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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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万科明天广场联合代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对代理公司的严格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执行本项规章制度时,将认真贯彻公平性、严肃性,对违规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及个人认识的态度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处理结果将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并给与一定程度的罚款3、解除合作关系4、本管理制度使用范围为现场全部代理公司人员6、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7、本制度将根据不同阶段或需要适时调整及公布二、置业顾问行为操守一、着装要求(置业顾问服装由代理方自行购买)每位置业顾问须着统一制服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装整齐大方,佩带胸牌。

男士:要求穿长袖衬衫,系领带。

领带颜色不宜太鲜艳,图案不宜太夸张,要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

不得留长发、染发、不梳奇异发型、不留胡须。

不佩带饰品。

女士:要淡装上岗,不得浓装艳抹;发型整洁,长发要束起,不留怪发型,不染不适当的颜色;不佩带过多的饰品。

二、置业顾问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2.上班时间不得在售楼处吸烟;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藉、报纸、杂志;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如玩手机等;5、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6、不允许在售楼处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不允许在售楼资料上乱画;8、任何人员,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9、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10、轮排前二位的置业顾问,在前台等待时不准做玩手机、回访客户等一切活动。

11、其他接待要求:销售服务及风险提示服务信息卡客户进门第一时间主动提交服务信息卡风险提示置业顾问将阳光宣言等风险提示作为标准流程进行专门介绍,同时针对风险问题有统一、合理的应对说辞介绍购房流程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购房流程介绍贷款事宜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贷款事宜介绍付款方式置业顾问向客户解释可使用的各种付款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介绍价格和折扣置业顾问对于价格和折扣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若已出台价格和折扣方案)拟定置业计划若项目销售现场有公示价格,置业顾问根据客户意向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敏感问题询问项目会不会降价或升值不能进行价格和升值方面的引导和承诺能否带客户看一下工地原则上不允许带客户上工地外地户口能协助办理纳税和社保禁止引导、协助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三:接电制度1、售楼处销售热线,三家轮流接听,每天一换,每天每方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来电接听。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

联代管理:XX案场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全套案场管理制度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目录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第二条:销售管理办法1.现场销售接电规定2.现场销售接访规定3.客户有效保护期4.客户归属与判定5.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6.配合态度原则7.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8.认购及签约管理第三条:礼仪规范管理办法1.现场形象管理2.仪容仪表管理3.行为规范4.接电礼仪5.接访礼仪第四条:现场管理办法1.考勤管理本文介绍了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的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礼仪规范和现场管理三方面内容。

销售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销售接电和接访的规定,客户有效保护期、客户归属与判定、业绩分配及惩处规定、配合态度原则、对外口径、销控及折扣管理以及认购及签约管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销售效率,保护客户利益,确保销售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礼仪规范方面,制度规定了现场形象管理、仪容仪表管理、行为规范、接电礼仪和接访礼仪等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形象,增强客户对销售人员的信任感,从而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场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考勤管理的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销售人员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2.资料管理1.XX?XX项目联合销售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为了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针对XXX委托XXX和XXX代理销售XX?XX项目事宜,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名称及开发单位、销售代理公司名称联合代理项目名称为XX?XX项目(以下称“该项目”),甲方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为XXX(以下简称XX)和XXX(以下简称XX)。

3.销售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此《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的情况。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旨在通过多个代理机构联合协作的方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增加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倡导与其他代理机构真诚合作。

第二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由主管部门成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代理机构的协作和管理。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协作中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代理机构入驻和退出第八条拟入驻联合代理案场的代理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关的人员、设施和技术条件;(三)有较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声誉。

第九条代理机构入驻联合代理案场后,应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入场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退出联合代理案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联合代理案场服务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投诉处理、咨询服务等。

第十二条案件管理包括案件登记、审查、分配、办理和结案等环节。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应制定合理的案件分配制度,确保案件均衡分配给各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投诉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应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由入驻的代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维护和改进联合代理案场的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的收入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保密和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及各代理机构应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不泄露。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案场团队1.1设立案场团队,包括案场经理、销售经理、销售顾问等。

案场经理负责整体案场管理,销售经理负责销售计划和销售团队管理,销售顾问负责案场的销售工作。

1.2案场经理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销售经理具有良好的销售技巧和团队管理能力,销售顾问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销售能力。

1.3案场团队成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

二、案场运营2.1案场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流程,包括接待客户、提供楼盘介绍、安排看房等环节。

2.2案场团队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楼盘推荐和解答买房相关问题。

2.3案场应定期组织各类销售活动,如推出特价房源、举办楼盘推介会等,增加客户购房的吸引力。

2.4案场应定期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最新楼盘信息和销售策略,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三、销售管理3.1案场销售经理应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目标,确保案场销售任务的完成。

3.2案场销售经理应建立健全的销售团队管理制度,包括业绩考核、激励机制等,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3.3案场销售人员应定期报送销售进展情况,案场销售经理应及时跟进销售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四、销售额分配4.1案场销售额的分配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进行,包括固定佣金和提成等。

4.2案场销售人员的销售额应根据实际完成的销售任务进行计算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4.3案场销售人员应按规定提供销售额确认材料,以便及时结算销售提成。

五、客户服务5.1案场销售人员应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和解决,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5.2案场销售人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楼盘进展情况和政策变化,使客户持续关注和信任项目。

5.3案场销售人员应保护客户隐私信息,严禁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给第三方,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

六、案场数据管理6.1案场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数据管理制度,包括客户信息采集、整理和保护等。

6.2案场销售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客户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配合案场数据分析工作。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渠道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天津卓达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各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销售现场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销售接电原则1、接电:各公司按天轮流接电顺序接听热线电话;2、各家需按开发商按统一规定的《来电客户登记表》分别做好客户登记,各公司每日将来电、来访客户以电子版本及纸板方式由后台发送给开发商后台客服签字存档,每日发送数据要与日报短信数据吻合;3、如有一方不能接电(人员不具备接电资格或停电处罚等),则由其他公司轮流接电;直至相关人员到岗,恢复接电顺序,期间所接电客户归属接电一方;4、每周最后一天下班前,各家将下周接电、接访排序表交于甲方销售负责人。

5、未完善事宜甲方另行约定。

二、现场销售接访细则规定1、接访按照轮序方式轮流接访制(具体方式有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各家协商制定);2、接访时各公司出一名销售代表在前台备访;每当有客户走进售楼处,首访销售代表需主动礼貌上前问好“您好”,并按照统一问询说辞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其他公司销售人员不得上前询问,如对询问结果有疑问,可告知其销售经理由双方经理私下协商,但不能影响此客户的正常接待。

3、客户清楚讲出此前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通知原销售人员接待(如原跟进人员不在现场,则交给此销售人员所属代理公司的接待人员接待);4、来访客户表示曾来访过,但不能讲出销售名字,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引导客户回忆,如客户不能回忆起曾接待销售员名字,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通知开发商后台客服查询客户信息,如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则由原公司安排销售代表接待,如超出有效期内的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按新访轮序接待(对于客户之前来过,但再次来访时,不做回答,若前销售员认出,且能报出客户姓氏,联系方式,客户也作回应,该客户由该销售员跟进,但仍需进行客户登记表查询,如属实,现销售员还站首位,如客户登记表中不存在,则仍由现销售人员接待);5、如进入售楼部的客户是如下情况的处理方法:1)问路、推销业务、广告公司、进售楼部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部电话、进入售楼部等人寻找朋友或亲戚等与销售无关的人员不视为新访客户;2)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讲明不需要销售人员跟进,该销售人员仍站回销售头位,后该客户要求销售人员作推介,则仍由第一接访人员跟进此客户;3)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经过询问,明确为市调人员的,由接访公司主管安排轮序末位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未明确为市调人员,则视为新访客户接待;6、严禁在售楼处以外(如接待中心外围场所、停车场、样板房、小区内、会所等)接待客户,如客户咨询楼盘情况,销售人员只能让客户自行到售楼部咨询;或者尽量解答,但不能直接接待客人、递名片或找指定销售人员帮客户介绍;7、老客户到售楼部找销售人员,但该销售人员不在或已离开其代理公司项目团队,该客户则由原代理公司主管安排销售人员跟进,不作新客户处理;8、一方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洽谈成交过程中,其他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正常打招呼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与该客户交谈、通电话、或其他任何形式阻碍成交,或恶意抢客;9、严禁为争取客户之销售权属而刻意伪造客户入场资料者(或客户未来现场,销售员私自将该客户以来访的形式登入客户登记表);10、严禁因客户归属问题发生争执,严禁在售楼处或客户面前争吵;采用现场争吵零容忍制度;11、凡有因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的,经开发商现场经理查实视情节轻重,交由其所属代理公司现场经理另行安排其它销售人员接待并按照处罚条例给予公开通报处罚批评。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要求销售人员严格按照认购程序为客户办理认购手续,如因接待及认购流程操作不完整或不规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卖重房号等),皆由当事人承担,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相应予以罚款、赔偿、停盘、警告、甚至开除等处理。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指引为规范售楼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双方公司遵照执行。

一、管理原则1、销控:销控统一由营销部管理。

2、优惠折扣:折扣优惠统一口径,公开、公平、公正。

3、业务团队单独管理。

二、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将按照项目销售进度需要,对双方团队下达每月销售指标。

1、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双方团队中任意团队连续三个月或是一年累计四个月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给予团队内强制一名销售人员调离分流处理。

三、认购规则:①成交流程:问销控销控确认预约签约时间(备注:以认购书与定金收据为准,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成交。

)②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原因而预留在售的单位.③临定规则:临定金额由甲方确认,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否则作挞定处理,双方有权出售该单位。

临定须在定金收据上注明,销售人员须向客户解释,强调逾期作挞定处理,此单位不作保留可出售。

(补定时间超出24小时需特殊申请)④临定挞定规则:当有客户下临定预留单位,按成交流程操作,并要客户签署《认购书》,由客户确认清晰预留单位的条件及逾期作挞定的处理规定,待客户齐定后《认购书》交客户。

⑤发短信规则:为了能准时每天发短信报数,双方须于每天18:00点前将客户来访、来电、成交数据报给营销部指定对接人.⑥每天报表及一周总结:特殊申请表及认购书统一做完报表交给对接人,双方须将每天来访数据交于对接人以便完成一周总结。

四、售楼现场管理及佣金分配暂行办法:第一部分:现场轮接制度,乙方须遵循甲方的销售流程1、来电、来人接待标准:客户进入后需礼貌用语“欢迎参观”2、接待流程客户来访→询问客户之前有无来访,来电→核实客户归属→由归属团队热情迎接,自我介绍,了解称呼→对项目总体规划进行基本介绍并对周边配套进行充分介绍→对客户需求产品进行整体介绍→结合销售资料,细致介绍客户需求的产品信息→带客户参观会所、样板房→回顾项目整体情况,做好客户的接待登记,送客户→及时录入销售系统并积极做好跟进服务.3、轮接顺序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凡次日接待顺序对换;(1)每团队为轮接制度.(2)案场轮接严格按照此顺序执行,后续新进人员,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必须通过各自团队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工作由各自团队自行安排,甲方做最后一轮确认,如发现未经过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接待,则将该业务员直接调离项目处理,双方团队共同监督.(3)双方团队需将驻场工作人员名单发至营销部,未经营销部工作人员许可不可擅自调换工作人员,如有调动需进行备案作为后续考核依据;(4)轮接团队,需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内销售人员至轮接台做好轮接准备.后续轮接团队须安排好业务人员做好递补接待准备。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确保广厦·久府和园江山悦项目销售顺利推进,现制定销售现场管理制度。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各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二、管理要求:1、各代理机构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统一管理,遇有争议事项需寻求项目公司协调处理。

2、各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各自团队内部管理。

3、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优惠折扣及销控。

4、坚决杜绝恶意抢单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三、现场来电、来访接待:1、实行轮访制,每个代理机构坐班一天,时间为早点8点至晚上8点,按固定排序轮流进行。

2、轮流顺序的更换各代理机构间可自行协商解决。

事先未协商妥的,早点8点以后,当值机构未安排人员坐班的则视为放弃当次轮访坐班,由下一轮班机构接替,依次递推。

3、机构间轮访顺序的变更或临时更换坐班需报备项目公司。

4、不当值机构人员在没有客户接待情况下,不准在销售大厅逗留,否则视为抢单。

5、在轮访规定时间以外,即早8点之前、晚8点之后,如为首次来电来访客户,按“谁接待谁得”原则,即客户归属当时接待人员。

四、客户归属:1、实行客户报备登记制,各代理机构于每天17:00-24:00报备首次接触客户信息,将报表发送至项目公司公共邮箱: @ 。

客户归属按“先报备先得”原则,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来访新老客户的确认与归属:(1)统一由物业导台进行询问,一问客户是看房还是找人;二问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三是客户是否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

(2)第一次来访客户归属坐班机构人员,“谁接待谁得”。

(3)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的客户,由相应接触人进行接待,如相应接触人无法接待的,应交由其所在机构人员进行接待,其所在机构无法接待的,最后交由坐班机构人员接待。

(4)来电、来访人员的接待必须按《来电客户登记表》和《来访客户登记表》要求登记在册,作为客户归属主要判定依据之一。

3、客户成交由非第一接触人完成的,业绩与佣金归属:(1)在客户信息报备之日起的七天内,属于第一接触人的“客户保护期”,业绩归属第一接触人,佣金视以下情况分配:a.帮带人员:客户完成定金支付的,帮带人员得30%;客户完成首付支付的,帮带人员得50%;客户完成全款支付的,帮带人员得70%。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6)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7)销售人员在客户到现场10天内无成交,该客户由开发商进行分配。

集中开盘或特殊销售时期,周期可根据要求做调整;四、客户权属确认制度1、总则(1)为了使售楼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及员工团结,减轻管理人员处理纠纷的繁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以友好协商为基础,如有多个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第一登记及7天有效跟进期为原则。

(3)发生业务交叉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上升到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处,则双方都不算业绩,该单位业绩充公。

甲乙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甲乙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三和剑桥城结合销售管理制度为规范本项目结合销售次序,更好地表现结合销售的竞争优势,保证销售指标按期达成,本着公正、公正的原则,特拟订以下结合代理制度,各方依照履行。

一、销售现场工作人职工作时间地址、作息的规定(一)考勤时间规定1、全体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一定依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履行,上班时间为清晨8:30;下班时间为下午 18:00(外场人员上下班须打卡),每家企业每日需要安排一地点业顾问任值日生,值日生的上班时间为清晨8:00,下班时间为19:30;全体人员一定严格恪守上、下班作息时间,禁止迟到、早走、不得私自走动工作岗位(走动工作岗位一定知会并征得甲方赞同);(二)告假与调休规定1、置业顾问当天有私事告假不可以准时上下班的,销售经理一定提早一天知会甲方管理人员,否则作违纪办理。

2、置业企业每周日向甲方提交下一周人员排班表(包含管理人员),现场置业顾问的歇息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三)销售现场工作礼仪规范1、在售楼处前台禁止看杂志、小说、报刊、玩手机等,禁止利用售楼热线打个人电话,如需接听老客户电话,需走开前台至洽商区接听;2、所有工作人员(包含保安、洁净工)禁止在卖场歇息、吃零食,高声吵闹和从事与销售没关的活动;3、禁止在卖场和办公室地区纷乱摆放有关销售资料和客户资料,办公物件需摆放齐整;4、所有上岗置业顾问工作时间需一致着工装,佩带工牌,查核期置业顾问需着近似正装;女士需化淡妆,穿高跟鞋,并将长发盘束;(四)销售招待流程规范1、置业顾问要严格依照销售培训资料(包含楼盘详细资料、付款方式、折扣、价钱等)向客户介绍楼盘,对客户报价、折扣一致,若有特别状况,须向开发商申请并征得赞同方可有效。

禁止超范私自客承,禁不按售流程提早定房源。

2、各企业工作人不得无故干预与干其余售人的正常招待流程,蓄意损坏方蓄客、下定逼的者以客理,并加者所属企业,款情重程度待定。

二、对于现场询客、招待和客户归属的规定(一)客户归属确认原则1、依照:以开商明源系中各企业的客来登作客判断的最依照;2、客:以开商明源系中登回15 天内有效准,若15 天内在明源系中有客追踪,由原置招待;如超15 天有效期内,依照新客招待。

地产公司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业务接待流程规定一、接电●控台内控台内电话接听岗由A、B组销售员轮换接听。

A、B组以全天为轮换频率,交替接听。

销售员接听电话顺序须按照轮续表顺序进行接听,同时做好来电登记表及明源系统录入。

接电标准动作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

二、接访●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A组轮值接待A客户客户来访通过客户确认岗值班人员对来访客户进行界定分配。

现场来访客户(经询问判断正常渠道来访的新客户),以A、B分配制度轮来电客户,及场外渠道开发登记的客户,按照来客指定人员接待B组轮值接待B客户?客户确认岗咨客统一交由客户询问,早上9:00之前及17:30之后,由两小组交替咨客。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有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案场经理实际情况,申请由案场经理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若客户回答之前未来过售楼处,但收到过案场销售人员电话或者短信的邀约,则同样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查询后的客户权属判断标准同上。

?若客户回答其家人之前已经来过,则客户确认岗销售员须询问家人的姓名或询问其是否能向家人确认接待的业务员以便于一对一更好的服务。

同时过程中控台同事须配合将其家人联系方式通过明源系统进行查询而判断客户归属。

?经询问后即便客户表示是老客户推荐其来看房,除非第一次来访时老客户亲自带看现场或者该客户表示朋友让其直接找某位销售员接待,又或者老客户在该客户来访前提前致电某位销售员做好接待工作,其他情形该名新客户均不作为之前老客户权属分配,而归于实际接待业务员。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案场系列04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案场系列04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案场系列04联合代理案场制度《联合代理规章制度案例一:直系亲属分别来访引起的纠纷客户A、B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客户A于月1日来访由A机构小明接待,客户B于月3日来访由B机构小丁接待,双方销售人员均按照严格规范进行了明源的有效录入,客户A来访的时间要比客户B早2天。

若该组客户成交,无论合同上最终购买人是A还是B,客户均归属于来访较早的A机构小明。

GEMDALE提醒:最好温馨问清楚客户是否有直系亲属前来。

案例二:客户信息录入不完整或差错引起的纠纷客户林则徐于月1日来访由A机构小明接待,因A客户为中介带看客户,客户简单看房后留下了假的名字林冲,小明进行了严格的明源录入,录入了真实的电话号码。

客户林则徐于月5日再度来访,B机构小丁接待了该客户,因小丁表现亲和也了防御的外衣,真诚的告知了小丁所有的准确信息及购房意向,小丁按照规范进行了明源录入。

月8日客户林则徐成功购买,经判定该客户归属小明。

GEMDALE提醒:最好努力接待每一组客户掌握准确信息,中介经纪人也要注意。

案例三:朋友引导关系户安排等原因引起的纠纷客户张三于月1日前往项目看房由B机构小丁接待,当时意向并不明确,简单问询后便离开,小丁按照严格规定进行了明源录入。

而后张三回家思考决定购买,刚好A机构负责人为张三好朋友。

张三得知A机构也销售自在城后便主动联系了A机构负责人,负责人安排了A机构小明再度接待张三,小明进行了重复的明源录入。

月10日,张三正式成交,经判定该客户归属B机构小丁。

GEMDALE提醒:最好在接待中善意提醒客户是否已来访,杜绝侥幸心理。

案例四:来访客户有效期过期未及时维护引起的纠纷客户杜杜于2011年月1日来访项目由A机构小明接待,小明真诚接待杜杜后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了明源录入,而后小明发现杜杜意向度不强,遂未关注不再刻意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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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 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 (代理公司A、代理公司B,)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 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补位,形成:轮接台B 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公司销售员部位,形成:轮接台: B 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若客户回答之前未来过售楼处,但收到过案场销售人员电话或者短信的邀约,则同样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查询后的客户权属判断标准同上。

若客户回答其家人之前已经来过,则客户确认岗销售员须询问家人的姓名或询问其是否能向家人确认接待的业务员以便于一对一更好的服务。

同时过程中控台同事须配合将其家人联系方式通过明源系统进行查询而判断客户归属。

经询问后即便客户表示是老客户推荐其来看房,除非第一次来访时老客户亲自带看现场或者该客户表示朋友让其直接找某位销售员接待,又或者老客户在该客户来访前提前致电某位销售员做好接待工作,其他情形该名新客户均不作为之前老客户权属分配,而归于实际接待业务员。

四、现场销售服务岗位设定目的与职责要求1.控台接听岗目的:控台接听岗由轮值公司业务员担任。

职责:现场销售来电接听,传送产品信息,来电登记,促成邀约。

•根据各公司轮值接待顺序表,控台接听岗轮值业务员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并及时做好来电登记表信息记录及明源录入工作。

2.客户确认岗目的:客户确认岗由轮值业务员担任,并针对来访客户进行客户界定原则分配。

职责:通过客户确认由轮值业务员担任了解并登记来访客户的获知渠道等相关信息,根据客户界定原则安排轮值接待轮值销售人员进行有序接待。

•客户确认岗必须仅有2家联合代理公司业务员共2人值班轮岗,并且接待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客户确认岗A、B两名销售员迎接客户时,A销售员对来访客户进行询问时,B销售员在旁仔细倾听并保持微笑,当A确认完客户时新客户来访时,必须很自然地向客户介绍B 销售员,此时B销售员继续接待。

•一旦客户转移进行一对一接待时,客户确认岗必须及时补位,那家公司销售员缺位即补充那家公司销售员,不得出现仅一家代理公司在客户确认岗迎客的现象。

•以上客户确认岗规定用于平常工作日内的正常接待。

周末或由于客户活动及项目加推开盘等情况现场来人量较大的时间段内,客户确认岗相关规定如下:客户确认岗内仍然为两家代理公司共同值班站岗;客户到达售楼处后,客户确认岗内业务员按照轮排顺序依次接待,但A上前接待时,B不上前共同倾听,而是继续轮班站岗,但A公司业务员必须立即补位。

A接待时经询问若为老客户时或者客户指明上次接待业务员姓名,应当主动将客户领至指定销售员进行接待,否则根据明源录入标准规定,接待也属于无效。

如果A接待客户属于无效客户(即已经将客户领至其他销售员处),此时A可以回到客户确认岗内,补位的A公司销售员再回到控台。

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客户确认岗无人或仅有一人的现象。

3.销控岗位目的:通过销控管理销控房源,进行房源交易前的确认,销售协议及合同的审核。

职责:由甲方代表或指定代理机构专案负责,以明源系统的房源成交状态为主要前提依据,负责现场销售房源信息透明、公开,参照经甲方签确的销售合同/协议模版,负责合同审核。

确保现场房源成交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现场房源保留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盖章合同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现场房源的增补及保留由甲方代表负责,各代理团队均无此权力。

4.助理岗位目的:通过助理岗位的助理人员,有效管理各自代理团队现场成交数据。

职责:以新城各类报表的标准格式为前提依据,有效管理统计与汇总相关数据。

驻场代理机构助理人员各自汇总报表后,按月度为单位轮值,负责与新城公司的工作对接,包括但不限于汇总上报项目的各类报表等工作;确保明源系统的准确录入与维护。

确保新城各类报表数据准确、定时提交。

确保签约资料责任到人,执行签收登记管理。

负责礼品、办公用品、客户资料的签收登记管理。

完成甲方代表交待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人员规范要求1、客户确认岗内必须保证有且仅有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员站岗,不允许出现多家公司销售员聚众闲聊或者争相拉客的现象。

2、联合代理销售团队任何一方也不能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及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

若有任何一方出现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或者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另外一方可取证交由甲方,出现一次,则在该代理公司销售佣金中扣除一套;出现两次,则扣除2套,以此累加。

3、联合代理下的销售案场控台内业务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人,其余业务员可到办公室或按照甲方代表规定区域等候接待客户;销售员必须按照客户确认岗的轮排顺序,需要补位的业务员必须在控台岗内等候并及时补位;4、控台内业务员行为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聚众聊天。

六、设立原则:1.客户界定原则1)现场来访客户通过大众媒体渠道(包含报媒、电视、户外等)自然到访,以明源系统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接待归属。

若明源系统保存完整客户记录(至少符合姓名、电话、客户需求房源),界定客户接待归属明源系统所示代理机构客户记录首次接待销售人员继续接待。

若明源系统无客户记录则视为首次来访。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2)在客户接待中如发生两组业务员同时接待同一组客户,如:甲业务员正在接待或已经定购的客户被乙方认出曾在甲方之前接待过,具体判定可分以下两种情况:A•当甲方是首次接待,则在乙方提供之前7天内接待、联系记录后该组客户交由乙方接待,房屋的成交佣金与面积均由乙方获得;但如果乙方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的接待与联系记录,则该套房屋归属甲业务员。

B•当甲方已经是二次或以上接待,而乙方能提供之前7天的接待或联系记录,则该组客户仍由甲方业务员继续接待,但该套房屋一旦成交则奖金与面积由两位业务员共同平分。

C当一个购买单位(家庭)的不同成员先后分别由两家公司业务员合理接待,且均具有7天以内的接待、回访记录,则该套房屋成交金额与面积由双方业务员平分。

D•当新客户进场时若有老客户同时陪同到场,则可由老客户指定的业务员接待。

但之前已经确认业务员接待的客户则仍由原业务员进行接待。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E•客户归属一旦划分,其他业务员不得与该客户进行联系,以免说辞信息不统一导致客户流失。

3)现场来访客户通过驻场代理机构开拓场外渠道(包含二手中介门店、巡展、大客户团购、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等),以场外渠道开发登记的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不影响该驻场代理机构轮值接待岗的销售人员轮值接待顺序。

若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场外渠道开拓,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并在明源中录入电话回访的具体情况,以便后期核实。

若所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客户,在回访前明源系统已经出现来访或来记录,则应界定归属之前接待的团队。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出现直系亲属重复登记,界定直系亲属以同一组客户计算原则,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交叉时,界定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给予明源系统对此类客户记录进行更改团队接待记录。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4)公司安排的关系户的接待及业绩划分来访首接归属原则:客户已先有来访(要有明源记录为证),然后找到领导关系,领导安排保留,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业绩应仍归属首接销售员;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不管是否是领导安排),业绩仍归属该首接销售员。

无来访轮流原则:在领导安排保留前,被保留客户根本无来访,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由项目营销经理安排,遵循两家一家一套轮流的原则;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仍然由原销售员继续办理,业绩划分归属该销售团队)。

特殊情况:一家有不同成员分别来看:a)如果告知其家庭成员有来看过,则你们有义务将该客户继续引导至曾接待的业务员,如果成交,业绩归属首接公司。

b)如果未告知家庭成员关系,被两家分别接待,则如果该户成交:如果合同中只有一家接待的客户名字,则业绩归属该家;如果两家接待的客户名字都出现在合同中,则业绩两家平分,销售手续由来办理客户的对应业务员办理。

c)特殊情况举例:客户A B同属于X家庭(包含泛义的关系“家庭”),客户A先来访由世联S接待;客户B后来访由新联康J接待。

如果B告知J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则J有义务将B引导至S;如果该户成交(不管合同中有几人名字),则业绩归属So如果B未告知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后续S和J仍分别接待A和B;如果该户成交:如果合同中只有A名字,则业绩归属S如果合同中只有B名字,则业绩归属J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如果合同中有A、B,则业绩两家平分,事务是哪个客户来办的则由其对应业务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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