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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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1、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类、任职资格条件及配备要求

1、煤矿“六长”

(1)人员范围

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兼任矿长助理)(简称“六长”)。

(2)任职资格条件

煤矿“六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

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山西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其他“五长”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3)配备要求

煤矿必须按要求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六长”,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在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在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注册备案,领取《太原市煤矿“六长”注册合格证》。“六长”不准在其他煤矿同时任职。

2、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人员范围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煤矿安全科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风、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质测量、调度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安全生产区(队)负责人。

(2)任职资格条件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3)配备要求

煤矿必须按生产需要配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要有18人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其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区(队)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煤矿安全科至少7人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

3、技术人员

(1)人员范围

具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采掘、机电、通风、安全、地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区(队)等工作人员)。

(2)任职资格条件

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采矿技术、煤矿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测量工程技术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底前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大专文化程度。

(3)配备要求

煤矿根据产能配备技术人员,要按照煤矿安全监管隶属分别在市国资委、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查并在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注册备案,领取《太原市煤矿技术人员注册合格通知单》,技术人员不准在其他煤矿同时任职。具体要求为:

①45万吨/年矿井至少配备20人;

②60-90万吨/年矿井至少配备30人;

③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至少配备50人。

采掘、机电、通风、安全、地测各专业具体配备人数由煤矿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但每个专业都必须配备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1)人员范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井下电气工、井下爆破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提升机操作工、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探放水工等10个工种。

(2)任职资格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病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

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5、具有2年以上煤矿生产作业工作经历;6、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7、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3)配备要求

煤矿要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至少达到以下配备要求:井下电气工:综采面2人/班,综掘面1人/班;井下爆破工: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1人/班;安全监测监控工:2人/班;瓦斯检查工:一般每个采、掘工作面1人/班;安全检查工:一般每个采、掘工作面1人/班,安全巡查至少由3人组成检查组检查;提升机操作工:2人/部、班;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生产班2人/台、班,检修班1人/台、班;瓦斯抽采工(高瓦斯矿井):3人/班;探放水工:3人/班。

5、其他从业人员

(1)人员范围

煤矿除上述四类人员以外从事煤矿生产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各岗位的工人。

(2)任职资格条件

①煤矿井下班组长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

机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目录 一、机构设置框图 (1) 二、部门职责及机构编制 (2) 一)、监事会 (2) 二)、董事会 (3) 三)、总经理办公室 (3) 四)、行政部 (5) 五)、财务部 (6) 六)、生产部 (7) 七)、研发部 (9) 八)、销售部 (10) 三、岗位职责 (12) 一)、监事长 (12) 二)、监事 (12) 三)、董事长 (13) 四)、董事 (14) 五)、总经理 (15) 六)、总经理助理 (16) 七)、行政部经理 (16)

八)、财务部经理 (17) 九)、生产部经理 (18) 十)、研发部经理 (19) 十一)、销售部经理 (20) 十二)、办公室主任 (21) 十三)、公关部主任 (23) 十四)、车间主任 (24) 十五)、督查 (25) 十六)、采购部主任 (26) 十七)、库管 (27) 十八)、销售代表 (29) 十九)、市场部主任 (30) 二十)、财务会计 (31) 二十一)、成本会计 (32) 二十二)、出纳 (33)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岚皋县民主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经改制后已经营运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时间里公司在内部管理、对外联络、产品销售上都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公司整体面貌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合理分配公司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使部门设置能有效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公司的长足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现将管理部门的编制和组织结构设置做出如下方案:一、机构设置框图

物业公司人员配置标准与人员编制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定额(建议) 物业管理——刘大山一.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 .目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一般原则及调整方法。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审批。 2)人事部负责组织架构与岗位设置的制定和管理。 4 .程序要点 1 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 a 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一般模式: 一般情况下,公司管理单一物业时,公司设置为:办公室(含行政、人事部)、经营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保安部、保洁部(含绿化); 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人数在 800 人以上或管理处数量在 2 个以上时,公司机关设置为: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品质部、经营部;

各管理处设置为:客户服务部、工程维修部、园林绿化部、保安部、保洁部。 未导入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公司可不设品质部。 b 组织架构的设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c 一般情况下,组织架构每年末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有调整必要时)由人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写出组织架构的运作情况提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议定,需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是时,报董事局审批后执行。 d 各部门职责 品质部职责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编制、培训、实施监控与维持和改进; 负责具体组织 ISO9000 质量体系内审和质量运行状态的检查与考核; 负责 ISO9000 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负责处理其他与运作质量有关的事务;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10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技术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1、施工人员配备: 该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负有直接责任。 2、主要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我公司将委派张班超同志担任本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张班超同志是我公司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该同志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⑴代表本公司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合同条款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承担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和全面管理工作。 ⑵主持编制项目总包责任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⑶确定项目总包责任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 ⑷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方案决策、财务工作决策、资源调配决策、工期进度决策及变更决策等。 ⑸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以积极的态度支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管理中提出的各种技术整改措施和奖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⑹审批各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⑺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⑻参与重大质安事故的处理。 ⑼负责项目对外的综合协调关系,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监理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 ⑽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⑾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⑿负责组织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布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规划和组织临时设施搭建,落实安排好物资供应、机电设备、劳动力准备。

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的解决方案.docx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文件 行字[2014]第07号 关于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决定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开发能力及内部管理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管理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如下任命: 一、公司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副经理2名、总工1名、总经理助理1名,下设工程项目管理部、咨询部、综合管理部室、人力资源部。原公司总监办更名为工程项目管理部,咨询室更名为咨询部,综合办公室更名为综合管理部,新设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同志全面负责公司工作。 副经理同志分管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咨询部工作,同时兼任咨询部经理。 副经理同志分管综合管理部,同时负责公司资质的保级、升级工作,以及合同管理工作。

总工同志全面负责公司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负责专业技术类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负责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公司新项目的开拓。 总经理助理同志分管人力资源部工作,同时协助总经理处理各项事务,以及公司新项目的开发。 副经理、总工、总经理助理的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安排及督促。 二、人员任命 任命同志为工程项目管理部经理,主持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工作。 任命同志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主持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任命同志为综合管理部经理,主持综合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同志为咨询部副经理,协助咨询部经理开展咨询、设计等工作。 任命同志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协助人力资源部经理开展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 1、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管理、人员调度等。人员配置:由各监理部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2、咨询部负责公司咨询及设计业务的开展。人员编制3

万科新公司人员配置标准(区域总必看)

万科新公司人员配置标准(区域总必看) 一、关于组织架构 根据新公司发展的阶段,设定相应的组织架构。 1.初始阶段 (1)第一阶段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销售部5个部门。 总经办囊括行政、人事、信息、公关的工作;财务除了日常的会计核算、资债管理,还包括工程预算、成本控制方面的工作;设计、工程工作主要在总部设计工程部指导下进行准备工作,工程的报批报建工作由工程部负责;销售部在总部企划部的指导下进行品牌形象的推广工作。 (2)第二阶段的组织结构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 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7大模块。 进入此阶段,新公司必须已经开始实际运作,并已经与总部各部门完成工作的移交,总部各部门从具体执行者过渡到指导、监督者。工程预决算、成本管理工作从财务部中脱离出来,归口到成本管理部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开始介入项目。设计部、工程部、销售部开始全面承担相关职责。 (3)第三阶段的组织结构为: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 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8个模块。 销售部基本开始分为两大块工作,一是营销、二是现场销售;项目部一般在这个阶段成立,但是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设立,其主要负责内容为政府关系的维持,新地块的调研、竞投标,工程报批报建工作也从工程部划归改部门负责;工程部专注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进入发展阶段,其组织结构为: 第一责任人下,设置总经办、财务管理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销售部、成本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项目发展部、营销部、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2共11个模块。 关键的变化在于项目经理部的建立,每个项目经理部成为项目制造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同时营销部从销售部中脱离出来,专注于营销方面的工作;而销售部则专注于现场销售工作。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为了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能够分配给各个部门或成员,使他们形成一个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协作的统一整体。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实现管理目标工具;成功的组织机构设置会帮助生产经营单位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形成整体力量的汇聚放大,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卓有成效。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对于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组织机构设置除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确原则 2. 管理服务原则 3. 责权对等原则 4. 统一指挥原则 5.因事于因人设置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及行业危险性决 定的。 组织机构的建立因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遵循组织设计原则,与 规模、生产过程的危险性相适应、以保证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为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的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是职能机构,而是协调机构。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配置 建立一支精明强干、团结和谐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组 织机构,更需要适合这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实施安 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关键环节;因为他们既是各项方针 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说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行业、 本单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2)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 (3)经过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危险性,并能根据生产特点进行 检查和处理查出的问题; (4)能够协助高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决策,也能对安全检查、处理、报 告进行记录在案; (5)满足本行业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1 / 11 / 1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与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她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 (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4)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 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第三章调整依据及要求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根据企业类别、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应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能相近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提倡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一般不再下设二级职能处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第十五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不得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六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经营层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职数以内。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编制控制人数指导意见,尤其是副职或助理设置职数务求精干。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分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部下辖所有部门及岗位; 第三条公司机构及人员设置、调整应遵循统一、高效、精简,符合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调整的审议、核准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机构及人员设置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及具体操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编制增减的申请工作。 第三章流程 第七条部门设置及调整流程:

一、公司总经理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设立公司部门,并根据经营方针的变化做出增设、取消、合并、拆分公司部门的决定; 二、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部决定进行部门调整及编写部门职责等,并对公司组织架构及工作关系进行调整。 第八条人员编制及调整流程: 一、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本部门人员编制的增减; 二、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关于人员编制变化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合理者提请总经理部审议; 三、公司总经理部针对提案讨论,认为可行者签署通过,交由综合管理部操作执行; 四、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部审议结果具体操作,对岗位及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并对该部门岗位职责进行调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循配置流程,不得擅自增减本部门编制、调整人员及岗位职责。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的合理性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以下情况者,汇报至总经理部,并提出整改方案: 一、部门或岗位职能重复、交叉或业务相近者; 二、部门或人员为某项工作任务设立,在任务完成或已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暂行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公司设置的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直属项目经理的领导,接受公司及责任管理单位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和考核,并负责对项目资源进行合理使用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或按合同约定解体。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择与任命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选择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采取以下方法确定: (一)基层推荐公司任命:适用于基层自身承揽或公司分配的中、小型规模的项目,项目经理任命需由基层单位填写项目经理任命申请书(见附件一),报公司劳人部,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二)公司直接任命:适用于公司直管的项目或基层单位管理的大型项目、施工管理难度较大及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符合此条件的项目,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告知责任管理单位),先由公司及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并提名,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三)竞聘:为解决公司项目经理不足,增强项目经理的竞争意识和责任心,可采取竞聘方式选择项目经理。由公司劳人部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择优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任命。 第六条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执行公司“管理体系”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设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项目总工)、行政副经理、安装副经理;技术质量组(员)(质量员、资料员、试验工、测量工);生产组(员)(施工员、计划统计员或预算员);安全组(员)(安全员);材料动力组(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安装组(员)(专业施工员、专业质量员);行政后勤组(员)(总务员);财务劳资组(员)(会计员、劳资员)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权责: 3.1光裕公司高层: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各部门;设置部门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各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5.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1.3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1.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实施方案

5.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1.8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检查并监督整改 5.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5.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2.2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2.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2.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2.5 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6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3.2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3.3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3.4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职务等级与人员配置 注: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50%(30000㎡以下); 5、容积率在3.0以下可适当上浮5%; 6、确有必要增加由各小区报告公司根据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7、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可参照中物协[2004]1号。 二、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1人(20万㎡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1人(8万㎡以上) 3、保安队长1人 4、维修主管1人(小区业主在800户以上,50000㎡以上写字楼) 三、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300户业主计,超过300不足600按每增加100以上增加1人,以此类推; 2、保安人员:5000 平方米或每50户,配置一名保安员(具体配置还需考虑主、次出入口的数量及其他岗位所需工时,[计算公式:每月所需人员=每日所需总工时×31/26×8],按26天/人.月计算)。 入口每日工时计算:(1)主入口早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2)主入口中班值勤所需工时=1

×8=8小时(3)主入口晚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4)次入口早班 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5)次入口中班值勤所需工时=1×8=8小时 3、维修人员:80000㎡以下设3人(含班长),8万—10万设4人(设主管);10万以上每增加3万㎡增加1人; 4、保洁人员:酒店、高档会所是一个档次,管理面积大概为每人1000㎡左右(实际清洁面积),高档住宅区及写字楼(有大堂、玻璃或百叶窗、公共卫生间等面积较多)一个档次,清洁面积大约为每人1500-2500㎡;普通带电梯住宅是一个档次,清洁面积大约4000-6000㎡/人,容积率较低的普通住宅及市政马路的配备是最低的,平均每人清洁面积可在6000-10000㎡; 5、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8万㎡(或800户业主)配置1人,20万㎡—30万㎡设班长1人,30万㎡以上设主管1人,容积率小于3.5以下可增加设1人; 6、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配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总人数不得 超过人员定编标准。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要求 (一)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2、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原项目经理在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未发布前,暂可担任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分期开发的同一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我局批准后,可由同一套项目班子担任项目的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4、注册建造师不得超出其相应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被我局列入“红名单”称号的施工企业,可视工程进度情况自行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需要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明确。 (三)施工员 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中予以明确(配备一名以上)。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 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 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 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 = 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

商场人员配置标准

人员配置 职位名称人数学历工作年限职位描述 商场总经理1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位 5年以上 根据公司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方针,与商店管理层共同制订和实施商店的营运、销售和年度预算计划。 管理下属部门的业绩、招聘、培训与发展、顾客服务标准等 负责商店管理层员工的招聘面试、培训发展、绩效评估和人才培养等。 确保商店人员配置合理化,使员工保持在稳定而高效的工作状态。 确保商店损耗与盘亏控制到位,保证商店库存的正常运作,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制定和控制商店成本与损耗,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提高顾客服务水平。 根据公司制度受理顾客投诉,并以顾客至上为服务标准。 保证商店操作流程的规范化运作,提出有利于提高商店标准与销售的建议。 采取有效的措施完成并提升销售业绩,将营运问题及时反馈上级。 领导和组织商店年度盘点。 完成上司交付的其它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若干大专 3年以上职责 - 完成分部的各项营业指标 - 对业务部和工程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 控制分部的成本和预算 - 全面负责整个分部的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工民建或建筑专业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懂经营管理,善沟通,有项目经理证者优先 人力资源主管1 本科3年以上 岗位职责: -开展已开分部、新开分部空缺岗位招聘、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工作; -按公司权限执行相关人力资源审批事项; -配合总部制定并执行相关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审核区域下属分部员工月度奖金报表;测算相关数据,协助奖金政策的制订和修改; -做好与总部、商店人力资源部的协调、沟通工作; -协助区域总经理做好对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业绩评估及考核工作; -协助总部开展新开分部培训工作; -监督区域及下属分部公司劳动纪律; -执行总部人力资源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1概述 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该按什么比例配备,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 2企业安全员配备的最基本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在建筑施工领域,常有安全管理人员以“我们公司承包了一片工地,而我却承包了整片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自嘲,这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延续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按照2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以上是最低的人员配备数量,遇到下列情况需要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 1、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项目;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其中,建筑工程根据项目大小配备,土木工程根据工程合同金额大小进行配备。 3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一、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文档资料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当前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今年,我州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启动,为搞好我县的机构改革,近几个月来,我们对全县各乡镇事 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情况开展了一次调研,现将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20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县共有8个镇、10个乡。按照州办发[20xx]25号和花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每个乡镇除镇卫生院、中小学外,统一设置8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农业水利服务站、林业管理站、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农村合 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加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体育服务站、广播电视服务站。其中林业管理站、广 播电视服务站以县管为主。全县18个乡镇,共设置事业单位144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机构。 (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配备情况 以上144个事业单位,共配备全额事业编制443名,实有工作人员458人。其中:农业水利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2名,实有工作人员120人;林业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4名,实有

工作人员56人;动物防疫站(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核定全额 事业编制84名,实有工作人员62人;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4名,实有工作人员49人;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加挂劳务经济工作站牌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65名,实有工作人员60人;计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1名,实有工作人员55人;文化体育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1名,实有工作人员30人;广播电视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2名,实有工作人员26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欠科学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设置未考虑乡镇的经济承受 能力。所谓事业单位,他本身就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因 此需要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和保障。我县设立事业单位时考虑的是“小而全”,即规模小、配备全。由于乡镇财力薄弱,无力出资 扶持,许多乡镇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二是事业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如:安全生产监督与农机管理站就具有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职能;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也具有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管、 村级财务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签定等职能。而农业水利服务站却具有农资经营、水利承包等经营性职能。乡镇事业站所从事行政性职能和盈利性经营后,其公益性质几乎被忘却。三是事业单位都是国家举办,大包大揽的方式使地方财政成了“吃饭财政”。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2.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图 2.2 项目经理部 2.2.1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和建设单位对应的部门及中心实验室,即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和中心试验室的“五部一室”。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2.2 机构设置与职责 项目经理部根据管段实际,下设项目经理分部,项目经理分部下辖作业队。项目经理部部门职能设计原则上应与建设单位职能衔接,具体职责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必要调整。 2.2.2.1 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办理项目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项目经理分部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建立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和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 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5.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项目经理分

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6.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工程调度采用日报制。配合项目计财部编制生产计划,并动态调整;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8.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下发各项目经理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9.负责本标段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0.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11.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12.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4.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2 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目经理分部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分部办理跨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方案报批手续,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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