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皮带、主井人车乘人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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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皮带、主井人车乘人规定及安全技术
措施
一、乘人规定
主皮带部分
1、乘坐主皮带的人员必须经安检室培训合格后方可乘坐主皮带入井。要求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系好矿灯、自救器。经井口、井底检身工检查合格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列队有秩序地乘坐主皮带升入井。
2、主皮带下皮带运人期间,上皮带严禁运煤。下皮带运人前15分钟时,由机运队值班队长安排井底放煤工停止放煤,安排牵引机司机将上皮带上的煤拉空,确保皮带上没有煤尾巴后方可运人。运人时间段为:
早班:06:30-07:10
中班:13:30-14:10
夜班:21:30-22:10
井口安检员必须掌握最后入井人员下主皮带的时间、地点,并与井底安检员取得联系,保证上皮带开始运煤时下皮带必须无人乘坐。
3、主皮带上皮带运人时间段为:
早班:06:30-08:30
中班:13:30-15:30
夜班:21:30-23:30
4、主皮带上皮带人煤混运时间段为:
早班:07:25-08:30
中班:14:25-15:30
夜班:22:25-23:30
其余时间段升、入井人员一律乘坐人车。
5、上皮带人煤混运时间段,要求候车室安检员、牵引机房和调度室必须搞好配合协调工作,跟班队长将本队人员在候车室集中升井。机运队底窝子给煤机司机将煤量调至300T/h,并确保放煤均匀,严禁出现间断现象。如有间断,必须及时通知井底安检员负责停止人员乘坐,并联系井口安检员待皮带运转至煤尾巴消失并汇报调度室后方可允许人员乘坐。严禁在煤尾巴后面乘坐。
6、不在规定乘人时间段内乘坐主皮带(特殊情况必须汇报矿主管领导同意),相关责任人将按“三违”严肃处理。
人车部分
1、乘坐人车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室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要求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系好矿灯、自救器,经井口、井底检身工检查合格以后,在规定时间列队有秩序地乘坐。
2、必须保持良好的人车乘车秩序,严禁超员及违章乘坐,否则按“三违”论处。
3、严禁携带超长、超宽物品,严禁将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带入车内,人车运行时必须挂好安全防护链,严禁扒车、跳车。
4、人车跟车工必须熟悉信号发送方式,必须随身携带人车专用信号发射机,发送信号必须准确。人车运行结束后将信号机送回充电室充电。
5、行车时,人车跟车工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巷道及轨道的安全状况,随时做好正常及紧急停车的准备。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主皮带部分
1、主皮带运人速度必须低于1.8m/s。
2、凡精神恍惚和过度疲劳者不得乘坐主皮带。乘坐主皮带的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且面向皮带行进方向,并注意前方主皮带架横梁及其他物体有无碰头危险,人员之间必须保持6m以上距离,严禁在主皮带上躺卧、站立、行走、打闹、严禁用手抚摸主皮带边缘,严禁随意扳动保护开关。
3、严禁在主皮带上携带炸药、雷管、易滚动或尖锐锋利的物器具;严禁携带长度超过1m,重量超过5公斤的物品乘坐主皮带。
4、乘坐主皮带时任何人不得将手、足以及随身物品伸出皮带边缘,并要密切注意声、光信号,提前做好下皮带准备,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除在规定的主井口和各乘人点上下皮带外,无特殊情况,严禁在其他任何地点上下主皮带。
6、井底候车处红外线乘人越位保护自发射点起离主皮带距离不得大于120mm,乘人挡板底沿距主皮带距离不得超过10mm。
7、主皮带各项乘人保护必须由专人每日进行1次试验,并要求有试验记录、试验人员、主管队长和队长签字。同时报矿主管领导、生产部审批。
8、放煤点停止放煤期间必须将老虎口封闭严,将溜煤筒口皮带捆绑收紧,不得妨碍乘人通过。不得有任何阻挡物,要求照明、信号齐全。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整个溜煤筒负责查看,以防卡在溜煤筒内的煤矸等物滚落伤人。
9、严禁主皮带下带和人车同时运人。
10、主皮带运人时候车室安检员必须站在皮带急停按钮处,观察入井人员下皮带的安全状况。如有意外,必须及时操作急停按钮停止皮带运转。
11、机运队必须加强对主牵引机机房监控设施的管理,机运队和矿调度室必须经常开启电脑进行录像监控,不得随意关闭。
12、放煤时主井乘人点、放煤点及乘人点的红色警示灯必须开启并醒目完好。
13、为保证主皮带人煤混运期间的运输安全,防止大块煤、矸石等异物从主皮带上滚落伤人,现对各综放队破碎机刀头高度和机运队主皮带机、综掘队的相关运输设施要求如下:
⑴、综放队一、二队破碎机刀头高度要求调整为200mm,综放三队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坚持正确使用皮带机尾的落煤筛子,严禁大块煤或矸石落入溜煤筒。
⑵、综掘一队及时将运输系统上的大块矸石进行破碎,使矸石的最大块度不得大于200mm;综掘二队、开拓一队在工作面沿岩巷掘进时,要求将块度大于200mm的岩石破碎为块度在200mm以下后方可利用皮带机运输入仓(主煤仓)。如个别大块矸石确实无法破碎时,则必须在工作面装入矿车从副井直接提升至地面。当工作面岩石断面积大于2/3时,要求在主煤仓口利用矿车全部装车后从副井直接提升至地面。
⑶、机运队必须及时完善主皮带机两侧沿线的护煤板,要求护煤板必须安装齐全、牢固可靠且不得变形、缺失;加强对主井底窝放煤工的管理,必须保证主皮带运输期间连续放煤,不得人为留有煤尾巴。人煤混运期间,如发现主皮带上留有煤尾巴,则必须马上利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和牵引机房及井底、井口安检员,待煤尾巴在主皮带上消失后方可再次允许人员乘坐主皮带。
⑷、候车室安检员必须注意候车室上部入口主皮带保护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损坏,则必须马上通知机运队进行处理。
⑸、主皮带运人期间,井口、井底安检员必须时刻注意观察主皮带的运行状况,发现存在煤尾巴、大块煤(矸石)上皮带以及大块煤(矸石)在主皮带上有滚动现象和人员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必须及时停止人员运输或停止主皮带机运行。
⑹、各采掘面系统、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后,生产部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