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3)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法理学多选题_3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法理学多选题5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
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释、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
《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5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选项A正确。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的继承性。
2006-201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

2006-2011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1年)9.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9题)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这属于确定性规则【答案】B【考点】法律规则【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正确。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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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1.某法学院学生就有关法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正确?A.甲同学说,一个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可以具有不确定的指引作用B.乙同学说,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必须是规范性的,是适用于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而不能是个别性的指引,不能是只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情况的指引C.丙同学说,立法者表述法律并创造法律D.丁同学说,在我国,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作为国内法的渊源,但国际惯例不可以作为国内法的渊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A选项的内容是正确的,举例说明,比如《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此条规定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故是确定性规则;确定的指引,是指通过设定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
而本条文给人们以一定的选择,“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宣告的是买受人的权利,是不确定的指引。
所以“一项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可能表达出不确定的指引”是正确的。
故A选项正确。
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的,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法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这种对人(指引自己)的行为的指引分为两种形式:个别性指引和规范性指引。
前者指通过一个具体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后者指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
个别指引非常重要的,不过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故B选项错误。
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是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三【2】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及答案三【2】11.西方法律格言说:“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
”关于这个格言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B.任何时候,行为人只要没有错误,就应获得利益C.任何人只要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应得到保护D.利益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答案:B解析:本题难度较小,B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任何人不得因为自己的错误而获得利益”这句话,直接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什么人,都不能因为某种错误的而获得利益。
所以错误是不能获得利益的,因此A项说法显然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人们不能因为错误而获得利益,反之,没有错误其利益就不应当受到影响,所以人们的正确行为也应当受到保护。
是否取得利益或者利益是否得到保护要看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行为正确,其利益就可以受到保护;如果行为错误,就不应获得利益。
所以CD两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12.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论。
其一般形式为:A事物有a、b、c、d属性B事物有a、b、c属性因此,B类事物也具有d属性。
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归纳推理主张的是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就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或结论必然地蕴涵在前提之中的推论。
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其一般形式是:C被观察到或待解释的现象待解释现象C如果H为真,那么C是当然结果如果H,则C因此,H 所以H根据上述四种推理的概念,结合本题,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21年法理学多选题(3)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21年法理学多选题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2021年卷一多选第51题)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能够带有道义助动词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司法部答案」AC「网校答案」C「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解析」选项A表述不严谨。
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
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
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能够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
选项B错误。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选项C准确。
道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社会价值观,有三种道义语义:义务、允许、禁止。
常用的道义词主要由助动词来表现:必须、应该、理应、该、能够、禁止等。
规范语句中不管是命令句还是允许句,都能够带有道义助动词。
选项D错误。
法律条文能够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能够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实行审判?()(2021年卷一多选第52题)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新法优于旧法D.法溯及既往「司法部答案」ABC「网校答案」AC「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解析」选项A、C准确。
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法理学十分的抽象,以至于很多法学生未能学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简单的法理学试题,大家来看看是否年能够全部理解呢?1[单选题]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B. 规范性调整C. 习惯性调整D.具体性调整【答案】B2[单选题]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D.事实关系【答案】B【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是意志行为,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的表现。
题中魏明与桂敏登记结婚的行为引起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一种法律行为。
3[单选题]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 )。
A. 实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B.消灭私有制C.消灭剥削阶级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答案】D4[单选题]保证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方法是( )。
A. 单纯的说服教育B.必要的强制C. 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D.单纯的强制惩罚【答案】C5[单选题]“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A.马克思B.恩格斯C.列宁D.亚里士多德【答案】D【解析】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是最早论述法治问题的先哲。
6[单选题]动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叫做( )。
A. 法的调整性职能B.法的保护性职能C. 法的.阶级统治职能D. 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答案】B7[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下列哪一情况?A.个别指B.确定的指引C.有选择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答案】C【解析】法的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法理学(3) 附答案解析

3.《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
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
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例外规定。
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第56题——多选)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考点]法律解释[分析]1体系解释,也叫做逻辑解释或系统解释。
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它法条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释。
很明显法官甲并没有进行体系解释,它是从立法者的意图出发对法律的含义进行解释。
故A错。
目的解释,从制定某一部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相对于其他几种解释方法,目的解释赋予解释者更大的自由解释空间;目的解释的方法可以帮助人们发现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道路,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社会功能。
法官乙的解释明显属于一种目的解释。
故B正确。
“仿真手枪是否枪”,这个问题的回答,深受回答者所持价值观的影响,因而不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故C错。
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故D正确。
最新司法考试《法理学》选择题练习及答案

最新司法考试《法理学》选择题练习及答案最新司法考试《法理学》选择题练习及答案引导语: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最新司法考试《法理学》选择题练习及答案,欢迎测试!1[多选题]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CD )A.权利总是与利益紧密联系,正是基于自利即通过法律来保护本人利益的动机才形成法律B.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C.守法行为是围绕义务而展开的D.行使法律权利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故权利的行使排斥行为人的自主性解析: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故A选项错误。
从结构上来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即使是在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但这项权利一定会有一项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对应存在,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
B选项正确。
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始终是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核心内容和要素而展开的。
故C选项错误。
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的,对于法律权利,行为人同样可以决定是否实施,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D选项错误。
2[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ABD)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判例法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单选题]下列机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B)A.省级政府B.较大市的人大C.自治区人大D.经济特区4[多选题]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AC)A.行政法B.婚姻法C.刑法D.公司法5[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A.合同法B.商标法C.继承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6[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是(ACD)A.整体性原则B.比例原则C.均衡原则D.兼顾新法原则7[多选题]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BC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B.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D.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公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9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故AB选项的说法正确。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习题答案(3)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习题答案(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习题答案(3)1[单选题]我国对环境污染责任所采用的过错原则是(B)A.过错责任B.无过错责任C.公平责任D.过错推定责任2[多选题]下列关于美国法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D )A.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实行“遵循先例”原则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演绎推理的方式C.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D.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解析:美国法属于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在判例实践中实行“遵循先例”原则,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推理的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故A选项表述正确,B选项表述错误。
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唯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
C选项表述正确。
美国法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
故D选项的表述正确。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3[多选题]法制现代化的静态目标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现代化(ABCD)A.法律制度B.法律规范C.法律组织机构D.法律设施4[多选题]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妹妹每次都予以忍让。
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进行反击,不慎将姐姐打死。
后妹妹主动自首。
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官从轻处罚。
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处妹妹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根据这个事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
法考法理学测试题含答案

法考法理学测试题含答案一、单选题(共68题,每题1分,共68分)1.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B、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C、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D、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正确答案:B2.某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时,参照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号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法人人格混同”标准作出了判决。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正式的法的渊源B、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C、法官在该案中运用了类比推理D、在我国,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均可发布指导性案例正确答案:C3.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C、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D、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正确答案:B4.我国《民法典》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这一规定的表述?A、命令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B、授权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正确答案:B5.《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B、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C、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正确答案:C6.“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
法学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法学司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刑法C. 制定和修改民法D. 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法律等。
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等。
行政权属于行政法领域的权利,不属于民事权利范畴,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3.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结果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结果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行为不服的答案:ABC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情形。
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选项D不正确。
5.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D. 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答案:ABC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试题解析

⼀、单项选择题:(2002年)1.法律体系是⼀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们尽可以从不同的⾓度、不同的侧⾯来理解、解释和适⽤这⼀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港的法律制度与⼤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答案及解析:D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国全部现⾏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它反映⼀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废⽌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效的法律。
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从存在。
我国⼤陆和⾹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国两制”的实⾏,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
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特别⾏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的中⼼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个统⼀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
古代中国法律⼀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撰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
因此答案选D.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这⼀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答案及解析:B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当中最为重要的⼀对概念,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这就是“权利本位”思想。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147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
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2008—卷一—6,单)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正确答案:C解析: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它的具体形式是指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结果R1与已被承认的有效的其他的法律规定的含义R2相矛盾,那么R1必须被承认为无效。
也就是说,它是利用逻辑中的矛盾律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解释结果。
因此,也被称为逻辑解释;目的解释包括主观目的解释和客观目的解释。
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解释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
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
本题中,法官联系《刑法》第147条的规定来解释第140条的规定,显然使用的是体系解释的方法,故选项C正确。
本题答案为C。
涉及知识点:法的本体2.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经典选择题(3) 附答案解析

3.生物科技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器官移植成为延续人的生命的一种手段。
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呼吁对器官移植进行立法,对器官捐献和移植进行规范。
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第6题——单选)A.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发展、变化能够直接改变法律B.法律的发展和变化也能够直接影响和改变科技的发展C.法律既能促进科技发展,也能抑制科技发展所导致的不良后果D.科技立法具有国际性和普适性,可以不考虑具体国家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考点]法律与科学技术[分析]1(一)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科技进步对立法的影响。
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法律领域提出了新的问题,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的立法领域,科技法日趋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关于科技法的研究也随之广泛开展起来,科技法学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学科,也被广泛承认。
科技进步对司法的影响。
司法过程的三个主要环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越来越深刻地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
科技进步对法律思想的影响。
对立法起着指导作用的法律意识常常受到科技发展的影响和启迪。
同时,科技进步促进了人们法律观念的更新,出现了一些新的法律思想、法学理论。
科技进步对法律方法论的影响。
法律和科技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不仅仅是由于法律问题常常涉及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同时,科技的长足进步也为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具体手段。
(三)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第一、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确立国家科技事业的地位以及国际间科技竞争与合作准则。
具体表现为(1)法律可以确认科技发展在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战略地位:(2)法律可以对国际竞争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第二、法律对于科技经济一体化特别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在知识经济时代.法律对具有科技活动和科技发展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具有抑制和预防作用。
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及答案1.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B. 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C. 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D. 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为他人的侵害行为承担补偿责任,因此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
选项B错误。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选项C正确。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
选项D错误。
本法条的公平责任是立法公正的体现,不是司法公正。
2.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
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
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
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 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B. 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C. 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D. 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法理学历年司法考试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部分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1999-1-1)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有哪一项是错误的?(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须具有行为能力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答案】B考点】公民权利能力【详解】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由此观之,A项和D项符合权利能力的定义,是正确的。
另因公民的权利能力仅是一种法律资格,因此权利主体要想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没有权利能力一般无行为能力,但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所以C项是正确的。
虽然公民的权利能力与生俱来,但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有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之分,前者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
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这种资格并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享有的,只授予某些特定的法律主体。
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资格,就是特殊的权利能力。
因此,B项错误。
因该题为选非题,故B项为应选项。
2. (1999-1-7)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答案】A【考点】法律效力【详解】法的效力层次,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其可以概括为:(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2)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三)

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81.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A.⼀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B.历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活关系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的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答案及解析:AC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因此A项正确;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并⾮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以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因此D项错误;在⼀定情况下,法的内容规定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且同时⼜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因此B项错误;同时,不仅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且包括法本⾝,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C项正确。
82.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
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C.社会⼤众对社会⽣活中安全、的秩序、的⾃由等法的价值的切⾝感受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率答案及解析:ABCD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极其复杂。
其评价因素包括:答案及解析:⼈们按照法律规定的⾏为模式⾏为的程度;(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可⽐性研究;(6)社会⼤众对社会⽣活中安全、秩序、⾃由等法的价值的切⾝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率。
83. 法律推理的基本⽅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法、归纳推理的⽅法和辩证推理的⽅法。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需要采⽤辩证推理的⽅法?A.法律规定本⾝的意义模糊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C.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答案及解析:ABCD 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价值评价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选择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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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
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
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
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
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2004年卷一第81题—不定选)
A.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
B.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1
C.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1
D.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
[考点]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
[分析]1关于法的起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斗争,才产生了法,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出现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
故甲的观点1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的观点正确。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律是从自然产生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自自然法,其观点是“神创说”的代表观点。
故甲观点2正确。
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制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故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正确。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
故乙的观点2正确。
居民的血缘关系是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特点,而非法的适用范围的特点,丙1的观点错误。
故本题选A、D项。
[命题思路]本题实质上结合考查了考生的法理学和法制史知识。
本题很容易判断出丙的观点1正确,从而排除B、C两项。
[常见错误]陷阱——很多考试看到这样的出题方法很自然地认为正确答案只有一个,而作出了错误的选择,须注意本题是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切不可草率行事。
[法理导读]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包括:(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规范反映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保证实施的。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
1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