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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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及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含)以上的老师。

二、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业务考核成绩优秀。

三、作为班主任所代的班级,每次均被评为先进班级或文明班级。

四、所代的班级在学校大型考试中,人均分均名列同年级第一名。

五、自己所代的学科,在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中,学科均分名列第一名。

六、毕业班的班主任,班级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指标任务,且人均总分进入民办学校前七名之列。

七、破例晋升:

①、在县局抽考或中考中,科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四名。(若是班主任必须班均分在民办学校前七名)

②、中考,班均分名列民办学校前五名的班主任。

说明:①、2018年9月根据学校给予的指标评选第一批骨干教师,当选后,可每月享受300元特殊津贴。

②、优秀教师,要根据指标,从骨干教师中评选。

③、符合破例晋升的老师,可直接荣获优秀教师的称号,每月可享受500元特殊津贴。

④、骨干、优秀教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可享受12个月的津贴,第二年评不上的,其不再享受津贴。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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