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样题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医疗费用为10万元,李某无力赔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案件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10万元。
(3)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答案1. 案件性质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案件结果(1)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用10万元。
(2)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3. 案件启示(1)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避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2)遇到纠纷时,应依法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
(3)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邻里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中国法律案件判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某市居民王某(男,45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侦查,王某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先后在市内多家商场、超市进行盗窃,涉案金额共计5万元。
案件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事实1. 2018年1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
2. 2018年2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3. 2018年3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2000元的平板电脑。
4. 2018年4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1500元的耳机。
5. 2018年5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1000元的充电宝。
三、案件审理过程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根据王某的供述和现场监控录像,确定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3. 审理阶段: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一审判决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五、判决理由1.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王某的犯罪情节较轻。
王某在作案过程中,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未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王某的悔罪表现。
王某在侦查阶段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六、案件评析1.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案例分析考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三(男,45岁,个体经营者)与邻居李四(男,42岁,公司职员)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
张三计划对其自用房屋进行翻修,但李四认为翻修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其房屋的使用和采光,因此拒绝张三的施工计划。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A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张三的房屋位于李四房屋的南侧,两房屋之间有一道共同的墙体。
2. 张三的房屋翻修计划包括拆除部分墙体,扩大窗户面积,并新增一个露台。
3. 李四认为,张三的翻修计划会导致其房屋采光减少,影响其居住舒适度,且拆除墙体可能会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4. 双方曾就翻修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2. 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3. 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案例分析(一)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包括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张三的翻修计划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规划部门的处罚。
(二)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有权对其房屋进行处分,包括新增露台。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应当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防火、抗震等要求。
”张三新增露台的行为需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否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三)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李四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主要体现在房屋采光和房屋结构安全方面。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与李四的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售给李四,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李四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拒绝过户。
李四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张三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题:1. 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张三拒绝过户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3. 李四能否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4.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张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二、案例二:王五与赵六的交通肇事案案例背景:王五驾驶一辆轿车与赵六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赵六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报警,并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认定王五负主要责任,赵六负次要责任。
赵六要求王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五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题:1.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否合法?2. 王五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王五拒绝赔偿,赵六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4. 本案中,王五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案例三:陈七与刘八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案例背景:陈七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商业演出中使用该歌曲,并从中获利。
陈七发现后,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题:1. 陈七的歌曲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2. 刘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 陈七能否要求刘八赔偿损失?4. 如果刘八继续侵权,陈七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案例四:赵九与钱十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赵九与钱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赵九在钱十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期限为3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钱十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赵九的月薪降至8000元。
赵九认为钱十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专业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公司业务迅速扩张,成为该市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9年,A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A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2. 案例分析:(1)A公司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A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涉嫌违反了该条规定。
(2)A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消费者权益保护A公司垄断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其因垄断行为造成的损失。
3. 案例启示(1)企业应依法经营,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3)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B公司是一家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近年来,B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导致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受到严重影响。
经调查,B公司生产的农药存在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
2. 案例分析:(1)B公司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生产者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B公司生产的农药存在质量问题,涉嫌违反了该条规定。
(2)B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生产者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专家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商标。
被告乙公司是一家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其生产的化妆品与甲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存在高度相似性。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其专利技术和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严重损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2.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3. 乙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本案中,甲公司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化妆品,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本案中,甲公司对其商标进行了注册,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商誉等。
本案中,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和商标,误导消费者,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综合考虑甲公司的经济损失、乙公司的侵权行为等因素,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正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某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某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一套。
合同中约定,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张某某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李某某支付房款,李某某应在收到房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进行了房屋交付和房款支付。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双方因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2. 李某某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 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决?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案例分析(一)张某某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支付房款后,李某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因此,张某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李某某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李某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因此,李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三)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复制与房屋登记有关的资料。
”在本案中,张某某和李某某可以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与房屋登记有关的资料,查明房屋产权归属。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区内开发一住宅项目。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承诺每平方米价格优惠1000元,并赠送购房者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地下储藏室。
购房者李先生在开发商的诱惑下购买了该住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上述优惠条件和赠品。
然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李先生发现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仅为30平方米,与合同约定不符。
问题:1.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 李先生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购房者购买,使购房者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与其签订了合同。
2. 李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开发商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李先生多支付的购房款;(2)赔偿李先生因开发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李先生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例分析题二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某大学(以下简称“大学”)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支付大学5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大学在一年内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学因技术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导致科技公司遭受损失。
问题:1. 大学是否构成违约?2. 科技公司能否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科技公司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大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大学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科技公司可以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
3. 大学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2)赔偿科技公司因大学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科技公司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必看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在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该公司在开发一个住宅小区的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导致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业主们对此意见纷纷。
业主代表李先生(以下简称李)认为,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事实1. A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小区配套设施包括幼儿园、健身房、游泳池等。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配套设施的建设期限和交付标准。
2. A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导致幼儿园、健身房、游泳池等设施未能按时交付使用。
3. 业主们因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活受到影响,认为A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在本案中,业主对小区配套设施享有物权,A公司作为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已构成违约。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违约责任的认定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A公司作为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
在本案中,A公司未能按时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已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应认定A公司违约。
2. A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A公司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2)赔偿业主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3. 业主损失的赔偿业主因A公司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1)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业主生活不便,如孩子无法在小区内就读幼儿园,业主需要支付额外的教育费用;(2)因健身房、游泳池等设施未建成,业主无法享受相关服务,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公开课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知名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甲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加大了广告宣传力度。
在一次全国性电子产品展会上,甲公司推出了一款新型智能手机,并发布了广告宣传材料。
广告中,甲公司宣称该款手机具有“全球最薄”、“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等显著特点。
然而,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款手机的厚度并未达到广告中所称的“全球最薄”,且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的说法也存在夸大之嫌。
二、案例争议1. 消费者乙认为甲公司的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宣传,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甲公司则认为,广告中的描述属于对产品性能的一般性描述,消费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不能仅凭广告宣传来判断产品性能。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甲公司的广告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 消费者乙是否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本案中,甲公司在广告中宣称的“全球最薄”、“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等性能特点,并未在产品实际使用中得到证实,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行为。
消费者乙作为购买甲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3. 法律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论综上所述,甲公司的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消费者乙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措施包括:1. 甲公司应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法律案例分析题集(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案情简介: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后甲在一次意外中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乙为了改善家庭生活,决定外出打工。
在乙外出期间,甲与邻居丙发生了纠纷,甲认为丙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乙突然回家,表示要亲自出庭应诉。
甲表示反对,认为乙长期外出,对案件情况不甚了解,不应出庭。
乙坚持己见,最终法院判决乙有权出庭应诉。
问题:1. 请分析甲乙夫妻关系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2. 请分析乙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3. 请分析法院判决乙有权出庭应诉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1. 甲乙夫妻关系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原告和被告的配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甲作为原告,乙作为被告的配偶,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 乙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有权出庭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告有权参加诉讼,有权提出答辩状,有权请求调解。
(2)有义务提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
(3)有义务遵守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
3. 法院判决乙有权出庭应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
第五十七条规定被告有权参加诉讼,有权提出答辩状,有权请求调解;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因此,乙有权出庭应诉。
二、案例分析题二案情简介: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乙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要求法院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遂裁定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常规法律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事实1. 甲在装修过程中,因施工噪音影响了乙的休息,双方发生争执。
2. 乙报警后,民警到场调解,甲表示会注意减少噪音,但未采取有效措施。
3. 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停止噪音干扰。
4. 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委托律师丙代理诉讼。
二、问题1.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 法院应如何判决?3. 如果甲不服判决,能否上诉?4. 案件审理过程中,乙的律师丙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三、案例分析1.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9条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了乙的休息,侵犯了乙的合法权益,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侵权。
2. 法院应如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0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法院应判决甲停止噪音干扰,以消除对乙合法权益的侵害。
3. 如果甲不服判决,能否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案件审理过程中,乙的律师丙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权利:1. 了解案件情况,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 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调查取证;3. 提出回避申请;4. 参加庭审,发表代理意见;5. 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2)义务:1. 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遵守法庭纪律,服从审判人员指挥;3.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答案1. 甲的行为构成侵权。
2. 法院应判决甲停止噪音干扰,以消除对乙合法权益的侵害。
3. 甲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乙的律师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享有了解案件情况、调查取证、提出回避申请、参加庭审、发表代理意见等权利,同时应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义务。
案例分析题(合集五篇)
案例分析题(合集五篇)第一篇:案例分析题9.1.我某进口企业与某外商磋商进口机械设备交易一宗。
经往来电信磋商,已就合同的基本条款初步达成协议,但在我方最后所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文字。
事后,外商拟就合同书,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待进一步商讨,同时又发现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趋疲,因此,未及时给予答复,外商又连续来电催开信用证,我方拒绝开证,试分析这一拒绝是否合理?答:(1)本案中我方拒开信用证是合理的。
(2)根据《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条件之一是: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来的交易条件,若提出有条件的接受,则不是一项有效接受。
(3)在本案中我方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字样,属于有条件接受,后一直没有签署确认书,故未构成有效接受,故合同未成立,既然合同未成立,对方要求我方开信用证,我方有权拒绝。
9.2.英国A 公司与美国B公司是老顾客关系。
A一直把货物供。
给B。
美国C公司冒充B的名义,与A签订了进口合同。
C从A处取得货物并向A支付了货款,后来A发现C是冒充的,因此A向C追回货物,但遭C的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A有无权利向C追回货物?为什么?答:在此情况下,A有权向C追回货物。
因为A与C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在违背了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确立的,不构成有效合同,故A可以向C追回货物。
9.3.我出口企业于6月1日用电传向英商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收到英商发来电传称:“接受但价格减5%”,我尚未对此作答复,由于该商品市场价剧涨,英商又于6月3日来电称“无条件接受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码”。
在此情况下,我方可如何处理?为什么?答:(1)我方可告之英商合同未成立,其6月3日接受是无效的。
然后可按上涨市价向美商重新报价,或寻找其他客户以上涨市价达成交易。
(2)按照《公约》规定,发盘终止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项为发盘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即拒绝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如果受盘人后悔又表示接受,即使在原发盘的有效期之内,合同也不能成立。
法律案例分析归纳题库(3篇)
第1篇一、民事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乙双方于2018年5月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总价款为100万元,乙支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按时支付了定金。
但甲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遂通知乙解除合同。
乙要求甲退还定金,甲以房屋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退还。
问题:(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甲应否退还乙定金?2. 案例背景:丙丁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丙向丁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5%。
合同签订后,丙按时支付了借款本金,但未支付利息。
借款到期后,丁要求丙支付利息,丙以未约定支付利息为由拒绝支付。
问题:(1)丙丁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2)丙是否应支付利息?(3)若丙不支付利息,丁可采取何种措施?3. 案例背景:戊己双方于2020年6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戊聘用己担任公司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签订后,戊以己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己支付违约金。
己认为戊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戊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2)戊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3)若戊解除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己可采取何种措施?二、刑事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侦查过程中,甲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
侦查机关对甲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问题:(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2)甲是否应当从轻处罚?(3)自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2. 案例背景:乙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主动向检察机关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请求从轻处罚。
检察机关对乙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决定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问题:(1)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2)乙是否应当从轻处罚?(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案例背景:丙因涉嫌贩毒被公安机关逮捕。
法律课前展示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采购一批原材料,总价款为100万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具体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20万元,原材料交付后10日内支付80万元。
合同中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向B公司支付了20万元。
然而,在原材料交付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原材料。
A公司经多次催促,B 公司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在此期间,A公司因未能及时获得原材料,导致其生产线停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A公司认为B公司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1. B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A公司能否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3. A公司能否要求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三、案例分析1. B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原材料,已经构成违约。
2. A公司能否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即10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
3. A公司能否要求B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事故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一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商甲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额,推出了一项名为“梦想家园”的促销活动。
活动期间,甲公司承诺购房者可以享受总价款5%的优惠,并赠送一套价值10万元的精装修房。
然而,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甲公司却以市场波动为由,单方面取消了优惠活动,并要求购房者补足差价。
购房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1. 甲公司取消优惠活动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2. 购房者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购房者胜诉,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某小学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一家校外培训机构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乙公司负责提供校外辅导课程,每学期收取学生学费10万元。
然而,在合作期间,乙公司未按照协议提供相应课程,反而将学生带到了商场、电影院等地游玩,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家长得知情况后,要求乙公司退还学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公司拒绝退还学费,并称学生已经享受到“游玩”的乐趣。
案情分析:1. 乙公司是否履行了合作协议中的义务?2. 家长能否要求乙公司退还学费?3. 如果家长胜诉,乙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三、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某食品加工厂丙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购买了一台国外进口的食品加工设备。
设备到货后,丙公司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丙公司多次联系国外供应商丁公司要求维修或更换设备,但丁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丙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1. 丁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丙公司能否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丙公司胜诉,丁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某商业银行戊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存款,推出了一项“存期越长,利率越高”的存款活动。
法律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被告:某市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被告:某市某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2010年,开发商在某市某区域开发了一处住宅小区,并于2011年交付使用。
根据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2011年6月,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负责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包括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障等。
合同还约定,物业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物业费并支付给物业。
2013年,由于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对物业的投诉逐渐增多。
业主委员会经多次协调无果后,于2014年1月向开发商提出更换物业的申请。
开发商同意更换物业,并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随后,开发商向物业发出通知,要求其退出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不服,认为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且其履行了合同义务,故拒绝退出。
双方协商未果,开发商遂将物业和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2. 物业是否应当退出小区物业管理?3.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要求更换物业?三、法院判决1.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性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本案中,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有效。
2. 关于物业是否应当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法院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管理。
本案中,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自2011年6月起至2016年6月止。
现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但开发商已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物业退出。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人应当退出物业管理。
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金额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期支付货款,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如果乙公司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3)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 案例背景: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丙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丁的过失造成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
问题:(1)丁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丁无力赔偿,丙能否要求丁的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丙能否要求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 案例背景:戊在购买一辆汽车时,发现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遂向汽车销售商要求退车。
销售商以车辆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退车。
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戊能否要求退车?(2)如果销售商拒绝退车,戊能否要求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3)戊能否要求销售商赔偿其精神损害?4. 案例背景:己在一次聚会上,被同桌的庚撞伤。
己要求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庚认为,己受伤是由于其自身过错造成的,遂拒绝赔偿。
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庚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庚无力赔偿,己能否要求庚的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己能否要求庚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 案例背景:辛在一次商业活动中,被竞争对手壬恶意诽谤,导致辛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壬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问题:(1)壬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辛能否要求壬停止侵权行为?(3)辛能否要求壬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1)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关于法律案例分析的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逐年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2018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在此过程中,公司员工李某因合同纠纷与公司产生争议,进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李某于2013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
2017年12月31日,李某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2018年3月,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裁员。
在裁员名单中,李某的名字赫然在列。
公司以李某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为由,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对此表示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三、法律问题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多少赔偿金?四、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本案中,公司以李某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未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因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多少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标准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乙市开发了一块住宅用地,并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在开发过程中,甲公司聘请了乙市某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乙院”)进行建筑设计。
双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约定乙院负责甲公司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
合同中约定,乙院应在接到甲公司通知后30日内提交设计方案,甲公司应在收到设计方案后30日内支付50%的设计费,剩余50%的设计费在工程开工前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院按照约定完成了设计方案,甲公司也支付了50%的设计费。
然而,在工程开工前,甲公司因资金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的设计费。
乙院多次催促甲公司支付,但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乙院无奈之下,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的设计费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的设计费?2. 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的设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院签订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
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剩余的设计费。
甲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已构成违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履行支付剩余设计费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因此,甲公司应支付剩余的设计费。
(二)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设计费,已构成违约。
因此,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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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部分案例分析题1、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3)结合本案例:卖方存货仓库距震中远而未受严重损失,交能影响对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尚不至于达到使合同完全履行的程度,只是暂时对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故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而只能同买方协商将合同延期履行。
2、某公司以CFR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定货到达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
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
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述小五金工具有70%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2)这个安全CFR条件下商品质检索赔问题,根据国际惯例,按CFR条件成交,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索赔是有期限的,超过索赔期限的索赔,对方有权拒绝;索赔是要有索赔依据的,索赔的商检证书的开出地点机构应符合合同规定,否则有权拒绝。
(3)结合本案例:1、德公司按期议付了货款,表示我公司产品在目的港后本身没有问题,也即说明产品的锈损发生在内地,这风险已超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应由买方承提;2、德国出具的商检证书是某内地的,并未按合同规定的在目的港检验,这不符合合同的规定;3、合同中明确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而德公司却在半年后才发来检验证书。
凭以上三点: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3、国内某研究所与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九月份交货,但到了九月一十五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一十五天生效。
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答:(1)日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我方应尽快回电,催促日方尽快履约。
(2)本案例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3)结合本案例:,日本政府宣布禁止该产品出口,是属于社会因素的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大,买卖双方的合同本应无法继续履行,但由于其宣布的生效日在宣布之日(9月15日)起的15天以后,也即10月1日,而买卖双方合同中明确规定交货日为9月份,卖方沿可不受此政府禁令的约束,不应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故我方应拒绝日方的不合理要求,并督促日方按期交货。
4、美国A公司从国外B公司进口一批冻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美言违反合同,到10月7日才装船,至使该批冻火鸡到美国时圣诞节已过,因此,A公司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
试分析:A公司是否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答:(1)A公司是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的。
(2)本案例涉及违约问题,所谓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要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违约可划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所谓要本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兵贵神速,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所谓非根本性违约,是指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牌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也即不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都可称为非根本性违约。
另外《公约》还规定: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非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只可请求损害赔偿,不可解除合同。
(3)结合本案例:由于B公司迟延交货而使该批冻火鸡到达美国时圣诞节已过,至使A公司无法从该批货物拿到预期的利润值,故B公司已构成根本性违约,根据《公约》规定,A 公司是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的。
5、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0000吨,交货期为8月份,然而4月份阿根廷原定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应如何对待?答:(1)依公约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阿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因该事件并非不可克服的,豆饼是种类货,可以替代,合同不要求特定产地,阿商可从其它地方收购,尤其是离交货尚有4月可供阿方备货,故中方不应同意阿方要求,阿方应如期履约,如阿方拒不履约,中商可向阿方履约。
二、国际贸易实务合同洽商部分案例分析题(发盘还盘)第一题: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电报出口某家产品,在发盘中除列明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家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出口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答:1)、我认为双方之间合同已经成立。
我某出口公司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2)、本案例涉及合同洽商发盘的有条件接受问题,所谓有条件的接受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对发盘的条件作了添加、限制或修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条件接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实质上变更发盘条件则购成还盘,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使原发盘失效。
同时,还盘还构成一个新的发盘,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原发盘人的态度,若原发盘人同意,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若原发盘人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合同不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若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只要原发盘人不及时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修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3、结合本案例:我方向美商发盘,闩商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条件作了变更,变更了包装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包装条件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机时我某出口公司对美商的这种变更并未加以拒绝,而是着手备货以实际行动对美商的变更加以确认,所以双方之间合同关系成立。
美方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我方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第二题: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限3月10日复到有效,3月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急升。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方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应迅速通知意商其逾期接受无效,按新的市场价格向意商重新发盘。
2)、这个案例涉及到逾期接受问题,所谓逾期接受就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若发盘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受盘人的接受超过了合理的期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①逾期接受原则上无效;②如果发盘人愿意按照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③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原则上有效;④若发盘人不愿意按照因邮递原因产生的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也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由此可见,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发盘人的态度。
3、本案中,我出口企业对意商发盘,因邮递延误,导致意商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我出口企业的态度,而当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急升,所以我出口企业应迅速通知意商其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无效。
按当时上升的国际市场价格重新发盘给意商。
第三题:某星期二上午我方用书信电向德国某进口商发盘报供某种大众商品有效期定了本周星期五(我方时间),复到有效。
但发电后两小时,我发现计算错误,报价过低,于是立即用加急电报通知客户撤回前电。
然而到了星期五上午却又收到了客户复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二上午发盘。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电讯联络一切情况正常。
试问:应如何处理客户复电,为什么?答:1)、我方应立即通知德国进口商其接受无效,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未成立。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回的问题所谓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发盘兼而有之受盘人之前,由发盘人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条件是:发盘人以更迅捷的通讯方式,使撤回通知比原发盘先行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结合本案例:我方周二上午用书信电发盘需24小时到达(即次日上午到达);但已于当天发加急电报撤回,加急电报7小时到达(即当日下午到达),可见撤回的通知是等于发盘到达德国进口商的,撤回有效,而德国进口商的接受无效。
第四题:法商于9月5日向我某外贸公司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有效期到9月10日,我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该项发盘,法商在发出发盘后,发现该项商品行情趋涨,遂于9月6日以加急电报致辞电我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
我公司于9月7日收到其撤销通知,认为不能同意其撤销发盘的要求,2小时后,我公司回电法商,完全同意其9月5日发盘内容,法产收到我接受通知的时间是9月8日,请问: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