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中央企业:近年来,中央企业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普遍建立了预算管理工作体系,预算在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为中央企业实现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化步伐加快,以及中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部分企业现有的预算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推动中央企业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实施全面预算,有效应对复杂形势,实现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大企业围绕发展战略,运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融经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财务预算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改善经营效益、加强风险管控的有效管理工具和管理机制。
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大型企业战略和决策的执行力、集团管控力、内部各单元的协同力和各要素的集成力,是现代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企业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内容,明确质量标准,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氛围。
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不仅要负责审议全面预算目标的合理性,还要高度关注预算组织机制、编制方法、编制基础、执行、监督与考核等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各中央企业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责任分工为基础、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管理层级密切联动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协同、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树立全面预算管理理念,坚持战略引领与价值导向。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06•【文号】国资发财评〔2021〕97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1〕97号各中央企业:为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更好服务中央企业发展改革监管党建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4个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等6个会计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做好科目转换等工作,认真核定2021年财务决算报表期初数,有关核定调整情况应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予以披露。
2020年末,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明确了三种可推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形。
各中央企业如存在推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应在财务决算备案报告中说明原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各中央企业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沪国资委评价[2011]189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11]189号)各委管企业:为推进市国资委委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财务预算与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的结合,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资源整合功能,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有关情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推进市国资委委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资源整合功能,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就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预算管理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主要手段(一)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需要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时期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作出的预算安排。
全面预算作为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预算管理模式,凭借其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等综合功能全面贯彻于企业的经营战略。
在战略实施过程中,通过全面预算相关指标作为战略执行管控的基准和参照,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合理配置企业的人、财、物等内部资源,通过全面预算的有效考核来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属企业:《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318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2021年2月9日山东省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考核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省属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各种资源和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省属企业预算年度内企业资产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债务风险防控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第五条财务预算管理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
财务预算是企业战略实施的工具。
省属企业应围绕发展战略,通过财务预算管理手段,确定年度发展目标和资源配置方式,确保战略落地实施。
(二)目标引领原则。
财务预算引领省属企业预算年度内提质增效工作,对布局结构调整发挥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对高质量发展发挥价值导向作用。
(三)过程控制原则。
财务预算管理应通过日常监控、定期分析把握预算目标的实现进度并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六条省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考核和监督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预算管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21•【字号】杭国资营[2012]165号•【施行日期】201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国资营[2012]165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做好2013年度全面预算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3年度全面预算总体要求(一)积极合理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当继续按照“保增长、压成本、控风险、提效益”的要求,以“十二五战略规划”为依据,根据企业近3年来的历史情况和未来预期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并做好长期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经批复的主要预算目标原则上不进行调整,确因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变化的,方可调整。
(二)加强关键指标预算控制。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本着积极有为的态度,加强对预算关键性指标的有效控制。
一要加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预算控制。
努力保持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平稳增长。
二要加强成本费用预算控制。
强化定额管理,积极推动各预算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可控费用,合理控制职工薪酬的刚性增长。
三要加强投资项目预算控制。
坚持效益优先,积极保障有效投资,严格控制亏损或低效投资,以及资金难以落实、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
四要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加强应收款项、存货、委贷、对外担保、捐赠及高风险业务的预算管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现金保障能力。
预算管理制度 通知
预算管理制度通知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了本预算管理制度,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制度目的1.明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职责和权限;2.规范公司的预算管理流程,提高财务预算的科学性和把控力;3.加强公司对财务支出的监督和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4.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的财务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预算编制1.每年年初,各部门负责人需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预算计划,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核;2.财务部门将各部门的预算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进行统一审核;3.经过内部会议讨论后,最终确定公司的年度预算计划,并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三、预算执行1.各部门负责人需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合理分配资源,控制成本,落实预算责任;2.财务部门将对每月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核对,及时发现偏差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3.预算执行情况将作为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4.如有重大项目变更或支出需求,在未经财务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四、预算调整1.一旦发现预算计划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或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支出,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2.财务部门将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批和核准,并及时调整部门的预算计划;3.未经财务批准,部门不得私自调整预算计划,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预算管理的监督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需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2.财务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3.如果发现预算执行情况严重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管理程序存在严重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六、奖惩机制1.预算执行情况优秀的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等;2.预算执行情况不良的部门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绩效处罚、责任追究等。
本预算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密切配合,在实践中严格落实,确保公司财务预算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
现予印发,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二年四月十日附件: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有关企业应当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一)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二)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4.28•【文号】财企[2001]325号•【施行日期】2001.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325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直管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附件: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强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国有资本的各类非金融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晰产权,理顺和规范资本与财务管理关系。
企业拥有子公司的,要建立母子公司资本与财务管理体制,母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本办法所称“主管财政机关”,是指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的主管财政机关是指财政部;地方管理企业的主管财政机关是指地方同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财资〔2019〕117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17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现就编报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一、编报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二)《决算报告》基本填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
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汇总(合并)单位应全级次上报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企业。
二、报送内容(一)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其中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印制;电子数据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s://)实行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手册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专题栏目下载(/zhuantilanmu/gyqicwxxgl)。
不适用网络报送方式的单位(企业),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下载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
1.中央部门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19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印章;(2)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中介机构对部门所属一级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电子文档,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报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8•【文号】国资发评价[2011]167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167号)各中央企业:近年来,中央企业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普遍建立了预算管理工作体系,预算在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为中央企业实现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化步伐加快,以及中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部分企业现有的预算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推动中央企业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实施全面预算,有效应对复杂形势,实现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大企业围绕发展战略,运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融经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财务预算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改善经营效益、加强风险管控的有效管理工具和管理机制。
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大型企业战略和决策的执行力、集团管控力、内部各单元的协同力和各要素的集成力,是现代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企业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内容,明确质量标准,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氛围。
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不仅要负责审议全面预算目标的合理性,还要高度关注预算组织机制、编制方法、编制基础、执行、监督与考核等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属国有企业:现将《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晏华明联系电话:87189523二○○九年三月十八日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各项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以财务指标形式表现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资本运营等方面的计划和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是指企业开展的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以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为经理办公会,下同)、预算委员会、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促进全面预算管理。
第四条企业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
第五条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调整草案,组织预算考核与监督。
预算委员会由企业经营班子以及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企业财务部门是预算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预算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企业内部业务机构和所属子企业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分管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办法、预算执行办法、预算分析办法、预算考核办法等,以及与预算管理相配套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分析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0•【字号】鲁政办字〔2023〕115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0日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省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财政厅、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国资预算单位)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级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国资预算企业,是指各类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第四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并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衔接,加大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力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省财政厅、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各司其职,共同负责。
第六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一)制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二)组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三)拟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四)审核汇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五)批复国资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六)组织和指导国资预算单位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七)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财会监督。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167号各中央企业:近年来,中央企业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普遍建立了预算管理工作体系,预算在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加强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为中央企业实现稳健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化步伐加快,以及中央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部分企业现有的预算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为推动中央企业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实施全面预算,有效应对复杂形势,实现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大企业围绕发展战略,运用现代网络与信息技术,融经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财务预算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改善经营效益、加强风险管控的有效管理工具和管理机制。
全面预算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大型企业战略和决策的执行力、集团管控力、内部各单元的协同力和各要素的集成力,是现代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企业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梳理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内容,明确质量标准,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组织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全面预算管理的工作氛围。
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决策机构不仅要负责审议全面预算目标的合理性,还要高度关注预算组织机制、编制方法、编制基础、执行、监督与考核等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各中央企业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责任分工为基础、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管理层级密切联动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协同、高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3.13•【文号】财预[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2号有关中央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我们制定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并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财政部2017年3月13日附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象主要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企业)。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避免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复。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确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布置预(决)算编制,审核中央单位(包括有关中央部门、国务院直接授权的投资运营公司和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下同)预算建议草案,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中央单位批复预(决)算,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20•【字号】杭国资营[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国资营〔2009〕4号)各市属国有企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使全面预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该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反映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全面预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国资委监管的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和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的组织、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全面预算的监管工作;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负责所属的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预算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是指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货币形式表现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资本运营等各方面的总体计划,并按出资人的要求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而形成的一整套预计的财务报表、附表及编制说明书。
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报告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反映预算年度内企业经营效益、资本运营、现金流量等重要事项预测情况的文件。
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各有关企业: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编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2010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提高预算工作质量自《***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企业充分认识到财务预算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并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报财务预算报告,但一些企业也存在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到位、相关财务预算指标不衔接、预算执行偏差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务预算作用的发挥。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切实做好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10年度预算目标目前,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企业要客观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加强对业务发展状况、内部资源利用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科学确定2010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偏差大的企业,预算目标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又要合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努力提高预算目标的准确性。
三、细化资金预算,有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2010年各企业预算管理中要细化资金预算安排,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走向分析预测,兼顾资金成本、收益与风险的平衡,合理确定信贷资金预算规模;二是要认真分析财务资源对企业发展的保障能力,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三是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与结构,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出降本增效,从紧安排成本费用预算降本降耗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各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分析成本费用开支结构,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压缩的项目、目标和措施。
国有企业管理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管理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目的:为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管理服务费用的高效率运作,特制度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公司各物业管理处。
1、预算管理的原则:(1)年度预算以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为原则。
(2)各项经济活动及资金运作围绕年度预算进行。
(3)按收入及利润完成进度安排支出,不得提前使用。
2、预算审批流程:(1)各管理处年前结合自身特点及预算的执行条件,由管理处经理组织人员草拟详细的年(月)度预算案,提交分公司预算审核小组。
(2)分公司预算审核小组审查、平衡各管理处预算,提出综合平衡的初步调整建议,并反馈给管理处予以修正。
(3)分公司预算审核小组在修正调整后的基础上对各管理处的预算进行汇总,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核准。
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者预算目标的事项,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责成分公司预算审核小组作进一步的修订、调整。
(4)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形式正式的各管理处年度预算案,报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审议批准执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稽核部门及分公司财务核算部门备案。
3、预算执行与控制:(1)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各管理处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内部各环节和各岗位上,以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2)公司应加强适时监控,严格控制资金支付,调节资金收支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努力促成管理处完成年度预算指标。
(3)每月10日前,分公司财务核算部门须向各管理处出具上月的财务报表,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差异以及对财务预算目标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应及时反馈和提示各管理处,并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预算的执行进度,以促成财务预算目标的达成。
4、支出审核流程:(1)管理处所有开支的审核依据是月度预算,未经月度预算批准,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及付款。
(2)管理处必须对自己年初制定的预算负责,所有项目合同支出预算金额需在年初预算中申报;如出现临时需追加的预算外合同金额的情况,需作预算外申报,按规定流程核准后方可使用。
(3)预算内支出审批流程:①常规支出,见下表:⑦其他支出,见下表:(4)预算外支出审批。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号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9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25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共享知识分享快乐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规范,向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六条国资委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第二章工作组织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执行监督,并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行使预算委员会职责。
在设立董事会的企业中,预算委员会(财务预算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有熟悉企业财务会计业务并具备相应组织能力的董事参卑微如蝼蚁、坚强似大象.共享知识分享快乐加。
公司年度财政预算编制通知
公司年度财政预算编制通知尊敬的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安排,为了有效规划和管理公司的财务资源,制定合理的财政预算,特向各位领导和同事通报公司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相关事宜。
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一、编制目的公司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旨在全面评估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合理安排资金运用,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预算编制,可以有效控制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编制原则合理性原则:预算数额应当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科学、严谨,数据准确可靠。
全面性原则:预算范围应当全面覆盖公司各项支出和收入。
灵活性原则:预算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调整性,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需求。
三、编制流程收集资料: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
初步编制:各部门根据上年度数据和今年经营计划,初步拟定本部门年度预算。
汇总审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编制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合理性。
调整完善:根据审核意见,各部门调整预算方案,完善细节内容。
最终确定:经过多次讨论和调整后,形成最终的年度财政预算方案。
四、注意事项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各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及时监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定期向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高度重视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相关任务。
只有通过精心编制和科学执行年度财政预算,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司经济效益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谨此通知,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公司管理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企业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通知
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20xx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提高预算工作质量自《***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企业充分认识到财务预算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并按照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报财务预算报告,但一些企业也存在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到位、相关财务预算指标不衔接、预算执行偏差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务预算作用的发挥。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组织体系,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切实做好20xx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xx年度预算目标目前,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企业要客观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加强对业务发展状况、内部资源利用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科学确定20xx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偏差大的企业,预算目标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又要合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努力提高预算目标的准确性。
三、细化资金预算,有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20xx年各企业预算管
理中要细化资金预算安排,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走向分析预测,兼顾资金成本、收益与风险的平衡,合理确定信贷资金预算规模;二是要认真分析财务资源对企业发展的保障能力,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三是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与结构,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突出降本增效,从紧安排成本费用预算降本降耗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各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分析成本费用开支结构,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压缩的项目、目标和措施。
一是明确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压缩可控费用预算,特别是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要细化控制项目,明确下调目标;二是强化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五、加强重大事项预算控制,努力降低经营风险针对部分企业出现的运行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加大等问题,20xx年要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款项、担保等重大事项,实施从严预算控制。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椒江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投资预算,对于超出企业承受能力、资金来源未落实、投资前景不确定、不符合发展战略和主业方向的投资,原则上不作预算安排;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且持续上升的企业,要压缩债务预算规模。
六、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强化财务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各企业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工作,建立定期的财务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将预算目标完成情况与业绩及薪酬管理挂钩,强化预算的约束与激励作用。
七、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将内部各业务机构、所属子企业和基建、技改投资项目等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各企业应当结合内部预算编制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对所属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
对于暂未纳入20xx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经济单位,应当予以说明。
八、认真编制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是预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应在总结分析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与执行差异原因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基础、预计重大投融资事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内容参照“20xx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九、按时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企业应在认真做好内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按照预算管理工作要求,于20xx年3月18日之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向区国资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预报20xx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企业财务预算报告除报送合并预算报告外,还应当附送企业总部及与二级子企业分户财务预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报表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财务预算报告在20xx年统一格式的基础上,增加长期投资预算附表。
十、区国资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20xx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预算目标严重脱离实际、各相关预算指标不衔接的,要求企业重新编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同时,根据企业财务报告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值与预算目标偏离的程度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督促企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