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上机四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
多式联运组织与管理 第05章 多式联运单证 集装箱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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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多式联运单证
补充: 集装箱提单
二、集装箱提单的主要条款
(三)舱面货运输选择条款 在实际业务中,要事先决定将哪些集装箱装载甲板运输,并 征得货主同意是不可能的,因此,集装箱提单中规定了舱面 货(甲板货)条款,规定装载舱面运输的集装箱与舱内集装 箱享有同样的权益,并且,提单中无需列明‚装载甲板运输‛ 字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联运提单规定:‚集装箱(平板、 托盘或其他类似装运工具除外)中所装的货物,不论是由承 运人,或由货方装载,都视作舱面装运或舱内装运,而无需 通知货方。此种货物(牲畜和植物除外),不论装载舱面或 舱内,就本提单所载包括共同海损在内的所有情况,都视作 14 舱内积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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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多式联运导论
第八章 多式联运法律 与惯例
第二章 载运工具 与设备
第七章 多式联运 项目管理
第三章 多式联运网络
第六章 多式联运费用 计收
第四章 多式联运 业务组织
第五章 多式联运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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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多式联运单证
5.1 海运段货物运输单证 5.2 空运段货物运输单证 5.3 铁路段货物运输单证 5.4 公路段货物运输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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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多式联运单证
补充: 集装箱提单
二、集装箱提单的主要条款
(五)制约托运人的责任条款
3、货物检查权条款 所谓货物检查权条款是指承运人有权,但没有义务在任何时 候将集装箱开箱检验,核对其所装载的货物。 经过查核,如发现所装载的货物全部或一部分不能适合运输, 承运人有权对该部分货物放弃运输,或是由托运人支付合理 的附加费来完成这部分货物运输,或存放在岸上或水上具有 遮蔽的或露天的场所,这种存放业已认为按提单交货,即承 运人的责任已告终止。 集装箱提单上订有货物检查权条款,是为了承运人对箱内货 物的实际状况怀疑,或积载不正常时启封检查。承运人在行 使这一权利时,无需得到托运人的预先同意。一般来说,对 由货主自行装载的集装箱启封检查时,原则上应征得货主同20 意,其费用由货主负担。
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模式选择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6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录
• 引言 • 多式联运概述 • 单一运输模式概述 • 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模式的比较 • 实际案例分析 • 结论
引言
01
主题背景
01
运输业发展
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运输业在促 进贸易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集装箱货物运输
特定货物运输
多式联运适用于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可以 提供门到门的全程物流服务,方便货物的 快速转运和交接。
对于一些特殊货物,如危险品、易碎品等 ,多式联运可以根据货物的特点提供定制 化的运输方案,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03 单一运输模式概述
单一运输模式定义
• 单一运输模式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只使用一种运输方式 进行全程运输。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01
深入研究多式联运的运作机制和优化策略,提高多式联 运的效率和可靠性。
02
探讨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模式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为实际应用提供指导。
03
加强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模式的比较研究,为运输模式 的合理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谢谢聆听
短途运输
在短途运输中,由于运输距离较短,使用单一运输方式可以充分发挥其快速、 便捷的优势。
特定货物运输
某些货物可能只适合使用特定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例如危险品、大件货物等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单一运输方式可以更好地保证货物的安全和运输的可靠 性。
多式联运与单一运输模式的比
04
较
成本比较
01 02
多式联运需要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组织难度较大。单一运输模式组 织相对简单。
灵活性比较
联运提单-详解
联运提单-详解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目录• 1 什么是联运提单• 2 联运提单的主要内容• 3 联运提单的签发• 4 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单据的区别• 5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的区别及应用o 5.1 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o 5.2 信用证统一惯例与联运、多式联运提单什么是联运提单联运提单是指在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时,由联运经营人签发给货物托运人一种证明货物己收到,并对全程运输负有责任的单证。
联运提单的签发不仅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相互间的责任关系,而且,还有如下作用:1、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同意的运输契约的证明;4、是有关手续履行的证明(如在有些国家报关和征收税收时必须提交提单)。
目前,外运总公司使用的联运提单有两种,一种是外运总公司的联运提单,一种是国外代理的联运提单,如德国辛格公司,不论出口还是进口,全部使用国家代理的提单。
联运提单的主要内容1、提单号(B/L No),签发提单的人所编的顺序号;2、发货人(shipper),具体专业公司名称全称;3、收货人或批示(consignee or order);4、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的地址,一般是买方(收货人)地址;5、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具体接收货物的地点;6、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7、运费支付地(freight payable at),货物托运人支付支费的地点;8、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riginal B/L),按合同双方规定的份数;9、签发提单的日期、地点(place and date of issue),一般当天装船、当天签章;10、签字(sign),由公司负责人或负责装箱发送的负责人或他们的代表签字。
联运提单的签发联运提单通常由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但其包括货物的全程运输。
《物流单证实务》课件多式联运单据
《物流单证实务》课件多式联运单据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多式联运单据概述•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制作•多式联运单据的缮制规范•多式联运单据的流转程序•多式联运单据的审核要点•多式联运单据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目录01多式联运单据概述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接受监管和运输货物,并至少用一种后续运输方式运输货物的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通常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签发,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对运输合同履行的证明。
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存在多式联运单据是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接受监管和运输货物,并至少用一种后续运输方式运输货物的书面凭证。
提货凭证多式联运单据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对运输合同履行的证明。
海关监管和报关多式联运单据是海关监管和报关的重要依据,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的重要文件。
按不同运输方式分01多式联运单据可以分为海陆联运单据、公铁联运单据、空陆联运单据等。
按签发人分02多式联运单据可以分为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原始多式联运单据和由参加运输的某一区段承运人签发的分段多式联运单据。
按是否已转让分03多式联运单据可以分为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和不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
02国际多式联运单据的制作单据的制作必须准确无误,包括货物信息、运输信息、目的地信息等,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运输错误和损失。
制作要求准确无误单据的信息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方便阅读和理解。
简明扼要单据的制作应符合国际多式联运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贸易条款等。
符合规范制作流程收集有关货物的重量、尺寸、运输要求等信息,以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和运输路线的具体内容。
收集信息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制作多式联运单据表格,包括货物清单、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费等。
制作表格对制作好的单据进行多次核对,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多式联运提单-详解
多式联运提单-详解目录• 1 多式联运提单的定义• 2 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 3 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时间和地点• 4 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 5 多式联运提单应记载的内容• 6 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与保留•7 多式联运提单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8 多式联运提单与联运提单的比较•9 多式联运提单与海上货物保险单的比较•10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下单证的比较多式联运提单的定义在国际多式联运过程中,其运输合同,即多式联运合同应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订立的,因此,有必要对运输合同作进一步说明。
虽然多式联运公约第一条第2款对多式联运合同规定为:“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其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货物运输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
”但该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至少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2、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3、接受货物运输,因有合同而对货物进行运输和保管并承担责任;4、该合同必须是一种承槛、有偿、不要式的合同。
多式联运公约对运输合同的规定,与华沙公约、铁路货运公约、公路货运公约中对运输合同的规定有根本的区别。
根据华沙公约的规定,合同的形式表现为书面的运输单证,即空运货运单(air way bill),海牙议定书又将其称为空运单或空运路单。
而在铁路、公路货运公约中,合同的形式也是以所使用的运单来体现(way bill),发货人与承运人在运单上业经签字,即已认为双方之间缔结了运输合同。
可以这样说,多式联运公约对提单所下的定义与汉堡规则中对提单所下的定义是一致的,即:“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单证中关于货物应按记名人的指示或者不记名人的指示交付,或者交付给提单持有人的规定,便是这一保证。
”可见,即使是多式联运提单,其作用也是:1、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2、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3、是物权凭证,可转让买卖。
运输中的单证要求和交付方式
运输中的单证要求和交付方式在国际贸易和国内物流中,运输中的单证要求和交付方式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合适的单证要求和交付方式,可以确保货物的准时交付,同时保证各个环节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本文将介绍运输中常见的单证要求和交付方式,并探讨其作用和注意事项。
一、运输中的单证要求1. 提单(B/L)提单是海运或内河运输中使用的重要单证,它是货物所有权和运输合同的凭证。
根据货物交付方式的不同,提单可以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提单通常由发货人保留,副本提单则用于货物的交付、办理报关和融资等手续。
提单上的货物描述、数量、包装以及运输条款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2. 空运货运单(AWB)空运货运单是使用于空运货物的单证,上面记录了货物的航班信息、货物描述、数量、包装以及运输条款等。
与提单类似,空运货运单也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出现货物滞留、丢失等问题。
3. 路运货运单(CMR单)路运货运单是适用于陆运货物的单证,通常由承运人提供。
CMR单详细记录了货物的装车、起运、中转和交付等环节,以及相关的货物数量、包装和运输条款等信息。
托运人和承运人都应保存一份CMR 单,并且需要及时进行更新。
4. 铁路运输货物运输单(T/R货运单)铁路运输货物运输单适用于铁路货物运输,一般由铁路运输公司提供。
T/R货运单包含了货物的装车、起运、中途站点、交付等信息,以及相关的运输条款、货物描述和数量等。
铁路运输中,货物的单证清晰明确能够加强管理和追踪。
5. 运输保险单(Cargo Insurance Policy)运输保险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凭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保险单上通常记录了货物的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和索赔方式等。
托运人和承运人都应关注货物的保险要求,并选择合适的保险方式。
二、运输中的交付方式1. 上门提货(Door to Door)上门提货是指货物由承运人上门提取,并由承运人负责运输和交付到指定地点。
这种交付方式适用于整箱货物或大批量货物的发运,可以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
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不同点
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不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货运单证的内容与制作方法不同。
国际多式联运大都为“门到门”运输,故货物于装船或装车或装机后应同时由实际承运人签发提单或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这是多式联运与任何一种单一的国际货运方式的根本不同之处。
在此情况下,海运提单或运单上的发货人应为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收货人及通知方一般应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国外分支机构或其代理;多式联运提单上的收货人和发货人则是真正的、实际的收货人和发货人,通知方则是目的港或最终交货地点的收货人或该收货人的代理人。
多式联运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交货地或最终目的地的名称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的名称、航次或车次等。
(2)多式联运提单的适用性与可转让性与一般海运提单不同。
一般海运提单只适用于海运,从这个意义上说多式联运提单只有在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结合时才适用,但现在它也适用于除海运以外的其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的跨国运输(国外采用“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就可避免概念上的混淆)。
多式联运提单把海运提单的可转让性与其他运输方式下运单的不可转让性合二为一,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既可签发可转让的也可签发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提单。
如属前者,收货人一栏应采用指示抬头;如属后者,收货人一栏应具体列明收货人名称,并在提单上注明不可转让。
(3)信用证上的条款不同。
根据多式联运的需要,信用证上的条款应有以下三点变动:①向银行议付时不能使用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应凭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同时还应注明该提单的抬头如何制作,以明确可否转让。
②多式联运一般采用集装箱运输(特殊情况除外,如在对外工程承包下运出机械设备则不一定采用集装箱),因此,应在信用证上增加指定采用集装箱运输条款。
③如不由银行转单,改由托运人或发货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直接寄单,以便收货人或代理能尽早取得货运单证,加快在目的港(地)提货的速度,则应在信用证上加列“装船单据由发货人或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直寄收货人或其代理”之条款。
国际多式联运单据与单证
二、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二)多式联运单证的基本特征 在多式联运中,为了方便托运人和货主,多式联运 经营人通常采用全程运输、一单到底的形式,即仅仅以 承运人身份对托运人签发多式联运单证,而他本人与实 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各段运输过程。这说明,一 般情况下运输过程中所有的运输单据都没有必要再交付 给货主或者托运人,托运人仅仅凭借多式联运经营人签 发的多式联运单证,就可以达到收取货款、转移货物等 目的,而货物的买方则只需要持有托运人转交的多式联 运单证正本就可以认领货物。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提单与现行的一般联运提单并无多大区 别,其主要区别在于该多式联运提单通常注明为可转 让(negotiable)或不可转让(non-negotiable)。 不过,从内涵分析,两者在有些方面却截然不同,主 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多式联运提单采用网状责任制 多式联运提单采用的是网状责任制。因为单一责 任制明显保护承运人的利益,在当今航运市场已不受 货主欢迎,属于一种淘汰责任制形式;而统一责任制 中,承运人责任过重,有时承运人无法承担,也不利 于航运市场的发展。所以多式联运提单采用网状责任 制能为运输各方所接受。目前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下 使用较多的是网状责任制。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6)多式联运单据表明的收货人。 (7)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据的 签发日期、地点。 (10)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期限、 货物中转地点。 (11)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 方同意列入的其他事项。
二、国பைடு நூலகம்多式联运单证
(四)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1)如多式联运单证是以可转让方式“向持单人交付” 签发的,则应向提交一份正本单证的人交付货物。 (2)如多式联运单证是以可转让方式“按指示交付” 签发的,则应向提交一份经背书的单证的人交付货物。 (3)如多式联运单证是以可转让方式“向记名人交付” 签发的,则应向提交一份正本单证和本人身份证明的人交付 货物。 (4)如多式联运单证以不可转让方式签发的,则由单 证上记名的收货人凭其身份证明领取货物。 (5)没有签发单证的,应向托运人所指示的人交付, 或者向按多式联运合同已获得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权利的人所 作出的此种指示的人交付货物。
浅析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浅析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的区别作者:王景馨来源:《科技视界》2016年第25期伴随着国际贸易和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应运而生,多式联运单据作为一种新型的运输单据,尤其与海运提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多式联运单据是否具有和海运提单一样的功能?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何在?1 多式联运单据的概念《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中规定:“联运是指至少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其一国被掌管的地方,运到另一国指定交付的目的地的运输”。
多式联运不仅要涉及多程运输,而且还必须是不同运输方式构成的。
从现行多式联运业务看,运输方式的组合基本上是围绕着海上运输方式形成的。
而中国海商法对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种方式是海运。
联合国贸发会和国际商会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中规定,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
《1991年国际商会关于多式联运单据的规则》做了更详细的定义:“‘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据,该单据可以在适用法律的允许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以不可转让方式签发。
”我国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中规定,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该单据包括双方确认的取代纸张单据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
2 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的异同点2.1 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的相似之处(1)都具有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功能。
单据条款上都印有承运人、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而且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
(2)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海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都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
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
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货运单证是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主要用于货物运输的安全和跟踪管理。
它通常由货主、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协议制定,并在货物运输期间保持有效。
货运单证通常包括托运单,提单,舱单和清关单等,不同的贸易类型和运输方式需要的单证也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会对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托运单托运单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约定,也是一种最简单的货运单证。
托运单一般是由货主提供,内容包括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承运人的名称及其地址、货物的名称和数量、费用、收货人名称和地址以及货物的收货时间等。
托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使用最频繁的单证,用于记录货物运输和签收的情况,是确保货物安全和便利交付的必要手续。
托运单的制作一般是在电脑上完成,一些物流公司会要求客户填写模板进行操作,必要时需要在单证上加盖骑缝章,或在单据正反面盖上批注和签字。
二、提单提单是托运单中的一种,通常被用在海运业务中。
提单是一种海运文件,记录了出运船舶的名称、承运航线、货物名称和数量、装载于集装箱号、起点和目的地港口以及付款条件等信息。
提单除了用于航空运输外,还用于在海上运输中,货代和货主通过提单可以获取载运货物的运输承运商号以及配套货柜信息。
在集装箱国际贸易中,提单通常是银行担保的文件之一。
提单制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单应当填写准确,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集装箱号、装船地点和目的地点等。
2、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和法规,如国际贸易惯例、船舶装载规则等。
3、提单应该规定收款人,并注明货款支付时间、方式和金额等重要信息。
三、舱单舱单是一种从承运船公司处获取的文件,它包含了所有在船上运载的各种货物的详细信息。
船务人员通常与货运代理联系以便获取正确的舱单信息,主要包括包裹的数量、容积、体积、料箱号码和数量等。
舱单被用来管控货物的运输和监管,通常由机场或海关用于跟踪货物的运输和流通,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在制作舱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收货人、发货人信息和货物分装清晰明确,以便海关和机场工作人员进行快速的操作。
《物流单证实务》课件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 发的货物收据,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
多式联运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 发的运输单据,具有运输合同的作用 。
02
多式联运单据的缮制
托运人信息
总结词
托运人信息应清晰、完整。
详细描述
托运人信息包括托运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应清晰、完整,方便后续联系和操作。
《物流单证实务》课件多式 联运单据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多式联运单据概述 • 多式联运单据的缮制 • 多式联运单据的风险防范 • 多式联运单据的审核要点 • 多式联运单据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 多式联运单据的案例分析
01
多式联运单据概述
多式联运单据的定义
多式联运单据是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多式联运合同或协议,以承 运人的身份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单据内容的完整性
总结词
确保多式联运单据的内容完整,是进行单据审核的首 要任务。
详细描述
多式联运单据应包含货物的详细信息、运输方式、运 输路线、起运地和目的地、运输时间等关键信息。同 时,单据还应列明相关的费用条款和支付方式。确保 所有信息清晰、完整,并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
多式联运单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种交 货凭证。
多式联运单据的种类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多式联运单据可分为海铁联运单据、 公铁联运单据、空铁联运单据等。
根据运输路线的不同,多式联运单据可分为国内段多式联运 单据和国际段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的作用
多式联运单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具 有法律效力。
风险概述
(备考辅导)09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海运提单和运输合同条款的差异
09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海运提单和运输合同条款的差异提单在租约下签发时运输合同条款的确定当一次货物运输中涉及到两个文件,即租船合同和提单,并且它们看起来都像运输合同时,所产生的问题就比较复杂。
首先来看一下提单及租船合同的作用。
根据英国法律,提单有三个功能,货物收据(receiptforgoodsshipped),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ofthecontrctofcarriage)和物权凭证(adocumentoftitle)。
《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根据此条规定,提单具有以下主要作用:(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2)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证明;(3)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分析一下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当承运人面对有关承租船舶上载运的货物的索赔时,该索赔应适用提单条款还是租约条款?各方都会试图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文件。
这样,承运人可能因提单中有他喜欢的仲裁条款而希望选择提单,也可能因为租约中有更严格的诉讼时效规定而希望选择租约。
你将很难预测在每个案件中哪个文件适合于哪一方,这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各诉讼地的情况。
解决这个问题的法律原则如下:一、当提单在租船人手中时,因为租船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是租约,因此提单只起到货物收据和物权凭证的作用,而不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这时,索赔就适用租约条款,除非租约规定其条款可被随后签发的提单中的条款更改或替换。
英国案例法也有相同规定,无论提单是由承运人签发给租船人还是由托运人背书转让给租船人。
二、当提单在非租船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手中时,提单就成为运输合同的证明,索赔也就适用提单条款。
《海商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按照航次租船合同运输的货物签发的提单,提单持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承运人与该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提单的约定。
”英国案例法也有相同规定。
各种运输单据的简要比较
铁路局/公路局,或铁路公司/公路运输公司
民用航空公司
邮政局或快邮专递机构
指示式和来人式可流通转让,记名式不能流通转让
指示式和来人式可以流通转让,记名式不能流通转让
不能流通
转让
不能流通转让
不能流通转让
出单人表明接管货物情况
已装船
收到/已装船/发运
收到/发运
接收/收到/发运
收到/发运
适合运输方式
单一海洋运输
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可以不包括海洋运输方式
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方式
邮政传递/快邮传递
证实方式
出单人签字或其它证实方式
出单人签字或其它证实方式
日戳
出单人签字
日戳
正本单据的安排
全套正本提单交给发货人
全套正本单据交给发货人
正本铁(公)路运单随货交给收货人,副本铁(公)路运单交给发货人
三份正本单据分别交给承运人、收货人和发货人
一份收据交给寄件人
出单人的身份
签署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包括运输行作为承运人或指名承运人的代理人
各种运输单据的简要比较
单据
种类
比较项目
海运提单
(B/L)
多式联运单据
(CTD)
铁(公)路
运单(RCN)
航空运单
(AWB)
邮政收据(PPR)快邮专递收据(CSR)
作
用
货物收据
是
是
是
是
是
运输合约
是
是
是
是
是
收货人的作成形式
多式联运提单的使用流程
多式联运提单的使用流程1. 简介多式联运提单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使用多种运输方式,并由不同的运输公司负责各个环节的提货、运输和送货的一种运单形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多式联运提单的使用流程。
2. 开具多式联运提单的步骤开具多式联运提单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2.1 准备资料•确认运输货物的基本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准备相关证件和手续,如出口合同、装箱单、清关文件等;•确定多式联运提单的格式和样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模板。
2.2 填写多式联运提单填写多式联运提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在提单上写明发货人、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等; - 填写货物的装运方式和运输公司的名称; - 添加其他必要的信息,如保险要求、特殊要求等。
2.3 签署和盖章填写完多式联运提单后,需要经过发货人和运输公司的签署和盖章确认。
发货人需要签署确认发货的责任和义务,而运输公司需要签署确认接受货物并负责运输的责任和义务。
2.4 分发和备份签署和盖章确认后,多式联运提单应当及时分发给相关的各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运输公司等。
同时,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建议对多式联运提单进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3. 多式联运提单的优势多式联运提单相比传统的单一运输提单有以下优势:3.1 提高运输效率通过多式联运提单,可以选择最优的运输组合,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距离灵活组合不同的运输方式,从而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
3.2 简化运输手续多式联运提单将各个运输环节统一在一份提单中进行记录,节省了办理多份单一运输提单的手续,简化了运输过程中的行政流程。
3.3 提供更全面的跟踪和监控多式联运提单通过整合各个环节的运输信息,为货主提供更全面的跟踪和监控服务。
货主可以及时了解货物的运输进程,提前进行计划和调整。
4. 注意事项在使用多式联运提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4.1 保护好原始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多式运输与单一海运比较表
B港 C港 D地
FULL SET OF CLEAN ON 信用证46A单据 BOARD OCEAN BILLS OF 规定 LADING… 仅可使用适合海运的 FAS,FOB,CNF,CIF价格 (注:禁止用于多式)
FULL SET OF MTD…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MTD…
价格条款规定
一切其他价格条款(注: 一切其他价格条款(注: 一切其他价格条款也可 一切其他价格条款也可用 用于海运下) 于海运下)
单据港口(地 方)显示
装运港:B港 卸货港:C港
收货地:A地 装运港:B港 卸货港:C港
装运港:B港 卸货港:C港 目的地:D地
SHIP DATE判定
批注日
签发日
批注日
李钦
地 陆海陆联运 A地-B港-C港-D地 44A A地 44E B港 44F C港 44B D地 (也可以对44EF不作规定,仅规定44A:A地 44B:D地)
FULL SET OF MTD…
一切其他价格条款(注:一切其他价格条款也可 用于海运下) 收货地:A地 装运港:B港 卸货港:C港 目的地:D地 (仅规定44A:A地 44B:D地时,收货地:A地 目的地:D地,装运港卸货港不予审核) 签发日
多式运输与单一海运比较表
物流全过程 信用证责任区间 (即承运人承担 运输责任区间) 单一海运 B港-C港 陆海联运 A地-B港-C港 海陆联运 B港-C港-D地
李钦
国外A地-国外B港-我国C港-我国D地
信用证44ABEF规 定
44E 44F
B港 C港
44A 44E 44F
A地 B港 C港
44E 44F 44B
d上机四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
实验四实验名称: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实验要求:⒈熟悉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⒉熟悉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实验成果: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汇总及多式联运提单一、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㈠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线路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
㈡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
㈢出口报关。
若多式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则应在附近的内陆地海关办理报关。
㈣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厂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
㈤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合同订立后,应立即制度该合同涉及的集装箱货物的运输计划。
㈥办理保险。
在发货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该保险由发货人自行办理,或由发货人承担费用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
㈦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有完成和组织完成全程运输的责任和义务。
㈧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㈨货物交付。
当货物运往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
㈩货运事故处理。
如果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无论是否能确定损害发生的区段,发(收)货人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
二、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㈠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1、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2、集装箱箱号、箱形、数量、封志号;3、危险货物、冷的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4、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务5、托运人名称;6、多式联运提单表明的收货人;7、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8、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9、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提单的签发日期;10、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日期及货物中转地点;11、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其他事项。
多式联运(3)
• 2、缺点:载重量小,车辆运行时震动较大,易造成货损事故,费用成 本较水运和铁路运输为高. 对于紧急转运的货物或者高额货物 比较划算。如在加上陆地输工具,而无须接触或移动箱内所 装货物;2.货物从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装箱后,可经由海陆空不 同运输方式一直运至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实现“门到门”运 输而中途无须开箱倒载和检验;3.集装箱由专门设备的运输工 具装运,装卸快,效率高,质量有保证;4.一般由一个承运人 负责全程运输。其优越性是:1.提高装卸效率,加速车船周转; 2.提高运输质量,减少货损货差;3.便于货物运输,简化货运 手续,加快货运速度,缩短货运时间;4.节省包装用料,减少 运杂费;节省装卸费用,减少营运费用,降低运输成本;5.节
• 约劳动力,改善劳动条件;6.节约仓容,压缩库存量,加速资金周转。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
是在集装箱运输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般以集装箱媒介, 把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和内河运输等传 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种连贯的过程,来 完成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出口货物空运、海运、海铁联运、全铁路运输等运输方式的优 缺点。
• 协议,可以得到更优惠的运价。再者,通过对运输路线的合理选 择和运输方式的合理使用,都可以降低全程运输成本,提高利 润。 对于货主来讲 一来可以得到优惠的运价; 二来在多式联运下, 一般将货物交给第一 ( 实际 ) 承运人后即可取得运输单证,并可 据此结汇 ( 结算货款 ) ,结汇时间比分段运输有所提前,有利于 资金的周转; 三则由于采用集装箱运输,可以节省货物的运输 费用和保险费用。 此外,多式联运全程运输采用一张单证,实 行单一费率,简化了制单和结算的手续,节约了货主的人力和物 力。 扩大运输经营人业务范围,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 运输 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一旦发展成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或 作为多式联运的参加者 ( 实际承运人 ) ,其经营的业务范围即可 大大扩展。从理论上讲可以扩大到全世界。 国际多式联运是由 专业人员组织全程运输的,可以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使用合理 的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承运人,实现最佳的运输衔接与配合, 从而大大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作用,实现合 理运输。
国际贸易常用运输方式的比较
组织穿越高深莫测的水域 、险象环生的丛林 。
参考文献
[ 1 ]C巴罗著.《当今小企业 》. 中信出版社 , 1998 [ 2 ]黄升民 ,周艳主编.《中国传媒市场大变局 》. 中信出版 社 , 2003 [ 3 ]孙燕君等.《期刊中国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003 [ 4 ]施爱春.《龙凤战略打造特色媒体军团 》.《传媒观察 》, 2004第一期 [ 5 ]陈铭书 ,张杏枝.《企业文化管理模式初探 》.《河南社 会科学 》, 1996 [ 6 ]崔保国主编.《2007传媒产业发展报告 》. 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者 , 2007
企业文化是以企业价值观为实质 ,以企业精神为核心 ,以 企业的精神现象 、企业的规章制度现象为载体的经济文化 。它
的最高层次是以精神现象为载体的观念文化 ,其次才是制度文 化和物质文化 。我国媒介目前并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但 作为按“企业化运作 ”的组织必然也会形成自身特有的文化 。
它犹如润滑剂调节着制度和物质无法解决的矛盾 。
韧性 ,减少了部门间工作的冲突 ,降低了每个项目的执行成本 , 增加了横向沟通 。另外 ,它也使职员有机会尝试自己职能部门 以外的工作 ,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和发展机遇 。
对于媒介来说 ,对诸如两会 、奥运会等有准备的重大事件 报道往往能表现出上述的工作组的特征 ,但这种理念并没有贯 穿于平时的报道工作 。历史越长媒介越容易陷于制度的惯性 : 记者习惯把稿子留给编辑 ,编辑留给主编 ,层层委托 ,在工作的 最初阶段就留下了质量的隐患 。
我国媒介组织真正投身市场经济浪潮的时间并不长 ,组织 的年龄尚很年轻 。按照格雷纳模型分析 ,少数管理运行得当而 获得发展的新型媒介组织则处于第四成长阶段期间 ,它们正摸 索在进一步跨越的征途上 。而我国相当多的媒介尚处于格雷 纳模型的第一阶段 ,也就是说媒介组织的发展仍然依靠创始人 的思想 。它们的发展路途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 ,能否 顺利度过危机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预见危机的存在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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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四
实验名称: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
实验要求:⒈熟悉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
⒉熟悉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
实验成果: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汇总及多式联运提单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
㈠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线路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该托运申请。
㈡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
㈢出口报关。
若多式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则应在附近的内陆地海关办理报关。
㈣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厂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
㈤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合同订立后,应立即制度该合同涉及的集装箱货物的运输计划。
㈥办理保险。
在发货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该保险由发货人自行办理,或由发货人承担费用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
㈦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有完成和组织完成全程运输的责任和义务。
㈧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㈨货物交付。
当货物运往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
㈩货运事故处理。
如果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无论是否能确定损害发生的区段,发(收)货人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
二、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单证的制作与比较
㈠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
1、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2、集装箱箱号、箱形、数量、封志号;
3、危险货物、冷的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4、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务
5、托运人名称;
6、多式联运提单表明的收货人;
7、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提单的签发日期;
10、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日期及货物中转地点;
11、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其他事项。
㈡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方式下单证比较
学会制作国际多式联运相关单证,并分析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单一运输单据的主要差别:
表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单一方式运输单据主要差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