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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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职尽责的能力,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

社会力量创办的中小学(民办学校)可参照本评审条件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职称(职务)设: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

第二章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条件(一)学历、年限要求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12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名称分别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名称分别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二、基本条件竞聘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整理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整理版]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引言教师职称评审是对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和绩效的一种认证和鉴定制度。

职称评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要求,结合甘肃省特点制定的一套评审条件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

二、评审条件1. 学历和学位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对学历和学位有一定的要求。

根据职称评定的不同级别,教师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也不同。

一般来说,高级职称(如正高级教师)要求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和学位,而初级职称(如副高级教师)则可以是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2. 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对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也有一定的要求。

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龄,一般要求在同一学校或同一教育单位具有连续多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此外,教师还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的教学奖励等。

3. 专业知识和能力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对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了要求。

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并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

此外,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能力,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4. 师德和综合素质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对教师的师德和综合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

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伦理观念,遵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

同时,教师还应该具备优秀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

5. 继续教育和培训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要求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知识,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教师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进行专业学习和能力提升。

三、评审程序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评审材料教师需要按照评审要求,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明、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证明等。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2024甘肃教师职称条件

2024甘肃教师职称条件

2024甘肃教师职称条件
学历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满5年以上。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满5年以上。

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中学三级教师满5年以上。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小学一级教师满5年以上。

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中师学历,并担任小学二级教师满5年以上。

论文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称,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业绩要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以下业绩之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以下业绩之一: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

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称,应具备以下业绩之一: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

此外,还需要满足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和公开课要求等条件。

具体要求可以参考甘肃省教育厅发布的职称评审文件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

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的甘人发〔2008〕47号各市州人事(人事劳动)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制定的《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印发你们,请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结合本地事业单位实际认真实施,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9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其中,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助理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岗位等级认定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岗位等级认定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试行)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9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其中,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助理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员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中小学教师教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教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教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中小学教师教师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五、六、七级)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具备竞聘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奖。

(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

2、突出业绩(1)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三四等奖;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或2次三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任课教师能针对本地区本校教学实际改革教学方法,承担并完成省级教研课题2项,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专家鉴定认可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3)参加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1万字以上;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或作为参编者,木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中小学(新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新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二)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l项。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l.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奖、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获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2.突出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l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3)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或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2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l篇。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6)本人或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或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优秀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全省一二等奖、取得名次;或全省三等奖、市州一等奖2次。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等级岗位设置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等级岗位设置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内部等级岗位设置条件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9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其中,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助理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员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

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注解)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副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岗位名称分别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员级岗位(略)。

二、基本条件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具有相应层级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四、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具备竞聘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奖。

注:获奖证书上有其姓名的均认可(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曹斌锋辑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竞聘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三、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以考代评的有关规定,取得层级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和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和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三)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其他人员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2项,或第1条业绩1项、第2条业绩2项,或第2条业绩4项。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二)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与要求。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者第2条业绩2项。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l项。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与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l.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者教育科研奖、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获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2.突出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l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3)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者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类练习册、各类试题);或者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2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者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者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很多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l篇。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6)本人或者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或者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优秀奖或者取得名次;或者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全省一二等奖、取得名次;或者全省三等奖、市州一等奖2次。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评定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

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后取本科学历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后取大专学历的,须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省级重点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普通高中(含职中文化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者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初级中学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县教研室教研员至少有两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四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

5、公开课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课。

公开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

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

对于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除具备中学序列的任职年限、学历、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条件外,还必须为大学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专著五万字以上。

(2)获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等。

(3)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

(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二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后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23年。

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必须有一篇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专业论文。

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三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一、评定条件( 一)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任职年限要求 : 担当中学一级职务满 5 年以上。

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 后取本科学历的 , 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5 年;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 ; 后取大专学历的 , 须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5 年。

省级要点中学教师一定具备国家认同的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就要求: 省级要点中学教师 , 起码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布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沟通; 一般高中 ( 含职中文化教师 ), 起码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布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沟通, 或许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布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沟通; 初级中学教师 ,起码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布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沟通 ; 县教研室教研员起码有两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布。

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 : 获得四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 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 ) 。

5、公然课要求 : 荣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 须参加全市一致组织的公然课。

公开课查核不合格者 , 不可以参加当年评审。

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著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课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然课。

关于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除具备中学序列的任职年限、学历、专业论文和教研成就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条件外 , 还一定为大学以上学历 , 并切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省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布本专业论文三篇或第一版专著五万字以上。

(2)获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异班主任等。

(3) 获取两次以上省级教课好手。

( 二) 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任职年限要求 : 担当中学二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 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 年,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 年 ; 后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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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和甘肃省人事厅《关于按系列(专业)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通[2007]12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实际,制定本任职条件。

一、内部等级岗位设置和岗位名称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共分9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其中,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2个,员级岗位1个。

助理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和十二级岗位;助理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由高到低依次分别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岗位。

员级岗位的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对应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二、基本条件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不同等级岗位,在现等级岗位上,除必须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具有相应层级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业绩条件业绩条件是指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时,在现等级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业绩要求。

包括: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

对内部等级岗位的重大业绩和突出业绩条件要求不同,必须符合内部等级岗位各自的要求。

四、各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具备竞聘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1.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成果或教育科研一二等奖。

(2)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

2.突出业绩(1)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三四等奖;或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或2次三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任课教师能针对本地区本校教学实际改革教学方法,承担并完成省级教研课题2项,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专家鉴定认可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培要求。

)(3)参加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国家课程用书编写工作,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1万字以上;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或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6)本人或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二等奖或相应名次;或获全国三等奖、全省一二等奖2次。

(7)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资源优质,教学方法有效,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质量评价活动中,本人所带课程2次获市州质量评价前3名。

(8)获市州教育行政部六组织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等教学活动奖励;或2次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上述教学活动奖励。

(9)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获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2次获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10)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含德育方面先进称号,下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获市州党委政府、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2次或其中2个。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11)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或担任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不含学会、协会)的成员2届。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二)中学一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二、三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至少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竞聘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1.重大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奖、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

(2)获省园丁奖等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2.突出业绩(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甘肃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三四等奖。

(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3)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编写工作,本人作为主编或编审(均为排名第一)完成地方课程教学用书1部以上(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试题);或作为参编者,本人完成的字数累计在2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译著)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

(5)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省级及兰州市城区专职教研人员、教育刊物编审人员增加一倍要求)(6)本人或本人培养辅导1年以上的学生和或集体(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优秀奖或取得名次;或在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全省一二等奖、取得名次;或全省三等奖、市州一等奖2次。

(7)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获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3次获校级上述奖项。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8)教学目标明确,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和质量评价活动中,本人所带课程获市州质量评价前3名;或在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质量评价活动中,本人所带课程2次获县区质量评价前3名。

(9)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最佳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等教学奖。

(10)被评为市州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专家,市州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市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获省直厅局、市州党政机关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或获县委县政府、市州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11)担任市州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或担任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理事;或受聘为市州级学术刊物编委;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或担任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的各类评审组织(不含学会、协会)的成员2届。

(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三)中学二级教师一、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二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其他业绩基本达到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要求。

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四)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小学(幼儿园)二、三级教师岗位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学三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分别具备竞聘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职条件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使用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省、市州人事(职改)行政部门审定的有资格通知权的人事(职改)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所发的任职资格文和资格证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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