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检察院办公室如何做好服务工作
CATALOGUE目录•检察院办公室概述•如何提高检察院办公室服务质量•如何加强检察院办公室内部管理•如何发挥检察院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检察院办公室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案例分享:某市检察院办公室服务工作实践0102处理和答复检察相关的文件、信函、电话等。
管理和监督检察院的经费、资产等。
协调和管理检察院各项事务,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
负责检察院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和资料整理。
提供后勤保障和支持,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检察院办公室的重要性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态度和语言规范树立以服务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03加强团队协作01简化办事流程02强化时间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指南推行网上办公建立绿色通道030201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文件资料数字化、网络化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利用效率。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信息泄露和损坏。
推进信息化建设VS协调内部关系检察院办公室需要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有序。
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检察院办公室需要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诉求,及时转办、处理和反馈。
组织会议和活动检察院办公室需要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制定方案、安排日程、发布通知、协调场地等。
做好综合协调工作01与其他政法机关联系02宣传检察工作03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外联络沟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管理财物采购和维护办公设备负责接待外宾和客人工作压力大检察院办公室需要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包括内部部门和外部单位,协调工作的难度较大。
协调难度高服务要求高面临的挑战对策建议加强团队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意识该市检察院办公室在服务工作中,注重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精选资料】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机要收发、督办、统计、会务、文印、打字、接待和档案管理。
二、侦查监督处负责本院管辖由县公安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三、公诉处负责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
四、渎职侵权检察处负责辖区内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和预审。
五、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和侦查二处侦查一处负责辖区内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接受上级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立案和预审。
侦查二处承担辖区内部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负责协查工作;负责研究、分析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或法人的举报,负责本院其他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受理应由本院负责刑事赔偿的各类案件;承担其它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
七、民事行政检察处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件;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
八、监所检察处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狱、劳教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文秘、起草本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
浅谈如何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案件管理改革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创新,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以及提升案件管理监督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案件统一管理对于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及执法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管理明确了案件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四项基本职能。
其中管理、监督职能是案件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是案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切实履行好案管职能的重要体现,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出发,对做好案件监督管理,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做好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
可见,内部监督管理是案件管理的应有之义,为案件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
(二)、打造好案件的流程监控平台。
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是做好案件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
打造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平台,就能将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到办理案件过程的各个环节,能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办案情形,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办案超期和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违法违规办案的发生。
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实质上是要对执法办案整个过程的跟踪监控,是在统一案件进出口的基础上,通过对强制性措施的适用、办案期限的掌握、法律文书的适用以及检察环节处理决定的审查,确认办案是否做到依法、客观、规范,因此打造好案件的流程监控平台,就是确保每一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办理。
(三)、打造好案件质量评查平台。
案件质量是检察事业的生命线,因此打造好案件质量评查平台,是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案件质量讲评分析制度,案件质量讲评分析制度是指针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总结讲评,意在总结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增强检察人员的质量意识。
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
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为了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指导决策机制,规范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全文,仅供参考! 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指导决策机制,规范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条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独立承担办案责任,下级人民检察院不得就具体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第二章请示第四条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据本规定第二条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应当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下级人民检察院未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案件请示应当遵循逐级请示原则。
对重大紧急的突发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越级请示的,应当说明理由,接受请示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其逐级请示。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案件,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可以逐级向更高层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第六条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以院名义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下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认为请示问题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报请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以院名义请示。
第七条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案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请示文书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基本情况;(二)需要请示的具体问题;(三)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情况、争议焦点及倾向性意见;(四)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意见。
检察院组织架构
检察院组织架构检察院是我国司法机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公诉事务、审查逮捕、执行判决等任务。
在此背景下,检察院组织架构也非常重要,下面我们来具体探讨一下。
1.组织机构检察院的组织机构可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中央层面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的各职能部门,而地方层面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的各职能部门。
2.职能部门在中央层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以下职能部门:(1)案件审查厅:主要从事对重大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2)反贪污贿赂局:主要从事打击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工作;(3)网络监督管理处:主要从事网络犯罪的打击工作;(4)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进行监督管理。
(5)外事办公室:主要协调中央政府与国际合作的事宜。
在地方层面,各级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以下职能部门:(1)案件审查部门:主要从事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等工作;(2)公诉部门:主要从事针对刑事案件的公诉工作;(3)执行部门:主要负责执行判决、裁定等工作;(4)监督部门:主要监督司法执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3.人员配置为了保证检察机关的职能完成,其人员配置也显得格外重要。
一般情况下,中央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由公务员或检察官担任。
同时,地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是由公务员或检察官担任。
此外,各级检察院都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工作助手和聘请专家等。
总之,作为我国司法机关中的一员,检察院组织架构不仅是治理国家社会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支柱,也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接下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检察院的组织架构也会不断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
检察机关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部门职责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的职责: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拥有与合法收人差额巨大的财产或支出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犯罪案件。
二、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的职责: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三、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职责: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侦查机关该立不立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对该捕不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四、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职责:对刑事案件决定是否起诉,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对侦查、审判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该诉不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五、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职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六、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职责:监督判决、裁定等刑罚的执行情况,办理在押人员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协助做好羁押场所安全,做好在押人员思想工作,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
检察院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等。
第三条我院日常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使检察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四)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五)坚持严明纪律,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以下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院务综合协调、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二)政治部: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等工作;(三)侦查监督处: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四)公诉处:负责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工作;(五)刑事执行检察处:负责刑罚执行监督、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工作;(六)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七)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案件办理等工作;(八)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统计分析等工作;(九)检务督察处:负责检务督察、廉政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院务综合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政治部: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素质;(三)侦查监督处: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障案件质量;(四)公诉处:负责出庭支持公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五)刑事执行检察处:负责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六)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七)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八)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九)检务督察处:负责检务督察,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检察院办公室 检察院最不好的科室
检察院办公室检察院最不好的科室【摘要】:办公室是直接为院领导和干警效劳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和桥梁,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其主要职责是:一、掌握全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办公室是直接为院领导和干警效劳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和桥梁,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其主要职责是:一、掌握全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效劳。
经常检查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历,推开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需要,主动收集各种信息。
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展筛选、加工、综合整理,注意及时传递和反响。
三、协助院领导处理和解决好工作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搞好对内、对外协调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
四、负责起草本院的工作方案、总结、报告、通知、通报等,审核以本院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处理检察信息,办好《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
五、负责以本院名义召开、应由办公室负责的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检查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 1 页共3 页六、负责上级党委和人大通过的,应由本院办理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催办工作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及本院领导批办件的催办查办工作,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七、负责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人大交办的督查案件工作,要做好督查案件的登记、呈报领导签批、分发、催办、审查、反响。
八、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联络人民监视员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等政法联络工作。
十一、经常与市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的调研工作,做好各类调研稿件的审查、统计,催促全院调研任务的完成。
十三、贯彻国务院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搞好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责
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责1.汇总、分发和协调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汇总,并根据法院的案件分发规定将案件分发给相应的法官。
在案件分发后,它还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合作,确保案件能够按时、高效地进行。
2.监督和协调办案流程:案件监督管理室应该监督和协调案件的办案流程,确保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处理和审理。
它要监督并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避免办案中的耽误和延误,同时还要随时向上级报告案件的进展情况和相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3.督促和指导法官:案件监督管理室应该对法官的工作给予督促和指导。
它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交流、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法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它还可以进行监督,确保法官的裁判公正、合法和准确。
4.案件信息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案件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它要确保案件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它还应该对案件信息进行分析和统计,为法院的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5.处理投诉和申诉:当有人对法官的裁判结果不满意时,他们可以向案件监督管理室提出投诉和申诉。
案件监督管理室应该及时、公正地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进行通报。
6.研究和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应该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推进工作。
它要关注案件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提出改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并推动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
7.协助法院领导开展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还应该协助法院领导开展工作。
它可以为法院领导提供参考和支持,协助法院领导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措施,推动整个法院的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案件监督管理室是一个在案件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门。
通过其有效管理和监督,可以提高案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同时,它也是法院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能够及时回应当事人的合理需求和关切,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
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对每个岗位都是很重要的,为大家精心了一篇“人民检察院的岗位说明书”,欢送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岗位职责(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视机关,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承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最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视。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视。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视。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视,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视。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岗位职责: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
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处岗位职责: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承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埔、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2、反贪脏贿赂局岗位职责: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脏、贿赂、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渎职侵权检察局岗位职责: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1、指导基层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组织并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协作。
4、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协工作;4、侦查监视处岗位职责:承办对公安机关。
检察一部人员分工
检察一部人员分工
中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核心组成部分,负责对国家刑事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
检察部门的工作安排,也可由检察决定,以达到有效依法行政的目的。
检察一部总领导下,分为工作部门、办公室、检察室和司法机关等若干个部门及其子部门。
工作部门负责检察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他部门的检察事务;办公室负责政策和法规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对检察机关下辖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检察室负责刑事检察工作;司法机关负责检察机关建立的特殊案件庭及行政机关案件的审理工作。
检察一部的人员分工要依据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考虑,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实行面向应变的灵活分工,也可以根据活动的需要,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安排进行变更和调整。
检察部门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1)搜集和整理案件材料:收集各类案件材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进行整理和存档。
(2)受理案件:负责审理涉及刑事案件的公安、法院、检察机关的受理案件,发放受理案件的公文和公告,以及受理案件的登记备案等。
(3)起诉:根据检察机关的司法职责和立案权,就刑事案件的起诉审查、起诉报请,以及起诉文书的制定。
(4)审判:负责出庭参加刑事审判,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法院
审判。
(5)行政处理:负责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材料,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发出处罚文书等。
(6)政策制定:负责制定和更新检察政策,以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行政的目的。
整个检察一部的工作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以最佳的效率开展工作,确保刑事案件的及时准确办理,为维护国家的司法公平和社会的民主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检察院办公室职能定位及思考
检察院办公室职能定位及思考[摘要]检察院办公室是检察院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检察院的“神经中枢”,负责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服务全局,检察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顺利实施离不开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服务。
本文对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检察院;办公室;职能定位1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定位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直接影响着全院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明确其职能定位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前提。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职能是:协助为院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院各部门和全院工作人员服务;为全院的工作进展和发展作策略谋划;负责各类秘书事务,组织安排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监督、督察全院办文、办事等各项事务,负责管理院内文件的收发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密工作;负责全院的财政收支、后勤接待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
做领导合格的参谋助手、发挥好院内、检察院与对外单位的桥梁纽带、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全院管理指导以及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是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主要价值体现。
下面详细探讨如何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对于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思考2.1做好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首先应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琐碎繁杂,一个细节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全院工作的进展,所以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爱岗敬业。
①工作认真负责。
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不敷衍了事,不马马虎虎,不推卸责任,大事不忘、小事不漏,事事有着落,积极主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完成每项工作。
②工作有效率。
检察院办公室工作需讲究时效性,以全力有效配合全院其他部门的工作。
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建立高效率工作的观念,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遗漏、不延误。
③工作高标准。
检察院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决定全院其他工作的完成质量,应力争每项工作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都能做出成效来,事无巨细,每项工作都应做得准确、周全、周密,工作中应严谨、细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办事,确保工作质量。
检察院各科室职能1
部门设置办公室——政工办——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后勤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职能(一)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三)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和区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对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负责管理本院直属机构;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以及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案件管理中心(勤)负责对案件各个诉讼环节的程序管理;负责对具有人身强制性、财产强制性等主要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不捕、不诉、撤诉、复议、复核案件,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被法院改变定性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涉案款物的追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负责对涉检上访案件的复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办案责任制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案件的办理中,施行谁办案谁负责的一个制度。
如果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办了错案、违法办案,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司法办案责任制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小编将为大家提供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全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为更好地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现就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基本原则1.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2.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坚持权责明晰,权责相当;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责任与处罚相适应。
二、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3.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员额制。
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担任院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
业务部门负责人须由检察官担任。
4.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
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
独任检察官承办案件,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
检察官办案组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
检察官办案组可以相对固定设置,也可以根据司法办案需要临时组成,办案组负责人为主任检察官。
5.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一般由独任检察官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也可以由检察官办案组承办。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检察院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负责机要收发、督办、统计、会务、文印、打字、接待和档案管理。
二、侦查监督处负责本院管辖由县公安局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三、公诉处负责属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法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工作。
四、渎职侵权检察处负责辖区内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和预审。
五、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处和侦查二处侦查一处负责辖区内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接受上级交办的其它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立案和预审。
侦查二处承担辖区内部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隐瞒不报等经济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负责协查工作;负责研究、分析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预防对策;开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检察机关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六、控告申诉检察处负责受理本院管辖的公民或法人的举报,负责本院其他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受理应由本院负责刑事赔偿的各类案件;承担其它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
七、民事行政检察处受理辖区内公民、法人不服人民法院做出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的申诉案件;负责辖区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提请抗诉和建议抗诉;负责受理上级交办的申诉案件。
八、监所检察处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劳教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承办发生在监狱、劳教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本院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向院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负责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负责文秘、起草本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汇编信息、简报。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为规范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受理。
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
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
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
查询项目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
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
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馈。
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则上不通过电话反馈查询结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一、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案件管理
第一节案件管理概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制定并实行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2012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管理、监督、预警。
”一、案件管理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案件管理是指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统一受理、分流、全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并对案件进行期限预警和质量考评的综合业务工作。
(二)特征1.案件管理是检察院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体现。
2.案件管理属于综合性业务工作3.案件管理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业务工作二、案件管理的基本原则1.程序性2.独立性3.统一性4.信息性三、案件管理的意义(一)实现案件全程监督管理,加强检察监督职能(二)实现检察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实现“阳光检务”,推进检务公开第二节案件管理部门设置一、案件管理部门设置模式(一)设立专门机构模式。
目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模式主要有三种:1.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模式。
2.设立督导室、督察室模式。
3.依托现有部门进行案件管理。
(二)采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1.工作指数管理模式。
2.国际质量认证管理模式。
(三)传统的分散式案件管理模式。
二、案件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一)案件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统一受理和分配各类刑事案件和线索。
负责对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负责统一对外开具和管理法律文书并对其进行登记备案。
负责对赃款赃物统一监管。
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复查、考评。
负责对涉检上访案件的复查;负责案件信息查询,接受律师投诉;负责对主要业务部门不立案、不捕不诉、撤案、撤诉、复议复核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分管案件管理部门副检察长职责(三)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四)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的职责三、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制度1.案件管理建议制度。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职责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职责更新日期:2010-06-25办公室:协助检察长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院里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的拟稿;负责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机要文电的处理和印鉴的保管、使用;负责检察统计、档案、保密、公文管理、文印、外事、领导批示件办理督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等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对本院有关处室局业务工作和各处室局信息、统计、档案、保密、公文管理、定置管理的考核。
政治部:协同市委组织部门和当地党委负责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组织实施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等级管理、司法警察警衔报批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报工作;负责市院机关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根据省院、市院的部署,制定全市基层院建设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基层院建设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抓好示范院建设,研究新时期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推动基层院和检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有关方面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收集、建议、审核、上报等项工作;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工作计划,协调市院机关各部门、指导各县市区院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根据上级的规划和计划安排,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实际,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具体抓好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各项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侦查监督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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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
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
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
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
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受理。
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
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
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
查询项目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
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
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馈。
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则上不通过电话反馈查询结果。
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
一、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四、其他人员提出阅卷申请的,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征得相关业务部门同意或经批准后安排阅卷。
五、律师阅卷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阅卷时,可采用纸质阅卷或电子阅卷的方式,并根据规定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六、案件管理办公室应安排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阅卷。
统计数据保密规定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汇总和处理全省案件统计数据,为确保涉密数据的安全,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切实增强保密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归口管理,统一保管,统一提供,严格执行涉密统计数据的查询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在查询服务环节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统计涉密计算机及统计资料的管理。
1、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联接,严格落实物理隔离,严禁涉密信息进入互联网传输和存储。
2、严格管理涉密U盘、光盘等涉密载体,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3、明确涉密计算机的责任人,做到专人管理、使用。
4、不得将涉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涉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文件柜,安全上锁。
5、相关场所应采取监控、警报、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案件查询工作规定
一、案件查询是指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为有关单位、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检察环节的案件办理情况。
二、案件查询范围为本院办理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查询内容为检察环节各阶段案件的基本信息。
案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可以提供检察环节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依法可以公开的程序性信息,并可以按规定范围提供有关复印材料。
三、案件查询应在本院专设的服务窗口或者专门的触摸屏上进行,并由专人接待。
本院不受理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查询要求。
四、查询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文件,经案管部门审核或者办理审批手续后予以查询。
科室牌《案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