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个可能的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草稿: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师。
二、评选目的1. 发现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杰出成就和专业能力的骨干教师。
2. 提升骨干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影响力,促进其积极向上的进修和自我提升。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
三、评选条件1. 骨干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学科知识。
2. 骨干教师应具备教育教学改革意识,能够积极参与校内外教研活动。
3. 骨干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取得优秀的教学成果。
四、评选程序1. 骨干教师的自荐和推荐骨干教师可以自荐参评,同时也可以由校领导、学科组长、同行教师等推荐参评。
2. 评选材料的提交参评教师需准备相关评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教学计划、教学设计、教材研发、教育科研成果等。
3. 组织评审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组长、专家教师等组成。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骨干教师。
4. 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五、管理办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措施学校将给予优秀骨干教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方案,包括薪酬激励、职称评定、带岗津贴等。
2. 骨干教师的职责和要求骨干教师应积极履行自身教学任务,带动周围教师共同进步,同时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相关评比活动。
3. 骨干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草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同时,具体的评选和管理办法还需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更是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培养优秀的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决定在2023年开展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本方案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平公正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
二、评选目标1. 确定优秀骨干教师,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2. 激励全体教师争做骨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质量。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人。
2. 真实客观:评选依据真实客观的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贡献。
3. 专业科学:评选方法要科学合理,评委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四、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2. 教研能力强,能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内容。
3. 师德高尚,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 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5.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水平。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将公示骨干教师评选的相关信息,并征求全体师生的提名意见。
(2)教师个人申报或由同事推荐,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评选候选人。
2. 评审阶段(1)评委小组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委小组进行评审,评委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评委将根据教师的资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和评议。
(2)听课评审:评选候选人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示范课或者现场听课,在评委的观摩和评价下,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贡献。
(3)面试评审:评选候选人还需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 公示和表彰阶段(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校本建设方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我校拟开展校级骨干教师评选,以激励优秀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资历条件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校任教5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优秀教学或科研表现,无不良记录。
2. 教学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教学条件之一:•担任本科课程负责人的校级骨干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课程质量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
3. 科研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之一:•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开展的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在国家级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领域领军人才等项目中担任研究骨干的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科研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学院、系、研究所等单位应每年按照本单位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公布评选通知,并组织教师进行提名推荐。
2. 材料评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原则对提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
3. 现场答辩候选人需进行现场答辩,并回答评审委员会问题。
4. 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分数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获奖证书和奖金;•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参与优秀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聘用为高端讲师、教授讲座及学科组长;•享受特别津贴等政策待遇。
五、总结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选拔出一批杰出、优秀、高水平的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在实施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推荐申报,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是为了发现、培养和提拔一批在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成为学校教学团队的重要骨干力量,起到推动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职教师,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2)在科研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3)在教学管理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有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能力;(4)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5)具备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办法和标准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程序、依据和权重,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2. 申报和初评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在设定的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科研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初评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结合公开课观摩、教学观察和个人面试等方式进行身临其境的评估。
初评专家组将根据评选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如20%)进一步筛选出优秀的教师,进入复评环节。
3. 复评和终评经过初评后,优秀教师将进入复评环节。
复评环节主要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地考察、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复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1)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2)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论文、教材编写等;(3)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情况了解和教育辅导等;(4)评价结果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终评环节主要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行政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终评委员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方案: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教育经验丰富、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为全校教师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目标1.选出一批具备优秀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竞争力;2.选拔出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动学科教研和教学互相促进;3.选出一批在德育、智育和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条件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岗时间不少于五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教学成绩突出;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良好的学生成长记录,有较大的影响力;5.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分享经验。
四、评选流程1.宣传阶段:在学校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向全体教师介绍评选目的、条件和流程;2.初选阶段: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3.材料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4.教学观摩阶段:选定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展示,评选委员会对教学实施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5.个人陈述+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个人陈述和面试,了解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和成果;6.评选表决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材料审核、教学观摩、个人陈述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选表决;7.结果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校内和校外媒体公布。
五、评选奖励将评选出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骨干教师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奖励包括:1.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教师个人发展和教学研究;2.给予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加薪、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3.优先参加市、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赛事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表彰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评选对象
所有在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包括专任教师、集体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等。
三、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成绩。
2. 教学贡献:在教学中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取得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管理: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能有效组织和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师德师风:言行举止端正,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可提名候选人,需提供推荐信及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提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3. 颁奖仪式:对入选的中学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奖励政策
1. 入选骨干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
2. 获奖人员可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提升教学水平。
3. 学校可对获奖教师进行岗位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
六、评选宣传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宣传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展现优秀教师风采,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七、总结展望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不仅可以激励中学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工作,也能够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我们相信,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中学教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目的骨干教师评选是学校根据年度骨干教师评选计划,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优秀教师,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中小学教师,涉及各学科和年级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1.教育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2.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教研成果等。
3.专业发展:评选对象应具备持续的专业学习和发展能力,如参与教育研究、教材编写、科研项目等。
四、评选方法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1.初评环节初评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务处、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教师的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和教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3)专业发展:根据教师的专业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复评环节复评由学校校级领导小组进行,校级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校级领导小组对初评环节中评选出的骨干教师进行再评审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3)专业发展: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五、评选结果根据初评和复评环节的评分情况,综合计算每位教师的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评选结果将以公示的方式公布,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奖金、教学评优称号、学校干部任职机会等。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青蓝”工程、“名师”梯队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以重业务、重师德、重能力、重实效为宗旨,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师发展学校”。
现参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本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已取得国家、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教师不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本项评选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
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班级管理工作突出,得到师生的好评,符合下列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评比。
1.贯彻“___”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3.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工作量满负荷,教学效果好。
4.每学年至少在校级开设___次研究课、公开课,两年内至少在校级以上开设___次示范课、观摩课。
5.必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论文评比的撰写工作。
每年至少有___篇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其中有___篇在区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区二等奖;或___次在校级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
6.积极参与学校主课题和个人小课题的研究,力争成为其中的骨干。
7.任期内,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至少___人获区二等奖或市三等奖,或多人次获奖;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校级骨干教师待遇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享受每月元补贴(待定)。
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办法
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今后选拔县骨干教师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规范认定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保家中学所有教师。
(二)称号称谓我校骨干教师设两个层次,即教学能手和名优教师。
以上两类教师通称为骨干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评选产生。
通常情况下,名优教师必须从教学能手中评选产生。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越级认定。
(三)认定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2、具体条件:<1>“教学能手”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能够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2)学生成绩两率达到或接近指标(择优);(3)学生成绩均分达到或接近中心学校均分(择优);(4)承担校级以上范围内的观摩课或示范课,至少三节以上。
(5)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位居本校前列。
<2>“名优教师”认定条件:(1)具有校“教学能手”认定资格;(2)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3)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绩卓著;能独立完成或指导校级以上范围内的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校级以上范围内的示范课。
(4)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位居学校前列。
(5)学期的期末绩效考核得分位居学校教师评比均在A 档以内。
(四)认定办法骨干教师的认定,坚持宁缺勿滥、梯次认定原则。
具体认定程序:1、学校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进行选择,初定人选;2、学校对备选人进行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测评;3、学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七天以上;4、上报校办审核、复查;然后上报中心学校。
二、骨干教师管理(一)骨干教师应履行相应的职责:1、服从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圆满完成。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和选拔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包括选拔、培养、考核、奖励和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骨干教师的评选依据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包括:1. 必须具有高尚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职业道德;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3. 教学成绩优良,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4. 具备教研能力和团队精神;5. 取得相应教师职称。
第六条骨干教师评选的特殊条件:1. 连续任教一定年限;2. 参与和完成学校重点工程和课题研究;3. 教学经验丰富,善于创新;4. 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5. 在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学校制定骨干教师评选的时间和计划,根据评选条件制定评选标准和权重。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程序包括:1. 提出申请和推荐;2. 评审材料提交和初审;3. 评审会议评审;4. 公示和申诉;5. 最终评定。
第九条骨干教师的评选采取综合评价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及时向教职工和学生公示,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培养和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岗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教育教学质量和绩效。
第十三条骨干教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和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对评选上岗的骨干教师给予奖励,包括薪酬、职称晋升、荣誉称号等。
第十五条骨干教师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待遇,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包括师德建设、教育教学指导等。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甚至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鼓励各学科、各段年级的教师积极参与。
评选标准
1. 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行教学;
2. 课堂教学生动活泼,学生参与度高,教学成果显著;
3. 具有一定的学科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
4. 善于学习和反思,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素质;
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和家长有效沟通。
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全体教师自荐或他荐,按推荐数量确定候选人名单;
2.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评选奖励
1. 优秀骨干教师:奖励个人证书和奖金;
2. 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奖励集体证书和奖金;
3. 其他获奖教师: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以上是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希望各位教师踊跃参与,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校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的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新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更新观念,探索适应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教研、科研、信息技术等研训活动,并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4、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工作三年以上且在教学第一线的任课教师(中层干部必须兼课),且担任过(含正在担任)毕业年级学科教学的教师。
6、按学校教学工作的需求,完成学校安排的汇报课、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工作。
7、2006年以来获得以下成绩之一:校级以上优秀课1次,区级以上优秀论文1篇。
同等条件下有区级以上各类教学方面称号者优先。
二、2011年校骨干教师名额分配拟评2011年校级骨干教师17名:高中12名,初中5名,不含市级区级骨干教师。
市级区级骨干教师,自然晋升为校骨干教师资格。
三、申报根据校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的条件,组织教师进行申报、讨论、选评、领导小组讨论、公示。
四、考核校骨干教师期限为二年。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要进行跟踪考核。
考核包括:1、自主学习自我提高。
2、在学校中的带头作用:教学成绩突出、示范和引领作用突出。
3、在大学区、联合体中的示范作用。
4、在区域性学科中引领作用,必须参加学校各类级别的课改实践。
四、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校骨干教师培训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2、认真贯彻市区《骨干教师培养方案》中有关政策和措施,有效培训,严格把关,确保培训质量。
3、建立完整的骨干教师培训档案。
4、是参评市级区级骨干教师基本条件。
市级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必须是在校级骨干教师基础上选拔、推荐。
5、校级骨干教师在学校绩效工资中有所体现。
6、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外出学习培训优先。
7、加大对骨干教师培训过程的考核与管理,对参加培训教师不能保证纪律的,成绩不达标的教师不予考核,同时撤销校级骨干教师的资格。
五、实施时间1、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背景骨干教师是学校中最为优秀的教师之一,其在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经验,能够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因此,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具有重要的意义。
评选小学校级骨干教师,旨在培养和聚集一批在教育教学中思想成熟、业务精湛、道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能担任学校多种职务和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2. 活动方案2.1 评选条件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要求符合以下条件:1.身心健康,品德高尚。
2.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突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突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改革精神。
3.能刻苦钻研,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有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4.具备一定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并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均能安排得当,组织有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2.2 评选程序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分为以下几个程序:1.推荐阶段学校领导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教学成绩、教学操守、思想品质等方面综合评估,提出推荐骨干教师的初步名单。
2.老师自荐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师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提出自荐申请。
学校会对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公示等方式,确保名单的公开和透明。
3.个人面试阶段通过初步筛选后,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业务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因素。
最终,评选出我校的骨干教师。
2.3 评审标准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审标准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公正性:1.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包括学生成绩、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2.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包括教育教学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表现。
3.管理和领导能力包括学校管理和教学管理方面的表现,以及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等。
4.业务能力和素质包括教育教学方面的业务水平、学科知识结构、授课能力、师德师风等多方面的素质综合评价。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____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旨在评选出一批业务精湛、责任心强、影响力大的骨干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我校所有教学岗位的在职教师。
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如下:(一)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教育教学伦理规范;(二)业务能力突出,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够开展精心设计的教学活动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三)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四)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和课外活动组织能力;(六)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记录。
第六条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和比例将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置,并在评选程序中进行公示。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从高年级到低年级进行,以确保骨干教师队伍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如下:(一)学校将在每年的XX月份发布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公示评选的条件和程序;(二)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等;(三)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考察;(四)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考察结果和教师的综合表现确定骨干教师的名单;(五)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并向评选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六)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异议,教师可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委员会进行复核;(七)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诉情况进行审议,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八)学校将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进行公示表彰,并奖励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3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____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辅导的学生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5、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____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三)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师D1
①在县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及以上奖次的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中获得县二等及以上奖次不少于1篇)
(D+D1)
必具其一
分类选项
一般
文化课
教师C1
①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如优质课大赛等)、业务竞赛中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次(农村教师为县三等奖及以上)(必具)。②在片区或名师工作室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校际公开课、示范课至少1次(须附活动通知、教学设计、活动计划及相关材料)。幼儿园教师需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③在中心(县直)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④高中阶段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县级及以上奖励。⑤在文艺展演、体育比赛、信息技术比赛及科技创新活动中,所辅导学生获得县级及以上奖次。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条件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选项要求
基本条件A
1.热爱社会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新课程标准,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突出。
(C+C1)
必具其二
教研科研能力
公共选项D
①主持或参与县级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职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②参与编写过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被校级以上区域采用的校本教材(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相应系列的中、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3.身体健康,在岗工作,满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课不少于本学科规定课时量的 1/3 )。
4.男教师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2周岁。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服从分配,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受到教师好评。
5.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 1次校级优秀等次或校级以上表彰。
1.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合格率名列全县同类学校前五名或年级前2名或平行班级第一名。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较优异成绩:二等奖以上 2人或三等奖以上3人。
3.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荣誉称号或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等称号。
4..近5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模范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表彰;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学科规定课时量的 1/3 ,并取得一定成绩。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 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有较高的水平。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含)以上的老师。
二、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三、作为班主任所代的班级,每次均被评为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
四、所代的班级在学校大型考试中,人均分均名列同年级第一名。
五、自己所代的学科,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学科均分名列第一名。
六、毕业班的班主任,班级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指标任务,且人均总分进入民办学校前七名之列。
七、破例晋升:
①、在县局抽考或中考中,科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四名。
(若是班主任必须班均分在民办学校前七名)
②、中考,班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五名的班主任。
说明:①、2018年9月根据学校给予的指标评选第一批骨干教师,当选后,可每月享受300元特殊津贴。
②、优秀教师,要根据指标,从骨干教师中评选。
③、符合破例晋升的老师,可直接荣获优秀教师的称号,每月可享受500元特殊津贴。
④、骨干、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可享受12个月的津贴,第二年评不上的,其不再享受津贴。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9。
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评选校级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凸显优秀教师的骨干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学校在编在岗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参评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践经验,教学风格鲜明,富有特色。
3.会制作、使用多媒体课件等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或学术讲座。
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课堂教学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4.胜任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所在教研组评议和所教班级学生评议满意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上课测评等级良好以上。
5.近三年内,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
6.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是校级课题的主持人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7.参评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符合基本要求。
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评带头人、骨干教师,应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原则上应达到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确因工作需要,未承担具体教学工作的,每学期应当听课指导18节以上,并至少作两次专业部以上的专题教学业务报告,且其中一次必须是所报专业(学科)的业务辅导讲座。
8.参评人员在近三年内,积极参与市场调研和企业生产实践(锻炼)活动。
公共基础课教师至少有一篇较高质量的与专业建设或教学相关的市场调研报告;专业教师必须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锻炼3个月以上的经历,同时至少有一篇较高质量的市场调研报告。
9.参评人员在近三年内,参加南通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本人获二等奖或指导学生获二等奖以上的,可视同发表相应级别的论文一篇(获多次、多个级别将的,按最高获奖等级,限视同发表论文一篇)。
(二)特定条件1.专业(学科)带头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质量突出。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二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为了更好地发现、培养和激励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特制定了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范围为我校全体教师,其中包括初中部、高中部、教研室、教务处等各个教学单位。
三、评选条件1. 优秀教学成绩: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在理论和实践中掌握科学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师德师风表现:教师应能够以身作则,积极践行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 学科研究与教改成果: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并在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上有所建树。
4. 学科竞赛成绩: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和指导的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和奖项。
5. 教师荣誉与奖励:教师应获得过市级或区级的教师荣誉与奖励,以及其他表彰证书或学术类资质。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由各个教学单位内部推荐两名候选人,并提交推荐材料。
2. 审核阶段:学校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估其符合评选条件的程度。
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资料和实际表现,对每个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教学观摩,并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给予评分。
4. 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与评议。
5. 确定阶段: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出十名优秀骨干教师,学校将举行庆功会,颁发奖状和奖金,并在各个教学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五、奖励政策1. 优秀骨干教师将被列入学校荣誉墙,并享受一定的工资提高、教研经费和培训机会。
2. 学校将组织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学水平和学科影响力。
3. 优秀骨干教师将有机会参与学校相关决策和管理工作,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六、评选结果使用与维护1. 评选结果将作为选拔人才、选拔骨干教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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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含)以上的老师。
二、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三、作为班主任所代的班级,每次均被评为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
四、所代的班级在学校大型考试中,人均分均名列同年级第一名。
五、自己所代的学科,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学科均分名列第一名。
六、毕业班的班主任,班级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指标任务,且人均总分进入民办学校前七名之列。
七、破例晋升:
①、在县局抽考或中考中,科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四名。
(若是班主任必须班均分在民办学校前七名)
②、中考,班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五名的班主任。
说明:①、2018年9月根据学校给予的指标评选第一批骨干教师,当选后,可每月享受300元特殊津贴。
②、优秀教师,要根据指标,从骨干教师中评选。
③、符合破例晋升的老师,可直接荣获优秀教师的称号,每月可享受500元特殊津贴。
④、骨干、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可享受12个月的津贴,第二年评不上的,其不再享受津贴。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