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笔记本电脑租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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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笔记本电脑租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鼓励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使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
得到充分使用,以及保证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全体员工。
三、配置要求及申请流程
2、 员工自行购置的笔记本电脑需提供购机发票,否则不享受公用补贴。
3、 员工在进入公司以前自行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如申请补贴,需提供购置发票,并应达到
公司规定的配置要求。
4、
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
审批————总经理审批————(申请人提供已购置发票)————数据技术中心
审核配置并备案————员工签订《员工笔记本电脑租用协议书》————数据技术
中心备案————财务部每月发放补贴。
五、管理细则
1、员工自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其使用权归公司所有 (本人使用), 产权归个人所有,
公司将不再提供公用办公电脑;
2、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由个人自行保管与维护,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且不能由于个
人使用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日常维护维修及增加配置的费用
须由个人承担,维修时如需发票原件的,可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给予提供。
3、在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自购的笔记本电脑如因维修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下可借用公司的备用电脑临时办公,但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否则不予发放当月补贴。
4、个人若遗失后重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只可接续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补贴部分;遗失后两个月内未配置的,需将原已发放的补贴退还公司。
5、如有特殊情况忘记带电脑而暂时使用公司电脑的,必须与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一个月内有2次未带电脑,停止发放当月补贴。
6、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若离职或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补贴将从员工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停止发放。如入职时间不足一年,将已申请补贴的30% 退还公司。申请人离职时,相关公司资料需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备份或彻底删除,不得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备份。
7、享受补贴的电脑中存储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等其所有权均属于公司,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和协议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将申请人笔记本电脑中的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时,申请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9、笔记本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若申请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要求,或有不诚信的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追回相关的电脑补贴款,取消补贴资格,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10、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