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以下内容。
该条规定了与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利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在财产权利方面享有特殊保护。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保护措施,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该条首先强调了未成年人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原则。
未成年人在财产权利方面与成年人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其财产权益应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这一原则反映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和保护。
在具体的财产保护措施方面,该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财产事务的代理问题。
根据该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事务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理处理。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未成年人的财产事务能够由成年人以及法定监护人进行代理,以保证财产权益的有效维护。
此外,该条还规定了未成年人财产事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代理人在执行未成年人财产事务时,应当按照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并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职责。
代理人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谨慎处理财产事务,并确保对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增值。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于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它旨在确保未成年人作为法律主体的财产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保护。
根据该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事务代理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并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与利益。
总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在财产权利方面享有特殊保护,并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理处理财产事务。
代理人应当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与利益。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7.1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
10.有人到学校闹事,扰乱教学秩序,学校有 义务制止,必要时可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
理由:学校是教育机构,没有关押或罚款的权利。如 果有人扰乱教育秩序,学校应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来 处理,而不能关押或处以罚款。
结合小锦的材料分析国家给予未成年人 特殊保护的原因? • 1.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较弱。 • 表现在:经受不住网吧老板的诱惑,去网吧上网, 玩游戏。 • 2.学校、家庭、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 表现在:小锦爸爸的教育方式;学校为评先进, 给小锦办自动退学。 • 3.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 表现在:小锦为还欠债而去偷东西 所以,国家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8.父母离婚了,10岁的丽丽由法院判给母亲, 父亲与丽丽就脱离了父女关系。 (×)
理由:父母虽然离婚了,但并不影响与子女的血 缘关系,父亲仍然对丽丽负有抚养的义务(要给丽丽 生活费、教育费等),父亲还有探视丽丽的权利,所 以父亲与丽丽并没有脱离父女关系。
9.未成年中学生购买了伪劣商品同样可以索赔。 ( √)
小锦的变化说明了
• 小锦作为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他处处 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导致他从一名好 学生沦为一名流浪少年。从这个反面说 明社会、学校、家庭,都存在着许多不 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未成年 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
结合材料分析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 护的原因?
• 13岁的小锦是某校七年(1)班班长,这天因数学成 绩考得很不理想,心情糟糕透了。下午放学回家路上,看到 学校附近一家网吧的“急速上网,万分刺激”广告,正在犹 豫之际,网吧的老板走到他跟前,热情地邀请他进来上网玩 游戏。并说没钱不要紧,下次来的时候再给。小锦经不住诱 惑,在里面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回家后还跟家长撒谎。 从此小锦多次利用星期日前去上网,特别是那些暴力、 色情望网页和赌博游戏更使他流连忘返。后来还发展到经常 迟到、旷课,班长职务也被免掉了。因为要还网吧的欠债, 小锦在一次行窃中被派出所民警抓获。爸爸把小锦领回去后, 狠狠地把他揍了一顿,他干脆不回家了,网吧成了小锦的栖 身之所。学校眼见对小锦的多次教育无效,怕影响评先进 (当地教育部门规定,学校只要出现一个违法犯罪的学生, 评先进一票否决),给小锦办了自动退学。小锦成了一名流 浪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26•【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网络保护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七章司法保护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未成年人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未成年人
1、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2)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
2、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意义:
(1)有助于学生维护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
(2)有助于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行为,进行自我保护,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3、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
(1)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体系。
(2)《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
(3)作用:①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是:家庭保护、学校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1)家庭保护(是保护的基础)基本内容是:
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的职责;②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④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⑤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2)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合法吗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合法吗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合法吗?》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是否合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年龄,他们由于身心发育
尚未完全成熟,通常在法律上享有特殊的保护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赠与的财产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必须属于合法来源。
其次,赠与的财产必须符合未成年人的法定需要,可以为其教育、生活、医疗等必要支出服务。
此外,未成年人接受赠与的财产必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并且用于未成年人的合法生活需要。
监护人有义务对赠与的财产进行妥善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在实践中,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是否合法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如果赠与的财产用于未成年人的法定需要,并且由监护人代为管理,那么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用于不当用途或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能履行管理责任,就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接受赠与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是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并由监护人负责管理。
社会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赠与的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日益重要。
为了保护他们的最佳利益,我国立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将探讨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措施。
一、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确认在《民法典》第8编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特殊保护。
首先,在确认权益方面,法典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在行为能力和财产权益上的特殊地位。
1. 行为能力特殊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在行为能力方面受到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因为年龄的原因在心理、思维和认知能力上与成年人存在差别,其行为能力有限。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在一定范围内享有限制行为能力,需要得到监护人的指导和保护。
2. 财产权益特殊保护民法典还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进行了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通常缺乏独立管理和保护自己财产的能力,容易受到他人的欺骗和侵占。
因此,民法典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财产的特殊保管和监护措施,确保他们的财产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和福利的保障1. 生活权益保障《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生活权益得到特殊保障。
未成年人在生活中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和照顾,民法典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健康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家庭和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责任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2. 教育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得到了特殊保障。
教育是未成年人发展的基础,对于他们的未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民法典规定了教育机构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未成年人接受优质的教育,并促进其全面发展。
3. 福利权益保障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福利权益进行了特殊保障。
福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康复、保险等方面的保障。
未成年人在此方面通常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民法典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他们获得公平和平等的福利待遇。
三、民法典对未成年人家庭关系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系是其成长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民法典对未成年人家庭关系的保护也非常重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填空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填空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保障未成年人的(),促进未成年人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享有()、()、()、()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进行()、()和()的教育,提倡()、()、()、()、()的公德,反对()的、()的和其他的()的侵蚀。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二)();(三)();(四)()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和()都有权予以()、()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或者()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和()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和()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和(),不得()、()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或者();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的未成年人辍学。
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规定
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规定一、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益,但由于其心智和生理的未成熟,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措施。
二、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是其人身权利的一种延伸,也是关乎其权益保护的重要方面。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代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有义务保管和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侵占或滥用。
同时,未成年人通过劳动等合法方式所取得的财产,也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
三、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特殊保护,禁止侵害或虐待未成年人。
同时,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保健和预防疾病的责任,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未成年人婚姻权益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婚姻权益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以免他们因过早结婚而影响自身的身心健康和发展。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不具备结婚的法定年龄,除非符合特定的情况和条件。
这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于早婚、强迫婚姻等不利影响。
五、未成年人教育权益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是其成长和发展的基石。
《民法典》规定,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应当履行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确保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受歧视。
对于缺乏赡养能力或存在其他困难的未成年人,社会应当给予必要的援助和保护。
六、未成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具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应当在符合其年龄和心理发展的范围内,参与相关的公共事务。
同时,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的机会,并对未成年人的意见予以重视和保护。
未成年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得到适当的指导和帮助。
儿童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儿童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儿童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儿童是指年龄在0到14岁之间的未成年人。
根据联合国儿童
权利公约,儿童享有特殊的保护和关爱,他们需要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注。
然而,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儿童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可能有所不同。
在大多数国家,儿童被认定为未成年人,并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他们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家长或监护人负责他们的生活和教育。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通常指年龄在18岁以下
的个体。
虽然这一划分是相对统一的,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一些特殊的规定和对待。
在一些国家,儿童的法律地位可能并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年龄划分。
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例如儿童的教育、保护和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
因此,建立一个明确的、统一的未成年人法律地位对于保护儿童权益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儿童是未成年人的一部分,他们应该得到特殊的保护和关爱。
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社会上,我们都应该重视儿童的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社会的未来才会更加美好。
民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
民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这部分人群享有法律的特殊保护。
法律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与成年人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别。
借此,本文就民法对未成年人权益之特殊保护展开研究。
一、民法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的特殊保护分析(一)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的救济现状。
在我国,未成年人被归入到弱势群体的行列,他们除了需要受到家庭和社会的保护之外,还应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这样才能使未成年人远离各种安全威胁,从而健康、茁壮地成长。
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都略显不足,致使他们常常会受到各种危险的侵害。
因此,当未成年人遭受到非法侵害时,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对他们给予保护。
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上看,未成年人遭受非法侵害后的救济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所得的赔偿数额也常常受限。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名年满4岁的小男孩,在室外玩耍时,不慎被李某散养的鸡啄伤了左眼,由于伤势过于严重,导致左眼失明。
男孩的家人要求李某赔偿损失,而李某却以男孩家长未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为由,拒绝赔偿。
男孩的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进行经济赔偿,共计人民币15万元,法院经一审和二审后,均认定李某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其承担男孩损害赔偿的70%,而男孩由于是未成年人,应当有监护人保护,其家长未尽到保护义务,所以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判决其余的30%自行承担。
李某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述,上级法院撤销了原判,改判男孩的全部损失由监护人自理。
如果这则案例中的受害者是成年人则另作他论。
由此不难看出,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并未给予特殊保护,这种现象值得深思。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性问题。
我国的法律是按照意识能力对行为能力进行具体划分,之所以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具有识别能力的人,方可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并为自己所犯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过错责任制度的根本。
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是指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的个体。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享有一定的特殊保护和待遇,但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之前,其行为受到特殊保护。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在许多情况下需要有监护人的陪同或同意才能进行合法的交易、合同签署等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的行为也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法律限制。
然而,未成年人并非完全没有民事责任。
在民事法律中,未成年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未成年人如果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损失,必须依法赔偿对方的损失。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在实际生活中也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在特殊保护和责任承担之间取得平衡。
法律应当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才能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未成年人
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未成年人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未成年人1、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2)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
2、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意义:(1)有助于学生维护自己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2)有助于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行为,进行自我保护,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3、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1)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体系。
(2)《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
(3)作用:①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四条基本途径是:家庭保护、学校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1)家庭保护(是保护的基础)基本内容是:①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监护的职责;②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④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⑤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2)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3)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④营业性网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⑤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4)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在审理刑事案件各个环节(审理、判决)都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定稿)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例】 (2011· 广东卷)2010年,我国发生多起校园砍杀事 件,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 国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求 全国学校加强安保工作。小张同学说:“这样我们的安全就 有保障了”。(辨析题,8分,仅作判断不说明理由者不得分) 分析:这道辨析题,学生必须作出有效判断,并且要说出充分 理由。本题并未涉及青少年的全部保护,仅仅是未成年保护 之一——社会保护。所以先判断“要求全国学校加强安保工 作”是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再答出充分、全面的理由。
方式和 途径
含义 通过向政府有关部 门、司法机关、人 民团体、有关社会 团体等各方面反映 问题,寻求帮助, 以解决问题;或调 解、仲裁等方式, 解决争议、纠纷, 保障公民权益 人民法院在诉讼参 与人的参加下,依 据法定的权限和程 序,解决具体案件 的活动
方式
作用
非诉讼 途径
救助、调解、仲裁
是我们维护合法权 益的有效手段,通 过非诉讼手段,可 以有效地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刑事 诉讼
民事 诉讼
行政 诉讼
人民法院在双方 当事人的参加下
依照司法诉讼程 序解决行政争议 案件的活动
网络构建
法律的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律的特 家庭保护 殊保护 四项保护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落 脚 点 概念 法律服务和帮助机构 非诉讼途径 学会用 法律保 诉讼途径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护自己 方法和途径 行政诉讼 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法律对 未成年 人的 1.审清题干、题肢,抓关键词语。 4.相信第一选择,除非的确搞错, 否则不要随便改动。
1、根据漫画,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有:( B )
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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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学生未复学前,导师都应积极会同辅导处及 学务处,透过小区访视、同侪辅导、家庭访视、资 源整合、结合义工辅导人力等等方式,积极与学生、 家长保持联系,进行辅导工作,直到学生返校就读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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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 多提供学生一些机会,多倾听、多耐心、多 爱心,相信他有成长的空间。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 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 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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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
中途辍学学生是指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而缺课;
或开学后没有到学校注册;转学后未向转入学校报
到等情形缺课达三天以上者。这一群孩子大部分
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类经济损失30万元。最终,
法院判决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两被告孙某、钱某的法定
监护人各赔付原告8万余元,原告自行承担其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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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小学二年级学生刘某用橡皮筋做了一个弹弓。一天课间休息
时,刘某邀上同班同学华某在操场上射弹弓。他俩用弹弓夹
住小石子,对着不远处的一个矿泉水瓶不停地射击。刘某射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 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 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 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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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 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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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信学生转变的善念,不要将他与所有校内虞 犯行为划上等号,成为代罪羔羊。
(秋季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第五单元 珍惜特殊保护 第13课 法律护我成长 第1框 未成年人享有
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1.体会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给予的特殊关爱。
2.培养学生热爱法律、尊重法律的情感和意识。
能力1.初步培养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
2.能够懂得运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识1.知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的特殊保护。
2.了解了解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的法律。
3.理解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特殊作用。
【教学重难点】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教学准备】学生准备1.课前预习教材内容。
2.通过调查、上网等渠道了解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
教师准备1.学习、了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知识。
2.调查、了解学生生活中存在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安全的事例。
3.搜集有关的典型事例,制作多媒体课件,准备教具。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课前播放歌曲《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导入新课:家庭的温暖、学校的关爱、社会的呵护,为我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让我们品味到生活的美好与成长的快乐。
但我们生活的世界又是复杂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不法侵害。
那就让我们撑起法律保护伞,拿起法律武器,好好地保护自已。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第13课第一节的内容——“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
出示课题:环节一:阅读材料,深入思考1.阅读:“童工现象”2.思考:非法使用童工有什么危害?要解决童工现象还需要作出哪些努力?多媒体展示“童工、未成年工、未成年人的区别”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
师生归纳:这充分说明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
同时社会各方面都应关爱未成年人,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只有几方面相互配合,才有可能解决童工现象。
(设计意图:通过时教材资源的讨论,目的是让学生初步了解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而且这种保护应该是全方位的。
)环节二:回眸新闻,引发思考播放视频:“某某女童饿死案”2013年6月,某某两名幼女饿死在家中,国人震惊。
考点13: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6、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 ①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 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 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 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 解决争议、纠纷,保护公民权益。 • ②诉讼手段(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权威、最有效 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我 们要敢打官司,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 【2010年福建省龙岩市中考真题】针对全国校园暴力事件频发 状况,我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 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要求所有中小学、幼 儿园全部配备专职保安员。据此回答10—11题 • 10.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的举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
• (1)定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 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 (2)内容: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 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 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 释放未成年人的安臵工作等等。
4、(公益广告的启示)父母的教育
• 【2010年广东省中山市中考真题】14 、 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各地法院加大力度 审理涉及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的犯罪案件, 从重处罚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分子。法院的上述做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 的( ) • A.社会保护 B.司法保护 • C.学校保护 D.家庭保护
• 【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中考真题】10.学校 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保证学生有足 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 时间不少于一小时。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 的( ) •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 C.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试题一】题目:什么是法律的基本原则?A. 公平正义B. 人人平等C. 遵守法律D. 以上都是【答案】D【试题二】题目: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哪些特殊保护?A. 教育权B. 健康权C. 人身安全权D. 以上都是【答案】D【试题三】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哪项?A. 遵守宪法和法律B. 维护国家安全C. 参加国防建设D. 以上都是【答案】D【试题四】题目:如果发现有人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青少年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是什么?A. 直接与犯罪分子对抗B. 立即报警C. 视而不见D. 拍照上传社交媒体【答案】B【试题五】题目:在校园内,如果遇到校园欺凌,青少年应该如何做?A. 忍受并保持沉默B. 向老师或家长求助C. 以暴制暴D. 参与欺凌【答案】B【试题六】题目:什么是网络素养?A. 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工具B. 能够识别网络信息的真伪C. 能够合理利用网络资源D. 以上都是【答案】D【试题七】题目:青少年在网络中遇到不良信息时,应该如何应对?A. 忽视不理B. 举报不良信息C. 转发给朋友D. 参与讨论【答案】B【试题八】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哪些权利受到特殊保护?A. 生命权B. 受教育权C. 财产权D. 以上都是【答案】B【试题九】题目:如果青少年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被泄露,应该怎么办?A. 置之不理B. 联系网站管理员删除信息C. 向公安机关报案D. 以上都是【答案】D【试题十】题目:青少年在参与社会活动时,应该遵守哪些基本行为准则?A. 尊重他人B. 遵守公共秩序C. 保护环境D. 以上都是【答案】D结束语:通过本次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试题,我们希望青少年能够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会在遇到问题时正确寻求帮助,以及在网络环境中保持警惕,合理使用网络资源。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初中政治】初中政治知识点: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初中政治】初中政治知识点: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为主,包括义务教育法、收养法、继承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禁止使用童工在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制定专门法律给予保护和预防。
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教育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家庭保护: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家庭保护的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中的禁止性要求: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学校保护: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在整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中举足轻重,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