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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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儿科研究所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首都儿科研究所

科研奖励基金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适应当前我国卫生科技体制改革的发展,进一步调动所、院科研及医疗人员的科研创新能力,鼓励科研、临床、医技人员从事高水平的研究课题,表彰、激励科技创新,提升我所学术地位,扩大我所在全国同行中的知名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科技奖励标准和办法

(一)对成功申报科研课题的奖励

奖励成功申报当年国家级、部、市级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1、成功申报国家(国际合作)、部、市以上招标的竞争性纵向课题(包括

自然基金课题、攻关课题、重点课题、合同课题)。课题经费不低于10

万元。

2、课题须提交开题报告、经费批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书。

3、课题经费均指实际拨转至研究所帐号内由项目实际使用的经费,不包括

需再次下拨给其他合作或协作单位的部分。

4、根据课题组的课题级别(国家级、部市级)和实际到位经费数额确定奖

励金额,奖励金额一次性发放。

5、课题第一申请单位须为我所。如与外单位合作的课题(有子课题编号。

对方为第一申请单位,我方经费须≥10万元),奖励金额按分配规则减半。

6、对研究计划未执行或中期考核未通过的课题,所方有权追回奖励金额。

7、课题中标者奖励基金分配规则:

(二)对获得国家、部、市级科技成果奖的奖励

1、奖励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2、成果须完整归档,必须有署名为我所的获奖集体证书的原件,获奖个人

须持有个人奖励证书原件。

3、成果完成第一单位为我所,奖励金额按分配规则100%计算。我所为第二

完成单位,奖励金额按分配规则50%计算;我所为第三完成单位或以后的,奖励金额按分配规则20%计算。

4、根据获奖成果的级别确定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一次性发放。

5、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种类、级别的成果奖,只奖励获奖级别最高的。

6、成果奖励基金分配规则:

(三)对专利者获得者的奖励

1、专利为发明专利。

2、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必须为我所,须提供专利证书。

3、国外专利,一次性奖励第一发明人5000元;国内专利,一次性奖励第

一发明人3000元。

(四)对发表论文者的奖励

1、对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的奖励

⑴论文第一完成单位署名须为首都儿科研究所。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

文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不是我所的不予奖励。

⑵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次性奖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各100

元。

⑶论文需提供杂志社发表文章复印件。

2、对在SCI检索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者的奖励

⑴奖励论文是在SCI检索的正式卷册的外文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摘要

除外),其影响因子≥,该论文是我所在研或者结题、并在科研办有课题编号存档的研究项目所产出的。

⑵论文需提供杂志社接受确认的PDF版本、SCI系数相关证明材料及论文

检索号。

⑶论文SCI影响因子为时: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并列

通讯作者)均列有我所人员,共奖励课题组2000元;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分列为不同单位,其中有我所人员的,奖励50% 。

3、论文SCI影响因子>时,其各类奖励比例同上;

(1)<影响因子<1,奖励3000元。

(2)1≤影响因子<2,奖励5000元。

(3)2≤影响因子<5,奖励10000元。

(4)5≤影响因子<8,奖励20000元。

(5)8≤影响因子<10,奖励40000元。

(6)影响因子≥10,奖励80000元。

(7)影响因子≥15,奖励200000元。

(五)对出版着作的奖励

1、国家正式公开出版的印刷版专业科技着作(不包括音像制品),编写者单

位须署名我所。

2、着作字数≥15万字。申请人为着作主编,一次性奖励该着作2000元;

申请人为着作副主编,一次性奖励该着作1000元。

3、着作字数≥30万字。申请人为着作主编,一次性奖励该着作5000元;

申请人为着作副主编,一次性奖励该着作3000元。

4、国家教育部统编教材编写者。教育部统编教材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为本

单位,一本教材一次性奖励4000元;教育部统编教材我所与外单位合

作,第一完成单位署名非我所,一本教材一次性奖励2000元。

5、奖励专业译着。字数≥20万字的专业译着,申请人为第一译者,一次

性奖励该着作2000元;申请人为第二译者,一次性奖励该着作1000元。

6、对与本课题相关的科普读物每本奖励500元。

(六)对国际性学术会议及中华儿科年会报告者奖励

1、国际学术会议主办单位为我所,主办科室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发言者,一次性奖励1000 元。

3、国内一级学会全国会议、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的年会大会发言者,一

次性奖励第一作者1000元,组织团队一次在中华医学儿科分会的年会中发言超过5人(含5人)者,每人奖励15000元。

4、以上发言均为大会发言(不含分会报告和墙报交流),申请者须提供

大会议程、大会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七)对学术团体任职的奖励

1、入选两院院士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当年新入选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委员会理事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当

年新入选的国家二级以上专业学会委员会主任者奖励2000元,副主任奖励1500元,委员奖励1000元;

3、新当选国际同行学会委员、理事,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同一人在不同学术团体中,新当选不同职务,只奖励担任职务级别最

高的。奖励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八)对青年科技人员的奖励

1、对当年入选北京市科技新星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对初、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以第一申请者申报获得部、市级

以上科研基金者(不含优秀人才专项),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程序

1、申请本基金的项目,须先由本人填写科技奖励基金申请表,本科室审核签署

意见后,汇总上交科研办。

2、科研办初审后提交所学术委员会并邀请所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

者上报所办公会批准。

3、该奖励每年度组织遴选一次。

4、项目组获得的奖金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合理分配。

5、上述奖励金额一律为税前数额,所财务发放奖金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09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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