒墙肢与其平面外相交的楼面梁刚接时,可沿楼面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扶壁柱或在墙内设置暗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2、3、款略):4 应通过计算确定暗柱或扶壁柱的竖向钢筋(或型钢),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宜小于表7.1.6的规定。

5.梁水平钢筋在墙(扶壁柱)内的锚固。

6.暗柱、扶壁柱箍筋配置要求。

增加暗柱、扶壁柱的竖向钢筋的总配筋率最小要求和箍筋配置要求,并强调楼面梁水平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要求,钢筋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7.1.7 当墙肢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1.取消原条文中小墙肢规定,将4<hw/bw≤8的剪力墙定为短肢剪力墙,将hw/bw≤4的剪力墙按柱进行截面设计。

2.与混规9.4.1一致,与抗规6.4.6条(不大于3)有区别。

7.1.8 抗震设计时,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B级高度及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布置短肢剪力墙,不应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当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宜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2.房屋适用高度应比表3.3.2-1规定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适当降低,7、8(0.2g)和8(0.3g)度时分别不宜大于100m、80m和60m。

注:1.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2.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30%的剪力墙结构。

高层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高层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高层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拔地而起。

为了确保这些高层建筑的安全、质量和功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范强制性条文。

这些条文是建筑行业必须遵循的底线,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高层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

简单来说,它是在高层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些条文通常涉及建筑结构、防火安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设备等多个方面,旨在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在正常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都能保持稳定和安全。

在建筑结构方面,强制性条文对高层建筑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提出了严格要求。

高层建筑由于高度较大,其自重和所承受的风荷载、地震作用等都较大,因此必须要有坚实可靠的基础和足够强度的主体结构。

例如,地基的承载力必须经过严格的勘察和计算,以确保能够承受建筑物的重量;主体结构的材料和构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标准,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

防火安全是高层建筑规范中的重中之重。

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墙的设置、疏散楼梯和通道的宽度和数量、消防电梯的配置等。

防火分区的划分能够有效地阻止火灾的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疏散楼梯和通道的设计要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消防电梯则为消防人员的救援提供了便利。

此外,对于建筑内部的装修材料、电气设备的防火性能也有明确要求,以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消防设施的配备也是强制性条文的重要内容。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量和水压,能够满足灭火的需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及时控制火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通知人员疏散。

疏散通道的设计和管理同样不容忽视。

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能堆放杂物;通道的照明和指示标志要清晰明确,引导人员正确疏散。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干货】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强条)总结

结构设计常见强制性条文总结普通构件的要求1.《高规》3.8.1条:梁、板、墙及柱配筋要满足结构计算要求。

2.《荷载规范》5.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表5.1.1的规定。

楼梯及消防前室活载3.5,卫生间活载2.5,走廊、门厅视功能活载2.0~3.5,阳台活载2.5。

3.《混规》8.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注意飘板等构件的配筋率也应满足此条要求。

4.《抗规》6.3.3-2条: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5.《抗规》6.3.3-3条:梁端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6.《混规》11.4.12-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规定。

7.《混规》11.4.12-3条: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8.《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6.2.5条:异形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6.2.5规定的数值,且按柱全截面面积计算的柱肢各肢端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9.《高规》7.2.17条、8.2.7条: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的竖向、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并应至少双排布置。

各排分布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10.《高规》10.2.19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3%;抗震设计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1、培训与教育在高危行业中从事施工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危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施工公司必须安排定期的培训活动,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2、安全设备在高危行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呼吸器、防护服等。

这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3、施工现场标识在施工现场相关的区域必须做好标明,例如,明确的警告标志、安全提示标志、禁止入内标志等。

这些标识必须清晰可见,以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相关安全事项。

4、安全操作规程在高危行业的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这些规程必须包括施工工序、操作步骤、应急措施等。

所有的员工必须了解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5、防止火灾在高危行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火灾。

例如,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控制明火的使用、禁止吸烟等。

同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6、危险品的使用与储存在高危行业中使用危险品是常见的,因此必须建立相关的使用与储存规范。

危险品的存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且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7、机械设备安全在高危行业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施工公司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高处施工安全在高危行业中进行高处施工是常见的,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例如,确保使用安全的攀爬工具、建立合适的防护栏杆,并且培训员工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9、紧急救援预案在高危行业中,事故和紧急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制定详细的紧急救援预案。

预案必须包括应急联系人、紧急逃生通道、急救箱位置等信息,并且进行定期演练。

GB500459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篇一: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关于商业建筑部分摘要·高层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

均为一类高层建筑。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高规》2010强制性条文解析

《高规》2010强制性条文解析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强制性条文(共计三十一条)第三章结构设计基本规定3.8.1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γ0Sd≤Rd地震设计状况 Sd ≤Rd/γRE式中:γ——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Sd——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Rd——构件承载力设计值;γRE——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条文说明:3.8.1 本条是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的原则规定,采用了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可靠度、以分项系数表达的设计方法。

本条仅针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下构件的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保持一致。

偶然设计状况(如抗连续倒塌设计)以及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时的承载力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不作为强制性内容。

结构构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6.1~5.6.4条规定;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取值应符合本规范第3.8.2条及第11.1.7条的规定。

由于高层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因此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1.0;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再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3.9.1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高危行业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显。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

本文将结合典型的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分析该要求的重要性和影响。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的强制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人资质要求:要求从事高危行业施工的工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资质证书。

比如,在进行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证,而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必须持有相关的焊工证书。

这样可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2.安全设备配备要求:要求从事高危行业施工的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比如,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防护网等设备,以确保工人在高处工作时的安全。

在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呼吸器、化学护目镜等。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要求从事高危行业施工的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比如,要求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控岗位,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人按规范操作,杜绝违章施工和人为失误。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通过要求工人持有相关的技能和资质证书,可以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一定的技能和经验,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次,它能够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通过要求企业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并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最后,它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的安全发展。

通过制定统一的强制性要求,可以确保整个行业都能够达到一定的安全标准,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然而,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一些小型施工企业缺乏相关的技术和经验,无法达到要求。

关于高规的理解

关于高规的理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强制性条文0.105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05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制性条文。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严格执行。

0.3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0.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0.3.2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0.3.3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0.3.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总则1.0.3.0 本条文主要阐述《高规》05年版的适用范围: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附图一)·居住建筑以层为计算单位,并非以建筑高度为计算单位,建筑高度超过24m的9层居住建筑并不算高层建筑。

·《高规》条文解释中,对于住宅以层数计算,除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以及我国大多数的地方消防车供水能力之外,高层住宅的数量约占高层建筑的40%-50%,且住宅的每个单元间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发生时蔓延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少,故作区别对待。

高规解释

高规解释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强制性条文解释3.2.2 1 《荷载规范》将基本风压重现期由30年改为50年;2取消《原高规》中基本风压增大系数1.1、1.2;3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高层建筑高度>60m时,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60m时,设计者自定。

规范条文说明中定义4当无100年一遇的风压资料时,可将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值乘以增大系数1.1采用。

3.3.1 1 取消《原高规》中:6度抗震设防时,除Ⅳ类场地土外,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6度抗震设防时也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3.3.2 1 当斜交抗侧力构件交角大于15°时,应考虑斜向地震作用;某一方向水平地震作用主要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相交角度>15○抗侧力构件,应补充考虑斜向地震作用。

2当计算双向地震作用时,可不考虑质量偶然偏心的影响;38、9度抗震设计时,结构转换层构件,跨度大于24m楼、屋盖,悬挑大于2m的水平构件,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3.3.13 1 由于地震作用计算存在缺陷,为保证结构安全,规定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2λ为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剪重比);3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其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最小值不应小于1.15λ (1.15—增大系数);4扭转效应明显的结构:即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大于楼层平均位移1.2倍的结构。

3.3.16 1 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对结构自振周期的影响不可忽略;2忽略非承重墙体的刚度,使结构自振周期较实际的大,地震作用偏小,结构偏于不安全。

3对计算的结构自振周期,乘以折减系数,来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

无法详细计算,故乘以经验折减系数4.8.1 1 比《原高规》增加了特一级的抗震等级。

2比《新抗规》增加了甲、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比《新抗规》增加了丙类建筑在Ⅰ类建筑场地时,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模版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模版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高危行业施工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模版,作为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的指导文件。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二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设立安全机构,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其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第五条高危行业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作业环境管理第六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布局和规划,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环境原因导致的施工安全事故。

第七条高危行业企业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排湿设备,保证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严禁在禁止区域内进行作业。

第九条高危行业企业应保证施工现场通道畅通,避免堵塞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十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制定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工艺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步骤。

第十一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对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高危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和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高危行业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并确保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高危行业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高危行业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高危行业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标志性安全装备,并接受随机检查。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范文(二篇)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范文(二篇)

高危行业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范文1. 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高危行业施工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高危行业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相关部门制定了强制性的安全要求。

2.培训和教育要求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高危行业施工强制要求进行培训和教育。

首先,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包括高危作业技能培训和应急行动培训。

其次,企业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员工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高危行业施工强制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施工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其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围栏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另外,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此外,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作业人员管理要求高危行业施工强制要求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首先,企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从事高危作业的能力。

其次,企业要建立作业人员的台账,详细记录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证书信息。

另外,企业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此外,企业还应制定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岗前培训。

5. 物料设备管理要求高危行业施工强制要求加强对物料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

首先,企业要对所使用的物料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其达到标准要求并可以正常使用。

其次,企业要对物料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并记录相关维护和更换情况。

另外,企业要对物料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物料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和维护记录。

高规

高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GB 50045--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26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同时废止。

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5月3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 总平面布局和布置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7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9 电气附录A 各类建筑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居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臵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19页]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19页]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强制性条文0.105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05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制性条文。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严格执行。

0.3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0.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0.3.2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0.3.3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0.3.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总则1.0.3.0 本条文主要阐述《高规》05年版的适用范围: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附图一)•居住建筑以层为计算单位,并非以建筑高度为计算单位,建筑高度超过24m的9层居住建筑并不算高层建筑。

•《高规》条文解释中,对于住宅以层数计算,除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以及我国大多数的地方消防车供水能力之外,高层住宅的数量约占高层建筑的40%-50%,且住宅的每个单元间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发生时蔓延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少,故作区别对待。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作合规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作合规

高处作业安全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作合规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的各种施工、安装、维修、清洁等工作。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首先,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根据此法,高处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掌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

同时,雇主也有责任提供安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

其次,高处作业还需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该规程对高处作业的准备工作、操作要求、防护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需要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同时,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和擅自改动安全设施。

此外,高处作业还需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规定》。

该规定要求对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牌,明确安全责任,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合格性,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对于高处作业的监管,除了法律法规外,各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也承担着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他们将对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资质、工具设备的使用等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总之,高处作业的安全规范是保障工作合规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入标准化的施工要求,加强监督和检查,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权益。

因此,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

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

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是指通过一系列设计、施工、监理等步骤,按照规范要求建造或改造建筑物的工作。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规范,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文将重点介绍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的相关内容以及其重要性。

一、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的类型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的类型较多,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施工规范、建筑验收规范等。

这些规范根据不同的工程环节和需求,对建筑物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各国的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大致相似,但也有一定的区别,以适应不同地区的气候、地质条件以及文化习俗等各方面的差异。

二、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建筑物的基本形态、结构设计、消防安全、隔声与隔震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规范不仅要求满足建筑的功能和美观,更要求考虑到建筑物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例如在高风险地震区域,建筑设计规范会要求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确保在地震发生时建筑物能够保持整体稳定。

三、建筑施工规范建筑施工规范是针对建筑物的施工过程制定的规范,旨在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规范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标准和方法,包括砌筑、混凝土浇筑、钢筋焊接等方面。

施工规范还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如防护设施的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建筑验收规范建筑验收规范是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验收规范详细规定了各项工程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包括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消防设施的完善等方面。

建筑工程的验收是确保建筑物符合规范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五、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的重要性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的制定和遵守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规范的制定依据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经过大量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得出,是各国建筑界的共识。

遵守规范可以减少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保护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高危工程安全强制性标准

高危工程安全强制性标准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强化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山西省公路建设实际,特提出本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

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从事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均应执行本要求,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1.3 本要求中危工程指:隧道工程、爆破工程、高墩大跨桥梁工程、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护工程。

隧道工程:各种长度的钻挖式隧道。

爆破工程:使用炸药等火工材料的开挖工程。

高墩大跨径桥梁工程:墩高大于10m或跨径大于40m的桥梁工程。

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护工程:路基填方高度超过20m;挖方边坡高度超过20m.1.4 在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外、还应执行本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2.1 工程开工前,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2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本要求在建设项目的贯彻执行。

2.3 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2.4 监理单位必须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建设强制性标准。

2.5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生方准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结构设计师对《高规》内容整理

结构设计师对《高规》内容整理

根据《高规》内相关条文进行整理与摘录,现将相关规定与要求整理,请设计同行人员参考。

3 荷载和地震作用3.1 竖向荷载3.1.1 高层建筑结构的楼面活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3.1.2 施工中采用附墙塔爬塔等对结构受力有影响的起重机械或其他施工设备时应…3.1.3 旋转餐厅轨道和驱动设备的自重应按…确定。

3.1.4 擦窗机等清洗设备应按…确定其自重的大小和作用位置。

3.1.5 直升机平台的活荷载应采用下列两款中能使平台产生最大内力的荷载:1 直升机总重量引起的局部荷载,按…确定。

对具有液压轮胎起落架的直升机,动力系数可取1.4;当没有机型技术资料时,局部荷载标准值及其作用面积可根据直升机类型按表3.1.5取用;2 等效均布活荷载…。

3.2 风荷载3.2.2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对于…高层建筑,应按…采用。

3.2.9 檐口、雨篷、遮阳板、阳台等水平构件,计算局部上浮风荷载时,风荷载体型系数μs不宜小于…。

3.2.10 设计建筑幕墙时,风荷载应按…采用。

3.3 地震作用3.3.1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地震作用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类建筑:应按…计算,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2 乙、丙类建筑:应按…计算。

3.3.2 高层建筑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1 一般情况下,应允许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时,应…;2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注意:不必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见下条3.3.3)3 8度、9度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应考虑…;4 9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作用。

3.3.3 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影响。

每层质心沿垂直于地震作用方向的偏移值…3.3.4 高层建筑结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地震作用计算方法:1 高层建筑结构宜采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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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框架结构设计
6.1.6 框架结构按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中的楼、
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6.3.2 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设计时,计入受压钢筋作用的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
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 2.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m in ρ(%),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和 0.45t f /y f 二者的较大值,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表6.3.2-1规定的数值; 表6.3.2-1 两纵向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m in ρ(%)
3. 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大于2.5%
4. 抗震设计时,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总行啊钢筋截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
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5. 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3.2-2的要求;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

注:d 为纵向钢筋直径,h b 为梁截面高度。

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6.4.3 总行啊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册纵向钢筋
配筋率不应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四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
加0.1;
注: 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60时,表中的数值应增加0.1;
2. 当采用HRB400 /RRB400 级钢筋时,表中数值应允许减少0.1.
2.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
要求:
1)一般情况下,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4.3-2采用;
表6.4.3-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1.d为柱总系噶箍筋直径(mm)
2.柱根指框架柱底部嵌固部位。

2)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界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一级时尚不应大于6倍的纵向箍筋直径。

7.2.18剪力墙分布箍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四
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0%;
2.一般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均不应大于300mm;分布钢筋直径均不应小于
8mm。

7.2.26连梁配筋(图7.2.26)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连梁顶面、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
l,非抗
aE 震设计时不应小于
l,且不应小于600mm;
a
2.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应按本规程第6.
3.2条框架梁梁端加密区箍筋的
构造要求采用;非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
3.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
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
4.墙体水平分布筋应作为连梁的腰筋在连梁范围内拉通连续配置;当连梁截面高度大
于70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对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的面积配筋率不应大于0.3%。

8.1.5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

抗震设计时,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
剪力墙。

8.2截面设计与构造
8.2.1 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5%,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20%并应至少两排布置。

各排分布钢筋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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