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体校训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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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年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工作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运动训练成绩的提高,全面实施市体育局《景市2015年—2018年训练管理办法》,把“选好苗子、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少儿训练方针落实到实处,根据省体育局关于《2011-2014年江西省青少年体育训练暨“315”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精神,促进我校在新时期的改革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组长:闵子兰
副组长:吴黎明程胜和余善杰舒炳良胡显隆游萍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导、促进、检查2011-2014周期体育训练暨“315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目标任务的贯彻于实施。
2、办公室(训练科)
主任:刘玉学
成员:周丹戈王丽华叶键飚
职责: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落实,各项目实行领队负责制,由领队负责各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日常训练管理、运动员注册、各类资料的收集报送,完成学校及训练科布置的有关工作。
刘玉学负责:摔跤、拳击周丹戈负责:射击
王丽华负责:田径、跆拳道叶键飚负责:举重、划船
二、教练员职责
1、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贯
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做到训练育人。
2、努力钻研业务,运用科学知识指导训练,不断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具有善于和敢于管理队
伍、教育队员的能力。团结合作,带领合改为实现各项预期目标努力拼搏。
3、按照训练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周期,年度阶段及训练日计划,做到训练工
作有计划、有手段、有重点、有小结。努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周期内撰写论文两篇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一篇。
4、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及训练科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和训练部门组
织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
5、较好的完成在训规模,年度少儿赛达优任务,周期输送任务和省运动会金牌任务。
6、教练员全年280个训练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训练,星期六上午训练,星期一至星期五
出早操。
三、目标任务。
1、项目布局及规模。
射击田径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划船合计
60(人)50(人)50(人)35(人)40(人)10(人)20(人)265(人)
2、输送达标及省运会金牌任务本周期向上级训练举重输送运动员15人,省少儿比赛达优在25%
四、参加比赛经费开支方案。
1、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学校支付。
2、省少儿比赛综合考察达到优秀,费用由学校支付,并进行奖励。运动员获第一名比赛费
用由学校支付(第一名指两人以上、含两人的项目级别比赛,取得第一名,方可报销全部费用)。运动员达良好并获前三名,比赛费用由学校支付60%,自费40%。
3、运动员参赛,在赛区伙食费由学校支付。
4、全国性比赛进入前八名的,学校给予报销全部参赛费用。
5、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在比赛期间享受每人每天5元饮水补贴。
五、教练员待遇
1、在岗教练员享受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150元/月、享受服装费600元/年。
2、教练员在周期内享受省市体育局及学校制定的各种奖励津贴,并参加年度教练员评估。
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安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业务学习、培训和参观,费用由学校报销。
二、教练员奖惩办法
1、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一名正式队员,奖励2000元,以省体育局正式文件认可。向我校输送一名优秀运动员奖励输送教师100元元。
2、教练员在周期内带队基本人数(以每年注册、确认为准)不得少于10人、多于15人,按有关规定享受训练伙食补助200元/月,带训人数超过10人每超一人每月增加伙食补助10元/月(超过15人后不计)。不足10人每少1人每月扣30元,领队享受同等伙食津贴,教练员省年度少儿比赛达优一人增加伙食补助30元/月,享受12个月。
3、认真做好训练考勤工作,运动员考勤由教练员执行,教练员考勤由训练科执行。教练员旷训一次扣除伙食费50元,请病、事假第一次不扣,第二次起扣20元/次。按照学校考勤制度实施奖惩。
4、在周期内带训队员在省少儿系列比赛中无达优、无输送、无省运动会金牌者,将按照教练员责任状办法执行,其中对训练极不认真负责的教练员解聘下岗,在周期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解聘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