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大全选题(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大全选题(2)国际经济法论文篇1试谈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那么它必然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
在经济全球化加快的背景下,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和更改,是在南北矛盾—交锋—磋商—妥协—合作—协调—新的矛盾中曲折行进的。
如何扩大和加强众多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事务的发言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有关的“国际游戏规则”或行为规范制定得更加公平合理,从而更能促进建立起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面临这一客观需求,国际经济法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一)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
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
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活动。
例如,服务业是否开放,开放的程度如何,是国内管辖事项,而现在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业的自由化也予以规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各国、各地区经济互赖性增强,这种国际法调整各国国内经济活动的趋势定会不断增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也会不断扩大。
(二)国际经济法的统一趋势明显加强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趋同化。
一方面,处理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不仅数量日益增加、作用日益增强,而且各国规制市场方面的经济立法出现趋同现象。
实体法统一化最为显著的范例就是以WTO为代表的各类经贸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
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统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的TRIPS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村有争议,在此情况下,人为地把调整某一经济关系的内容相同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割裂分离成为两个部门是没有意义的。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方法应用硕士论文(共4篇)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方法应用硕士论文(共4篇)第1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含义“经济全球化”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得到认可,但关于其概念的定义却众说纷纭。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
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则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大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解释:首先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世界各国经济联系逐渐加强,原先局限于各个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体制与经济活动在全球化进程中融为一体,世界经济自由市场逐步形成,各国之间的依赖程度日渐提高;其次,世界各国国内经济规则不断趋于一致,世界经济逐渐互通互融;再次,为了构建和谐的世界经济体制,国际经济协调机制日益强化,各种多边或区域组织对世界经济的约束与规制日益显著。
总的来讲,经济全球化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先进科技和生产力为手段,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最大利润和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分工、贸易、投资、跨国公司和要素流动等,实现各国市场分工与协作,相互融合的动态过程。
在经济全球化的驱使下,为了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关系的客观需要,二战后,在突破传统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合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形成了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加深了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这就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其他国家的利益和世界经济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际经济法学法律学科研究论文
国际经济法学法律学科研究论文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竞争越来越激烈。
这种情况下,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种法律体系逐渐成为国际社会中最为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
因此,国际经济法学成为当代法学领域中备受关注的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
国际经济法学的核心是研究和分析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
与国际法不同,国际经济法研究的焦点在于国家之间发生的商业活动和经济交易,而不是政治、安全和领土等问题。
因此,国际经济法的研究领域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务法等。
在当今的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
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并与其他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议,这就需要研究国际经济法来解决各种经济争端和纠纷。
同时,全球金融危机和全球化带来的影响也使得国际经济法研究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在国际经济学研究中,法律学科研究论文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需要深入探讨其发展历程、发展趋势和规律等方面。
其次,研究论文可以为国际经济法建设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的思路。
最后,研究论文还可以为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意见,促进学科之间的融合和交叉研究。
在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中,研究论文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
其中包括国际贸易法的规范体系、国际投资法的法律机制以及国际金融法的基础理论等方面。
此外,论文研究的重点还包括国际经济法法规的制定、国际经济争端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国际经济征税问题等重点问题。
这些研究对于理解国际经济法的本质和规律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撰写国际经济法学研究论文时,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充分考虑本国法律和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建立有机的融合关系。
其次,需要深度分析国际经济法规相关条款的适用和解释,探讨其背后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
最后,需要对国际经济法规的实施和执行进行深入剖析,寻找其实现机制和应用价值。
经济法论文范文5000字(必备12篇)
经济法论文范文5000字(必备12篇)摘要: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对国际经济的发展以及对有关国际经济实体产生了巨大影响。
笔者拟在对其概念的界定基础上,对国际经济法的历史进行相关的梳理,并对其思想做出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论文一、国际经济法的一般价值国际经济法是各种规范的总称,主要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税收和运输关系。
国际经济法运用自身的调整角度、调整范围、规则模式以及运作机制,让这些价值具有新的特定的意义,就是要达到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的目的。
(一)秩序在确立国际经济法的时候以及在确认国际经济法秩序方面的时候这其中的好处便体现在国际经济法的秩序价值上。
秩序的体现是体现在国际交往中的不同层面,拿各国的关系来讲,国家之间的力量比较、竞争与合作便是一种秩序;就国家对个人的管制来看,该国的涉外经济秩序是由独立的政府管制变演变而成的。
(二)自由追求自由是人类一直向往的。
在国际经济法的范畴里,对自由的定义主要包括了国家赋予个人的交易行为和国家本身的经济自由。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在国际法上,制定宏观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自由的含义主要是体现在国家主权的经济领域原则上。
2.在现代拥有主权的国家不单单对涉及本国的经济活动的管制上给予自由,还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维护本国的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
3.商人的作用便是完成跨国经济活动。
国家赋予了商人们自由交易的权利,商人们追逐着自己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还使得国家有关产业得以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国家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正义经济公平和经济正义是国际经济法正义价值的两个分支。
公平是一种利益分配的算术平均或者是几何平均。
正义便是法律使强者和弱者之间有所缓和,并且起到保护弱者的地位和实现生态正义的目的。
(四)效率就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及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来讲,这其中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国际经济和其他资源的最优配置,在国际经济的效益方面使其大大提高。
国际经济法方面相关论文范文(2)
国际经济法方面相关论文范文(2)国际经济法方面论文篇3浅谈国际经济法中的经济主权原则摘要:经济主权原则作为国家主权在经济方面的体现,从其被国际社会确认以来,在国际社会的经济往来种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保护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贸易中的地位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在面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等问题时,经济主权原则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如何合理地解决这些挑战成为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得不面对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经济主权原则;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挑战我们知道,在法学的诸多学科之中,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部门法。
部门法都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也不能例外。
所谓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精神,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指导国际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
但是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哪些原则可以被作为基本原则一直没有定论,可谓是众说纷纭。
但是,在百家争鸣的现状中也有其共性,那就是各种学说都将经济主权原则作为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经济主权原则的重要性。
一、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所谓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指的是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使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1]经济主权原则是国家政治主权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我们知道,政治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国际法权利,因而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之中,经济主权原则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主权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二)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三)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四)各东道国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时候,有权对境内外国资产进行征收或国有化,并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给予及时的补偿。
通过对经济主权基本内容的阐释,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
国际经济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论文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的法律。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法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论文篇1论国际经济法的价值追求摘要国际经济法价值论是建立在价值论基础上的有关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深层次的、系统的理性认识。
国际经济法价值观在国际经济法理论形态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相对于国际经济法较高层次的概念,对于国际经济法的规范状态和现实状态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正义、主权、自由、秩序、公平和公正等都是人们在调整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所需要的,因而被视为国际经济法价值的存在形态。
而其中正义价值应被作为国际经济法价值的基本价值。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价值正义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就是国际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
而国际经济法追求的目标就是打破原来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一个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全球合作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就是建立这个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满足国家、国际组织和个人等国际经济主体对国际经济法的渴望和需求,即国际经济法对这些主体的意义和功能。
法的价值中包括法所中介的价值,即法所中介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的价值,也包含着人们所追求的而且也是法可以中介的其他一些价值,如正义、自由、秩序、效益等等[1]。
国际经济法的价值也在于实现这些目标,并在实现的同时更为具体地体现国际经济法部门的特征,其内容包括:正义价值、主权价值、自由价值、公平公正价值,它们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又表现为不同的方面。
其中正义价值是国际经济法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
一、国际经济法的正义价值正义是社会的一种首要价值,始终被人们视为人类社会一种最基本的美德和价值理想。
正义是国际经济法的逻辑前提,国际经济法是正义的客观要求,正义因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而得以保障、发展。
正义观引导和制约着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体现在国际经济法的制度之中,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的灵魂和精神。
可见,正义是国际经济法的实质和宗旨,国际经济法只能在在正义中发现其适当的具体内容,也只能在正义中显现其价值。
2021年国际经济法论文【二篇】
【论文写作】论文通常用来指在各个学术领域进行研究,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论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法论文的文章2篇 ,欢迎品鉴!【篇一】国际经济法论文【摘要】多哈回合谈判是WTO成立以来发起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这次谈判从2001年WTO第四次部长会议启动以来,历经跌宕起伏的磋商和僵局、艰苦的讨价还价,期间因参与谈判的关键成员意见分歧过大,被WTO宣布无限期中止,后又在多种不确定因素下重新恢复,2008年7月29日,由于美国拒绝让步,美国、欧盟和中国等7个成员就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的谈判最终以失败告终。
本文拟通过分析多哈回合谈判屡陷困境的原因,进而对多哈回合谈判遇阻后国际经济法的区域化特点进行描述,最后对国际经济法的全球化与区域化并举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并尝试提出中国的因应举措。
【关键词】多哈回合TPP谈判TTIP谈判RECP谈判一、WTO多哈回合谈判受阻的原因分析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一波三折、屡陷困境。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多边管辖范围过分拓宽,谈判议题广泛而且含混WTO成立以来,多边贸易体制管辖的范围不断拓宽,直到成员国的国内规则、文化偏好甚至伦理问题等国内规则领域,这些问题非常敏感,也使得市民社会和各种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多边贸易体制,这是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一大挑战。
而多哈回合的谈判议题不仅包括农业、工业品关税、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反倾销等传统领域,还涉及渔业补贴、贸易便利化、原产地标识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全新的领域。
由于谈判议题广泛而且含混,使多哈回合谈判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最终造成多哈回合旷日持久、屡陷困境。
(二)wTO内部的决策机制存在内在缺陷和矛盾WTO的决策机制包括三种决策方式协商一致、投票和“绿屋会议”。
协商一致是其最主要的决策方式。
但各成员在经济规模、发展水平、能力建设上千差万别,WTO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让153个成员达成协议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国际经济法公平互利原则研究论文
国际经济法公平互利原则研究论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如何构建一个公平、稳定和可持续的国际经济秩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
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经济法作为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公平互利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基石之一,本文将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公平互利原则的概念和内涵公平互利原则是国际经济法中最根本的原则之一。
它同时涵盖了公平和互利两个方面,相互贯通、相辅相成。
具体来说,公平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贸易公平,即任何一方在贸易中应当受到平等待遇,不应该因为其文化、政治或经济状况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另一方面是法律公平,即所有当事方应该在同样的法律下受到平等的对待,不应该因为其身份、国籍、信仰等原因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而互利则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尊重并维护他方的利益,以达到各方共赢、增进协作的目的。
二、公平互利原则的历史渊源公平互利原则早在十九世纪末就已经渐渐成为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原则。
当时北美、欧洲等地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保护贸易主义,从而使贸易冲突和保护主义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这种背景下,公平互利原则的出现具有了历史特殊性。
当时,各种国家开始重视自由贸易,认为有必要各国间实行公平贸易。
此后,在各种国际法和公约中,公平互利原则开始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
三、公平互利原则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作用公平互利原则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必要条件。
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的进程中,公平互利原则可以起到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引导国际贸易正常发展。
公平互利原则对国际贸易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只有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各国之间的贸易才能够充分发挥自由贸易的好处,确保贸易的正常、稳定、有序的发展,避免贸易摩擦和贸易战的发生。
2、促进各国相互了解和合作。
在公平互利的体系中,各方都能够通过平等的竞争、合作和沟通而共同成长。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与国之间经济交流和合作的法律规则,它是各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维护全球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主要内容以及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述,以期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启示和参考。
一、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各国贸易法规定,但直至20世纪后半叶才形成完整的体系。
国际经济法的建立是由国家自主主权原则、民族保护主义和保障弱势国家经济利益的考虑而生。
1974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首次提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自此之后,国际经济法逐渐发展壮大,同时也吸引了足够多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的关注。
二、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贸易法规贸易法规是国际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规定了各国在进行贸易和投资时的义务和责任,如国际货物销售法、国际商事调解等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同时,还涉及到保护和促进贸易的一系列国际协定。
2.金融法规国际金融法规是指各国国际金融机构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制定的与国际金融活动有关的规章、指南和开发银行对各国的信贷和赞助的合同。
3.知识产权法规知识产权是各国在国际经济交流中的重要资源和资产,它们的保护和运用对于经济发展和创新是至关重要的。
各国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被纳入到国际经济法的范畴之中。
三、国际经济法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1.促进全球化进程国际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了全球化的进程,使得各国在遵守国际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经济交流与合作。
这样,全世界的资源和市场都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和开发,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2.构建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法为保障全球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它规范了各国在经济领域的行为及其与国家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这不仅为日益紧密的全球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份保障,同时也为世界各国内部的经济繁荣和稳定提供了支撑和帮助。
3.保障弱势国家的利益在国际经济法的框架下,各国通过谈判达成了许多有利于弱势国家发展的协议和规定,为使得这些地区的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化建立了一些有益机制。
国际经济法方面相关论文范文
国际经济法方面相关论文范文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法方面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方面论文篇1试探国际经济与国际经济法摘要:国际经济法是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及通行规则的一种反映或描述。
国际经济的历史发展以及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领域发生的四件大事表明,国际经济有着自己的运动规律和特点,其重要性也日益增强,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
相应地,国际经济法也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时间不长,因此,对于这一概念存在不同的看法,是一件自然的事。
国际经济与国际经济法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国际经济法实际上就是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及通行规则的一种反映或描述。
因此,本文拟从国际经济这一角度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及法律部门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国际经济是最古老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和经济关系,甚至可以说最初的商品经济就是"国际"经济。
马克思在论述商品经济的起源时曾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
"[1]这里所说的"共同体"就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国家"。
在原始社会里,共同体内部的成员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但在不同的共同体及其成员之间则存在交换,而且正是这种交换带来了现代意义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产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原始氏族社会的解体与消亡,商品经济不仅在国际间发展,而且在各国国内发展,并且后者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逐渐地超过前者。
在漫长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整个社会经济形态基本上是封闭性的奴隶经济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市场局限于国内,个体生产者以自己的有限剩余与他人交换,这种交换很难形成规模并跨出国界,此阶段的国际经济基本上是以满足奴隶主和封建王朝的奢侈宫廷生活及战争需要而进行的国家间的贸易。
经济法律论文(实用多篇)
结束语篇一综上所述,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之间是相互作用的,而且相互影响,那么,当世界经济格局处于不断的发展和转变过程中,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间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或者是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解决一系列的变化和问题,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机制,通过发挥执行机制的作用,有效的运用国际经济法的规则,最终确保全球经济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奠定良好基础,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篇二1、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之间关系变化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需要对国际经济法进行调整,使得国际经济法更为规范。
通常情况下,国际经济法不但指的是国际经济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了国内法规范以及国际法规范。
在对国际经济法进行调整使其更加规范时,必然造成国际经济法当中的国内法规范和际法规范间的关系发生一定的变化。
第一,“WTO”组织的成立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标志[1]。
WTO的建立原来属于国内管理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其在WTO管理的范畴内,所以国际经济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第二,经济全球化需要经济发展和规范保持一致性。
对于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之间关系变化而言,体现了国内法规范要与国外法规范可以形成一体,确保全球经济的目标与步调具有一致性,当全球的经济发展能够趋于同化,继而使得经济全球化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三,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范围逐步扩大。
当前,各个国家对经济全球化予以了高度重视与关注。
通过建立WTO,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总之,在经济全球化和WTO发展的过程中,使得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范围逐渐扩大,国际经济法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2、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十分密切目前,经济全球化深受人们的支持和关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更为提倡经济的自由化,为各国的各种经济贸易和活动能够相互促进与融合,继而为刺激经济的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由于经济全球化为多种形式的经济发展提供比较自由和宽泛的交流平台,基于此平台,国际经济法要顺应发展的趋势,有关部门间能够紧密的连续在一起,为不同经济的发展和融合提供保障,具体表现如下:首先,投资和贸易措施的关系较为密切。
国际经济法的参考范文.doc
国际经济法的参考国际经济法的参考篇1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在中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等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治目标及其它目标。
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裁。
20世纪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其使用频率越越高。
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G。
C.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
对被制裁国实行禁运以及与人员往限制。
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
重点选择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首先是强制性。
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其次是性。
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
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
国际经济法论文
国际经济法论文国际经济法是介于国际法和国际经济学之间的一个交叉学科,研究的是国际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和规则。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经济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探讨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以及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
一、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家之间的经济互动也变得愈加紧密。
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法一部分,约束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维护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有序进行。
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
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目标之一。
通过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国际投资协定的签署,各国之间的贸易障碍和投资限制得以减少,促进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有力地推动了全球化进程。
2. 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为全球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国际经济法规定了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基于公平和正义的国际经济秩序,使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更具公正和可持续性。
3. 保障各国经济安全。
国际经济法规范着各种经济活动和交易,有助于维护各国的经济安全。
通过国际经济法的规范,可以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干扰,维护各国的金融稳定和价格稳定,有利于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经济合作中的基础制度之一。
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各国之间的贸易规则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保障了全球贸易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2.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主要涉及到国际间投资合作和投资保护等问题。
国际投资法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各国境内的投资权和受保护的权利,为跨国投资提供了法律保障。
3.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涉及到国际银行和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等问题。
国际金融法规定了国际金融交易的规则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为全球金融市场和金融经济的稳定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论文
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论文篇1浅谈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是指技术、商品、服务、资本等贸易流动规模与形式的增加。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个领域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与冲击。
而就法律领域而言,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是最为深刻的。
本文则具体针对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展开探讨。
1、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影响经济全球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法也在不断地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产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些属于国内控制管辖的经济活动,现今同时属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控制,两者之间的趋同性发展加快,并且国际法规范逐渐超越国内法规范,有时国际法规范甚至处于主导地位,例如各国关税水平的大幅度下降。
其次,国际经济法各部门法之间的联系也更加密切,各种经济活动融合更为紧密,例如贸易与环境问题,针对贸易与环境,经济全球化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环境资源问题,因而环境问题也成为了一种贸易壁垒,此外也有贸易与知识产权等。
此外,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国际商法统一进程的加快,在过去的几十年当中,商人通过自主机构统一并创设了大量的商法规则,一些国家也制定出了同其他多数国家一致的法律体系,并且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制定出了统一的商法规则。
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决定国际经济法走向的主要动力2.1、商人的动力商人成为了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商人的商业行为最大目标是利益最大化,因而他们能够冲破自然认为限制,把价值规律推往各国,从而能够推动经济法向着有利于国际经济化方向发展。
首先,商人可以借组国家政府力量,推动国家创设法律体系,得到政府的认可;其次,商人可以通过编撰商事规范,并使其得到广泛的应用。
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_世界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_世界经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世界经济法论文3300字(一):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与我国经济法的完善论文【摘要】我国的经济法存在立法体系有弊端、相关立法可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法体系、市场管理法制不健全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WTO的基本法律原则,完善经济法调整对象、增强经济法的可操作性、完善经济法体系,从而最终实现我国经济法的完善。
【关键词】WTO;经济法;完善;对策经过长达十五年的谈判,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于2001年11月通过了中国的议定书,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其成员之一。
这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同样,我国经济法为了应对新形势,也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作为一个协调各成员多边贸易关系的国际机构,WTO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规范全球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WTO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基本规则。
这套基本规则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其中的三大法律原则对我国经济法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非歧视待遇原则。
WTO的非歧视待遇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包含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在贸易关系中得到的延伸,是各成员进行自由平等贸易的基本保障之一。
最惠国待遇是指假如某一成员将某种优惠条件给了另一成员,相应地它就必须把该优惠条件给予WTO的其他所有成员,任何成员都不得对其他成员进行区别对待。
国民待遇则是WTO的成员要保证本国公民、企业等在本国范围内所享受的待遇能同等地被其他成员国享受,而不应对本国和其他成员国的服务、产品或者人员之间进行区别对待。
公平竞争原则。
WTO的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各成员在进行出口贸易往来时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手段进行贸易竞争。
这就要求各成员不得实行出口补贴或产品倾销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手段使其他成员的合法利益受损。
按照WTO的规定,如果一方成员通过出口补贴或倾销的方式向其他成员出口产品,并对其他成员工业造成损害或者有发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受损成员可依法采取反补贴、反倾销等应对措施。
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2017(2)
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2017(2)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篇3:《浅谈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摘要: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地进行,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事对外经济贸易,而国家经济法的意义也就在此凸显了。
本文主要探讨了目前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以及国际经济法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和地位。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对外贸易一、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一般学者认为,国际经济法是由集中相关的几种法律相交叉渗透而综合发展的一种综合法律,并没有特定的法律名目。
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围绕各国贸易中的商品生产流通和结算支付制度以及产生相关税费的规定,甚至也包含了各国之间企业投资并购等法律规定。
国际经济法中既有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规章作为参考,也有各国内部的私法法律来辅助,同时也辅助了一些公法规范来维护企业避免双重税收,令企业遵守外贸管制等等。
可以这样说,国际经济法并不是由某个单独部门或者机构进行颁布的,而是在全球化经济大发展的环境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综合性法律产物。
对于国际经济法,目前高校和各个机构之间都没有统一的说法,更没有统一的分类,很多都是在职人员涉及到出口贸易才临时了解,所以国际经济法这个概念并没有多大的可查性,笔者在这里就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和国际经济法的核心来为大家简单描述一下国际经济法。
(一)国际经济法的范畴“法律”本身就是一个循环的体系,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中不难发现,国际经济法与其说它是来管束人们的经济行为,倒不如说它是在引导人们进行正确的经济活动。
在国际经济法的范畴中,经济自然是占了很大的比重,不仅在字面上对经济活动做出了规范约束,从社会生活实践中也提供了经济活动的指引和调整方法。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经济关系指明了经济法体系的主体和客体,规定了主体和客体所有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保障了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国际经济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的利益,在国际经济法的范畴中,能够保证国际经济活动有效高效地进行。
(二)国际经济法的核心国际经济法的核心在于国际经济法的权利本位。
国际经济法论文专集
国际经济法论文专集推荐文章国际经济法硕士论文参考热度: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2017 热度:国际经济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最全题目热度: 2017年国际经济贸易毕业论文选题热度: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热度: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以国际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国际经济法学,属于狭义国际经济法学。
广义国际经济法学是以国际经济法、国际商事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和民商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国际经济法论文专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论文专集篇1论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立法的影响[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立法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字]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影响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技术、信息、服务、资本、人员等生产要素跨国、跨地区的流动。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贸易政策和法律在矛盾中求得协调,从而促进了经济活动中统一行为规则的出现,即国际经济法。
本文将研究和讨论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立法的影响。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影响(一)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发生变化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1.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趋同性发展加快。
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使得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需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国内法规范也因此加快了与国际法规范接轨。
2.国际法规范逐渐超越国内法规范,占主导地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管理逐渐弱化,比较明显的一些例子就是,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壁垒措施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一些欧盟成员国甚至已放弃了货币发行权。
浅析国际经济法对当今世界的影响论文
浅析国际经济法对当今世界的影响论文浅析国际经济法对当今世界的影响论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论这个趋势如何影响整个中国乃至世界。
公平互利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基本原则,都会对其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职能,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以及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阐述国际经济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平互利原则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无论是从其概念、作用、效果、意义,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国际经济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发展起来,包括的内容也越来越广。
由于学说不一,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范围。
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其范围包括一切关于超越国界但是并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交易和交往的法规和制度,不论进行交往和交易的主体小到个人、法人或跨国公司。
大到国营金融机构、国际组织或机构、国家。
打破了法律各部门的界限,强调了各部门的相互合作。
狭义上的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特殊部门。
凡是国际贸易中涉及的私法问题和国内法问题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只是专门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
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21世纪之来,国际经济法学界的学着都在关注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经常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的意见法律法规而综合起来的法律体系,要分析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所以要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探讨。
(一)国际经济法统一趋势加强2001年,中国加入WTO,逐渐熟悉并适应了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导致了一些必然的国际趋势,例如国家间在各方面联系的更加紧密,更加开放;以及为每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信息的发展以及科技等方面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这个大趋势下,国家理所当然是当代的国际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国家间合作的缺失将必然影响到经济全球化长远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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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以美国立法为视角2008年12月,中国太阳能巨头皇明机关获得了高盛集团和鼎辉国际投资公司近1亿美元的注资,1此投资不禁让人联想到三年前凯雷并购徐工。
过去几年,一些行业领头的企业先后被外资入股或控股。
其中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国际纸业公司入股山东太阳纸业;2法国SEB集团入股苏泊尔;3英国RichKeen公司与统一控股完达山;4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投资湖南太子奶集团等。
5面对本国企业的"沦陷",让我们不得不深思这样一个问题:立法政策上在促进外资并购的同时,是否应就涉及国家安全之特定产业采行适度之管制措施?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一、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概述(一)外资并购内涵外资并购实际上是企业并购按照主体进行划分的一种类型,要准确理解外资并购,首先应明确并购的含义。
一般认为,并购这一概念来源于对英文Merger& Acquisitions(通常缩写为"M&A")的翻译。
目前在我国,并购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
兼并则是指公司的人格被另一公司所吸收,存续公司承受被兼并公司的财产、责任、特权与权力,被兼并公司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存在。
6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支付现金、股票或者其它有价证券为代价,收购目标公司部分或者全部的资产或股权,以取得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行为。
其次,要理解外资的含义。
外资的认定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国籍的识别问题,外国投资者一般包括外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外国公民。
对于外国私人投资者的国籍识别,比较简单,我国实行严格的国籍标准,只要是非中国国籍的外国公民或无国籍公民,均视为外国投资者。
但是对于外国企业国籍的认定,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则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解和看法,而是交叉使用"资本控制主义标准"和"设立地标准"。
7因此所谓外资并购购是指外国企业为了某种经济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手段或支付方式,兼并或收购东道国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或资产,对东道国企业参股、相对控股或控股,最终取得东道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经济行为。
8(二)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内涵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均没有统一的定义。
但从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来看,可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做如下概括: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是指一国对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并采用限制性的措施来规制该危害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行为的做法。
由此可见,要正确把握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首先必须对"国家安全"予以明确的界定。
国家安全是一个历史的,不断演变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期对这一概念都有不同的诊释。
例如佛农·戴科指出:"安全不仅是国家最终生存的欲望,而且是国家生存在重要利益和价值观不受威胁的环境中的欲望。
"9阿诺德·沃尔弗斯认为:"国家安全在客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对既定价值观构成威胁的状况,在主观意义上是指不存在既定价值观可能受到攻击的恐惧。
"10......当代世界的安全己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安全,而是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环境或生态安全等的有机结合,因此,有人将其称为"综合安全"。
11笔者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并购交易和国际形势,国家安全的宽泛理解应该是切实可行的,我国由此可以拥有合理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个案的情况享有必要的灵活度,以最终满足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另外我国还可以借鉴美国对国家安全的考虑,不再局限于直接影响军事和国防产业的并购交易,还要充分考虑到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负面作用的行业、设施、技术等。
(三)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确立的意义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产生积极效应,也可能造成消极效应。
一方面,并购行为可能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优化相关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另一方面,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如果监管不力,中国产业安全将遭重创。
大规模的外资并购将影响中国的产业格局,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以资金换取国内稀缺资源的控制权,中国大量战略性资源的外流,将成为国内经济长远发展的"瓶颈";国内企业在外资控制下,沦为国际产业链低端,民族品牌遭重创,影响自主品牌在世界范围内做大做强。
所以,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就是窗户上的纱窗,引进外资"凉风"的同时,隔阻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蚊虫",更加优化地利用外资。
12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正是基于解决外资并购中的这些弊端而应运而生。
其具体意义体现如下:第一,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有利于保障一国的国家安全利益。
13第二,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有利于防止垄断的产生。
第三,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有利于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防止产业结构的失衡。
14第四,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有利于防止一国行业过度依赖外国的技术,丧失创新能力。
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是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其经验是我国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立法的演变20世纪80年代,美国为了应对外国企业(主要是日本企业)的大范围收购,通过了1988年奥姆尼巴斯贸易与竞争法(the 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第5021节,修订了《1950年国防生产法》(The 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 的第721节,也就是"埃克森一费罗里奥修正案"(Exon-Florio amendment)。
该法也就被称为"埃克森一费罗里奥条款"(Exon-Florio provision,以下简称1988年法)。
15该法成为美国规制外资并购、保护国家安全的基本法。
为确保1988年法顺利实施,其后出台了1911年的《关于外国人并购、收购接管的条例》(Regulation Pertaining to Mergers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 by Foreign Person)。
1993年《国防授权法》(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第837节(a)款对1988年法进行了修订,该修正案又被称作伯德修正案(Byrd Amendment)。
"9·11"事件使美国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安全的敏感度,再次修订《1950年国防生产法》(The defense Production Act of 1950)的第721节,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美国的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并于2007年7月26日由美国总统签署了《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简称FINSA)。
16为确保其得以实施,于2008年对1991年实施细则-《外国人合并、收购和接管》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草案》。
17 2007年和2008年美国相继出台了FINSA和《外国人合并、收购、接管条例》,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涉及到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和审查机构等方面。
对审查对象的修改,主要是对"受管辖的并购交易"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不受管辖的并购交易"做出了列举。
对审查标准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对"关键性基础设施"做出了界定,增加了CFIUS在审查时所考虑的6项因素,明确了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国家安全担忧"。
对审查程序的修改,增加了审查前磋商、交易方须提供的信息,规定了并购交易审查的重新提起程序。
对审查机构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增加和变动了CFIUS的成员,引入了牵头部门,加强了国会监督。
18(二)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具体规定1、实体规定第一,审查机关。
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修正案后,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根据《第12661号行政命令》,正式指定在美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作为该修正案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外资并购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19 1993年,在美国国会建议下,《美国第12860号行政命令》决定扩大委员会构成:扩大后的成员包括美国国家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总统经济政策助理。
2003年2月,又增加了国土安全部成员,从而使CFIUS成员发展至12名。
20第二,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FINSA及《实施细则草案》没对于"国家安全"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是列举判断外资并购交易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除了考虑传统的"国防安全"外,还将考虑所有对美国至关重要的有形或无形的系统或资产,此外,外资并购交易如果威胁到美国在关键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或影响美国的本土就业,都将被视为威胁国家安全。
21第三,国家安全审查对象。
根据《埃克森-佛罗里奥法案》,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把审查对象设定为"任何外国人对美国人的收购、合并或接管"上,其中在界定"外国人"时,对自然人和实体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自然人采取的是国籍标准,而实体采用的是控制标准。
22而在FINSA《实施细则草案》中外资"控制"行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拥有一个企业股份数量的考虑,即便是持有少数股,但只要是通过在董事会占有席位、代理股票、特殊股份、合同安排、正式或非正式的协同安排等方式而拥有直接或间接决定有关公司的重要事项的权力,无论这项权力为直接或间接行使,或行使与否,都会被视为应被审查的具有控制力的行为。
2、程序规定第一,审查程序的启动。
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启动,即:外资并购的交易方向CFIUS申报(voluntary notification),或是CFIUS成员机构向CFIUS提起机构通报(agency notice)。
23对于申报方式启动的审查程序,国家安全审查中规定了撤回制度,交易方向CFIUS进行申报后,可以在总统宣布决定之前的任何时候向CFIUS的成员主席书面请求撤回该申报。
第二,根据FINSA及《实施细则草案》,CFIUS采取逐案审查的方法,整个程序从收到企业申报起,最长不超过90天,可以分为审查(review)、调查(investigation)和总统裁决三个阶段。
其中审查期限为30天,但是对于以下三类案件则必须进入为期45天的调查期,一为经调查确实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案件,一为外国政府控制的并购案件,三为外国人拟控制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