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半总统制、超级总统制比较
中外行政体制比较答案
一、名词解释行政制度: 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央地方关系模式的产物,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的中央行政体制、中央行政机关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关系以及地方各级行政体制。
世卿世禄制:卿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
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这样的高官。
禄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财物。
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
九卿其实并不止此数,但按韦昭所说的“汉正卿九”,用秦时的官名分别为: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务;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辅政体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当君主冲龄之时,在特定的形势下,王朝会出现一种短期的政权构成形式,即临时的特殊政体。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
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公民大会:公民大会(ecclesia)是古希腊城邦和古罗马的最高权力机关。
等级代表君主制:等级君主制是王权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贵族和市民阶层共同参政,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权力。
行政管理《比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
⾏政管理《⽐较政治制度》复习总结资料各国政治制度之综合⽐较⼀、宪政民主国家的政体⽐较1、议会制国家(主要代表:英国、德国、瑞⼠、⽇本)(1)主流模式:英式议会制包括:德国、⽇本、澳⼤利亚、印度、⼟⽿其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来进⾏安排和运作,国家权⼒⼀般分为⽴法、⾏政与司法三部分,分别由议会、内阁和法院所主要掌握,其中司法独⽴,内阁则由议会选举产⽣,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旦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或者未通过对内阁的信任投票,则内阁要么集体辞职,要么提请国家元⾸解散议会重新⼤选。
除此之外,内阁向议会负责并受其监督,还表现为内阁成员接受议会质询、调查甚⾄弹劾等形式。
(2)⼀般模式包括:瑞⼠、南⾮、匈⽛利它不采取信任或不信任投票、或者因此⽽解散议会的形式。
瑞⼠以联邦委员会作为集体国家元⾸;瑞⼠联邦议会实⾏两院制,两院地位平等,共同形使相同的权⼒;联邦委员会作为瑞⼠联邦政府的⾏政部门,是由联邦议会的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的,并且联邦委员不得兼任联邦议会任何⼀院的议员,联邦委员会还对联邦议会两院负责,受两院监督,但联邦议院两院却不能对联邦委员会进⾏不信任投票,反过来,联邦委员会也不能解散联邦议会的任何⼀院。
(3)共同特征在分权制衡的结构之下,⾏政部门对⽴法部门负责并受其监督。
a.分权在三权之外还分出了国家元⾸权和违宪审查权。
只要⼀个议会制国家为这五权均单独设置了相应的政府机构,那么就可以明确地说,该国就是实⾏的五权分⽴的,⽐如德国和匈⽛利。
b.制衡分权是在各国家权⼒机关之间划分权限范围,这就相互限制了权⼒;各国的分权都不是绝对的,各权⼒机关只是主要掌握某⼀种权⼒,从⽽导致各权⼒机关所掌握的权⼒之间有所交叉,这也形成了权⼒制约。
2、总统制国家(主要代表:美国、法国、俄罗斯)(1)⼀般模式特点:政治制度设计遵循分权制衡原则;作为国家元⾸的总统同时掌握⾏政权,是宪法明确规定或未明确规定的最⾼⾏政⾸脑;总统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但不是由掌握⽴法权的国会选举产⽣的;总统有任期限制,并受⽴法、司法等其他政府机关的权⼒制约,但⽆需对作为⽴法机关的国会负责。
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和运作方式
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和运作方式政治体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组织形式,它决定了国家政权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运作机制。
不同的政治体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方式,这些差异往往反映了各国的历史、文化、民族和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将对世界主要国家的政治体制和运作方式进行简要介绍。
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受到宪法或法律限制的政治体制。
在君主立宪制下,国家的实际政治权力通常由内阁或首相行使。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君主立宪制国家。
英国国王或女王作为国家元首,主要承担礼仪性职责。
实际政治权力由首相和内阁行使。
英国议会由两院组成:下议院和上议院。
下议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上议院议员主要由国王任命。
英国政府运作遵循民主、法治和分权原则。
西班牙西班牙也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西班牙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同样承担礼仪性职责。
实际政治权力由首相和内阁行使。
西班牙议会由两院组成:众议院和参议院。
众议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议员由地方议会和直接选举产生。
西班牙政府运作遵循民主、法治和分权原则。
议会制是一种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的政治体制。
在议会制下,政府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
德国是一个议会制国家。
德国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实际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德国议会由两院组成: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
联邦议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联邦参议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派。
德国政府运作遵循民主、法治和分权原则。
以色列以色列也是一个议会制国家。
以色列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实际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以色列议会由一院组成:以色列议会。
议会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
以色列政府运作遵循民主、法治和分权原则。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政治体制。
在总统制下,总统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同时担任国家武装部队的总司令。
美国是一个总统制国家。
美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实际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美国国会由两院组成:众议院和参议院。
国会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
政治科学:比较不同政治体制的优缺点
政治科学:比较不同政治体制的优缺点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比较不同政治体制的优缺点,通过分析和对比各种政治制度,帮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各种体制对社会、经济和个人的影响。
政治科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关注着权力的分配、决策过程以及国家治理的机制。
不同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的政治体制来实现社会管理,其中包括总统制度、议会制度、半总统制度和极权主义体制等。
1.2 文章结构文章将从概述开始,然后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首先比较不同政治体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并探讨其优缺点;接着分别深入分析总统制度、议会制度、半总统制度和极权主义体制这四种常见体制的优缺点;最后通过综合论述得出结论。
1.3 目的本文旨在帮助读者了解各种政治体制,并理解其对社会和个人产生的影响。
通过比较这些政治体制的优缺点,读者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每种体制下可能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以便更好地参与到政治决策中。
同时,对于那些正在探索新的政治制度的地区或国家来说,本文也提供了一些建议和借鉴的经验,帮助其在实践中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政治体制。
通过深入研究各种政治体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政治在塑造社会、发展经济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重要性。
2. 不同政治体制的比较政治体制是一个国家组织和管理权力的框架,不同的政治体制具有各自独特的特点和优缺点。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一些常见的政治体制进行比较,包括总统制度、议会制度、半总统制度和极权主义体制。
总统制度是一种政治体制,其中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相对独立并由不同机构负责。
这种体制下,总统通常由选民直接选出,并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优点是总统可以采取果断措施并迅速做出决策,同时能够感受到选民的意愿。
然而,由于行政与立法相互独立,可能导致两者之间产生分歧和僵局。
议会制度是一种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体制,国家元首通常为一个威望或象征性地位的人物,并非实际执行职权。
议会作为立法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并负责监督政府行动。
议会制度的优点是具有代表性强、决策程序透明和集体讨论的特点。
半总统制
一、半总统制的含义半总统制又名半议会制,又名议会执政府制。
是指以总统为国家权力中心,以总理为政府首脑的一种政府模式。
是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会制的外衣,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在实际上掌握行政权力的政治体制。
二、半总统制的特点1. 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内阁总理只是辅助性质。
2. 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相对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
3. 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
三、半总统制与总统制的区别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1. 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全国主要的最高行政权力;2.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
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1. 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2. 政府向议会负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拥有解散议会权、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
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
四、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由于各自宪法、传统、现实状况以及政党生态的不同,而会呈现出不同的运作模式。
按政府首脑的任命方式划分:内阁首长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推举产生,总统任命、免除、替换须征询议会的意见:法国、奥地利、冰岛、芬兰、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葡萄牙、斯洛文尼亚、摩尔多瓦、斯里兰卡、蒙古国等。
内阁首长由总统任命、免除、替换不须征询议会的意见,其职位更类似于一个超级部长:中华民国、大韩民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格鲁吉亚等。
按实际运作中的偏向性划分:实际运作上偏向内阁制:奥地利、冰岛、芬兰、波兰、葡萄牙、蒙古国等。
英美法三国政体的异同及原因探析
英美法三国政体的异同及原因探析作者:陈绵青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9期摘要:英美法三国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分别形成了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三种政体,三种政体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都是代议制民主形式,坚持分权制衡原则和法治原则。
三种政体异同的背后缘由于各自国家的特殊历史和经济文化背景。
关键词: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半总统制作为当今世界知名大国,英美法三国不仅在以其综合实力傲居世界首列,更重要的是作为典型的西方民主国家,本文在分析英美法三国政体的异同基础上,着重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探析。
一、英美法三国政治体制的不同点英国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
其特点是“虚”“实”结合,议会至上。
在英国政体中,保留英国封建时期一直存在的国王,国王是血缘世袭,作为国家元首,是维护国家统一的纽带,最高的象征,没有实际权力。
英国议会由国王、上院和下院三部分组成,其中上院议员是由英国贵族担任,不享有实际的权力。
议会掌握着立法权,享有最高权威。
内阁行使行政权,内阁首脑由议会的下院多数党领袖选担任,并取得国王的授权,内阁由内阁首脑组建,成员必须是议会会员,内阁对议会负责。
在具体政治运行中,若下院对内阁产生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请国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美国是总统共和制的典型代表。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有一定的任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总统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有权提名任命副总统及各部部长,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
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
在国家紧急状态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又是三军总司令。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是美国政治体制的特色。
国家权力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权相互横向平行分立,分别由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掌握。
法国是半总统制的典型国家,据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宪法,它是指以总统为国家权力中心,以总理为政府首脑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总统一届7年,可以连选连任。
超级总统制与半总统制的比较分析
超级总统制与半总统制的比较分析作者:李鼎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8期摘要:1993年,俄罗斯经历宪法危机。
时任联邦总统的叶利钦通过新宪法赋予了总统更多权利,确立了一种新的政权组织形式。
自此之后,尽管理论上俄罗斯仍是一个“总统——议会”制的双首长制体,但是实际上主要权力都掌握在总统手中,学术界把这种事实下的政治体制称作“超级总统制”。
但也有学者认为“超级总统制”是半总统制在情境实践中的变种,而把它和半总统制等同起来。
在两种制度的比较中明确俄罗斯的政权组织形式,对我们梳理知识体系,深入研究俄罗斯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俄罗斯;超级总统制;半总统制中图分类号:D7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056-03作者简介:李鼎(1993-),男,广东广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14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
一、概念的界定(一)半总统制半总统制又称半总统共和制,是共和政体下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在于“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负责;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拒绝政府提出的施政纲领而迫使政府向总统提出集体辞职;议会无权弹劾总统,总统向全民负责。
”[1]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法治原则、民族特性和施政环境存在较多差异,半总统制在实践中往往会根据现实条件做出相应调整,呈现出不同的运作模式。
这种调整的主要体现就是总统和议会的权力分配比存在弹性空间,当议会拥有更多权利时,半总统制就会表现出议会的部分特点,如印度、奥地利、爱尔兰。
反之则会体现总统制的特点,如法国、芬兰等。
笔者在文章中所涉及的半总统概念全以法国为例,原因有三:其一,法国和俄罗斯在国际社会上同属有影响力的大国之列,取相同层次的国家作为比较的基体更有说服力。
其二,法国半总统制符合半总统制的一般特征,且由于法国半总统制拥有总统制色彩,总统在国家权力中属于核心位置,超越三权之上,这与俄罗斯的超级总统制有相似之处。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
比较政治制度笔记一、基本范畴普选制: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实行公民普遍参加国家代表机关选举的制度,就是普选制。
在选举中,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由选民选出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尔后由他们去投票选出国家权利机关代表。
一党霸权制:一党霸权制是指那种允许合法存在多个政党,却通过立法来限制其他政党的生存和活动空间,禁止其他政党挑战执政党的执政地位的政党制度。
一党霸权制属于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在政党制度分类中是一党制的亚类型,表现为以一个党为中心而围绕着若干个次级小党的状况。
居于中心的政党被称为“霸权党”,霸权党不容许正式的或事实上的权力竞争,其他政党只被允许以次级的、经特许的资格生存。
一党优势制:在竞争性的政党制度里一党长期执政、其他合法存在的政党难以撼动其执政地位的情况称为一党优势制(或译作一党优位制)。
它并不是一党制,而是多党制的一种,与只允许一党合法存在或者法律规定单一政党执政地位的真正的一党制有着制度性的差别。
后者属于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
一党优势制在本质上属于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一党优势制都只是在历史上某一个相对长的时期存在,在法律和理论上,也都存在向多党制转型的可能,并且这种转型在意大利、印度等国家已经成为现实。
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政权党:“政权党”起源于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政坛,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是强总统、弱政党,没有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对峙,只存在以是否支持总统、支持政权为划分标准的“政权党”和非“政权党”。
这种以政权党为显著特征的政党政治,其特点如下:总统具有不受任何党派约束的巨大权威无论是当代俄罗斯还是中华民初的政治活动,总统都具有不受任何党派约束的巨大权威,可谓名副其实的政治强人。
比较法国半总统制和美国总统制
比较法国半总统制和美国总统制专业:东丽电大09秋行政管理本学号:姓名:王当代西方就政治体制而言都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
但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不同国家又各有特点,其中有美国的总统制和法国的半总统制,他们均以自己的形式进行着良好的运转。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比较美国总统制与法国半总统制之间的权力差别:总统的产生方式;总统与内阁的关系;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一、总统的产生方式。
现在美国总统是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即选民不直接投票选举总统,而是先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出总统。
法国第五共和国初期,其总统与美国总统一样,是间接选举产生的。
1962年戴高乐总统建立了公民直接选举总统的制度。
二、总统与内阁的关系。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总统不仅享有任命权,而且享有免职权。
另外,美国政府的各种政策均出自总统府,决策权属于总统而不是内阁,因为宪法上只是提到行政权属于总统。
内阁会议由总统召集,讨论的议题由总统确定,内阁只是辅助总统做出决定的集团顾问,但最后决定是由总统个人做出,内阁一般不进行集体表决。
内阁是否受到重视,甚至内阁有哪些官员组成,完全取决于总统的好恶。
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享有广泛的任命权。
宪法还规定:“共和国总统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
共和国总统任命国家的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
”另外,法国总统还负责主持内阁部长会议,而部长会议不采取投票表决,主要是为总统提供咨询,对国内外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
三、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美国总统与议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总统任命政府组成人员须获参议院通过,任何行政机构的设置和废除,都要通过国会立法决定;2、财政预算须获得议会通过,总统的所有国内发展项目、外交活动和国内外军事行动都依赖于国会的财政支持,而过会有有效地控制着税收和拨款;3、议会有权弹劾总统;4、国会通过的所有法案都要经总统批准之后才能生效,总统有权否决国会议案。
西方各国政体简介
国外现代共和政体的简单介绍电信1305 康健第一页: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有关政体的一些知识。
大家知道,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社会的统治阶级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对付敌对势力的反抗,而采取某种原则和方式组织的政权机构。
这么长的一段不太好理解,简单的来说,所谓政体,就是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第二页:可能大家听过许多相近的概念,那么,我们对于这些比较接近的概念做一个简单的辨析:首先是政治制度,一般是指与本国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力机构和基本制度。
广义上来讲:可以把一个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分的特定社会团体的形式称作政治制度。
那政治体制又是什么?我们可能有好多人都觉的政体就是政治体制的简称,其实这样讲并不完全准确。
所谓政治体制,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建立起的一整套政权机构,一般包括有官方地位和法律权威的议会、政府、司法机构等。
而政治体系也称为政治系统。
按照政治系统论和结构功能论的观点,政治体系是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包括“政治方面的所有互动作用”和“一切方面的政治结构”。
如果只是一般的政治用语,这几个概念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大家做一个一般的了解即可。
国体的含义则有比较大的差别,所谓国体:指的是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相互关系或社会中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第三页:下面简单的看一下西方历史上的一些存在过的主要政体。
第四页:下面是现在国外政体的分类。
首先分为两个大类:一是君主制政体、二是共和制政体。
其中,君主制政体又分为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君主君主制的政体。
所谓立宪君主制:是指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以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利受到宪法和资产阶级立宪民主制限制的一种政体。
议会君主制是立宪君主制的一种,典型代表有:英国、日本、瑞典和澳大利亚。
而二元君主制是指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由君主和选举产生的议会来共同执掌国家政权,但君主的地位和权力高于议会的一种政体形式,它属于有限君主制政体。
第二讲:中央政府体制比较
1946年10月 ,规定实施多党议会制的新 宪法获得通过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诞生。在第 四共和国存在的l1年半中 ,法国政府换了2 1届。科蒂总统在1958年元旦贺词中所 说 :“从基本上说 ,我们的政治体制已不能适应 新时代的步伐了。”1958年5月 ,科蒂总 统提名戴高乐组阁 ,国民议会在授予新政府制 定新宪法的权力后宣布休会。 新宪法于1958年9月28日由公民投票通 过。12月20日戴高乐当选为法兰西第五共 和国总统。
总统的权力
1 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 2 任命国家文职和军职人员。 3 主持内阁会议。内阁会议的各项决定,实际 上都须总统认可,内阁会议决定的法规和命令、 须经总统签署,并由总理或有关部长副署,但 总统对决议不负政治责任,如果受到国民议会 的弹劾,则由副署的总理或部长负责。 4 解散国民议会。总统可以在征询总理和议会 两院议长意见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大选应 在解散国民议会20至40日内举行。
委员会的权力
1、领导国家的职能。负责制定国家的根本方 针和行动计划,而且代表整个国家来维护联邦 独立,控制武装力量。 2、领导行政机构,协调各州的事务。 3、制定外交政策。 4、制定预算案,具有财政大权。 5、管理公共事业如邮电、铁路、市政建设等。 6、有权向议会提出法案,而且有权参加法律 的制定。
首相的权力
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概况; 1 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概况; 主持内阁,不仅是议会的当然主席, 2 主持内阁,不仅是议会的当然主席,而且会议 决议均以他的意见为准; 决议均以他的意见为准; 对政府各部实行总监督,解决各部之间的纠纷; 3 对政府各部实行总监督,解决各部之间的纠纷; 4 批准无需提交内阁讨论的全部重要决定。 批准无需提交内阁讨论的全部重要决定。 人事权。 5 人事权。首相不仅有权任命内阁成员和所有政 府成员,而且有权解除某些大臣的职务; 府成员,而且有权解除某些大臣的职务;有权任 命英国教会的大主教和其他神职人员; 命英国教会的大主教和其他神职人员;有权任命 高级司法官员、枢密院顾问官以及其他一些职务。 高级司法官员、枢密院顾问官以及其他一些职务。
美国总统制与法国半总统制比较
美国总统制与法国半总统制比较美国总统制和法国半总统制是两种不同的政体形式。
二者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虽有共同点,但也存在着许多差异。
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追溯其形成历史并探究二者的异同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可以使我们对两国的政体拥有更加全面和准确的理解。
一、美国总统制与法国半总统制的形成(—)美国总统制的建立美国总统制在确立之前,其政体大致经历了殖民地总督制和邦联制两个时期。
当时英属北美的殖民地大都由英王直接任命的总督进行统治,其殖民政策严重阻碍了北美资本主义的发展。
由于美国人民在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过程中得出的深刻教训:立法权保障人民的自由,而行政权危害人民的自由。
因此在北美独立战争中通过的《邦联条例》规定:邦联不设行政部门,只设邦联国会作为合众国唯一的政府机构。
由于邦联的软弱导致合众国问题丛生。
因此在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力图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制中央政府。
1787年宪法规定了国家各种权力的范围:美国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总统总揽行政权力。
同时将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别交由议会两院和最高法院行使,使三者权力相互分立制衡,最终建立了美国总统制。
(二)法国半总统制确立的历史进程法国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革命进行得最为彻底的国家,然而它并没有像英国和美国那样在大革命后建立较为稳定的政体。
从大革命开始一直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其政体不断发生变化。
虽然在第二共和国时期将总统确立为国家元首,然而由于议会权力独大,极大地限制了总统的职权,致使法国政府频繁更迭。
因此,第五共和国时期,在戴高乐的影响和推动下建立了法国特有的半总统制。
1958年,法国驻阿尔及利亚军官发动叛乱与中央对抗,法国处于分裂状态。
国民议会授予戴高乐6个月的紧急权力处理叛乱并制定了新宪法,即第五共和国宪法。
该宪法扩大了总统和行政权力,重新调整了总统、政府和议会的关系,议会的功能显著衰落,总统居于权力中心地位,最终确立了法国的半总统制。
俄美法总统制比较
俄美法总统制比较作者:李志庆来源:《世界家苑·学术》2018年第09期摘要:从政治制度上来看,俄罗斯、美国和法国均是采用总统制的国家。
其中,俄罗斯的政体被称为“超级总统制”,美国的政体被称为“总统制”,法国的政体被称为“半总统制”。
从与政府的关系上来看,俄罗斯总统在政府的产生与解散上具有决定性的权力,与政府的日常运行存在紧密的联系,是超越政府之上的“超级总统”;美国总统则是政府的首脑,是三权分立制衡中的重要一极。
法国总统则介于俄美之间,既超脱于政府之上,又与政府存在高度的关联。
三种类型的总统制存在一脉相承的关系,但又都根植于各自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是普遍性政治原理与特殊性国情之间的统一融合。
关键词:总统制;俄联邦;美国;法国;政府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议会共和制,二是总统共和制。
简单来说,议会制就是由议会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如英国的议会君主制和德国的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就是总统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占据着主要地位,美国、法国和俄罗斯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
那么三国的总统制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美国政体被称为“总统制”,而法国和俄罗斯的政体则分别被认为是“半总统制”和“超级总统制”呢?政府是一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公共权力的主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本文将通过总统与政府的关系视角,对比三国总统制的异同和特点。
一、俄美法总统在国家宪法中的地位俄联邦宪法规定了总统的法律地位:“俄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俄联邦总统是俄联邦宪法、俄联邦人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证人。
按照俄联邦宪法规定的程序,他采取措施保护俄联邦的主权、独立和国家完整,保证各国家权力机关协调地发挥职能和相互协作”。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实际上确立了总统作为行政首脑的地位和权力。
关于“国家元首”的称谓,美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授予总统。
半总统制立法权类型和分析
半总统制立法权类型和分析推荐文章保密法的立法依据热度:保密法的立法宗旨热度:保护人格权的立法建议热度: 2017学前教育立法内容热度:巴基斯坦真的立法保护中巴友谊热度:伴随越来越多新兴民主国家在政治转型时实行半总统制,如今半总统制体制日益成为比较政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半总统制立法权类型和分析,希望大家喜欢!半总统制立法权类型和分析1958年法国第五共和国建立以来,有关半总统制(semi-presidential regime)政治体制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法国体制的探讨。
然而20世纪80年代末冷战结束后,越来越多新兴民主国家转型后实行半总统制体制,使关于半总统制体制的研究成为除传统的总统制和议会制以外各国政体研究的重要内容。
本文通过对半总统制概念、类型的分析,通过对20世纪初德国魏玛共和国制度设计、权力关系和政党分化状况与其政治运行之间关系案例的剖析,探讨半总统制体制与政治稳定运行之间的关系,以期对新兴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发展有所启示。
一、半总统制的概念和类型分析(一)半总统制的概念分析1959年,贝尔?伯夫?梅里在法国《世界报》撰文首次提出半总统制的概念。
政治学家莫里斯?杜瓦杰进而于1978年对半总统制予以定义,提出,当一部宪法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可称之为半总统制:第一,国家总统经普选产生,采用不同普选方式如相对多数选举制、两轮相对多数选举制或两轮绝对多数选举制。
总统在宪政架构中民意基础不同,其权力地位的正当性和强弱也不尽相同。
第二,总统拥有相当重要的权力,在这一点上,权力的内容、范围和限制以及行使权力的方式等都可能使半总统制体制的运行有所不同。
第三,同时存在相对独立并对议会负责的内阁,或阁员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总统任命和内阁成员。
这一点涉及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的关系,包括政府组成和议会信任与不信任等诸种情况,由此衍生出不同的政府间关系形态。
杜瓦杰的定义成为迄今为止学界有关半总统制引用最多的定义。
美国总统制与法国总统制比较
法国总统府(爱丽舍宫)
法国参议院(卢森堡宫)
法国国民议会(波旁宫)
法国总理府(马提翁宫)
(一)民主共和制的形成与主要权力机关
总统 总理
政府首脑 总统任命 4年
议会 国民议会
议会两院 之一 选民直选 5年
参议院
议会两院 之一 选举团选举
原9年,新6年
地位
产生 任期
国家元首,武装 部队统帅,行政 权力的中心 选民直接选举 5年 ①有权解散国民 议会 ②提交公民投票 ① 不设副总统 ② 参议院院长 可代理总统
(三)法国政体的特点
1、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政体 (总统议会制) (1)原因:总统权力受议会和总理制约
① 议会通过监督政府从而制约总统权力 ② 议会对总统有直接或间接的监督权
③ 总统的重要文件、命令要由总理副署
(2)表现 :总统和议会的权力均“不完整” 2、 “左右共治”现象 :总统与总理来自不同党派 3、 多党制
联邦制特点 (一)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 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 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二)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在此前提下 和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三)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联邦成员的国籍; (四)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中央 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内,联邦成员也可以有一 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
3、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 美国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 1、总统任命政府组成人员须获参 议院通过,任何行政机构的设置和 废除,都要通过国会立法决定; • 2、财政预算须获得议会通过,总 统的所有国内发展项目、外交活动 和国内外军事行动都依赖于国会的 财政支持,而过会有有效地控制着 税收和拨款; • 3、议会有权弹劾总统; • 4、国会通过的所有法案都要经总 统批准之后才能生效,总统有权否 决国会议案。 • 5、总统的国情咨文对议会立法的 重要方向性影响,而且总统也享有 一定的委托立法权。 • 法国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 1、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 权的象征,他有一系列的外交权力 • 2、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主持 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 3、法国宪法虽然没有像美国宪法 那样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他 不受议会制约的行政任命权,主持 部长会议无需经过表决的决定权, 以及宪法赋予的“保留的职权”, 却切切实实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权, 并把议会抛到了一边。
总统制和议会制行政体系的特点与评价
总统制和议会制行政体系的特点与评价内蒙古党校 2014 级公共管理专业 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总统制, 种是议会制。
总统制和议会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体 现了资本主义的国家性质, 是其统治国家的工具。
总统制和议会制都 是三权分立的灵活运用,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别由议会、法 院、政府来实行。
除了基本的相同点外,两种制度各具特色,各有不 同。
这两种政治体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行政首脑产生的方式不同。
在 议会制下,选民选出议会,议会推选出总理(首相) ,总理(首相) 挑选内阁成员而形成政府(行政当局) 。
在总统制下,选民一方面要 选议会,一方面要选总统,然后由总统来挑选他的内阁成员。
、总统制总统制是发源于欧美地区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 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 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 宪法中都规定了总统的职权。
与议会内阁制相比较, 总统制的特点是 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
在总统制下,总 统独立于议会之外, 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 总统只向选民负责, 不对议会负责。
特点: 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简介选举产生。
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 接任命并领导政府, 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 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 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 议会只 能对总统提出弹劾, 但无权罢免, 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 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
总统不会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 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 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 也 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 那个党占有总统职位,那个党就是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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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国、俄罗斯总统制简介 美国、法国、俄罗斯总统制比较
美国—典型总统制
• 美国总统制从其建立到现在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了。事实证明,它是一种比较稳 定的资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在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方面获得了成功。美国总统 制的共和政体,是依照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制衡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这 里的分权制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2、在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时,任免权是法国总统所独享的权力,总统有时需要向 国会征求意见但不受这些意见的约束,可以自由地作决定。
• 3、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总统在解散议会之前虽然要征求总理和议长的意见, 但不受他们意见的约束,解散议会的命令也无需任何人副署。唯一的限制是连续两 次解散议会的时间必须相隔一年。
• 俄罗斯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行使执行权,设有政府总理组织政府工作 。实际上政府完全在总统的直接影响之下。总统除了决定政府组成之外,还 有权主持政府会议。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与宪法、联邦法律或总统令相抵触, 总统有权予以撤销。总统控制政府的另一个渠道是列入执行权力机构的某些 联邦机关,有些既属于政府,同时又直接隶属于总统。诸如国防部、外交部 、内务部、对外情报局、联邦反间谍局、保卫总局、联邦政府通讯社、国家 档案局、联邦广播电视局、联邦边防局都是在政府和总统的双重领导之下。 由于它们的领导人由总统直接任命,使俄罗斯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的一些关键 部门都直接掌握在总统的手里。
• 俄罗斯总统可以亲自任命联邦法官,或由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根据总统的 提议完成这项工作。联邦委员会必须根据总统的提议任免俄联邦总检察长。 总统还拥有特赦权。俄罗斯联邦议会通过的联邦法律要由总统签署和公布, 总统有拖延否决权。按照联邦现行宪法的规定,联邦会议通过的联邦法律得 在5日内送交联邦总统签署和公布。总统得在14日内签署和公布法律。如果总 统在联邦法律提交后14日内将其否决,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得按照俄罗斯 联邦宪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议该法律。这一权力在宪法上被称为要求复议权 。总统拥有立法倡议权,可以提出修改和重新审议俄罗斯宪法条款的建议, 可以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向宪法法院提出解释宪法,以及法律、法令 是否与宪法相适应的咨询。总统发布的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在全国必须执行 。
总统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 美国总统是直接的行政首脑,独立行使国家行政权。美国国务卿由总统提名 经过议会同意,服从总统领导。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组成,内阁不是决策 机构,而是总统的集体顾问。美国政府各部主要执行总统的意志和决策,接 受总统的领导和监督,处理本部的行政事务,没有最终决定权。
• 法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掌握着国家会议,总理与总统发生意见分歧时,要服从总统决定 。内阁政府的组成、阁员的任免,内阁会议及其制定法令和命令的权力完全 由总统一手操纵。
• 1、宪法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作为国家元首, 美国总统享有礼仪 权、赦免权、奖赏权;作为政府首脑, 他拥有任免权、命令权;作为武装部队的总 司令, 他掌握最高军事指挥权、高级军事挥官的任免权, 作为对外关系的最高决策 和执行者, 他也有很大的权力, 国务卿必须按照总统的命令办事, 其任免权也掌握在 总统的手中。
• 1. 俄罗斯总统是国家元首,决定内外政策。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最高 统帅。
• 2. 总统掌握人事任免大权。经国家杜马批准任命政府总理,撤换总理却 不必经过议会完全由总统个人决定。根据总理提议任命政府副总理、联 邦各部长等。
• 3. 总统有立法权,总统有权提出法案和签署总统令。总统还有权决定俄 罗斯国籍问题,提供政治避难和实行大赦。
• 4、总统拥有举行公民复决的权力,总统有权越过议会, 把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 公民复决。
• 5、在司法上,法国总统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任命司法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并主持该委员会,同时总统还可以行使赦免权。
俄罗斯—超级总统制
• 1993年俄罗斯宪法确立起来的总统制,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具有浓厚的俄 罗斯传统特色的“超级总统制”。它同时吸纳了法国总统制和美国总统 制中有利于加强总统权力、减少对总统权力制约的成分和机制,形成了 一种 “强总统,弱议会,小政府”的国家权力结构。具体说,俄罗斯总 统拥有广泛的权力。
• 4. 总统有否决权。国家杜马通过的法案需由联邦委员会通过再由总统签 署才能颁布和生效,如果总统否决须经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2/3以上代 表投票赞成才能通过,所以许多法案由于总统的否决而被搁浅。
• 5. 总统有权决定国家杜马选举和解散国家杜马,决定全民公决。 • 6. 俄罗斯联邦总统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政府总理及其他成员由总统按法
• 4、司法权,总统有权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但法院拥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 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作出解释的权力。作为最高的司法解释机关,法院可以通过对 宪法的解释宣布总统的某一项法令或政策违宪,从而有效地限制总统权力的行使。
法国—半总统制
• 法国现行的政体形式是1958年戴高乐建立第五共和国以后,开创的民主制的一种 新模式--半议会半总统制度。它是一种介于议会制与总统制之间的政体。这种政 体,在总统掌握重要权力这一点上具有总统制特点,但是在政府须向议会负责这 一点上又具有议会制特点,因而被称为“半总统制”。总的来说,法国的总统是 集大权于一身的:
• 俄罗斯不设副总统,设总理职位。总理是总统任命的, 可以被后者罢 免, 总理只是代表总统管理行政当局。总理是实现执行权力的政府首 脑。他负责确定政府活动的基本方针,组织政府的工作。在总统缺位 的情况下,总理将依法临时代行总统的职责, 但不能继任总统职位 。另外,总理代行总统的职权受到宪法规定的限制。政府总理无权解 散国家杜马,决定全民公决,以及提出修改和重新审议宪法条款的建 议。在俄罗斯既有强有力的总统,又设有行政首脑总理,这无疑会大 大加强执行权力系统。
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 俄罗斯宪法规定,总统有权依据宪法和法律确定国家杜马选举,解散国家杜马 ,决定全民公决,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签署并颁布国家法律,每年向 议会提交一份论述国内形势、国家内外政策主要方针的咨文。
• 而议会对总统权力的限制表现在: 1. 国家杜马有权对总统的叛国罪或其他严重罪行提出弹劾,然后由联邦委员会
总统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 在美国,总统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总统有权任命最高法院法官 。但法院拥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作出解释的权力 。作为最高的司法解释机关,法院可以通过对宪法的解释宣布总统的某一项法 令或政策违宪,从而有效地限制总统权力的行使。
• 法国总统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任命司法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并主持该 委员会,同时总统还可以行使赦免权。可见总统对司法权有很大的制约力。 司法机关在法国的三权中处于最薄弱的环节。
• 俄罗斯总统由俄罗斯联邦公民以秘密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但是, 现今俄罗斯总统选举由民选制趋向于“提名制”,前任总统的意愿和 行为不仅影响选民情绪,也左右了总统选举的结果。如果说叶利钦在 上世纪90年代初以57.3%的得票率首次当选总统是民选结果,那么, 普京执政很大程度上是叶利钦“提名”的结果。普京在两届任期行将 结束的前夕,也提出了自己的下一任总统人选。
• 2、美国总统拥有任命政府官员、领导和监督政府工作、执行法律、统领全国武 装力量、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等权力。 但是其权力要受到立法机关的制约。此外 ,美国总统所特有的对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的否决权。国会拥有对犯罪或严重 失职行为的总统的弹劾权。国会无倒阁权,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 3、美国总统是直接的行政首脑,独立行使国家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中心。美 国国务卿由总统提名经过议会同意,服从总统领导。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组成 ,内阁不是决策机构,而是总统的集体顾问。美国政府各部主要执行总统的意志 和决策,接受总统的领导和监督,处理本部的行政事务,没有最终决定权。
决定罢免总统职务。但关于罢免总统的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国家杜马提出 的弹劾和联邦委员会关于罢免总统的决定要由每院代表2/3票数通过,在国家 杜马提出弹劾后的三个月内如果联邦委员会没有通过关于罢免总统的决定, 对总统的弹劾认为被否决。而美国总统可因重罪或轻罪被弹劾由众议院简单 多数提出,参议院2/3多数通过即可。 2. 国家杜马有权修改宪法。根据宪法规定国家杜马或联邦委员会l/5以上代表赞 同可集体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但议会不能修改宪法第一二九章条款第三一八 章的修改须得到国家杜马2/3成员和联邦委员会3/4成员投票赞成还要得到2/3 以上联邦主体的立法权力机关的赞同,因此宪法很难被修改 。 • 但是不得不提的是任何一种政治力量都不可能在议会中达到修改宪法所需要 的2/3的票数。
• 俄罗斯的政体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 统制。
总统的选举方式
•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即:选民先选出代表相当一部分选 民的选举人,再由选举人们去向上参加选举。这也就是在总统和选民 之间加了一层选举人。
• 法国总统选举采取“多数两轮投票制”,由全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 也就是首先进行第一轮投票,如果无人获得50%以上绝对多数票,则 第一轮中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选举。第二轮投票将 第一轮投票后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如果前两位候选人中有中途退出 竞选的,则由得票次多者替补上来,以保证在第二轮投票中有两位候 选人。
总统的地位和职权
• 美国总统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行使的具体权力有:任命官 员与组织政府,领导和监督政府工作,指导、创议立法,签署和公布 法律,执行法律,统帅武装力量,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赦免权。在 美国,“由于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国会、总统和联邦最高法院当中 没有一个是处于‘最高’地位。”美国国内制度有完整的权力制衡关 系。美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可以 弹勤总统;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官,最高法院又可以裁决国会和总统 的法律、决定是否违宪。
定程序任免,政府会议也由总统主持。政府活动实际上由总统控制。
美国、法国、俄罗斯总统制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