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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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机关车辆是政府机关使用的车辆,其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务形象的展示。

租用车是指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而租赁的车辆,其使用和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本文将对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机关车辆的购置管理(1)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预算,机关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合理、经济和节约的原则。

购置车辆应保证车辆的品质和性能,同时兼顾环保要求。

(2)机关车辆的购置应由规范的程序进行。

需要进行招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购置车辆后,应进行归档和备案,做好资料的保存工作。

2.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1)机关车辆仅限于公务使用。

任何人员不得将机关车辆用于私人用途,禁止非法乘坐、夜间开车、酒后驾驶等行为。

(2)机关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3)机关车辆的使用应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

(4)机关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资格要求,持有合法的驾驶证。

(5)机关车辆的使用记录应详细且真实,记录包括出车时间、地点、目的地、里程、油耗等信息。

3.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1)机关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维修保养应委托正规的汽车维修公司进行,保证维修质量。

(3)机关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精打细算,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存在腐败问题。

4.机关车辆的报废报销管理(1)机关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关手续和登记。

(2)报废车辆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3)报废车辆的资产价值应进行准确评估,并进行及时报销。

1.租用车的选择与管理(1)租用车辆的选择应符合工作需要,并且符合环保要求。

(2)租用车辆的合同应明确使用期限、费用等相关事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备案资料。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经济性,减少用车成本,推动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租赁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用车、租车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和租赁应遵循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遵循车辆使用与保养规范,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时间。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和租车应遵循节约资源、环保无污染、便捷高效的原则,推行共享出行,提倡使用新能源和低排放车辆。

第二章固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制定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数量的公务车辆,并做好台账管理。

第八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应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目的进行明确,确保用车行为符合公务需要。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行程报备、用车审批、用车登记等程序进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限制在公务需要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原则上应由工作人员自行驾驶,如需他人代驾,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用车应按照时间合理计划,不得擅自延误或超时使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用车行为应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做到勤洗车、保养好,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车辆的保养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租赁管理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和单位派出机构如需租赁车辆,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选用租赁公司,并与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租赁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有其他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租车合同。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租赁期限应合理安排,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租赁。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概述为了规范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使用管理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及其下属各单位、部门,以及租用车的管理。

责任与权限管理者责任1.归还车辆保养、检修及用车记录。

2.对车辆进行使用、管理、保养和维护,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经常考察车辆运行情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保养。

4.对车辆问题及时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5.保管机关车辆证照、保险、购置税款凭证等。

使用者责任1.做好车辆预定工作;2.使用机关车辆时,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按规定使用车辆;3.确保机关车辆使用安全,不得开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定;4.承担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车损负责,并按要求进行赔付;5.按规定保养机关车辆,并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和物品。

租车管理1.需要租用车辆的单位或部门,应当提前提出租车申请,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2.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租车费用,并到指定单位缴纳执行。

3.租车时应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行车安全要求。

机关车辆管理购置1.机关单位购置车辆的品种、数量、资金来源等应该按照法规、规章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对于机关车辆的购置资金,应从单位财务经费中节约或调拨拨款购置。

3.购车后,车辆档案应当建立,并按规定品质、品牌和使用时间进行监管。

4.购置车辆时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的环保要求,并按要求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使用1.机关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保养和检查;2.车库中的机关车辆必须按时接受检查、保养,建立车辆档案,并进行定期大修、小修与日常保养等。

车档应记录车辆使用状况、维修情况、油耗信息、保险业务、过户情况等。

3.机关车辆的管理应实现公益性,不得用于任何个人用途,违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肆意改变、撤换车号、号牌、牌照和国有财产标志等。

处理1.对年限、报废和毁损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2.处理方式:(1) 交售社会;(2) 拍卖或租赁;(3)对国家或机关有用价值设施采用了采购、移交或赠送… ;3.处理车辆必须分别做好有关规定。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三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三篇)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是指机关单位在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时,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般性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内容:1. 公务用车的购置:机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计划,并确保购置的公务用车符合规定的标准、型号和数量。

2. 公务用车的配备:机关单位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公务用车,并根据规定管理和使用这些公务用车。

3.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仅限于机关单位内部的公务活动使用,如开展公务考察、会议接待、差旅等。

4. 公务用车的使用原则:机关单位应在确保公务需要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减少用车数量和频次。

5. 公务用车的管理责任: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力,并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6. 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机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保养和维修,并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7. 公务用车的燃料消耗和费用支出:机关单位应合理控制公务用车的燃油消耗,并按规定报销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

8. 公务用车的年度报废:机关单位应每年对公务用车进行评估和审核,及时报废老旧的公务用车,并合理利用和处置报废车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机关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二)是指对机关单位配备的公务用车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1. 用车数量配备:按照机关工作需要和经费限制,确定用车数量和种类,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用车范围限制:规定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明确只限于公务活动使用,禁止私人或其他非公务目的使用。

3. 用车申请和审批:规定用车申请流程,明确申请人、审批人以及审批标准,保证用车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 用车计划和调度: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用车计划,并合理安排用车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

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____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____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____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的使用管理,加强车辆运营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车辆管理1、车辆保管(1)机关车辆应该严格按照保管要求进行保管,在车辆保管时,必须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和车辆相关书面资料,确保车辆安全。

(2)保管机关车辆的具体设备和车库应具备环境清洁、灭火器材齐全、防护门窗完好等条件。

2、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私自出借、抵押、转让国有车辆。

(2)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确保车辆在使用中有充足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与无噪音等。

(3)车辆的差旅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行车安全、行车速度、行车时间以及保养要求等要求进行,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3、车辆维修(1)车辆一切维修工作应进行合法、公正、科学的应急处理,并确保维修过后车辆能够安全使用。

(2)机关车辆的维修保养不得超过原保修期,如有超期保修现象,应当及时送修或调换。

(3)车辆维修保养发生的费用应该由指定的专业维修服务商提供一个比较详细的开票出来,必须形式化、清晰标明维修记录、项目和费用的具体情况,以维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车辆报废车辆使用单位应当执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评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报废。

三、租用车管理1、租车范围:具有消防、安全、救护、通勤等公用职业、行政用途的租赁。

2、租车条件:应与本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车型、租赁期限、金额、付款方式等事宜,并应签署保证金协议、核算方式以及应急预案等。

3、进行租用车时,应对车型、车厢、车内设施以及行业许可证等进行核验,并严格要求租用车辆的保险、行车证、合格证等齐全。

4、租用车辆在正式使用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里程数进行操作,任何违规行为均应受到严厉处理。

5、租用车辆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并在出现故障时及时向车辆出租公司或维修服务部门通知,接受维修或调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精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精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和使用,保障公务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辽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租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统一管理、安全规范、厉行节约、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租赁。

第二章租赁范围第四条可进行租赁车辆范围包括: (一)接待外省市来盘调研学习的;(二)外事接待、大型会议和集体活动的;(三)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四)其他公务车辆不能满足本单位公务出行行为的。

第三章租赁管理第五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车辆定点服务供应商,同时确定相关车型的百公里最高限价,各单位在不高于各类车型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与供应商议定具体价格。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租车制度,按程序从严审批。

各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租赁应填报《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审批表》,报本单位内部审批,单次公务租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含),超过10天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各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租赁原则上须经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用车单位填写《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审批表》方可对接租赁公司进行租赁车辆,执法执勤车辆租赁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需续租,需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续签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且必须一年一签。

第七条车辆租赁采用社会化方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市场调查、价格比选、择优选择等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口碑良好的车辆租赁服务公司,车辆首选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

第八条租赁合同需明确租赁方式(包括司机、加油、过桥等费用的明确)、权利义务、收费标准、支付结算、安全保障等内容,因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1. 引言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部门对车辆租赁和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车辆使用的安全、合规性和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及相关操作流程。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车辆租用和管理工作。

3. 车辆租用程序3.1 租车需求确认当机关部门需要租用车辆时,相关负责人或使用人员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租车需求。

租车需求应包含以下信息:•租车日期和时间•租车地点•租车时长•车辆类型及数量•用车事由3.2 租车方案制定车辆管理部门收到租车需求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租车方案。

租车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推荐车辆租赁公司和相应的车型选择•租车费用预估•租车合同草案3.3 租车合同签订机关部门与车辆租赁公司达成一致后,应签订租车合同。

租车合同中应包含以下条款:•租车双方的基本信息•租金支付方式及金额•租车期限•违约责任条款•车辆使用规定3.4 车辆验收和交付在租车开始前,机关部门应派人去车辆租赁公司验收所租车辆的状态和设备。

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内容:•车辆外观是否完好•车辆内部设备是否齐全•车辆行驶状态是否正常•车辆必备文件是否完备租车车辆验收合格后,机关部门和车辆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应签订车辆交付文件,并确保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3.5 租车期间管理在租车期间,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和规定使用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合理、安全的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温、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和数据•确保车辆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期完成•严禁擅自改装车辆或使用车辆参与超负荷工作4. 租车费用管理4.1 租金支付机关部门应按照租车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预付全额租金•分期支付租金4.2 费用结算车辆租赁期满后,机关部门应及时与车辆租赁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包括以下内容:•车辆租金•加班费用(如果有)•超里程费用(如果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5. 事故和违规处理5.1 事故处理如果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事故,机关部门应立即通知车辆租赁公司,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公务租用车辆规章制度

公务租用车辆规章制度

公务租用车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务租用车辆,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租用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三条租用公务用车应遵循经济、适度、合理的原则,租车需求应当依据工作需要和经费使用规定。

第四条各级组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使用责任制,确保公务用车使用规范。

第五条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辆租用申请第六条租车申请人员应当填写《公务用车租用申请表》,详细描述车辆使用事由、路线、时间等相关信息,并需说明车辆使用经费来源。

第七条租车申请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租车。

第八条对于连续使用3天及以上的租车活动,需提前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审核车辆数量和型号,确保满足租用需求。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反馈申请结果,并告知具体租车时间、车辆型号等信息。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租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如期完成任务。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期间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当将车辆交还给车辆管理部门,经过检查后确认车辆状态正常。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车辆使用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解除租车协议,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保养车辆、更换零部件,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六条车辆保养期间,需停用车辆时应提前通知租车人员,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维护档案,记录车辆保养情况,以备查询和审计。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八条租车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不得私自增加费用或变相收费。

第十九条费用收取应当在收费标准范围内,不得违规乱收费。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运营水平,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单位自有车辆和单位租赁的车辆。

第三条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车辆的购置和报废申请;2. 制定和执行车辆使用和维护计划;3. 管理和核对车辆使用记录;4. 负责车辆保险及事故处理;5. 监督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和违规行为的处理;6. 负责车辆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车辆的购置和报废第六条车辆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过预算审批程序,由负责车辆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车辆购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考虑车辆的实际用途,选购符合需要的品牌和型号;2. 购置的车辆应具备国家的安全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第八条车辆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第四章车辆使用和维护第九条车辆使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以下内容:1. 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2. 定期检查车辆的油量、水温、气压等性能指标;3. 在规定区域内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4. 在规定载重范围内使用车辆,不得超过限定载重量。

第十条车辆维护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保养车辆,更换机油和滤清器等易损件;2. 定期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排放等功能;3. 如果车辆出现疑似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报废。

第五章车辆使用记录和归档第十一条每辆车辆应有专门的使用记录簿,记录以下信息:1. 车辆的编号、品牌、型号;2. 车辆的使用日期、时间和地点;3. 车辆的出车原因和使用事由;4. 车辆的行驶里程和耗油量;5.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机构单位公车租用管理制度

机构单位公车租用管理制度

机构单位公车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单位公车租用管理,促进公车使用的合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单位对外出务工作需要租用的公车,包括但不限于机关车辆、企业车辆、公务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公车租用应当遵循经济适用、优先使用公共交通等原则,确保公车使用安全、合法、规范。

第四条机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车租用管理制度,确保公车租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第五条公车租用管理工作应当由机构单位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机构单位应当定期对公车租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公车使用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公车租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和规范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确定租用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公车租用范围应当包括公务接待、外出出差、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等需要。

第九条公车租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持有有效驾驶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险齐全、合理使用公车等。

第十条公车租用应当通过正规的车辆租赁公司进行,不得私自租用私人车辆或其他渠道获取车辆。

第三章公车租用程序第十一条公车租用程序包括申请、审批、租车、使用、归还等环节。

第十二条公车租用申请应当提前并书面提交,注明租用目的、时间、路线和数量等详细信息。

第十三条公车租用审批应当由相关领导进行,并签署审批意见。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机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公车租用后,应当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使用公车,不得擅自改变用车目的和路线。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公车租用归还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状态,并填写归还记录。

第四章公车租用管理第十七条机构单位应当建立公车租用管理台账,对公车租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定期汇总。

第十八条机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车租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和合理。

第十九条机构单位应当对违反公车租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节约高效。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三)透明公开。

全面公开公务用车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障需求。

确保公务用车满足工作需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第三条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务用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公务用车配备与使用(一)公务用车应当根据机关实际需要和工作要求进行配备,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经济实用的车型。

(二)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制度。

公务用车应当在车身明显位置喷涂公务用车标识,便于社会监督。

(三)公务用车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2. 爱护公务用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 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私用、借用或者出租、转让。

4.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换车辆零部件。

5. 不得在公务用车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公务用车原则上实行定点加油、保险和维修。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服务单位,并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公务用车调度与租赁(一)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制度。

各部门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应当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

(二)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租赁制度,为各部门提供必要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租赁公务用车应当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租赁公司,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费用、保险等事项。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一、车辆使用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

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____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2)一、车辆使用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机关车辆的租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资源,保障安全,制定本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机关的各类车辆租用和管理工作。

2.本制度遵循便捷、安全、节约和规范的原则。

二、申请和审批1.租用车辆的单位必须提前填写车辆租用申请表,并报请车辆管理部门审批。

2.租用车辆的用途必须与工作任务相关,并附上详细的用车计划。

3.车辆管理部门会根据申请情况和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同时对租用车辆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租用申请表中的用车计划行驶,不得擅自更改目的地或用车时间。

2.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3.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安全行车。

4.车辆使用人员在发现车辆故障或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5.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后,必须按时将车辆返还给车辆管理部门,并进行车辆的交接确认。

四、费用和保险1.车辆使用单位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租用费用,逾期未付费用将导致暂停租用资格。

2.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对车辆进行保险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车辆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车辆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和保险的合理使用。

五、责任和处罚1.车辆使用人员因违反规定致使车辆损坏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使用人员因违反规定致使发生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车辆使用单位,将取消其车辆租用资格并进行处罚。

六、监督和管理1.车辆管理部门会对车辆的租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2.车辆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车辆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车辆租用制度的有效实施。

3.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车辆管理部门会进行严格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七、附则1.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车辆管理部门。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执行。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院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我院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管理效率,节约资源,保障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机关所有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一)机关车辆:指属于机关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二)机关司机:指专职驾驶机关车辆的人员。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机关车辆的使用申请(一)机关车辆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二)车辆使用申请需包含具体的使用日期、时间、目的地、用车人员名单等信息。

(三)车辆使用申请应在使用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

第五条机关车辆的使用权限(一)机关车辆的使用权限分为特定使用权限和一般使用权限。

(二)特定使用权限的车辆仅供特定人员或部门使用。

(三)一般使用权限的车辆可供所有使用权限人员使用。

第六条车辆使用费用(一)机关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二)车辆使用费用包括燃油费、维修费、停车费等。

第七条车辆使用期限(一)机关车辆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天,如需长时间使用需提前申请。

(二)具体使用期限由车辆使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和车辆使用情况决定。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八条车辆保养维修(一)机关车辆的保养维修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记录需及时记录。

(二)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维修人员所在部门承担。

第九条车辆年检(一)机关车辆每年需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合规运行。

(二)车辆年检费用由车辆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条车辆保险(一)机关车辆必须具备相关的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二)车辆保险费用由车辆使用单位承担。

第四章车辆违章处理第十一条违章责任(一)机关车辆发生违章行为的,违章责任由驾驶人员承担。

(二)机关车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章处理程序(一)机关车辆违章行为应及时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违章处理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三条车辆使用记录(一)机关车辆的使用记录需及时登记并保存。

2023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5篇)

2023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5篇)

2023年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5篇)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

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

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情况下,车辆必须停放车库内或指定地点。

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

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维修(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维修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三)车辆需维修、保养必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原因和排除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必须填写《车辆送修单》。

车辆若在维修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五)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及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维修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经济使用公款,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所有车辆的管理。

包括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差旅用车等。

第三条机关车辆管理工作应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充分落实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和安全保障的要求。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的详细细则,并及时对外公布、向员工进行宣传。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五条机关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规购置。

第六条机关车辆购置的资金应经批准并从相关专项经费中拨付。

第七条车辆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报废的车辆应及时予以处置,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机关车辆的使用范围应限于公务需要,严禁私人使用。

第十条机关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

第十一条机关车辆的出车计划应提前报备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的驾驶记录应准确完整,包括车辆使用目的、里程数、加油情况等。

第十三条机关车辆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机关车辆的保养费用应纳入机关的经费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六条机关车辆的维修应由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严禁私自修理或委外维修。

第五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七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第十八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订由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机关车辆的管理,确保机关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资源,保障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租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车辆和租用车辆的管理,提高行车安全,保护车辆财产,合理运用资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拥有的所有车辆以及租用的车辆。

三、管理机构机关车辆、租用车辆的管理工作由机关的行政部门负责,设立车辆管理办公室,有专门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

四、车辆采购与报废1.机关车辆采购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并建档备案。

2.机关车辆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达到8年的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如经评估合格可继续使用,如不合格则及时报废。

五、车辆保养与维修1.机关车辆保养与维修应定期检查,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2.机关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应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严禁私自招标或委托外单位维修。

3.车辆维护过程中应注意保养时间和里程,确保及时维护。

六、车辆使用管理1.机关车辆只能用于公务需要,不得私自使用,不得外借。

2.机关车辆的使用需填写使用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3.机关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当开具车辆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车辆使用的时间、里程以及使用人员等信息。

4.机关车辆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危险驾驶等行为。

5.机关车辆遇到交通事故或其他状况,需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

七、租用车管理1.机关在需要用车的情况下,可进行租用车辆,租车需订立正式合同并登记备案。

2.租用车辆的驾驶人员需要领取临时驾驶证,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归还。

3.机关租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遵循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八、车辆日常清洁与维护1.机关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周边环境整洁,车辆的标识、标牌应清晰明了。

2.车辆清洗不得使用酸性或腐蚀性洗剂,应选择专业洗车服务区进行清洗。

3.机关车辆的内饰应定期清洁,不得乱丢烟蒂、垃圾等。

九、车辆违章处理1.机关车辆遇到交通违章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及记分。

2.机关车辆违章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需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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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和租用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车辆为工作服务,调配使用合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机关小车由党政办负责管理。

需要使用车辆,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调配,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

并及时登记。

如出差、开会需用车须经分管负责人在头天下午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如特殊情况由主要负责人统一调配。

二、小车使用范围:一般仅限于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优先考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用车。

其他负责人需用车的,应在头天下午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办主要负责人工作急需使用车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后,由主要负责人通知办公室方可派车。

三、小车加油、维修。

汽车加油费应每月结算一次,月底由党政办按行车里程进行核算,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

汽车维修,先由司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维修额在XX元以内,由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批准;XX元以上的维修,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

四、因工作需要,须在社会上租用车辆,由分工科干报主要负责人同意,科干签字,党政办统一安排用车,并填写出车登记薄和出车通知单。

月末凭出车通知单核对报销。

租用车辆应从严
控制,收据发票上要有相关科干签名方可报销。

从周一到周五不准许租用机关干部的出租车。

本规定自XX年4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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