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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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一)、第三十五条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

申报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

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

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

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

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许可证》复印

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去年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窗口受理(即办)

各站所现场核查:责任人:各站所所长(8个工作日)

审批:责任人:行政审批股股长(5个工作日)窗口制证、发证:责任人:窗口(2个工作日)政务中心

总台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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