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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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通知书

女士:

从2011年2月 16日起至2011年10月20日,您在******有限公司得工作年限为八个月

零四天,按照唐山市劳动部颁布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您得医疗期

应为3个月,****有限公司从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5月共支付您7个月零10天得病假工

资与保险。现特通知您医疗期结束。

*******有限公司

2012年 6 月 25 日

员工签名:

年月日篇二:医疗期满通知书

医疗期满通知书

***女士:

您好!经核实,您因*****,于****年**月**日申请***假至今。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款项摘要: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

年以下得为三个月。)您于****年**月**日入职,在职**年**个月,享有三个月医疗期。现您所

享受得医疗期已于****年**月**日期满。特通知您于****年**月**日到岗上班。若不能按时按

要求到岗,我司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祝您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篇三:医疗期满解除通知书(1)

单位留存联:

关于与裴慧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得通知

裴慧同志:

您自 201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2 年3月22 日已休病假120天。现因您

在规定得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我单位另行安排得工作,根

据劳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将与您在 2012 年 4 月 22 日解除劳动合

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得办理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工作门店:淮安楚州东门大街购物广场签收人: 负责人: 2012 年 3月 22 日 2012 年 3月 22 日

--------------------------------------------------------------------

个人留存联:

关于与

裴慧同志:

您自 2011 年10月 26日至 2012 年 3 月 22 日已休病假 120 天。现因

您在规定得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我单位另行安排得工作,

根据劳动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将与您在 2012 年 4 月 22 日解除劳动

合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得办理时间,将电话另行通知。

工作门店:淮安楚州东门大街购物广场

负责人: 2012 年 3 月22 日篇四:关于医疗

期问题得处理及相关操作规范

保密性■一般

时效性■一般

关于医疗期问题得处理及相关操作规范

为规范员工医疗期问题处理,就员工医疗期得分类、员工医疗期期间身份属性、各类情形

及具体操作作如下规范要求。

一、员工医疗期分类:

员工医疗期分为工伤(职业病)与非工伤(疾病)治疗期两类,其中:

1、病假医疗期就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得时

限;

2、员工因工负伤或视同工伤医疗得期限统称工伤职业病治疗期。

(一)病假医疗期时间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得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得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得为六个

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得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得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得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得为十八个月;二十

年以上得为二十四个月;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得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得工作得,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伤医疗期时间确定:

工伤医疗期(职业病医疗期)主要指员工发生工伤治疗时间,分为停工留薪期与治疗康复期两部分,停工留薪期一般最大值为12个月,治疗康复期视治疗得具体情况,在停工留薪期内

通过工伤伤残鉴定后存在费用得支付差异;停工留薪期由工伤部门裁定,治疗康复期一般由工

伤指定医疗机构作出,最迟不超过伤残鉴定日。

二、病假医疗期情形处理

1、疾病医疗期主要情形包含普通病假医疗期与特殊人员病假医疗期(女性员工三期内除正

常假期外,申请得关联病假,有医疗机构提供得请假证明,按疾病医疗期处理;工会干部得任

2、现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集团病假人员医疗期满后合同、待遇规定如下:

1)正常疾病医疗期内,公司保留劳动关系,按病假待遇支付薪资,医疗期结束无法恢复到

岗出勤需要继续请假或无法从事公司得另行工作安排得,在医疗期结束,提前一个月告知医疗

期结束解除合同,按规定给予工龄补偿。能恢复上班得,按正常员工合同对待;

2)特殊人员(指“三期”内得女职工、有效任期内得工会干部—总部工会批准或属地工会

正式批准文件)特期内医疗期届满无法恢复工作或要求继续病休得一律按事假对待,员工需承

担社保统筹得全部费用,医疗期结束后,特期情形消失时,解除劳动关系,此间劳动关系到期

得发通知延长至特期结束,劳动合同未到期得发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此类情形一旦发生,除法

定情形外,不得续签合同;

3)病假超过6个月外得时间不计入工龄补偿得时间计算范围。此类补偿以2008年1月1

日作为工龄追诉起止点;

4) 病假超过6个月外得时间不计入工龄核算确定得连续工龄时间,员工在合同期结束时

未达到无固定期合同标准,但因病假医疗期原因需要延长至医疗期结束得,发告知,合同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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