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领退料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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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正式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正式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企业火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火工品的使用、领取、退还等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火工品使用、领取、退还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凡涉及火工品使用的活动必须经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章火工品的使用第六条火工品的使用必须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七条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火工品的存放、使用、销毁等工作。

第八条火工品的使用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第九条使用火工品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火工品的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在无关人员存在的场所使用火工品。

(二)禁止私自改变火工品的组装结构。

(三)禁止携带火工品参加聚会、集会等活动。

(四)禁止使用过量的火工品。

第三章火工品的领取第十一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第十二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由专人进行,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领取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和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领取火工品的人员必须在领取前进行核对,确保领取的火工品种类、数量和规格等与登记一致。

第十五条领取火工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火工品的清退第十六条火工品的清退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七条清退火工品必须经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出具清退证明。

第十八条清退火工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清退火工品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火工品种类、数量、规格、清退原因等。

第二十条清退火工品必须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二十一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火工品的使用、领取、清退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板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板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板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企业职能部门在使用、领取和清退火工品方面的安全和规范,确保人员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职能部门对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内全部员工对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

三、管理标准1. 火工品使用1.1 员工在使用火工品前,必需接受企业安全培训,并熟识火工品的相关安全知识。

1.2 火工品仅可在规定的场合和工作区域内使用,禁止擅自将火工品带出或使用于其他非安全审批的工作环境中。

1.3 火工品使用前,必需检查其规格、质量和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使用过期或已损坏的火工品。

1.4 使用火工品时,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爆服、防爆眼镜、防静电鞋等。

2. 火工品领取2.1 火工品领取必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事先经过企业领导批准。

2.2 职能部门负责人需提前向企业领导提交火工品领取申请,明确申请数量及用途,并说明安全措施。

2.3 领取火工品的员工必需在相关部门记录中填写领用单,认真说明领用数量、用途、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3. 火工品清退3.1 火工品在使用完毕或者过期后,必需及时清退。

3.2 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火工品的清退工作,确保全部清退,并严禁私自保存或转借他人。

3.3 火工品清退时必需填写清退单,认真记录清退数量、清退时间以及清退原因。

3.4 清退的火工品必需由指定人员进行安全处理,严禁随便丢弃或擅自处理。

四、考核标准1. 管理合规性考核1.1 使用火工品的员工必需参加企业安全培训,并依照规定使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火工品的将被视为不合格。

1.2 未依照规定场合和工作区域使用火工品的将被视为不合格。

1.3 使用过期或已损坏的火工品的将被视为不合格。

1.4 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或佩戴不符合要求的装备的将被视为不合格。

2. 领取和清退记录考核2.1 领取火工品的员工必需填写领用单,认真记录领用数量、用途、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填写的将被视为不合格。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火工品的领退料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火工品的领退料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涉及火工品的领退料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必须配备专门负责火工品领退料管理的人员,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领料管理第五条火工品领料属于生产领域,请先通过公司规定的领料程序进行操作。

第六条任何人员在领取火工品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

第七条领料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并在领料单上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领料人员姓名、领料日期、领料数量等。

第八条领料时必须严格按照领料单上的数量领取,不得超量领料。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领取,必须经过领料人员和负责人的审批,并在领料单上注明原因。

第九条领料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料单,不得私自篡改或透露给他人。

领料单遗失时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补办手续。

第十条领料人员领料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贮存要求进行储存,确保火工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火工品领料的登记、存储、使用等操作必须通过专门的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操作。

第三章退料管理第十二条火工品退料是指生产中未使用完毕的火工品需要返还仓库的过程。

第十三条退料必须经领料人员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退料时必须将剩余火工品按照贮存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安全运输。

第十五条退料时必须填写退库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退料日期、退料数量、退料原因等信息。

第十六条退料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检验,对退回的火工品进行质量检查。

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检验合格后,退料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将退料交给仓库保管人员,并填写交接单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退料记录必须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或核对。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合理使用,以及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火工品的领用、归还和清退的程序和责任,保障火工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和岗位领用和归还火工品的管理工作,涵盖所有公司内使用和管理火工品的人员。

三、术语和定义1. 火工品:指烟花爆竹、礼花、焰火、焰花、烟雾制剂等具有燃烧、爆炸、喷射、闪光、烟雾等特性的物品。

2. 领用:指授权人员经过合理程序获取火工品的过程。

3. 归还:指使用完火工品后按规定的程序返还给库房或管理人员的过程。

4. 清退:指火工品因损坏、变质、过期或其他原因不再适用时,按规定程序予以报废或销毁的过程。

四、火工品的领用1. 领用程序1.1 申请:需取得火工品的部门或个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申请目的、数量、用途、日期等信息。

1.2 批准: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风险评估,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意领取火工品。

1.3 领取:经批准后,申请人携带批准文件,搭配单位提供的专用火工品领用单,到指定库房领取火工品。

1.4 记录:库房管理员在领用单上记录领用的火工品种类、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2. 领用责任2.1 申请人责任:提供准确的申请信息,并确保火工品的使用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2.2 上级主管部门责任:审批申请,核实申请人的资质和用途的合理性。

2.3 库房管理员责任:核对领用人身份,并核实申请人是否持有合法的火工品使用证,并记录领用情况。

五、火工品的归还1. 归还程序1.1 使用完毕:使用完毕的火工品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置。

1.2 归还通知:使用火工品的部门或个人应在使用完成后的24小时内,将使用完毕的火工品归还的意向书面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1.3 上级主管部门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火工品的情况后,签字确认同意领取火工品,并告知归还的具体要求和期限。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火工品领退料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部对火工品领退料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安全、高效、可靠地完成领退料过程。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对火工品进行领退料的工作。

第二章火工品的领料2.1 领料依据2.1.1 领料单领料人员在领料时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领料日期、领料部门、领料人员、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用途、领用原因、单位、使用地点等信息。

2.1.2 批准人签字领料单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的批准,批准人员需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2.1.3 联系人电话领料单还需填写联系人电话,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领料人。

2.2 领料流程2.2.1 提交领料单领料人员在填写完领料单后,需将领料单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审批。

2.2.2 审批通过领料单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审批通过后,领料人员可凭审批单到指定的仓库或物资管理部门领取所需的火工品。

2.2.3 领取火工品领料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到仓库或物资管理部门领取所需的火工品,领取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和领料单。

仓库或物资管理部门需按领料单上所列的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批号等信息核对并进行发放。

2.3 领料后的责任2.3.1 安全存放领料人员需将领取的火工品安全存放,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2.3.2 定期盘点领料人员需定期对存放的火工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2.3.3 按规定使用领料人员需按照领料单上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火工品,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2.3.4 及时报废领料人员在发现火工品过期、质量问题或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向仓库或物资管理部门报废处理。

第三章火工品的退料3.1 退料依据3.1.1 退料单退料人员在退料时必须填写退料单,退料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退料日期、退料部门、退料人员、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因、验收人员、单位等信息。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3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3篇)

2024年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火工品的领取、发放及管理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定: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提前提交申请。

申请过程中,爆破人员需正确填写支领单,并由库房工作人员仔细核对爆破人员的作业证件,确认无误后,依据支领单所列品种和数量,配发相应火工品。

若发现身份信息与证件不符,或使用伪造、过期的证件,必须当场扣留相关人员及其证件,并移交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在火工品发放硐室的台帐管理中,任何因填写错误导致的更改,都必须由更改人盖章确认。

更改时,应避免涂抹,而是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横线,并在上方或右侧书写正确的数字。

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台帐页码。

若因帐目杂乱确需重填,应确保保留原帐页以备查。

现场班组长需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进行全面监督。

爆破作业完成后,放炮员应在班组长监督下,现场清点炸药和雷管的数量,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确认,确保爆破作业任务完整无误。

剩余的火工品应及时退回药库。

火工品发放硐室应留存现场班组长的姓名和签字样本,以供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

替班的班组长如未在药库留存姓名和签字样本,应在班后及时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火工品退库时,雷管应由爆破员亲自携带,背药工应与爆破员同行。

库工需严格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的身份,如人证不符,应拒绝发放火工品。

严禁一人代替多人进行退库操作。

若火工品消耗单上的消耗数量有改动,必须得到现场班组长的签字确认。

爆破员和库工需定期检查爆破材料箱,确保箱盖闭合严密,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以防雷管和药卷丢失。

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应将其存放在发放硐室中,归入原爆破员的个人专用架,以便其再次领取使用。

电雷管在发放给爆破员前,必须进行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于编码严重毁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雷管,应按照报废处理,不得发放使用。

在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前,必须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查,并记录在案,同时确保脚线扭结成短路。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3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3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2)1.制度介绍(1)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规范火工品的支领与清退流程,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4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4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火工品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对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火工品的申请、领取和清退,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三、申请和审核1. 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火工品的使用申请,并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使用原因和场景。

2. 部门主管需将申请表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需核实火工品的种类、数量和使用场景的合理性。

3. 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火工品的领取1. 审核通过的火工品申请,申请人凭借审核结果通知单,在公司指定的库房领取所需的火工品。

2. 领取火工品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并在领取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3. 领取人员应仔细阅读火工品的使用说明书,并确保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火工品的使用1. 火工品的使用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将火工品用于非法用途。

2. 使用火工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保证操作安全。

3. 每次使用火工品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火工品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六、火工品的清退1. 已使用完毕的火工品应由使用人员将残余火工品回收并妥善保存。

2. 火工品过期或损坏的,需及时报告所在部门主管,由主管负责将其送至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清退。

3.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验库房中的火工品,并对过期的火工品进行清退。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火工品使用、领取和清退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 如因违规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保证火工品使用、领取和清退的程序符合本制度要求,并积极参与相关培训。

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精选)

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精选)

火工品领退、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内火工品的领退、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提高员工对火工品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涉及火工品领退、使用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实验、办公等各个环节。

1.3主管部门火工品领退、使用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执行。

第二章火工品领退流程2.1领用申请2.1.1领用部门/人员需领用火工品的部门或个人提出领用申请,包括具体用途、数量等。

2.1.2领用审批领用申请需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保领用用途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2.2领用手续2.2.1领用单填写经审批后,领用人填写领用单,明确火工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2.2.2领用单审批领用单需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

2.3领用实施2.3.1领用操作领用人员按照领用单的内容领取火工品,并签署确认。

2.3.2记录保存领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相关领用记录,确保领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4领用追溯2.4.1定期追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火工品领用情况进行追溯,确保领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4.2异常追溯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追溯领用记录,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火工品退库流程3.1退库申请3.1.1退库部门/人员需退库的部门或个人提出退库申请,注明退库原因和数量。

3.1.2退库审批退库申请需经退库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保退库原因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3.2退库手续3.2.1退库单填写经审批后,退库人员填写退库单,明确火工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3.2.2退库单审批退库单需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退库。

3.3退库实施3.3.1退库操作退库人员按照退库单的内容将火工品归还库存,并签署确认。

3.3.2库存更新退库后,安全管理部门更新库存记录,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4退库追溯3.4.1定期追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火工品退库情况进行追溯,确保退库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一、引言火工品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品,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们制定了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退还流程,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使用火工品的部门和人员。

三、定义1. 火工品:指烟花爆竹、烟火草及其它具有火药性能,能通过燃烧、爆炸产生特定效果的物品。

2. 领取:指从仓库或指定部门获取火工品,并用于工作需要。

3. 退还:指将已使用完的或有残余的火工品按规定程序归还仓库或指定部门。

四、使用火工品的条件1. 在进行工作任务或活动中,确实需要使用火工品的;2. 使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 确保火工品使用地点符合安全要求,有专门的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五、火工品的领取1. 申请:火工品的使用需提前申请,明确使用日期、时间、地点和用途,并填写《火工品领用申请表》。

2. 审批:申请提交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火工品。

3. 领取:领取火工品前,经办人员核实申请表、审批意见并进行登记,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4. 管理:由专人负责领用火工品的管理,确保入库、出库、库存记录准确无误。

六、火工品的使用1. 遵循操作规程:使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 做好防护措施:使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3. 实施警戒措施:使用火工品的范围应设立警戒线或警戒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监测气象条件:在恶劣的气象条件下,暂停使用火工品,避免风险的发生。

5. 严禁违规操作:禁止私自使用与工作任务无关的火工品,禁止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火工品。

七、火工品的清退1. 清点核对:火工品的退还需由领用人进行清点核对,确认火工品的类型、数量和质量。

2. 归还手续:填写退还申请表,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火工品的退还。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模版(3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模版(3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模版火工品属于危险、易爆物品,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1、所有出入火工品库的人员,必须遵守火工品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领用火工品时,由工点技术负责人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记录》单,交该工点爆破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爆破员必须按照技术负责人开具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的数量进行领取,并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签认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若爆破员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对其它人员概不予发放。

3、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技术负责人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

4、未用完的火工口,由爆破员按类别分类存入防爆箱内,并填写《防爆箱火工品出入记录》。

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火工品,在炸药库进行退库处理,处理时,爆破员必须及时将所退回的火工品交于库房,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退库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非爆破员进行退库,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签收所退回的火工品。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除防爆箱内存放的)退回库房的爆破员、将作出严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此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签认必须完整,对于思想麻痹大意漏签的,对漏签者给予严肃处理。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模版(2)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火工品领退料流程,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火工品领退料的部门及人员。

三、定义和缩写1. 火工品:指炸药、雷管、引信、信号弹、烟雾弹、闪光弹等易燃易爆物品。

2. 领料:指从仓库或专门存放火工品的地方取出火工品使用。

3. 退料:指将未使用完的火工品返还至仓库或专门存放火工品的地方。

四、责任与权限1. 仓库管理员负责火工品的存储、发放和记录。

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

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

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第一篇: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火工品领用及退库管理办法1、领用火工品时,由各施工作业队领工员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交由当班爆破员与施工外协队领料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库当班管库员与领料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开具的的数量进行发放与领取,并办理签认手续,以备月底统计和各使用单位进行查核,若爆破员与施工队领料员领料时任何一方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发放。

2、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爆破员与施工队领料员及现场领工员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

发现实物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同时原路返回仔细沿途查找。

3、施工现场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现场值班员、施工队领料员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核实、注明时间,对于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立即向火工品仓库进行退库处理。

4、退库时,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及施工队领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三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退库时火工品库管库员必须认真核点所退火工品数量是否与《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相符,对于数量不符的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通知派出所,对所退火工品应当按实数给予退库。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退回库房的爆破员、施工队领料员,将作出待岗的处理;因不及时退库造成火工品短少,丢失被盗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所有施工地点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都应在最后的退库手续签认完毕后交由火工品库管库员统一保存;若没有退库的,应当在该工点下次领取火工品时交于管库员,否则火工品管库员将不予发货;管库员在收取《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时应当查看各签认是否齐全,若签认不全应向物资部通报。

7、《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是火工品领、用、退过程记录控制的重要依据,火工品保管员应对《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进行妥善保管,并在月底按工点进行汇总交与物资部。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2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2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火工品的支领和清退工作的监管,确保人员和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所有部门和单位对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及清退管理。

第三条火工品包括烟花、爆竹、炮竹等燃放器材及炸药等爆破器材。

第四条使用、领取、清退火工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范操作。

第二章火工品的使用第六条需要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具体用途和使用地点。

第七条火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使用火工品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操作方案,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火工品的使用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禁止在无关区域或没有安全隐患排查的区域使用。

第十条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范围、超使用次数或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使用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上报。

第十二条火工品使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的清点,核实使用情况和剩余数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火工品的领取第十三条需要领取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具体用途和数量。

第十四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在领取前向领取人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指导。

第十五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擅自转借、私自保存或乱放。

第十六条领取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领取用途使用,不得转卖或私自处置。

第十七条领取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要对领取的火工品进行安全保管,确保不被盗窃、遗失或损坏。

第十八条领取火工品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后,应及时清点剩余数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火工品的清退第十九条涉及到火工品的设备、器材等到期或报废时,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办理清退手续。

2024年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二篇)

2024年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二篇)

2024年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1、火工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门审核后,在申请报告上签批认可,由物资部门填发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2、使用单位申请,应由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及项目部现场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如签字不齐全,不得申请报批。

3、使用单位申请火工品的数量必须真实,严禁申请数量的随意性,如发生严重超量进行批准的,与实际不符的谁签批谁负责,如产生后果的追究责任。

4、现场领取,必须按有效证件人到火工品存放保管库内领取,领取人必须是爆破员、押运员、安全监督员。

5、库管员必须审核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全有权停止发放。

6、库管员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发放,并按申请如数发放,做好领取台帐,记录发放的数量及编码,并签字认可有效。

7、严禁领用途中雷管、炸药同时出发或混用同一车辆运输到现场,无论采用人工搬运或车辆运输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检验合格,无故障无安全隐患等要求,否则不得发放,运输途中严禁在集市、村镇内、学校等停留。

9、火工领取运输到现场后,必须按申请数量进行点收并做好记录,点收应在现场临时保管员及项目部安全部门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记录必须把数量编码记录在册双方签字认可。

10、爆破过程中现场必须做好爆破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录爆破的地点或里程详细位置、爆破物品编码及数量。

11、爆破现场装药完毕后,应在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清理点收,对剩余的雷管、炸药登记签认后立即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退回库内,双方签认后方可完成。

2024年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二)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火工品在各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火工品的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标1. 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通过制定规范的使用标准和操作流程,减少火工品使用过程中的事故风险。

2. 降低火工品对环境的影响:建立环境友好型的火工品使用与清退体系,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浪费。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版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行为,维护单位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和领取火工品的人员。

第三条火工品指的是烟花爆竹、礼花、烟火器材等易燃爆炸物品。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火工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减少火灾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第二章火工品的使用第五条使用火工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需要使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获得相关操作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七条在使用火工品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和场地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高风险的火工品使用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安全评估。

第三章火工品的领取第九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火工品的领取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填写领取申请表。

第十一条领取申请表必须包括领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领取数量和用途等信息。

第十二条领取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操作证件,以及与领取用途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领取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有足够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四章火工品的清退第十四条火工品的清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使用完毕的火工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绝不能随意丢弃或存放。

第十六条火工品的清退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填写清退申请表。

第十七条清退申请表必须包括清退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清退数量和原因等信息。

第十八条清退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清退依据文件。

第十九条清退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有足够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第二十条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取人员和清退人员对使用和清退的火工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2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2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1、火工品支领,必须根据现场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爆破员填写好支领单,库工核对爆破员作业证,无误后按支领单发给同等数量和品种的火工品。

发现人证不符或用假冒、过期证件时,必须将人和证件一同扣留,交保卫部门处理。

2、火工品发放硐室台帐上有因填写错误而改动的地方,必须有更改人盖章;改写时不能涂抹,只能在错误的数字上打一横杠,然后在其上方或右边写上正确的数字。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撕毁帐页;因帐目太乱确需重新填写时,必须保留原帐页。

4、现场班组长必须监督爆破器材的使用情况;爆破作业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在现场班组长监督下清点炸药和雷管数量,现场填写消耗单,并由班组长现场签字,直至完成爆破作业任务;剩余火工品及时退回药库。

5、火工品发放硐室必须留有现场班组长姓名和签字笔体样本,以便火工品管理人员或检查人员核对;对替班且原来没有在药库留下姓名和签字笔体的班组长,班后要到药库进行登记。

严禁爆破员或其他人员代替现场班组长在火工品消耗单上签字。

6、剩余爆破材料退库时,雷管必须由爆破员携带;背药工必须和爆破员同行;库工必须核对退库的爆破员和背药工,发现人证不符严禁发放火工品;严禁一人代替多人退库。

7、火工品消耗单上有改动消耗数量的地方,必须经现场班组长签字。

8、爆破员和库工要经常检查爆破材料箱,对箱盖盖不严和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理,一面雷管和药卷窜出丢失。

9、对于退回的零散电雷管,库工将其存入发放硐室爆破员个人专用架,仍归原爆破工再次领取使用。

10、当电雷管的编码严重毁损或其它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发出,按报废电雷管处理。

11、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样本(2)火工品在各行各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品。

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各单位及个人应遵守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2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2篇)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火工品领退料的操作流程,保障工作安全,确保火工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适用于所有涉及火工品领退料操作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和缩写1. 火工品:指各种具有爆炸性能的物质或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烟火、炮弹、炸药等。

2. 领料:指从仓库或指定地点取出火工品的行为。

3. 退料:指把未使用或未损坏的火工品返还到仓库的行为。

三、领料操作流程1. 申请领料(1)领料人员填写《火工品领料申请表》,包括领料物品、数量、用途、领用日期等。

(2)申请表需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2. 安全检查(1)领料人员对领料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破损、泄露等情况。

(2)领料人员需佩戴防护服、防静电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3. 领料登记(1)仓库管理员核实申请表和领取人的身份,并记录领料信息。

(2)领料人员在《领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领料。

4. 签收确认(1)领料人员领到火工品后,请领料管理员进行签收确认。

(2)领料管理员核实物品数量和规格,并在领料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 使用操作(1)领料人员必须按照所申请的用途和规定操作。

(2)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火工品。

四、退料操作流程1. 填写退料申请(1)领料人员填写《火工品退料申请表》,注明退料原因、数量等详细信息。

(2)申请表需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2. 安全检查(1)领料人员对申请退料的火工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未使用或未损坏。

(2)领料人员需佩戴防护服、防静电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3. 退料登记(1)仓库管理员核实退料申请表和退料人的身份,并记录退料信息。

(2)领料人员在《退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退料。

4. 检验合格(1)仓库管理员对退料物品进行检验,确保完好无损。

(2)合格的物品进入库存,不合格的物品上报。

五、安全注意事项1. 领退料操作前需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

2. 火工品领料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穿拖鞋、螺丝帽、饰品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物品。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

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火工品是指能够发生爆炸或燃烧的化学品,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火工品的合法使用和妥善处理,制定火工品支领、清退制度十分必要。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火工品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本制度针对火工品的支领和清退过程进行规范,包括火工品的申领程序、审核流程、使用规范、储存要求和清退流程等。

在制定本制度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

第二章火工品支领制度2.1 申领程序2.1.1 申领单位应在使用前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领表格,包括火工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1.2 申领单位应提供相关证件和执照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使用火工品的资格。

2.1.3 申领单位应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和应急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联系。

2.1.4 申领单位的申领请求应提交给管理部门,并由其负责审核和批准。

2.2 审核流程2.2.1 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申领单位的资质和合法使用火工品的需要,确保安全合理。

2.2.2 管理部门应根据申领单位的用途和所需数量,合理安排火工品的供应和配送。

2.2.3 管理部门应在审核通过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知申领单位前往领取。

2.3 使用规范2.3.1 申领单位在使用火工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数量使用,严禁私自超量使用或转借给他人。

2.3.2 申领单位应根据火工品的特性和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确保使用过程安全可控。

2.3.3 申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火工品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数量,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样本(2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样本(2篇)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样本1、火工品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门审核后,在申请报告上签批认可,由物资部门填发料单作为结算依据。

2、使用单位申请,应由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及项目部现场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如签字不齐全,不得申请报批。

3、使用单位申请火工品的数量必须真实,严禁申请数量的随意性,如发生严重超量进行批准的,与实际不符的谁签批谁负责,如产生后果的追究责任。

4、现场领取,必须按有效证件人到火工品存放保管库内领取,领取人必须是爆破员、押运员、安全监督员。

5、库管员必须审核申请手续是否齐全,手续不全有权停止发放。

6、库管员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发放,并按申请如数发放,做好领取台帐,记录发放的数量及编码,并签字认可有效。

7、严禁领用途中雷管、炸药同时出发或混用同一车辆运输到现场,无论采用人工搬运或车辆运输必须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规定,检验合格,无故障无安全隐患等要求,否则不得发放,运输途中严禁在集市、村镇内、学校等停留。

9、火工领取运输到现场后,必须按申请数量进行点收并做好记录,点收应在现场临时保管员及项目部安全部门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记录必须把数量编码记录在册双方签字认可。

10、爆破过程中现场必须做好爆破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录爆破的地点或里程详细位置、爆破物品编码及数量。

11、爆破现场装药完毕后,应在各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清理点收,对剩余的雷管、炸药登记签认后立即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退回库内,双方签认后方可完成。

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样本(2)一. 导言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问题,为了规范火工品的使用,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制定火工品使用领取清退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提高火工品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 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火工品的使用、领取和清退流程,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风险,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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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291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
Initiating and Returning Materi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火工品属于危险、易爆物品,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所有出入火工品库的人员,必须遵守火工品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执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

2、领用火工品时,由工点技术负责人开具《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记录》单,交该工点爆破员到火工品库领取,爆破员必须按照技术负责人开具的《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的数量进行领取,并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签认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若爆破员不在,火工品库管库员对其它人员概不予发放。

3、火工品到达使用现场时,必须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在《火工品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实用的火工品和未用完的火工品,技术负责人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
审批使用签认单》上进行数量签认。

4、未用完的火工口,由爆破员按类别分类存入防爆箱内,并填写《防爆箱火工品出入记录》。

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火工品,在炸药库进行退库处理,处理时,爆破员必须及时将所退回的火工品交于库房,爆破员与火工品库管库员办理退库手续(双方都必须签认),并详细注明退库时间,非爆破员进行退库,火工品库管库员将不予签收所退回的火工品。

5、对未能及时将所剩余火工品(除防爆箱内存放的)退回库房的爆破员、将作出严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此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签认必须完整,对于思想麻痹大意漏签的,对漏签者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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