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元明易代观及其天命论_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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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

朱元璋的元明易代观及其天命论

杨永康

摘要:明朝建立之后,为了宣扬自己受命的正义性和合法性,朱元璋有意篡改了元明易代的历史,提出了元亡于盗贼,自己取天下于群雄的观点。他指责红巾军为盗贼,与红巾军划清界限,避免背负以下

犯上、以臣逆君的道义包袱,突出自己受命之正。在此基础上,朱元璋进一步提出“天不与首乱者”的天

命思想和“天道报施”的历史观,试图从理论上解决自己受命之正的问题,推动了儒家天命论的发展。

关键词:朱元璋;元明易代观;武王非圣人;天命论

中国古代新旧王朝交替之际,新的统治者总是想方设法证明自己受命于天,用来笼络人心。明王朝建立之后,朱元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如何看待元明易代的历史,如何解释天命,如何宣扬自己受命之正,朱元璋提出了一套系统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儒家天命历史观中所存在的内在矛盾,推动了中国古代儒家天命论的发展。

一、传统儒家天命论的内在矛盾

天命论是中国古代政治伦理基本范畴之一,它规定着皇权的正义性和合法性,历来深受重视。以殷为鉴,西周的统治者很早就形成了“天命靡常”,“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天命思想。随着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本思想的出现,“汤武受命”逐渐成为儒家天命论的重要命题之一,“汤武革命”也成为天命转移、改朝换代的理想模式。与此同时,儒家天命论中还有另一种力量发挥着更重要的影响,即以纲常伦理为核心的价值观。“天不变道亦不变”,君臣、父子、夫妻伦理关系的永恒性构成了儒家天命论的核心价值观。“君为天”的纲常观念与“民为贵”的民本思想共同构筑了儒家天命论的价值基础。通常情况下,这两种价值观相辅相成,并行不悖。“民为贵”的价值观依靠“家天下”的皇权政治模式来实现,皇权政治的正义性和合法性也需要“民为贵”的价值观来装点。

然而,这种君民二元的价值体系本身也隐含着理论危机。汉景帝时,黄生与辕固生关于“汤武革命”的一场争论,揭示出改朝换代之际儒家天命历史观所面临的尴尬与困境:

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

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

收稿日期:2015-02-18

作者简介:杨永康,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西太原030006)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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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

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

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

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

明受命放杀者。①

对于汤武革命,黄老学说与儒家学说存在截然相反的看法。以黄生为代表的黄老派认为,汤武以臣弑君,以下犯上,为放杀;而以辕固生为代表的儒家认为,汤武革命,顺天应人,为受命。最终,景帝采取了不置可否的态度,平息了这次争论,但可以看出景帝从内心来讲还是偏向黄生的,作为统治者谁也不愿意被革命。这次争议围绕汤武是革命还是放杀展开,最后的结果是辕固生理屈辞穷,拿高皇帝来压人。虽然辕固生打着天下归心的旗号,支持汤武革命顺应天命,黄生的放杀论恰恰击中了革命论的要害,“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这样的反问对强调伦理纲常的儒家无疑是棘手的,甚至是难堪的。

北宋苏轼明确地提出“武王非圣人”的观点,再次质疑“汤武革命”的正义性和合法性。包括朱熹在内的学者对苏轼的说法进行了反驳,深化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但“汤武革命”论所包含的理论危机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苏东坡“武王非圣人”之说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②首先,孔子多次婉转地表达了对汤武的怪罪之意。只不过因为自己是殷的子孙、周的臣民,不便明说。“昔孔子盖罪汤武,顾自以为殷之子孙而周人也,故不敢。然数致意焉,曰:大哉巍巍乎,尧舜也,禹吾无间然。其不足于汤武也亦明矣。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又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伯夷叔齐之于武王也,盖谓之弑君,至耻之不食其粟,而孔子予之,其罪武王也甚矣。”

其次,孟子乱孔子家法,表彰汤武放杀行为,乃孔氏罪人。“而孟轲始乱之曰:吾闻武王诛独夫纣,未闻弑君也。自是学者以汤武为圣人之正若当然者,皆孔氏之罪人也。使当时有良史如董狐者,南巢之事必以叛书,牧野之事必以弑书,而汤武仁人也,必将为法受恶。周公作《无逸》曰: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上不及汤,下不及武王,亦以是哉。”不惟孔子怪罪汤武,周公亦罪之。

再次,文王之道才是君臣两全之道。“文王之时,诸侯不求而自至,是以受命称王,行天子之事。周之王不王,不计纣之存亡也。使文王在,必不伐纣,纣不见伐而以考终,或死于乱,殷人立君以事周,命为二王后以祀殷,君臣之道岂不两全也哉。武王观兵于孟津而归,纣若改过,否则殷改立君,武王之待殷亦若是而已矣。天下无王,有圣人者出而天下归之,圣人所以不得辞也,而以兵取之而放之而杀之,可乎?”苏轼认为“圣人出而天下归之”才是王者之道,既实现了有德者居之的理想,又维护了君臣之道两全的纲常道义。苏子的论调很有一些现代民主色彩,未免过于理想化而显得有些迂腐,却也提出了不同于汤武暴力革命的天命转移之道。

最后,武庚叛周情有可原。“杀其父封其子,其子非人也则可,使其子而果人也,则必死之。楚人将杀令尹子南,子南之子弃疾为王驭士,王泣而告之,既杀子南,其徒曰:行乎?曰:吾与杀吾父,行将焉入。[曰]:然则臣王乎?曰:弃父事仇,吾弗忍也。遂缢而死。武王亲以黄钺诛纣,使武庚受封而不叛,岂复人也哉。故武庚之必叛不待智者而后知也,武王之封盖亦有不得已焉耳,殷有天下

①(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

②此段以下引文均出自(宋)苏轼:《东坡全集》卷一〇五《志林·一三条论古》,《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

有限公司,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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