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犯罪研究
长沙市银行卡犯罪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现, 洗单 � � � , 虚假申请 , 侧录, 卡号测试 , 虚假商户, 信函 包; 在持卡人取款时, 干扰
(五) 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泄漏. 存储于各类计 账务; 在偏远, 缺乏监控和报警设施的自助设备处抢 算机系统中的 , 存储在 � � � , 及其他终端设备中 劫取款者; 银行内部工作人员, 打开 钞箱盗取 的 ,通过网络传送的, 显示在电脑屏幕上的 , 通过 身份验证信息和交易处理数据未经授权,被无权的 第三方非法获取. 伪造的公司资信调查函, 或者通过招工 , 招生等名义 收集他人身份资料, 然后骗过银行的资信调查, 从银 行获取了信用卡后, 骗取银行资金. 当发卡行证实该 卡项下有交易发生,而持卡人申明从未申领过银行 卡或发卡行证实持卡人提交的信息被伪造即被认定 为虚假申请 .虚假申请不包括那些虚报收入水平而 获得较高信用额度的申请 (七) 恶意透支 .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的消费信贷 功能进行超越自己偿还能力的透支,在法定的还款 期限内, 逃避银行追查 , 以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 . 刑法 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 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 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八) 电购, 邮购 , 网络诈骗 .模仿网上银行主页 盗取银行卡卡号及密码,利用窃取的卡信息进行网 互联网发送邮件等方式诱骗持卡人透露其卡号和密 码, 然后冒用持卡人名义在网上交易 . 下几类表现形式: 1. 通过捡凭条获取卡号 , 安装假键 盘盗取密码 ,在自助设备密码键盘上安装薄膜以客 户指纹推测密码 , 身后偷窥密码并手机辅助记忆方 式盗取卡号和密码 ,以摄像机或望远镜偷窥卡号和 卡号和密码 ,安装假的刷卡门禁系统盗录客户磁条 信息等.犯罪分子盗取卡号和密码后, 制作伪卡或直 接以卡号和密码在网银 , 电话银行 , 代扣代缴各项费 ( 现金等 .4 . 存假取真, 即犯罪分子在存款设备上存入 或柜台上取真钞; (十) 内外勾结诈骗 . 银行内部具有特许权的编 程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 串通违规, 擅自篡改资料或 卡或利用网络 , 电话银行等诈取资金, 或贩卖客户资 料给不法分子牟利. (十一 ) 套现 . 指信用卡用户不通过正常手续 / 柜台 ) 提取现金, 而是通过与商户协商以虚 构 交易, 刷卡取现.具体做法就是由商户刷卡后将所得 金额退还给持卡人,以达到消费信用额度到现钞的 转换. 广义上的套现又包括通过各类手段, 通过信用 卡获取现金 . 二, 长沙市银行卡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 主要犯罪形式 � 利用虚假申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一是银 �� 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利用自己掌握的客 户资料及私刻的公章,盗取持卡人账户信息后进行 虚假申请的信用卡诈骗案件. 二是信用卡诈骗团伙, 自称为银行从事推销信用卡工作的" 代办公司 " , 从 卡, 并恶意透支消费的诈骗案件 . � 利用短信及电话实施诈骗. 以 �� " 刷卡消费 " 税" 等理由为诱饵的手机短信诈骗, 诱使持卡人拨打 短信中指定的电话号码, 犯罪分子以银行职工 , 银联 工作人员或公安局金融调查科民警的名义,谎称致 电人持有的卡在发生交易,并称其银行卡可能被伪 机上进行相关操作, 将 卡内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内 . 如天心分局 2 010 年办理的刘时喜特大短信诈骗案,一次性收缴 农业银行卡 4 8 张 , 工商银行卡 15 张 , 建行卡 4 3 张 , � � � 或 等设备打印出来的各类账户信息, 用户 变造的假钞, 然后在
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研究【摘要】本文主要围绕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展开研究。
在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在首先对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然后探讨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内部监管和对客户身份验证的重要性。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在总结了研究内容,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银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加强对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的认识,促进银行业务发展,维护金融安全。
【关键词】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内部监管、客户身份验证、风险分析、问题、建议、总结、展望、研究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银行卡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人们的支付和资金管理提供了便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领域的不断创新,银行卡业务也日益复杂。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
银行卡业务涉及到资金流动和个人信息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将对银行和客户造成巨大的损失。
研究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客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一方面,新型的电子支付方式不断涌现,给传统的银行卡支付方式带来挑战,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和身份信息盗窃手段进行非法活动,加大了银行卡业务的法律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对银行卡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变得尤为重要。
通过研究银行卡业务的法律风险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内部监管和客户身份验证等对策,有助于提高银行卡业务的风险防范能力,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客户的利益。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通过对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的深入分析,揭示当前存在的问题所在,并提出有效的防范对策,以保障银行卡业务的正常运作和客户资金安全。
具体而言,研究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深入了解银行卡业务法律风险的特点和形成原因,探究其影响因素和演变规律,为后续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2. 分析目前银行卡业务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盗刷、假冒、信息泄露等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当前克隆银行卡犯罪激增的原因及对策
年仅 1~ 2月 ,该省 内四大商业 银
行 收 到 客 户 投 诉 非 本 人 交 易 的 克
侧 录点 5 8 个( 其中 A T M 1 0 个) ,
主要分布在 深圳 、广州 、佛 山、中 山、东莞 、长沙 、沈 阳等地 。其 中 深圳 2 7个 、 广州 1 8个 、 佛 山 5个 、
当前克隆银行卡犯罪激增的
原 因及对策
口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新野县支行 何 虹
近 年 来 ,随 着 银 行 卡 业 务 的 快速 发展 ,各 类银行 卡风险 也逐渐
凸显 ,新型 犯罪手 段不断涌 现 ,其 中克 隆银行 卡犯 罪呈高发态 势 ,成 为影 响金融 稳定 的高风险 因素 ,也 阻碍 了银行 卡产业 的健康发 展 。本
已 经 成 为 目前 银 行 卡 信成为
克隆银 行卡犯罪激增 的重 要因素
目前 ,我 国 周 边 国 家 和 地 区 如东 南亚 国家 、台湾等 都 已陆续 完
4 . 盗刷 交 易主 要集 中 在珠 宝 ,
首饰 钟表 等行 业
商 户发放 P O S机具 的准入 门槛等 ;
银联 、收单银 行与 特约商 户之 间的 协议 条款 ,利 益 明显倾 向于特约 商 户 ,对涉及 诉讼 的特约 商户没 有采 取 专 门的 制 约 措 施 ;对 P OS机具
3 .餐 饮 类 商户 端 成 为侧 录 的
重灾 区
在2 0 1 1 年 我 国境 内的 5 8 个 疑 似 侧 录 点 中 ,有 商 户 端 侧 录 点 4 8 个 ,而 餐 饮 类 商 户 端 侧 录 点 达 2 8 个 ,占 比达 5 8 . 3 3 %。其 他商 户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我 国 克 隆 银
试论无锡地区银行卡犯罪现状和防控对策
试论无锡地 区银行卡犯罪 现状和 防控对策
王 伟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公 安 局 经 侦 支 队 , 无 锡 2 4 0 1 0 2)
【 摘 要 】随着我国银行 卡产业的快速发 展, 银行 卡面临的风 险形势 日益严峻 , 发案 频率、 成损 失、 造 科技含 量和 防范难度 1 3 渐 增大, 罪手段不 断向高科技、 团化 、 犯 集 专业化 、 规模化 发展, 伪卡欺诈 、 恶意透支、 银行 卡套 现 、 网上银行卡 诈骗等行为屡
打不绝 , 利用银行卡实施短信诈骗等 已成 为社会公 害, 直接损害 了 银行卡各相关 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和发卡银行的 良好声誉 , 并
对经济 金 融秩 序造 成 严重影响。 究银行卡 犯罪活 动的特点和规律 , 研 探讨打击、防范、 控制 的有效手段和 措施 , 于维护法 对 治秩 序和 金 融安全有着重要的现 实意义。 【 键 词 】银行 卡 ;诈骗 ;透支 ;套 现 ;防控对策 关
【 中图分 类 号】X9 2
【 献标 识 码 】A 文
【 文章 编 号】17 2 9 [O 0 1- 1 0 0 6 2 3 62 1]8 0 2 — 6
Ba kCa dCrmeS a u n n r l ta e is nW u i n r i t t sa dCo to r tge x S i
中 国公 共 安 全 ・ 术 版 学
Ch na Pu i c i A c de y i blc Se urt 科 学
La wc ur i nc o tSc e e
2 1 年 第 l 总 第 l期 00 期 8
2 0 N O. m O 1 O1 1 Su N . 8
Abs r c : W i h a td v l pme to i ’ n a d i d s r , a k c r r a i g m o e a o e s r o s ta t t t e f s e e o h n f Ch na S ba k c r n u t y b n a ds a e f c n r nd m r e i u r s s Th n i n e  ̄ e u n y a d t e r s tn n l s a e i r a i g. t b c m e ik . e i c de c q e c n h e ul g i os r nc e s n I e o i s mo e d f i u tt r v n .Th r i fc l o p e e t e m o e h g . e h c i i 1 m e n nd m e ho S b c m i g po l r r u s d r f s i na ,a d wih l r e s a e r i h t c r m na a s a t d i e o n pu a ,g o ps u e ,p o e s o l n t a g - c l d v l p e t Th o n e f i c r ff a d, a i i uso e d a t ba k c r sc s ng o i n a d f a d t . a e e e o m n . e c u t r e t a d o u m lc o v r r f , n a d a hi , nl r neba k c r r u se c h v ne e t pp d.e e h o i e h ta a n a d a a n U sng b nk c r s s c s t e i l m e t to f S S f a d h s v rso e v n tep l i g i n g i. c i a a d u h a h mp e n ai n o M r u a be o e a s c a u s nc . c m o i ln i a e wh c ie td m a e t h a k c r e ii a e r g t nd i t r s s o l e e a tp r i s ih d r c a g o t e b n a d l g tm t i h s a n e e t fa lr l v n a t e a d t e is n a n h s ui g b nk’ e ut to .a d e o m i nd f n i lo d ri e i u m p c .S u y t e c r c e itc f S r p a i n n c no c a na c a r e n a s ro s i a t t d h ha a t r si s o i ba k c r s c i i a c i te n a t r s o o b tng p e e to n o to fe f c i e m e n nd m e s r sf r n a d r m n l tvi sa d p te n fc m a i , r v n i n a d c n r lo fe tv a s a a u e o a i m a n a ni g o d ra d fn n i l e u i , h ul fl w si p r a t a tc l i n fc nc . i t i n r e n a c a c rt t e r e o i s y a ha m o t n c i a g i a e pr s i K e o d :b n a d; f a d; o e d a t : l u d t n; p e e to nd c n r l vw r s a kc r ru v r r fs i iai q o r v n in a o to
银行卡借给别人犯罪检讨书
您好!我深感愧疚,因为近期因一时疏忽,将我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导致银行卡被用于犯罪活动,严重违反了银行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在此,我郑重地向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自己行为的深刻反省和诚挚的歉意。
一、事件经过近日,我因急需用钱,向朋友小李借了一笔款项。
小李表示自己手头紧张,无法立即归还,并提出用他的银行卡帮我取款。
考虑到小李的信誉,我同意了他的请求。
然而,我并未意识到,这竟然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在借出银行卡后,小李多次使用该卡进行取款、转账等操作。
不久,我接到银行的通知,称我的银行卡涉嫌犯罪活动。
经过调查,发现小李利用我的银行卡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
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让我深感震惊和懊悔。
二、错误原因1. 法律意识淡薄:我在借出银行卡时,没有意识到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导致了我犯下这样的错误。
2. 诚信意识缺失:在朋友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我没有考虑到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非法活动,过于信任朋友,忽视了诚信原则。
3. 责任心不强:我没有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妥善保管,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责任确保银行卡的安全,从而导致银行卡被他人滥用。
三、检讨与反思1. 提高法律意识: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成年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触犯法律红线。
2. 增强诚信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要时刻牢记诚信原则,珍惜自己的信誉,不得利用他人信任进行违法活动。
3. 增强责任心: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确保其安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整改措施1. 向领导及同事们诚恳道歉:对于此次事件,我深感愧疚,并向领导及同事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同时,我会积极配合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我将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避免再次犯类似错误。
3. 严格保管个人银行卡:我会加强对银行卡的保管,不得再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确保银行卡安全。
当前银行卡犯罪案件的分析及防范
当前银行卡犯罪案件的分析及防范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克隆卡制作、信用卡欺诈、套现及恶意透支等银行卡犯罪案件也逐步增多。
近日,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收集了近两年来D 县银行卡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新形势下银行卡犯罪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就金融机构及公安部门应如何采取措施防范银行卡犯罪进行了探讨。
一、D县近两年银行卡犯罪主要特点一是作案呈现区域性。
据公安部门资料显示,在已破案的案件中,抓到的银行卡犯罪分子80%以上都是D县麻岗镇人,包括:抓到信用卡克隆犯罪分子5人,伪造金融票证(卡)犯罪1人。
而且从暂未破案的情况看,线索也大多指向麻岗及附近乡镇。
另外,上述已抓捕的麻岗镇犯罪分子基本上还是同一个管区的,而且同案的犯罪分子之间都具有亲属、亲戚等关系,使犯罪行为呈现出“准家族”特点。
二是作案呈现顽固性。
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D县近年来也加大打击力度,并开展多次的专项打击活动,除打击本地银行卡犯罪外,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侦察、查处案件120多宗,打击银行卡犯罪取得一定的成效,犯罪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但近两年,从立案数及涉案金额来看,D县银行卡犯罪出现反弹甚至上升势头,犯罪分子非常顽固。
三是作案呈现流窜性。
犯罪分子虽多为本地人,但作案地点却很分散,省内各地甚至省外都有本地人作案的情况,呈现出流窜性,“打一枪换一地方”的情形居多。
如:事主陈某某的本地工行信用卡,就被犯罪分子克隆后,于2012年11月24日在广东开平市被取款、转账骗走14万元。
类似的信用卡克隆案,基本上犯罪分子都是持克隆卡在异地作案盗走资金,增加公安机关打击难度。
四是作案呈现相关性。
D县是被上级公安机关“戴帽”的“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县”和“打击整治电话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县”,由于有“一夜暴富”的“羊群效应”,犯罪分子的作案意识比其他地区强烈,不惜以身试法。
另外,由于假币、电话诈骗犯罪行为的基本作案手段是相通的,加上还有前述的“区域性”因素,更加使D县的银行卡犯罪比其他地区猖獗,而且也一如假币、电话诈骗犯罪一样,分工明确,上下线互不接触,反侦查能力强,同样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难度。
新形势下打击银行卡犯罪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行 卡法律 制 度体 系不健 全 近年 来 , 国人大 和 “ 全 两 高 ” 陆续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立 法 解 释 和 司法 解 释 。 如 20 0 9年 l 2月 1 5日, 两 高 ” 台 了《 于妨 害信 用 “ 出 关 卡 管 理刑 事 案 件 具体 应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 规 定 伪造 信用 卡 1张 即 可构 成 犯 罪 ,使 用 P S机 O 套 现可 以非 法经 营罪 处 罚 , 窃取 、 收买 、 非法 提 供信
上 , 洲支付 、 欧 万事达 卡和维 萨三大 信用 卡组织 正在 推动磁条银行卡向芯片银行卡转变 。 芯片式银行 卡采 用了新 的数据加密技 术 , 在芯片 中内置的控制安全程 序 ,使 A M和 电子收款 系统的读卡器 能够从芯 片中 T 读取信 息 , 片具 有独 立运算 、 芯 数据 加密 和存储 容量 大等特殊 技术 , 中的个 人信 息很难 被复 制 , 有强 其 具 大的防欺诈功能 , 能有效 地避免卡 内信息 受到破坏或 恶意窃取 , 降低 银 行 卡应 用 风 险 。 由于 芯 片式 银 行 卡的 复制难 度 要 比磁 条式 银行 卡 大 , 犯罪 成 本也 要 高 得多 , 因而 能够 大大 提 高银行 卡 的安全 性 。
求。当前 , 国 的银 行 卡还 是磁 条式 卡 片 , 卡人 信 我 持 息 都 存储 在 磁介 质 中 , 发现 的案 件 来 看 . 于银 从 由 行 卡 磁条 防伪 技 术含 量 不 高 , 于伪 造 , 罪 分 子 易 犯 往 往 只需 磁 卡读 写器 、 相关 软 件 和 电脑 , 通 过各 再 种途 径 盗取 、获取 持卡人信息 即可伪造 。而在 国际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卡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同时,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
其中,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常见的信用卡诈骗手段。
本文将介绍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几个实际案例。
一、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虚假情况冒用他人姓名、账号、信用卡等信息,以达到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即构成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案例分析1.江苏扬州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19年11月,江苏扬州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涉及13个省份的特大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通过特定的通道获取信用卡授权码,并用于在各地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
该案涉及金额达1000余万元,涉及受害人300余人,其中包括境外受害人。
2.山东泰安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20年3月,山东泰安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冒用银行电话诈骗的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上的银行客服电话,以冒用银行客服的方式,向受害人要求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进行“卡升级”等操作。
在得到受害人的相关信息后,犯罪嫌疑人再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转账等操作。
3.广州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2021年2月,广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的住宅楼盘信息,骗取受害人购买假房产的方式,获取到了大量的受害人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
再利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方式,进行网购等消费,损失金额高达10余万元。
总结: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经常出现的信用卡诈骗手段,我们应当警惕这种犯罪行为。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提高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避免把个人信息泄漏给不法分子,以免受到经济损失的侵害。
三、预防措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提高个人对于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预防能力,包括以下几点:1.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将个人敏感信息留给陌生人或非正规机构。
《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意见(银办发[2009]14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力度,现就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银发[2009]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各项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贯彻落实142号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142号文是在我国银行卡产业获得很大发展、风险管理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等4部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稳定银行卡市场秩序、充分发挥银行卡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在广泛征求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和印发的。
针对银行卡风险案件反映出的银行卡制度、业务和技术方面的风险点,142号文按照预防为主、打防并举、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从发卡、交易、使用和受理等各环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稳定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出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142号文的重要意义,全面解决银行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银行卡犯罪。
二、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努力遏制银行卡风险案件高发势头(一)建立有关损失底线的量化目标责任制。
1.淡化数量考核指标,以业务发展质量为考核依据。
发卡机构要取消单纯以发卡数量为考核指标的做法,以发卡业务发展质量为考核依据,设立资产不良率、发卡收入等风险、收益指标。
收单机构要取消单纯以特约商户数量为考核指标的做法,以收单业务发展质量为考核依据,设立商户欺诈率、收单分润收入等风险、收益指标。
断卡行动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卡犯罪活动日益猖獗。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等行为给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打击银行卡犯罪,我国公安机关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断卡”行动。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断卡”行动案例。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断卡”行动中,发现一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
该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吸引他人办理银行卡并出售。
警方通过侦查,抓获该团伙成员10余人,查获涉案银行卡1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三、法律分析1.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该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该团伙通过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涉及的罪名及处罚(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罪:团伙成员甲、乙、丙等6人涉嫌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团伙成员丁、戊、己等4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案例启示1. 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2. 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等违法行为。
我国银行卡犯罪剖析及防范措施
近年来 , 我国每年发行的银行卡数均 以亿 计 , 世界第一 。 居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银行卡犯罪活动伴随银行卡井喷 式发展也随之猛增 , 在刑事打 击的重度挤压 下、 在各金融机构对 内控制 度 、 务流程 、 设 业 岗位 置及 业务操作 等方面存在 的管理漏 洞和薄 弱环节 采取的 有效
措施 , 银行卡犯罪 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
() 4 监督管理不力
客户信息后制作伪卡盗提资金。此类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了持卡
人的利益 , 而且严重损 害了银行的信誉 。
7 36 《 当代经济)01 - ) 1 2月( 2 g 下)
理 论 探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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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 N TEM P0RA RYEC0 N
发卡机构未积极 发行 防伪能 力较 强的标准银行 I , 建立 c卡 未
或完善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 , 不能使用严格 的技术 手段对移动 P 机 的使用进行 有效 的跟踪和 监控等 , OS 助长 了伪 卡泛滥及犯 罪分子利用 P 机进行信用卡套现 的气焰 。 OS () l 2  ̄ 卡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J
一
比如银行对 商业或服 务行业私 营企业 高管人 员信用 卡授 信 额度较大 , 是相关审核管 理制度不完 善 , 但 未严格 审核 此类 客户申请 人所 在公司的经营情况 , 未从制度上区分 辨别个人消
费授信和作为流动资金用于 企业生产经营的授信 审核 。
2 风 险 管理 方 面存 在 缺 陷 、
对 A M、O 等设备未按规定 组织检查 , 时发现犯罪 分 T PS 及 子在 自助设备等加装盗码 器 、 摄像头等 窃取 银行卡信息 的 针孔 行 为 ; 发卡 或收单机构 的主机 系统及其备份 系统采取有效 未对 措施 加强安 全管理 , 使客户信 息被侧 录 ; 致 未按 规定对 特约 商 户使用 P S O 机的行为进行现场 监控 或现场检查 , 掌握特约商 户 的经营状况 和规律 , 时遏制 商户可疑 交易 、 嫌欺诈 交易或 及 涉 涉嫌协助 持卡人套现交易 的行 为 ;对信用卡 更换 担保人时 , 未 严格进行信 用卡止付管理 , 可能会发 生在担保人 申请 退 出担保 后 , 卡持卡 人进行 恶意透支 等不确定 后果 , 银行 易积聚信 用风
银行卡犯罪常见手法与对策
会有一笔购买股票的资金流入, 而此时债券资 市值能在第二次融资之前得以提高, 促使认股 利弊, 企业应把握其本质, 科学合理运用, 使其
金仍 留在公 司使用 , 司相 当于获 得了股票和 权证 持有者行权 , 公 从而实现预定的股权融资计 更好地为企业 发展服务 。
债券两笔融资资金。 而可转债转股是将债券转 划, 进行项 目的再投资。 以, 所 当公司使用可转
提高, 可转债会逐渐变为一项“ 推迟的股权融 权、 债权和 期权因素 的融 资工具 , 仍在诸 多 [ 陶 我国 但 4 然. 分离交易可转债融资分析. 】 商场
安装在 自助银行 门禁系统上 , 并在 自动柜 罪 , 果 不 堪 设想 。 后 银行 卡 的功 能 很 多 : 它 既 可 以取 现 , 员机上安装有摄像功能的 MP , 4 先后窃取 ( ) 三 利用客户 心理 弱点采 用诈骗 方 又可 以转 账 ;既可 以到银行柜 台办理业 到两 个 客 户银 行 卡 的 磁 条信 息 及密 码 , 准 式犯罪。 这类犯罪以利 用客 户心理弱点实 务 , 可 以 从 柜 员 机 取 款 , 可 以到 银 行 备 利 用 窃 取 的这 些 信 息 资 料 伪 造 银 行 卡 施诈骗为主要特征 , 也 还 具体表现形式: 特约商家消费: 不仅可 以在开户行 本地使 到银行提款 。同月稍晚几天 , 该人在 另一 l 以银行 名义打 电话给银行卡客 户, 、
新型银行卡犯罪手段及防范措施
市 民恰 逢 要 给孩 子 汇款 , 到此 收 类 短 信 后 , 经 核 实 , 将 钱 直 未 便
接汇到犯罪分子提供 的账号上。
4 伪 造银 行 的客 服 热线 。 、 不 法分 子 堵 住 A M 机 出钞 T
口 、 卡 口, 造交 易 故 障 , 插 制 并在 设 备 上 张 贴 一 张 所 谓 “ 馨 提 温 示 ” 其 内 容 大 体 是 : A M 机 。 如 T
OS 4 摄 不 法分 子 似 冒银 行名 义 , A M 机旁 张贴 所 谓 “ 在 T 通 P 机 上 安 装 带 摄 像 功 能 的 MP 装 置 , 取 客 户 密 码 , 知 ” “ 告 ” 本 行 因 系 统 升级 , 保 障 客 户资 金 安 全 , 不 法 分 子偷 窥 客 户 取 款 密码 和银 行 卡 卡号 后 , 用 高科 或 公 : 为 利 再 M 请 进行安 全设定操作 , 并输人 安全号码 。 其实 , 谓 的 技 手 段 复制 银 行 卡 , 利 用 复 制 的银 行 卡在 AT 机 上 所 “ 全号 码 ” 不 法 分 子 预先 在 营业 网 点 开 设 的 储 蓄 卡 取 款 , 取 资 金 。 种 高科 技 的犯 罪行 为 , 安 是 盗 这 令客 户 防 不胜 号。 通过 此 手 法 , 法 分子 误 导 客 户在 取款 前 , 将 款 项 防 , 不 先 给持 卡 人 和发 卡银 行造 成重 大 经济 损失 。
定 存 在 问题 , 忌 上 当受 骗 。 切 如果 AT 机 现 故 障 , M
还 暂 对 为 就 是 银 行 的 客 服 热 线 , 打 后 就 会 落 人 设 计 好 的骗 银 行 除张贴 通 告 以外 , 会 将机 器 关 闭 , 停 使用 。 于 拨 银 行卡 使用 中不 清楚 的事项 最好 不 要 向陌生 人 咨询 , 尽
论银行卡犯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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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以免进 入不 法分 子 设 置 的假 冒 网站 。登 录 时
仔细检查 网站名称 、 标识是否正确。不要在 网吧等 公共上网场所操作 网上银行或进 行 网上交 易。另 外, 要谨防病毒攻击 。上网时要 开启病毒实时监控
系统 以加强 对 病 毒 、 间谍 软 件 和 垃 圾 邮 件 的 防 御 。 输入 密 码最 好使 用 网上银 行 软 件 自带 的密 码 键 盘 , 以免 被 木马 纪 录下 密 码 。推 荐 使 用 硬 盘 加 密 工 具 , 加强 网上银行 的安全 性 , 注意保 留网上 消费 的记 录 , 以备 查 询 。网上 交 易前最 好进 行全 盘 杀毒 和木 马查 杀 。最后 , 充分 利用 浏 览 器 的加 密 功 能 。 目前 各 要 大浏 览 器都 已提 供 加 密功 能 , 这对 于持 卡 人 在 网上
研究生 :
陈荣鹏 (9 9一 )男 , 17 , 山西太原人 , 重庆市人 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助理检察员 ; 冷 泠 (9 4一 ) 女 , 18 , 吉林辽源人 , 重庆市公安局 高新区分局刑侦支 队民警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 法学专业硕士
研究生 。
第 3期
孟
松等 : 论银行卡犯罪 的防范
第2 4卷
第 3期
【 司法实务 】
论 银 行 卡 犯 罪 的 防范
孟 松 陈 荣鹏 冷 , , 泠
(. 1重庆市人 民检察 院第 一分 院 , 重庆 4 14 ;. 庆市公安 局高新区分局 , 0 17 2 重 重庆 40 3 ) 0 0 9
[ 摘
要] 银行卡犯罪是伴随着银行卡业务 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高科技 、 高智能的新型犯罪 ,
21 0 1年 9月
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公安机关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水平和能力。四是密切了
警 银协作 ,初步建立了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研 判 、违法犯罪情 况通报、案件侦办的协作、防范宣传
和教育等合作机制。五是加强了安全用卡的宣传 ,营
造 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后,
中国 人 民 银 行 支 付 结 算 司 欧 阳 卫 民 司 长 ( )和 公 安 部 经 侦 局 张 涛 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还对专项行动 中表现优秀的先 左 副 局 长 介 绍 专 项 整 治行 动成 果 。
进单 卡 意 识 和 技 能 得 以提 高 ,银 行 卡 违 法 犯
防控长效机制 。 张涛重点介绍 了公安机关经侦部 门在专项行动 中的工作 情况 。他指 出,专项行动开展 以来 ,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 门 密切配合人 民银行 , 在打击银 行卡犯罪方面取得 了突出成 果。
保了 “ 平安奥运 ”目标 的实现 。据统计 ,专项行动期 间,全
国 公 安 机 关 关于 银 行 卡犯 罪立 案 3 7 6 2起 ,涉 案 金 额 1 7 .6亿
元; 案2 8 起 , 破 3 8 抓获犯罪嫌疑人 12 人, 4 0 挽回经济损失6 6 11
万余元 。
欧 阳卫 民指 出,为针对性解决此次专项行动 中反映 出来 的我 国银行卡业务发展存在 的一些 问题 。下一步 ,人 民银行 将着重推进 以下工作 :一是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 险管理措施 和手段 ,坚持银行卡规模与质量并重 战略 ,加大风险管理技 术投入 、完善风 险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 。二是建立和完善银 行卡案件信息共享平 台,进一步加大对银行卡案件的打击力 度。 三是对信用卡套现 、 利用新兴支付 方式犯罪等加快立法 ,
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作为本次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负责人,现在向大家汇报相关工作。
一、行动目标与背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开展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
我局通过对近期犯罪数据的分析,发现银行卡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对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
因此,本次专项行动以打击银行卡犯罪为主要目标。
二、行动组织与人员调配为了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动组织机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配。
行动组织机构由一名主任和十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统筹行动工作。
成员包括技术人员、警务人员和宣传人员,各有岗位职责。
三、行动重点与方式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盗窃、破解、伪造银行卡等犯罪活动。
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打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调查取证。
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对嫌疑人进行追踪、侦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在一些重点区域设立了便民窗口,收集群众提供的线索,以便更好地开展后续行动。
2.加强合作与协作。
我局积极与银行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银行卡犯罪黑名单,提高打击效率。
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行动,形成合力。
3.宣传与教育。
为了加强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社区讲座、宣传展览等。
通过提高民众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四、行动成果与反馈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截至目前,我们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十名。
除此之外,我们还成功收缴了大量违法所得,并查封、冻结了相关账户。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组织了多场讲座和宣传展览,使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有所提高。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银行卡犯罪活动仍在不断变革和发展。
我们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完善内部体制机制,持续推动银行卡犯罪的专项行动。
输出地视角:防治银行卡犯罪的难点及对策建议——瑞金个案
依托 村治保 主任建立 信息员 队伍 , 及时掌 握反馈 高危 人群 的动 态 信息 ; 是 以村组 、 区为单位 对高 危人群 进行正 面教 育 , 三 社 适时 加
以 引 导 , 时 关 心 他 们 的 生 活 就业 问 题 , 助 他 们 远 离 犯 罪 。 同 帮 3 建 立 银 行 卡 犯 罪 嫌 疑 人 “ 名 单 ” 度 。建 立 全 国 联 网 的 银 、 黑 制 行卡犯 罪嫌疑 人“ 名 单” 度 , 黑 制 以便 输 出 地 公 安 机 关 掌 握 本 地 犯 罪 嫌 疑 人 全 面 犯 罪 信 息 , 犯 罪 嫌 疑 人 及 时 纳 入 警 方 的 侦 控 视 线 将 和 范 围 , 露 头 就 打 击 ; 职 业 犯 罪 团伙 . 取 深 入 经 营 、 踪 不 一 对 采 追 放 的工 作 策 略 , 有 效 遏 制 银 行 卡 犯 罪 的 发 生 。 以
联 网 的 特 点 . 能 在 3地 分 别 进 行 窃 取 信 息 、 造 伪 卡 和 盗 取 资 可 制
系 统 设 置 , 加 账 户 查 询 、 卡 提 示 功 能 . 户 被 查 询 或 刷 卡 后 系 增 刷 账 统 立 即短 信 通 知持 卡 人 .使 持 卡 人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盗 刷 并 报 警 ; 开 发 银 行 卡 犯 罪 监 控 系 统 ,与 公 安 机 关 联 网 ,通 过 该 系 统 在 柜 台 、
片化进程 , 从根本上增强银行卡防伪、 防欺诈风险的能力。 利用砑
片卡极 为严 密 的信 息加 密技术 增加 银行 卡信 息 的复制 和读 写难 度, 从而 提高伪造 银行卡 的成 本 。 提高 银行 卡使用 的安全 性 , 而 进 有效扼 制通过伪 造银行 卡进行 的犯罪行 为。
银行卡案件中的防范问题之探讨
一、银行卡的概念及范围界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信用卡同时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等功能。
从当时发行的信用卡的情况看,实际上包括了一部分借记卡。
但在1999年3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由此信用卡的范围发生了变化,信用卡与借记卡已被区分为两种不同的银行卡,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借记卡则没有透支功能。
可以说借记卡是1999年《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新增加的一种银行卡。
二、在现实生活中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和防范的情况案例1、2003年11月15日下午14时许,天津市某大学学生孙某因与同学张某有矛盾而在学生宿舍内趁无人之机,窃走其同学张某放在行李箱内的信用卡、身份证等物。
后孙某持所窃信用卡和张某的身份证到银行向工作人员冒成自己是张某并慌称密码忘了而修改密码后,取走信用卡中的3元人民币挥霍。
从法理上讲,孙某冒名使用他人信用卡这一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盗窃。
孙某窃得信用卡后,并未达到其占有信用卡所含财物价值的目的,必须通过使用该卡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孙某在使用信用卡时,虽然实施了仿冒失主身份和签名的欺诈行为,但这只是为了取用信用卡的存款及允许透支的款所采取的必然手段,是其盗窃行为的继续。
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当然,银行的工作人员没有核对孙某的证件即为其修改密码,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在孙某不能赔偿时要先行陪付。
但是,张某把自己的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本身就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因素。
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环境下,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办理金融业务时,身份证是最重要的证件。
伪造银行卡犯罪案件的侦查
The Investigation of Forgery Bank Cards Crime 作者: 孟松 陈荣鹏 郑华友
作者机构: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401147
出版物刊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页码: 116-118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2期
主题词: 伪造银行卡犯罪 侦查 查缉
摘要:选择适当的侦查突破口和查缉犯罪嫌疑人是侦破伪造银行卡犯罪案件的关键。
侦查突破口的选择可以围绕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流程,通过查清犯罪嫌疑人获取银行卡信息的途径,分析卡片的制作特点查找犯罪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通讯工具,交通、住宿信息,情报信息工作等方式进行侦查。
此外,还要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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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犯罪研究内容摘要:目前,我国银行卡产业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2011年,中国银联卡累计发卡量达28亿张,持卡人超过7亿,银行卡年消费额(剔除房地产、汽车销售及批发类交易)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突破了40%。
然而在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银行卡犯罪也呈高发态势,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种类,银行卡犯罪概况如何,银行卡犯罪的特点及趋势怎样,银行卡犯罪的有何解决方案,笔者正是从以上相关方面来浅析目前我行银行卡犯罪的大体情况,希望能给相关当事人(政府、银行、商户、持卡人)给予科学合理化建议,提高打击银用卡犯罪的效率,最终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银行卡犯罪建议一、我国银行卡犯罪概况1、银行卡的概念银行卡的概念在我国可以从业务和法律两个角度的进行不同描述,自此,信用卡的概念在名称和内容上的意思也是不一样的。
(1)从在业务上将,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1日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的规定,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结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主要包括信用卡、借记卡和准贷记卡,其中信用卡()的概念是指具有循环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设计和“先消费、后还款”、无须担保人和保证金、可按最低还款额分期还款等特点的个人信用和支付工具。
根据上述的概念,我们可以通俗的理解信用卡的概念一般是指由金融机构和信用卡公司为授予申请人循环信用而发行的,持卡人向特定金融机构取得现金或者向特约商户取得商品、服务等,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清偿账款所使用的支付卡。
在本文中,我着重分析的就是与信用卡相关的犯罪行为。
(2)从在法律上将, 2004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十三次会议中通过了刑法有关信用卡的相关规定,其中定义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有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这一具体化的解释使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与实际工作中所谓的银行卡的含义是一致的。
根据此解释,我国的司法工作者在之后办理的有关信用卡犯罪的案件中,也包含了借记卡犯罪的行为。
2、银行卡犯罪的定义理论界对银行卡犯罪有狭义及广义之分,狭义的银行卡犯罪是指构成《刑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信用卡,第196条规定的使用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行为。
广义的银行卡犯罪是指犯罪行为符合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但犯罪工具、犯罪对象、犯罪结果又涉及银行卡,同银行卡有密切关系的犯罪行为,如盗窃银行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利用银行卡实旌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等。
笔者折中广义和狭义概念,本文所讨论的银行卡犯罪,是指伪造或者利用贷记卡、借记卡等银行卡实旆犯罪,侵犯银行卡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
包括银行卡诈骗、伪造银行卡及盗窃银行卡等行为。
我们国家刑法分则中有关信用卡犯罪的规定实质上是广义上的信用卡()犯罪,不仅指信用卡( )犯罪,还包括借记卡( )犯罪,也就是等于银行卡犯罪规定,为了与《银行卡管理办法》以及银行业务过程中称谓接轨,本文采用银行卡犯罪的概念。
3、银行卡犯罪的现状(1)银行卡所涉及的犯罪是与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以依托银行卡为载体的特定的犯罪,这种犯罪发展的速度是与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发展速度成正比的。
目前,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增长迅猛,与此同时,2011年,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安经侦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银行卡犯罪的案件达2.4万起,犯罪金额接近20亿元人民币,这两个数据和2010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
(2)我国银行卡犯罪的地域区划更能体现出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涉及银行卡犯罪的案件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而相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像西北等地,则只占到了10%左右。
但是,银行卡犯罪案件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的高发,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破坏性,极大地破坏着这些省份的金融秩序,也对当地民众的正常生活产生了影响。
4、银行卡犯罪的原因由于银行卡是商业金融机构面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贷、储蓄等功能的载体,那么一旦掌握了某人的银行卡信息,则意味着掌握了这个人的资金,犯罪分子获得了某张银行卡的信息和交易密码,则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的使用、支配银行卡内的资金。
正是出于这个目的,犯罪分子才会千方百计的针对银行卡实施各种各样的犯罪,其目的就是盗取持卡人的资产。
除此之外,对于银行卡犯罪的产生,还有以下几个影响因素:第一,银行内部审批和银行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不足,有时为了提高业绩,往往向一些不具备申领信用卡条件的人员发放信用卡;内部人员与外部的犯罪分子相勾结,肆意的泄露信用卡的信息;一些申领了机的商户,为了自己的利益,私下以套现的方式向持卡人支付现金。
第二,持卡人本身的防范意识不强,比如在使用银行卡的时候不注意使用自己的密码,造成密码被不法分子获得;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丢失之后便给了他人可乘之机;为了便于使用,将银行卡的密码直接写在了银行卡上或将密码设置成与自己生日、电话号码等相同的数字;持卡人轻易的将自己的银行卡转借给别人等等。
第三,磁卡条作为银行卡本身中最为重要的信息载体,同时也是犯罪分子的最主要的目标,但现在我国一些防范的技术还是相对落后,那么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可以通过花费少量资金购置一些专门的设备,就可以通过盗取、复制磁卡条获得巨大的不法牟利。
5、银行卡犯罪的危害作为刑法中规定的一类罪名,银行卡犯罪本身具有社会危害性,根据此类犯罪的特点,银行卡类犯罪直接危害着我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是我国支付结算体系和个人信用领域的最大威胁。
同时,由于银行卡类犯罪的直接目的是银行卡内的资金,也就对持卡人和发卡行的资金安全构成了危害,造成了损失。
银行卡类犯罪的不断增多,也对广大群众继续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的信心带来了影响,阻碍了我国银行卡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在银行卡类犯罪的高发地,对外来工人、游客的银行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也会是这部分人群提高警惕,逐渐远离此地,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也带来了非常坏的影响。
二、银行卡犯罪的特点及趋势1、银行卡犯罪的特点(1)犯罪载体相对集中银行卡犯罪的载体主要集中在机和机,针对机的犯罪已经成为银行卡罪案中的主要犯罪类型,数量多,涉案金额最大,同时值得警惕的是机上的犯罪虽然在数量上不是很多,但涉案金额都比较大(见图1、图2)。
由于属于无人值守设备,成为各种新型犯罪手法的试验场,另外机本身设计上的缺陷也是导致案发高企的原因之一。
针对机上的犯罪高发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管理上的漏洞,从目前已发案件来看,只要抓好机具的管理就可大量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图1:银行卡犯罪分类图2:涉案金额(2)犯罪时间短,流动性强在大多数涉及银行卡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采用在单次限额内进行最大限度的消费和取现,同时依靠现代快速的交通工具,在很短的时间内,流窜到各个不同的地点进行作案,而且由于银行卡在使用上的便捷性,此类的犯罪行为时间非常短,消费、取款往往在在一两分钟就完成了,持卡人根本没有反应,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就已经结束了。
(3)犯罪类型多样化,团伙性强大量的案件表明,如今的银行卡犯罪作案主体已从过去的单打独斗模式转变为集团作战模式,从开始的窃取资料到随后伪造银行卡,再到最后的盗取资金或消费,有时甚至包括了作案后的销赃,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而且,犯罪团伙之间的直接联系变得松散化,各个环节相对的独立,上下家之间都是单线联系,即使某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其他的各环节仍然能不受影响。
(4)犯罪技术含量非常高很多案件呈现出专业化特点。
在上海等地,曾经出现过犯罪嫌疑人使用仪器24小时监控银行取款机,还有的犯罪分子将取款机接上了可记忆的外挂键盘,用来窃取用户的卡号和密码。
还有犯罪嫌疑人制作了一个伪装成音乐和图片的盗码软件用电子邮件群发,一旦群众打开这个邮件,盗码软件就会自动搜寻用户在电脑中曾经使用过的个人情况、密码等重要信息,并且能够自动发送给软件制作人。
(5)犯罪跨地区、跨国性强银行卡能够跨县、跨省、甚至跨国使用,持卡人使用具有该功能的信用卡在国内,甚至境外任何一个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的商户和机上消费或取现。
与之相应的是,犯罪分子针对该张信用卡的犯罪行为也有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地区,甚至是不同的国家。
2、银行卡犯罪的趋势(1)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持续增加银行卡犯罪是伴随着银行卡的业务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犯罪。
伴随着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卡持卡人的人数迅速增加,截至2011年,我国各商业银行发放各类银行卡的总数已超过28亿张,机的发放数量也越来越多,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的行为已经摆脱了地域的限制,犯罪分子比以前更加容易找到犯罪目标,在犯罪地的选择面也越来越广,而各商业银行的监控手段相比还比较落后,这就给了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犯罪技术更先进、手段传播更快银行卡犯罪是一种犯罪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犯罪,使用伪卡进行犯罪就是一种使用高科技进行犯罪的行为。
我国的信息产业是在快速的发展着,但因此而带来的涉及银行卡犯罪的高科技手段将更加明显。
网络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和便利,犯罪分子制作伪卡和窃取信用卡信息的技术也不断翻新,而互联网则为这些信息的传播提供的更快的传播平台。
同时,由于专业技术的水平不断升级,相关在犯罪行为使用的设备也更加容易获得,而付出的成本则越来越少,这些会使公安机关在打击涉及银行卡犯罪的战斗中越来越艰难。
(3)进行互联网犯罪数量会越来越多互联网技术及相关的网上交易在方便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
比如,犯罪分子使用黑客技术进入银行相关系统,获取持卡人的卡号和密码,并使用互联网上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持卡人银行卡里的资金划至犯罪分子自己掌控的银行卡内。
或者以网上出售商品为名义,骗取购买者的卡号和密码,然后盗划资金。
(4)跨国跨境模式变化,持卡人被瞄准过去在我国发生的一些外籍犯罪嫌疑人实施银行卡犯罪的案件,其犯罪手法大致有两类:一是到我国境内来制造伪卡,二是携带境外伪卡来我国进行盗刷。
在这些案件中,我国的角色是伪卡的制作地或境外伪卡犯罪行为的发生地,但是犯罪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主要是境外的机构和个人,对我国的危害相对较小。
但是近年来,境外的银行卡犯罪集团已开始将我国的机构和个人作为犯罪的目标,给我国的持卡人造成了损失,这直接危害着我国银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并将对我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5)机或终端成犯罪分子攻击目标由于不需要直接的面对银行工作人员,犯罪分子对机等自助设备来进行作案时被发现的风险较低,也容易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