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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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分为考试周校排考课程安排和学院排考课程安排。校排考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座位表由监考单位从教务员专区统一打印;学院排考课程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作考生座位表并完成考试安排和监考工作。
二、考试周课程考试时间
本学期校排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8日(周一)—1月12日(周五),1月15日(周一)—1月17日(周三),共计8天。
本次排考的时段分为两场:
①第一场: 9:00-11:00
②第二场: 14:00-16:00
三、试卷组织与管理
试卷的命题、审批、印刷、装订、保管等各环节工作,请严格依据《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本次考试工作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试卷命题:
各教学单位应在第19周周四(2007年1月4日)前完成试卷的审批和送印工作。
2.考前管理:
印装完毕的试卷在开考前管理如下:
①采用教考分离模式考核的试卷,由监考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取卷。监考单位应于开考前(不得早于1小时)将试卷交监考教师带到考场;
②采用非教考分离模式考核的试卷,由课程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取卷、封闭暂存。课程所在单位于开考前将试卷交主考教师带到考场。
各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试卷保密问题,相关教师、工作人员在试卷命题、印装、保管等各环节中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四、监考
1.各教学单位务必保证监考教师在履行监考职责时佩戴监考证(须学院自行制作);
2.监考教师须严格以考场座位表中的学生名单为准,安排考生隔列就座;
3.在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出示有效证件(考试证、学生证、身份证三种证件之一),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且将《天津理工大学监考明示》(下文均简称为监考明示)书写在教室的黑板上并向学生声明;考试过程中逐一检查考生证件并监督学生履行签字手续;
4.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提示考生在试卷上注明选课学号、姓名、教学班号;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履行签字手续后的考场座位表及试卷交给主考教师,监考记录表经主考教师签字确认后由监考教师交到监考单位留存。
五、巡考
为严肃我校考风考纪,在考试周教务处将组织校级巡考,各教学单位在考试过程中也应组织巡考。巡考人员须佩戴巡考证,并记录巡考情况(各教学单位巡考证、巡考记录表须由本单位自行制定)。
六、成绩上报
1.本学期成绩报送密码已生成并公布到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通知到任课教师;
2.各教学单位须提醒任课教师上网提交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最后期限是2007年1月24日;
3.各教学单位请于学期结束前将本单位成绩单汇总,并按课程代码、教学班号的顺序排好序,附目录装订成册后,送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中心。
七、考试相关材料整理总结
各学院在本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样卷、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记分册、成绩单、学生考核用原始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归档与总结工作。
教务处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