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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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召回和停业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和其他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符合本体系中提及的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一)由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除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物质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生产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和其他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值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儿和其他特定群体的主要和辅助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或感官特性异常的食品;(五)病死、鸟类中毒或死因不明、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车辆等受污染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未标记预包装食品;(十)因疾病预防等特殊需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调查发现,出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第2条所列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登记不合格食品;(二)从市场上撤回不合格食品,退回供货方(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保荐人或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相关质检部门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食品经营者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公布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第四条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当食品经营者采取补救措施并确保食品安全时,他们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五条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被责令退市后不退市,或以退市名义,实际变脸并继续出售的行为。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第一篇: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第二篇: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目的: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实施部门:1、销售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科。

2、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3.生产部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四、工作程序:1、召回的分类: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1)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自测或自查结果等。

(2)销售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3)召回信息的评估,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科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3、产品的召回:(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通知相关方(如:监管部门、销售商和消费者),由质检科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销售部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2)质检科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至销售部。

(3)销售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4)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5)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科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6)生产部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2篇)

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2篇)

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如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出厂销售的,应当预以召回。

2.1严重质量问题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生产的产品2.1.1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等重要指标严重超标;2.1.2丧失食品使用用途;2.1.3存在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质量问题。

3、工作程序:3.1各部门以及车间发现有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的向品保部报告,发现或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查本厂生产上述食品是否已经销售。

如已经销售,则要启动召回程序;如未销售,则按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制度执行。

3.2对于应当召回的食品,要制定召回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当通过发布社会公告或其它方式告知消费者,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不预以公告。

召回不安全食品时,应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作适当补偿。

3.3在制定计划时,应考虑召回食品相关方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

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

合适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

召回信息应编制成文件,如《产品召回公告》,内容包括:3.4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____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3.5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名称,批号,工厂名称,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3.6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3.7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召回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费用和赔偿;3.8给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召回计划范本,或作为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召回。

4、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4.1应尽可能利用销售网络作为召回网络,由消费者将召回产品交加零售商,再由零售商交回批发商。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 目的为能够完全、及时地召回被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最终产品,维护公司产品信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交付后的可能发生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召回的控制与管理。

3 关键词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及该管理制度,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 职责与权限4.1品控部负责主动召回的通知及组织相关部门对召回产品进行确认,分析危害、产生原因。

4.2销售负责顾客投诉不安全产品的召回通知和实施召回。

4.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启动召回并向当地质监局报告召回信息。

4.4技术副总对召回产品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4.5相关部门严格按处理意见执行。

5 工作程序5.1 召回通知5.1.1 产品出厂后由经销商或顾客投诉该批或该类产品为不安全产品时,销售部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品控部,并填写《客户投诉及处理记录》。

品控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批留样产品进行分析及评估,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必要时向顾客索取投诉产品小样,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实施召回。

5.1.2 当品控部从留样观察中发现已发货的某批或某类保质期内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变质时,及时电话通知销售部,并同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传给销售部,销售部实施主动召回。

5.2 实施召回经评审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顾客或消费者召回主要信息,并将详细内容填写《召回通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给顾客或消费者。

《召回通知》包括产品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召回日期等。

5.3 召回产品的处理5.3.1 召回的产品由销售部安排运输到仓库,仓库保管员对召回产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存放。

5.3.2 销售部应详细记录召回产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和结果。

5.3.3 召回的产品再次由仓库保管员通知品控部进行化验分析,技术副总根据化验结果评审后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按处理意见执行。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品管理一、目的对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工作的再发生和不合格产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满足要求和不合格品不转序、不交付.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作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工作不合格和从原材料、包装材料等进企业到生产加工全过程中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三、职责1、办公室负责工作不合格的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协助进行.2、质检科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组织评审和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3、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四、工作不合格管理办法1、不合格的发现方式工作不合格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主要有文件管理,记录控制、人员能力培训、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环境卫生管理、采购控制及检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不合格包括文件的制定、实施和记录情况等.如员工实际操作不便或常出现差错,造成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能满足要求;也可通过会议评审对工作中不能满足要求的地方进行讨论评审来发现不合格工作.2、不合格的纠正方式对于出现的工作不合格,办公室召集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对于一般工作不合格对体系运行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进行纠正,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作好记录,并填写不合格处理单;对于严重工作不合格对体系运行造成严重影响,运行失效,就要对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不合格不会再次发生.如制度制定不合理,实际操作时经常出差错,造成体系运行瘫痪,那么就要重新制定管理制度,并填写不合格处理单.办公室负责跟踪验证,若措施无效,再次召集各相关负责人讨论确定问题解决方案,办公室再次跟踪确认,直至不合格项被改正为止.五、产品不合格管理办法1、不合格品的分类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产品特性等技术指标的不合格.2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2、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和隔离1检验人员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要求, 做好不合格品状态标识和隔离工作,并做好各种相关记录.2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品,以划分区域、挂标识牌、盛放容器等进行标识和隔离;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以划区域、挂标识牌等进行标识和隔离,并以检验记录进行标识.3各相关部门配合检验员做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产品不入库、不投入生产加工, 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交付.4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即使被认为不影响最终质量的异常现象也应记录,并及时向质检科书面报告,做出处理决定.3、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1质检科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对于一般不合格,可由检验员直接在检验记录上进行评审和处置.2质检科对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产品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3生产科对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4质检科根据各部门的评审意见,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并做好评审处置记录.4、不合格品的控制及处理1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a、进货物资经验证检验不合格,应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于专门区域,以防止混淆.b、鉴于企业的产品属于食品类,因此对于原材料,不允许让步接收.c、进货物资不合格根据物资的类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见下表d、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按下表执行.e、进货物资出现大量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确定处理方式.办公室需对供方提出整改要求. 2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在生产过程中自检或半成品检验发现批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隔离存放,并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处理. 3不合格成品的识别和处理a、出厂检验时,卫生指标、理化指标不合格,该批成品不得出厂,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处理.b、出厂检验时,感官指标不合格,包装、计量等方面不合格,可进行返工,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明确处理方式.c、返工后的产品需依据检验规范重新检验.4质检科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5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质量负责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办公室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方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六、相关记录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依据产品标识实现公司产品的可追溯,确保在需要时对已发出的产品实施有效召回.二、职责权限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产品召回;2厂长负责产品召回的批准;三、需实施产品召回的情况:1批量有严重异物混入如塑料片、玻璃等;2细菌总数严重超标或致病菌检出;3消费者食后有不良反应;四、召回产品信息的获取:1进行客户走访或电话征询;2客户以传真形式反馈质量信息;3消费者反馈信息;4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五、产品召回工作流程1、根据获取的信息确定引起问题的原因,拟定召回计划报厂长批准;同时,立即调查车间正在加工的产品,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待评估后根据不合格品控制规定处理;对未使用的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也应封存,待评估后处理;2、实施召回前,由质检科将批准的召回计划上报厂长,并在其监督实施召回;3、由原料引起的问题,按5.5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辅料引起的问题;按5.6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内包装引起的按5.7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加工过程引起的按5.8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4、对于公司自检发现的问题或官方监督部门从公司发现的问题,在执行以下流程时,可直接从第2步开始;5、由原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6、由辅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7、由包装物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8、加工过程中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9、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发布产品信息,通知消费者将所需召回的产品返回售货点.六、召回产品的管理1、所有召回产品单独放置,悬挂特殊标识牌,注明“召回产品”字样,并注明原因和数量;2、对库存未发的有问题的产品,应悬挂不合格标识牌,注明原因和数量;3、产品召回后,仔细核对数量,确保所有能召回的产品都已被召回;七、召回产品处理1、仓库负责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清点、登记、储存,并报厂长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回收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2、无论何种召回原因,所有召回产品一律作销毁处理,销毁方式为高温化制;对于召回过程中封存的正在加工和已入库的产品、原辅料、包材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进行处理;3、对原辅料产地出现疫情的,质检科应立即上报局,并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4、质量负责人应每年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回收食品的登记和销毁情况.八、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者,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引言不合格品和不安全食品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建立和完善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流程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

1. 不合格品管理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质量要求、安全标准或法律法规的产品。

不合格品管理是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以确保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质量和安全。

1.1 不合格品的分类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将不合格品分为以下几类: - 产品质量问题:包括缺陷、破碎、变形等问题。

- 安全隐患问题: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性的安全隐患。

- 法律法规问题: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问题。

1.2 不合格品管理的重要性不合格品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提供优质产品:通过对不合格品的管理,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 维护企业信誉:及时处理不合格品问题,有助于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声誉,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 保障公众健康:不合格品管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非常重要,能够有效减少不合格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1.3 不合格品管理流程不合格品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发现不合格品:通过质量抽检、产品自检等方式,及时发现不合格品。

2. 鉴定不合格品原因:对不合格品进行质量鉴定,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3. 处理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报废、返修、退货等。

4. 追溯和反馈:追溯不合格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以及与不合格品相关的消费者反馈信息。

5. 整改措施:针对不合格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2.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2.1 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不安全食品可能导致以下不良影响: - 健康问题:不安全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造成消费者健康问题,如食物中毒、过敏等。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公司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不合格品控制原则⒈以《检验报告》通知各相关部门;⒉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的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如: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⒊做好不合格品的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如: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⒋由质检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以确定是否能让步接收或返工、报废或拒收;⒌应将不合格品与合格品隔离存放,并贴好标识,防止在处理前被误用;⒍根据处理意见,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质检员监督实施。

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⒈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要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⒉采购责任人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负责通知供应商退换或索赔;⒊化验室对不合格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评审供应商依据之一;⒋不合格品严禁进入生产。

三、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⒈半成品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要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⒉由质检部下达不合格品处理通知书,相关部门协调处理;⒊不合格品严禁进入下道生产工序;⒋对于可能让步接收的,车间要按检验处理意见对半成品进行处理。

四、包装工序不合格品的控制对于包装工序不合格品,生产操作工人要及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五、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⒈车间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按处理意见对可以返工的进行处理,对不能返工的作报废处理,并要查找原因、责任人;⒉返工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⒊不合格品不准进入仓库,不准进厂。

六、其它不合格品控制因设备或其它原因中断生产时,应严格检查该批产品。

如不符合标准,按不合格品处理(返工或报废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产品召回,是指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改正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管理制度更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通过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首先,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建立健全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于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

食品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会对整个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因此,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和销售行为,提高企业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视,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另外,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提高政府监管的效能。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政府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健全的召回管理制度,可以让政府部门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食品,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需要各方通力合作。

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对发现的不安全食品要及时主动地进行召回和处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产品;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对怀疑食品安全的产品进行举报和投诉。

总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政府监管的效能。

只有各方通力合作,建立起健全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概述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是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进行探讨:•不合格品的定义;•不合格品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原因和流程;•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的重要性。

不合格品的定义不合格品是指未能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现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就被称为不合格品。

一些质量问题不大的产品可以通过二次加工或改良达到要求后投放市场,而有些不合格品甚至对人体和环境安全造成威胁,这就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不合格品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不合格品管理是指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分析,避免不合格品的产生,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合格品。

其主要流程包括:1.产品质量检验: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检验,识别出不合格品;2.不合格品记录:按照规定的记录方式,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3.不合格品处理: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级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不合格品分析:对不合格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生产过程中的问题;5.不合格品纠正:对不合格品产生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避免再次发生。

具体的不合格品管理措施包括:1.严格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2.加强生产质量监督和管理;3.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4.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原因和流程不安全食品是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食品,如细菌污染、残留农药、添加禁用物质等。

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安全食品的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因此,及时召回不安全食品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

不安全食品召回的原因主要有:1.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消费者投诉和检验部门检测出的问题;3.其他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管。

不安全食品召回的主要流程如下:1.制定召回计划:确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范围、召回期限、召回方式等;2.召回通知:发布召回通知,告知召回的原因、范围、注意事项等;3.停止销售: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停止销售;4.收回召回产品:对已销售的召回产品进行回收和处置;5.更新记录:对召回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全国总工会较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是指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应对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市、赔偿、排除安全隐患等措施,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或者经营都主动在其经营场所、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退市、召回食品的过程。

二、没有建立供货商档案或供货档案不齐全、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食品进货验收台账》)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等证明食品进货渠道、来源,当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是不能起到锁定证据,追根溯源,明确责任的要退市、召回。

三、下列食品,应退市、召回;1、超过安全使用期或保质期的;2、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包装破损的;3、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用色素以及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的;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6、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容易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8、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召回或者责令停止销售的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9、法律法规不允许销售的其他食品。

四、当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卖场、就地封存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通知相关食品供货商和消费者,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的情况。

五、消费者对退市、召回的食品提出更换或者退货,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气绝。

经营者对退市、召回的食品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通知有关管理部门。

六、对消费者销售食品开具发票或《食品质量信誉卡》。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XX部门:我是XX食品公司的质量安全主管,我写这封信是为了就我公司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向贵部门提供一份范文,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不安全食品召回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我公司高度重视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我们的范文:一、召回目的与范围:1. 目的:旨在及时回收不安全食品,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二、召回程序:1. 接到投诉、检验机构检出不安全产品等信息后,立即成立召回小组,由质量安全主管担任组长,组织召回工作。

2. 将召回通知书下发给相关部门、经销商和销售渠道,要求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3. 对召回食品进行溯源,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要求消费者立即停止食用,并将产品退回指定地点。

4. 彻底清理不安全食品存货,确保召回范围内没有遗漏。

5. 建立召回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召回报告。

三、召回后的处理措施:1. 对受影响部门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深入追查问题源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风险评估与改进:1. 定期对公司的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强化监控。

2.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加强对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控。

3. 组织内部检查,外部第三方检验和认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进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并不断优化改进,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贵部门能在召回工作中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障努力!谢谢!真诚的,XXX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加强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领域中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活动。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的一项管理制度。

召回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能够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食品中毒等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召回流程的要点、召回后的监管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召回管理制度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消费者而言,安全的食品才是最需要的。

然而,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原材料的污染、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储存运输环节的疏漏等,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食品的不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在产品受到污染或存在食品安全、卫生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时能进行有效的追溯、召回,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对使用者造成的危害,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交付后的,可能发生食品危害产品的通知和召回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3.1在未经总经理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部门均不得启动产品召回计划。

如果产品的召回是由政府部门或顾客启动的,则需要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总经理。

3.2销售部长负责产品召回的全面工作。

由销售部制定一份产品召回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及数量、不安全项目、产生的原因、召回产品处理记录等。

3.3 销售部负责产品召回信息的反馈处理。

4、术语4.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5、召回过程5.1 一般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影响本公司形象或可能伤害用户时(如发错产品等级或品种,个别理化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等可采取一般情况回收,由质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产品回收通知单”,销售部门负责人接到此单后,立即通知销售人员进行回收)。

5.2 紧急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严重伤害客户健康时,可采取紧急情况回收(如产品卫生指标超标、过期、有异味等),本公司应立即成立由本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产品召回工作。

5.3 召回产品的处理5.3.1一般不合格品指的是尚能使用,需回机处理的,经检验合格后再销售。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产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__产品质量法》、《____食品卫生法》、《____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在____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不安全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产品,包括:(一)已经诱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二)可能引发产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休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三)含有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本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五条本公司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____(以下简称国家质检____)在职权范围内统一____、协调全国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和____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____开展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积极争取和寻求国家质检____和市级质监部门____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委员会,为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提供的技术支持。

第七条本公司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县级质监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产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产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八条本公司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和市级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产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产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其生产的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食品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食品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定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章: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一条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查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和许可证件,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首次交易的供货商必须经过查验存档的资格证件,以后每年对以上证件进行一次核对,一经发现缺少相关证件或伪造不实等违规现象,即刻停止与其合作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

第二条对购入的食品,严格按食品品种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并索取相关票证,主要包括: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合格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提供的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索取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复印件存档。

第三条对购入的食品进行开箱检查和抽查,并明确专人负责进货验收工作,认真查验食品的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等载明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真实,严防问题食品和假冒食品进入经营场所,坚决不购进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十二)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十三)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十四)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十五)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十六)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我单位食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食品召回的及时、有效和便捷。

第四条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愿或被监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通过召回手段,从消费者、流通环节或市场中进行回收。

第五条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召回程序第六条食品召回应按照食品召回报告、风险评估、召回通知、召回实施和召回评估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食品召回报告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召回的情况。

第八条风险评估是指经过专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召回的风险等级和召回范围。

第九条召回通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介向消费者、流通环节、市场传达食品召回的信息,告知相关方召回的原因、风险等级、召回范围和召回措施。

第十条召回实施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召回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回收和处理,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召回评估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召回实施后,对召回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召回责任第十二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生产者、加工者、流通者等。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召回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食品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食品召回措施第十四条食品召回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和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一)自愿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被动召回: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三)市场召回:消费者、流通环节或监管部门通过市场监测、投诉等途径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三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三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1、目的:严禁购进、销售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行控制性管理,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使用安全。

2、职责:质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处理售后产品的质量问题。

保管员负责进出产品的基本项目的验收与日常产品的进出管理,养护。

业务员负责联系客户并协助质管员解决售后质量问题。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的管理。

4、制度内容:4.1不合格品的确认。

不合格品是指医疗器械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的不合格及内在质量不合格。

4..2不合格品的发现与上报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

退回的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公司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由养护员填“确认报告单”报质管员确认后,应及时从合格品库中分离出来,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并办理停售手续。

4.3不合格品的处理不合格品的销毁,要征得质管员的同意,按质管员指定的日期、地点,在质管、财务、业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监督下,按不同特性销毁处理,监毁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

对于售后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暂停销售该批号的医疗器械,经调查核实后,在征得当地药监部门同意后发文回收,并按其要求进行处理。

属内在质量问题的,应抽样送当地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在质量状况未明确前,应暂停该品种的使用和销售。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二)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采购员提前____天与厂方联系,____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的记录.(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准数量的异货相抵.2.商品返厂(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红字)1~5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联(外埠商品返厂必须有厂方承认____函件方可开具返厂单).(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5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者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个食品生产企业都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以下是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文供参考:一、召回管理目的: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我公司制定本召回管理制度,以规范食品召回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召回不安全食品,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二、召回管理范围:本召回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食品产品。

三、召回管理程序:1. 召回决策:当发现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存在飞行食品安全隐患时,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成立召回小组,并向上级报告。

召回小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估召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是否召回,并制定召回方案。

2. 召回方案制定:召回小组根据召回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召回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 召回的产品范围、数量和批次;b. 召回的时间和地点;c. 召回的通知方式和范围;d. 召回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e. 召回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3. 召回通知:将召回通知发送给销售渠道、分销商和消费者等相关方,并告知召回的原因和要求。

召回通知可以通过媒体公告、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召回通知的及时有效传达。

4. 召回执行:召回小组对召回方案进行严格执行,包括:a. 阻止不合格产品的进一步流通;b. 关闭相关特定批次产品的销售;c. 收集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数量、批次、销售地点等;d. 进行产品检验和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的销毁或彻底消除风险;e. 进行召回效果的评估,分析召回的成果和不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召回记录: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记录召回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召回决策、方案制定、通知发布、执行结果等,以备后续审核和追溯。

六、召回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召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按照召回方案的要求进行执行。

对于未能及时履行召回职责或故意隐瞒召回信息的个人和部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食品公司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食品公司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目的规范交付后的产品存在不合格或不安全时必须的召回,避免食品安全危害的扩大。

2.范围适用于已交付、或确定为不安全批次的产品的召回工作。

3.职责3.1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产品召回及处理的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产品召回演习。

3.2质检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适时提出产品召回建议,负责召回产品的验证。

3.3 综合部负责向顾客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并组织顾客做好产品的召回工作。

3.4生产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理。

3.5总经理负责对产品召回方案的批准,确保产品召回过程所须资金和资源的供应。

4.作业程序4.1产品召回的时机当不安全批次产品已经交付,应启动召回程序,包括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

以下情形会触发召回程序:A) 顾客的投诉;B) 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C) 媒体报告的不合格的产品或事件;D) 本企业内部检查发现不安全批次的产品已经交付;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2产品召回机制的建立4.2.1 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A) 需要召回产品时,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牵头成立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明确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成员的职责,包括通告、回收、运输、防护、验证、处理等。

小组成员来自质检部、仓库、综合部、生产部。

B)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按职责的规定迅速开展工作。

4.2.2 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适时组织进行产品召回演习。

通知相关方的方式、召回工作的各项措施(包括产品追溯)、受影响产品的处置等应在实施演习时使有关人员掌握。

演习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并将这些经验教训作出记录以便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3信息反馈与分析4.3.1信息反馈A) 综合部将顾客反馈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填写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上,连同顾客的书面投诉一起报交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B) 本企业内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时,发现人应以《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记录表》的形式及时向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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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品控制原则
⒈以《检验报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⒉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的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如: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
⒊做好不合格品的记录,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如:生产时间、地点、产品批次、设备、责任人等;
⒋由质检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以确定是否能让步接收或返工、报废或拒收;
⒌应将不合格品与合格品隔离存放,并贴好标识,防止在处理前被误用;
⒍根据处理意见,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质检员监督实施。

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⒈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要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做好标识;
⒉采购责任人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负责通知供应商退换或索赔;
⒊化验室对不合格品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评审供应商依据之一;
⒋不合格品严禁进入生产。

三、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⒈半成品仓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要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放置,并
做好标识;
⒉由质检部下达不合格品处理通知书,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⒊不合格品严禁进入下道生产工序;
⒋对于可能让步接收的,车间要按检验处理意见对半成品进行处理。

四、包装工序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于包装工序不合格品,生产操作工人要及时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五、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
⒈车间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后,按处理意见对可以返工的进行处理,对不能返工的作报废处理,并要查找原因、责任人;
⒉返工后的成品必须重新检验;
⒊不合格品不准进入仓库,不准进厂。

六、其它不合格品控制
因设备或其它原因中断生产时,应严格检查该批产品。

如不符合标准,按不合格品处理(返工或报废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产品召回,是指本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改正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1)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
(2)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
(3)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4)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违法产品;
(6)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7)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3、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4、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1)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
(2)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
(3)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4)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
(6)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
(7)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5、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产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6、实施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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